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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分成合同(通用15篇)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通用15篇)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通用15篇)

甲方(場地承租方) :

證件類別: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場地出租方) :

證件類別: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公平的基礎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場地建設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並對外經營等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情況

1.1 租賃場地具體位置: 省 市 區(縣)

1.2 租賃面積: 平方米,租賃場地具體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圖紙。

1.3 電力供應情況(選擇適用,適用劃√,不適用劃×,下同) :

□出租場地現有電力線路和電力負荷能夠滿足甲方建設需求, 甲方通過接入乙方現有電線運營充電樁 (站),電費由甲方與乙方結算。

□出租場地現有電力線路和電力負荷不能滿足甲方建設需求, 甲方需向電力供應單位申請單獨線路接入, 安裝變壓器, 電費由甲方與電力供應單位直接結算。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場地交付

2.1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2 在上述租賃期限內,乙方給予甲方 個月的免租期,自年 月 日起計算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間不計租金。

2.3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場地, 交付的場地應臨近公共道路, 社會車輛進出租賃場地通道暢通,不存在進出障礙和相關限制。乙方延期交付場地的,免租期和租賃期限相應順延。

2.4 租賃期限屆滿, 一方未向對方書面提出不再繼續租賃或終止合同,視為雙方同意對合同進行續約, 續約期限與本合同有效期一致,相關權利義務仍按本合同執行, 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一方不同意續約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 15 日書面告知對方。

第三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

3.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本合同項下租賃場地租金計算方式如下:

採用收益分成制, 乙方根據甲方在租賃場地經營充電樁所收取的充電服務費(充電服務費指消費者因利用充電樁充電實際支付的款項

扣除電費成本剩餘部分)提取一定【 % 】比例作為場地租金。注:消費者實際支付的款項以甲方或甲方委託運營的第三方系統記錄為準, 乙方如有疑問, 可申請查詢相關消費數據; 電費成本按甲方與乙方實際結算數據或甲方與供電單位實際結算數據為準。

3.2 租金採用按 (選擇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 結算支付,首期租金在免租期屆滿後開始計算。甲方在一個結算週期結束後 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租金核算單, 乙方在收到核算單 3 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逾期沒有異議的,視為同意核算單內容,則甲方按該核算單支付租金; 如乙方對核算單有異議, 則應異議期向甲方書面提供異議通知書,通知書應列明異議數據和異議理由, 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乙方應在租金核算確認後 3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對應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專用發票, 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款項。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開具發票或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規定的, 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或從應支付的費用、 租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發票代開成本或税務成本。

3.3 乙方指定收款賬户:

開户名:

開 户 行 :

銀行賬號:

3.4 如甲方通過接入乙方電力線路運營,因運營充電樁 (站)產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電費單價按如下方式確定:

□固定單價為每千瓦 元;

□分時計價, 高峯時單價為每千瓦 元,平峯時單價為每千瓦元,低谷時單價為每千瓦 元。(高峯、平峯、低谷用電時段按國家供電部門統一規定執行)

電量使用數據按如下方式確定:

□甲方安裝的設備設施記錄;

□甲方電力接入後端電錶記錄。

電費按 (選擇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結算支付,採用先用電後付費模式,電費結算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如甲方未接入乙方電力線路,因運營充電樁 (站)產生的電費由甲方與電力供應單位直接結算,概與乙方無關。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有權獨立自主使用租賃場地, 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施工時間、施工進度和運營時限等。

4.2 甲方有權自主經營, 有權在租賃場地開展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汽車充電服務、 停車管理服務、 充值卡售賣和充值、 發佈廣告等業務,所獲收益均歸甲方獨立所有。

4.3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將租賃場地施工、 設備安裝、 服務運營、設備維護等事項委託給第三方處理或代理, 乙方應給予必要配合。

4.4 甲方有權將租賃場地轉租給第三方, 亦有權將租賃場地設備設施(所有權或收益權)和租賃場地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

4.5 甲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無需經過乙方同意, 但轉讓後應通知乙方, 轉讓通知送達乙方後對乙方發生效力。

4.6 乙方對外轉讓出租場地的, 不影響本合同履行, 甲方對該場地享有優先受讓權。

4.7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電費。

4.8 甲方在租賃場地施工和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5.2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付出租場地, 交付的出租場地應能夠滿足甲方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並對外經營的需求,不存在消費車輛自由進出的障礙,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得對進出充電的車輛收取任何費用。

5.3 如甲方通過接入乙方電力線路運營的, 乙方應保證接入的電力供應能夠滿足甲方經營需要, 不得擅自斷電或限制電力供應, 因供電單位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供電中斷的,應提前 3 日告知甲方,

臨時斷電的,應在斷電後立即通知甲方。

5.4 如在公共道路至租賃場地的通道上存在汽車進出障礙或限制性障礙物, 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包括以業主身份向對方提出交涉、向相關管理部門反饋等。

5.5 乙方負責出租場地和甲方建設的充電樁的日常看管和保潔,如乙方發現任何人在甲方租賃區域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應第一時間告知甲方,並及時採取制止措施。

5.6 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正常經營活動, 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限制甲方經營或業務擴張。

5.7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建設、 安裝充電樁, 和對電力線路進行改造,提供水電接入,配合甲方申報安裝變壓器,協助提供所必備的相關材料。

第六條 雙方陳述與保證

6.1 甲乙雙方共同保證: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資格,簽署本合同前已經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審批、授權、備案等程序,不違反章程或其他組織文件, 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其他限制其簽署和

履行本合同的文件或行為。

6.2 甲乙雙方共同保證: 不存在任何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效力待定的情形,因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乙雙方共同保證: 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 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保守因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相關商業祕密。

6.4 甲方保證: 誠信、依法經營,不得在租賃場地從事非法活動,因經營產生的任何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5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對出租場地具有產權或出租權限,不存在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的情形, 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出具

第 9 頁 共 10 頁

產權證書或具有出租權限的證明材料並提供相關複印件,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未收到當地政府部門關於租賃場地區域徵地拆遷、 規劃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樁經營限制的通知。

6.6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和乙方名下地塊或乙方管理的地塊,甲方為汽車充電服務唯一提供方, 乙方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場地開展汽車充電服務, 也不得自營或合夥經營開展汽車充電服務或類似業務。

第七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補充、解除本合同, 未經協商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終止、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2.1 甲方在租賃場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7.2.2 甲方連續拖欠租金超過 3 個月的或拖欠甲方電費超過元的。

7.3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3.1 乙方延遲交付場地超過 2 個月的;

7.3.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 經甲方通知後 5 個工作日仍未整改的。

7.4 因租賃場地需要申報安裝變壓器, 電力部門不予審批或審批沒有通過或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安裝的, 本合同自動解除, 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和電費據實結算。

7.5 因地震、 水災等嚴重自然災害或政府拆遷、土地徵收、經營限制等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項下義務人無法按時履行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因上述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 本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 則該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5 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應在 15 日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有關主管機關、職能部門或公證機構證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證明文件。

7.6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甲方有權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30 天內(該期間不計租金)拆除並移走出租場地上的設備設施,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電費按實際使用量結算。

7.7 因政府拆遷、 土地徵收、 土地規劃調整等政府原因導致甲方無法使用租賃場地的, 乙方應配合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賠償申請, 政府給予的地上附着物賠償部分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 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造成的直接經營損失、 投入成本損失、 維權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

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

8.2 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和結算電費的, 每逾期一日, 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

8.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交付場地的, 每逾期一日, 以年租金為基數,按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

8.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 5.2 條、5.3 條、5.4 條的,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據實賠償。

8.5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乙方應按每日500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低於三十萬元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 還應據實賠償。

8.6 因乙方電力供應故障或乙方未履行看護職責導致甲方充電設備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7 因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責任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據實賠償。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為書面形式, 可由專人送達、 掛號郵遞、特快專遞等方式傳送,緊急情況下可採用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但事後【 5】日內應以上述約定方式補充送達。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專人遞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後第 7 日。

(3)特快專遞: 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 3 日。

(4)傳真、電子郵件: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 1 個工作日。

雙方的聯絡及通訊方法以雙方的下列相關信息為準:

甲方的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人: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的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人: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適用範圍包括非訴時的各類通知、 協議等文件以及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 同時包括在糾紛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但糾紛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如一方應訴並向仲裁機構 / 法院提交送

達地址確認文書, 該確認地址與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不一致的, 以其仲裁機構 / 法院提交確認的送達地址為準。在本合同期限內,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 3】日內以書

面形式通知對方, 發生變化而未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時, 一方按本合同信息向另一方發送的,視同送達。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10.2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合同無效、終止、解除不影響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等清理條款的效力。

10.3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至租賃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進一步開拓終端用户市場,推進工程合作經營渠道,本着互惠互利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現依有關法律、法規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乙方提供業務渠道、客户資源給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開展乙方提供的業務後,甲方提供該業務所需要資金,乙方負責業務全程操作,甲方對業務操作進展根據項目協議進行監督。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主要負責接談業務,向甲方提供年度計劃、經營戰略,並配合甲方財務部結算。

(2)乙方承接的業務,對所發展的客户和項目進行資信、管理、企業誠信、財務狀況等方面信息進行調查,將項目情況報告給甲方,根據甲方的項目評估標準,由甲方評估組進行評估。工程項目信用評估表所列內容,主要包括規模品質、資金保障、盈利能力、資源物流、客户關係等五方面。

(3)乙方承接任何項目必須接受甲方公司嚴格的信用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簽訂協議並嚴格執行協議。

(4)乙方負責與客户保持溝通協調,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隨時跟蹤掌握客户方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以及有無違約情況,一旦發現違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儘快採取相應措施。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的品牌信用,保證項目無風險或低風險運行,並對協議違約負責。

(5)凡未經甲方蓋章確認的購銷協議、協議或借條、收條等類似憑證,甲方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工程協議雖然經甲方審核同意後,但如銀行對商票、保理等不能按銀行同期利率貼現,甲方與乙方協調達成共識後繼續供貨。乙方必須將項目週轉過程中發生的單證(如出庫單、入庫單等)提供給甲方。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推薦的項目評審表後,在一週內答覆是否通過審核。項目審核通過後,項目以甲方的名義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協議或協議。

(2)乙方用自身的關係和能力開發的客户,所有洽談事項由乙方處理,乙方在處理業務中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介入乙方的客户關係,除非乙方主動放棄客户的持有權。若有違約,單項工程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萬元整。

(3)甲方為乙方提供項目運作所需墊付資金在乙方能提供充足業務且得到甲方同意情況下:現金、商票、銀票、保理,甲方指定專人與乙方對接便於運作和核算。

(4)甲方根據項目協議條款把關項目運行風險,如有違反協議條款的事宜,及時以書面形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原則上不干預乙方銷售、結算及人事、薪酬考核等經營模式。

(6)協議項下的採購、配送業務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首選價格、費用最低的資源。

(7)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

三、資金使用及費用收取

根據項目協議(墊資業務需在辦理妥當擔保手續後),甲方支付資金。在送貨簽收單_______天內資金佔用額按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資金佔用利息;如果超期資金沒有收回;超出_______天的超出天數按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資金佔用利息;超出_______天以上的,超出天數按照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資金佔用利息。超出_______天的,視同壞賬處理,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無限連帶責任。

票據管理費:根據票據種類、票據金額按不同比例收取管理費,具體如下,銀票:按公司實際貼票所產生費用的倍;商票:按公司實際貼票所產生費用的倍;保理:按公司實際操作所產生費用的_______倍,雙方應視即時貼現率提供廉價行情訊息,降本促效。

四、特殊約定

1、乙方自行組建團隊操作業務,發生的所有費用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業務中如有虧損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資產安全,如發生資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即乙方對其操作的相關應收賬款、採購資金、貨物等安全性付全部責任,乙方及其乙方所有股東對給甲方造成的上述資產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利潤分配

每年度本框架協議下的淨利潤要扣除_______萬元的綜合管理費(包含)。超出_______萬元部分按以下方式進行分配:

1、分配原則:按淨利潤分配原則,淨利潤是指收入扣減直接材料、運雜費、按上述約定計算的資金佔用、繳納的税金、銀行手續費等費用後的收入。用於分配的利潤必須是資金全部收回的利潤。

2、分配進度及方式:按季度_______%,年度_______%,工程全部結束後_______%的進度進行分配。其中,季度和年度的分配部分甲方以借款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待項目工程全部結束後進行清算,如乙方操作項目任一項目出現有應收未收到資金,甲方暫停止所有項目分紅,直至資金收回。

3、分配等級:乙方根據利潤完成情況,按以下比例分配(扣除_______萬元後):_______萬以下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_______萬至_______萬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_______萬至_______萬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_______萬以上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乙方獲得的利潤部分應按相關法規扣除_______%個人所得税。

4、一個年度內,如實現淨利潤高於_______萬(指已收到的貨款全部現款到甲方銀行賬户),上述甲方的綜合管理費從_______萬元整降為_______萬元整。

六、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保密原則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八、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或雙方的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協議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後,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位所處位置: 侯馬市火車站廣場( )。

二、租賃時間: 一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款:每年租金共計人民幣 整。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循“誠信為本、依法合作、互利雙贏”的原則履約。

2、甲方提供位置,合同期內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對該位置出售、轉讓、抵押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

3、箱體廣告的設計、製作、安裝、維護等均由甲方負責。

4、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及時將乙方租賃的位置提供給乙方,在合同期內理順廣告位位置與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否則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承擔。

5、合同期內,箱體廣告場所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不承擔責任,當年租金按日計取。

6、甲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免費為乙方更換一次畫面。

五、違約責任和處理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乙方違約,應當負違約責任:

1、乙方單方擅自終止(或提前終止)合同;

2、不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租賃金;

3、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甲方違約,應當負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無故終止(或提前終止)合同;

2、違規任意增加乙方應交租賃金;

3、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

(三)違約責任處理:

在合同期內如有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給對方,並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其它所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內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規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糾紛未處理之前,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4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主任。

乙方:,男,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市黃橋鎮勝利村青枝4組,身份證號: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20xx年11月5日前將位於xx市xx鎮xx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x畝土地、x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 ,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x月x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20xx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羣眾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xx市xx鎮xx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xx市xx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鑑證單位: (蓋章)

代表人: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方由經營場所 間 ,座落 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碼願意出租給承租方從事行業經營。

二、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交付期限、方式:每月租金元,租金總額 元,交付租金方式(1)分期交付: (2)一次性交付: ;

四、違約責任:

1、承租方應維持出租方場所原狀,搞好清潔衞生,在租用期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發生損壞的,應負賠償責任。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將上訴經營場所轉租、轉借、轉讓;不得 在租用場所內搞非法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場所。

3、承租方應按期交納租金,逾期約責任,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由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租賃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由有限續租權。

八:其他特約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6

甲方(業主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響應自治區提出的“清潔鄉村、美麗廣西”口號,用實際行動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建設“清潔城鄉美麗防城港”倡議,美化挖山平地工程建設地段。廣告牌建設場地業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位於路段建設用地內廣告位承租給乙方經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位置、廣告牌形式及規格

1、位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用地,總長度288米。

2、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置,其結構須以不影響挖山平地工程及後期的項目施工為原則。

3、廣告牌形式:滾龍立柱、後拉、彩鋼面板、牆體。

4、廣告牌版面材料為彩鋼面板,廣告牌立柱為滾龍立柱,廣告照明燈(如有)應為版面上邊緣向下方向,每盞燈間距為3米(以實際安裝為準)。

第二條:承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0月16日起至20__年01月15日止;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合同期內前3個月的建設招商期租金,租金起算日為20__年01月16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承租位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用地的户外廣告經營權。

3、乙方在該期限內履約情況良好,無違約現象發生,且甲方仍繼續出租的情況下則自動續約。

第三條:合同經營費用、支付方式及支付日期

1、乙方需支付給甲方廣告位場地租金每年為人民幣(大寫):。

2、乙方須在甲方發出的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支付甲方合同履約保證金,本合同成立之時,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大寫):。此履約保證金在乙方交付第一年的廣告位場地租金時進行抵扣。

3、支付方式

乙方必須在日前以轉賬方式將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4、支付日期

A:日前,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租金為人民幣。更多年限租金支付日期以此類推。

B:租金第一個叁年期不變,第二個叁年期遞增百分之二十,以此類推。

第四條:產權歸屬

1、合同期滿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拆除基礎景牌架,若甲方不願拆除,亦可按雙方協商認可的合同中止時實際使用價值(可委託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評估價值)折價轉讓給甲方。

2、乙方擁有本合同執行期限內廣告位經營權、廣告發布權、管理權、使用權。

3、如乙方承包的廣告位場地所有權發生改變,甲方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並無償協助辦理相關的過渡手續。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1、提供合法的證明性文件給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如土地使用證、場地租賃合同等。

2、監督並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交納廣告位租金。

3、提供的場地應適合廣告牌建設條件,既場地平整、可正常使用。

4、在合同生效後有義務通知與挖山平地工程施工方或者其他相關第三方本廣告牌位的承包情況,避免產生的不必要的糾紛。

5、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現場施工並尊重乙方的施工設計、廣告懸放等決定,不得以非正當理由阻止廣告牌的安裝。

6、廣告牌建設安裝時甲方應配合乙方施工並提供必要的方便。安裝時不得破壞甲方的設施。

7、合同期限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廣告牌全面拆除的,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安裝、製作等費用)。

乙方責任:

1、廣告位的設計、製作、安裝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並承擔一切施工和安裝費用。

2、乙方設計製作的廣告牌應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與市容市貌相協調,否則,由乙方負責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到城建、工商、税務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施工建設、廣告發布等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4、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因廣告經營造成工商、税務、衞生、城建等部門的處罰,均有乙方自負。

5、乙方應選擇具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廣告牌的設計與施工安裝,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安曉路、寶安公路4118號上賽場閒置土地(約130畝)和方泰鎮光明村碼頭土地約50畝,經甲方投資後作露天堆場租給乙方使用(按實際丈量的面積計算)。

一、甲方承租上賽場的場地和碼頭總面積約180畝(按實際丈量為準) 畝,現將場地平整、圍牆砌築完成後的該場地租給乙方使用,作為鋼材堆場、車輛的週轉。

二、時間:20xx年三月一日起,租期為伍年。

三、租金付款方式:場地及碼頭面積按均價2.3萬元/畝。付款方式分一年一付,採用先付後用的原則,如乙方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乙方自行承擔。

四、碼頭場地圍牆建造,場地平整費用由甲方承擔。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到位,甲方必須要在3月底完成,水電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合法使用場地及經營,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工傷事故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理。乙方保證場地內外的公共衞生整潔、治安穩定、消防設備齊全,費用乙方自理。

六、甲方考慮到乙方經營的持續性,合同期滿如國家及上賽場不徵用該地塊和上賽場繼續履行和我公司續約合同的情況下,優先租給乙方使用,租金遞增與上賽場一致。

七、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及國家規劃徵用該地塊時,甲方提前90天通知乙方清場,如有補償部分,雙方按誰投資誰得益的原則進行分配補償款。

八、甲方的投入乙方必須愛惜和保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合同期滿做到完好無損。

九、甲方租給乙方該地塊使用,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如和其它客户交換場地使用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書面同意後視作有效,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十、在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正搭建任何建築。確實需要建築,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得到上賽場批准後方可實施,如擅自亂建,後果乙方自負。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解決,並應用書面報告,雙方保留存檔,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與嘉定人民法院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上賽場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楚王城平方)場地租賃給乙方,乙方使用該場地開辦駕校使用。

2、甲方必須提供院內房屋兩間,水電齊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3、在使用期間,乙方因場地需要改造設施,費用乙方自負,但甲乙雙方共同協調周圍鄰里關係。

4、在租賃期內,租金不變,甲方不得無故上調租金。租金每年 元(大寫: ),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5、甲方在三年內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場地,因其他原因無故讓乙方搬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場地設施等一切費用(以實際投資費用為準)。

6、甲方如三年後確實需要開發建房,需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7、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9

出租人: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上述合同當事人經充分協商,本着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的權利保證

甲方聲明並保證:甲方完全擁有出租場地的合法支配權和出租權,並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對該出租場地主張任何權利的可能性;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侵犯的情形;並且,該出租場地及其附屬設施也完全符合並能適用於本合同約定之用途和目的。

二、租賃場地描述

甲方租賃的場地,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________,附屬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圖見__)

三、租賃場地的用途

1.租賃場地的用途為:乙方進行促銷或產品推廣活動,具體活動名稱為:

2.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及其附屬設施符合上述用途。

四、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按實際使用的面積計算,每小時(或每天)每平方米元,合計

2.期限:出租場地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自甲方將場地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

3.支付期限和方式:在每月繳納。若甲方開具不了正規税務發票(或收據)或開具的税務發票(或收據)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租賃場地的交付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賃費中已經包括了需要向包括但不限於工商、規劃、城管、市政、交通等部門繳納的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甲方應負責保證乙方租賃該場地期間所做的包括但不限於促銷、產品推廣等宣傳活動所需的全部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工商、規劃、城管、市政、交通等部門的審批手續),並保證乙方在租賃該場地期間不受上述相關部門的查處或干擾以影響乙方的宣傳活動。

2.甲方應在乙方需要時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水、電接口至乙方指定的場地位置,以便乙方開展宣傳活動,若由於甲方無法保證對乙方租賃場地的供電,供水;或提供的供電、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乙方的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保證無償順延乙方的場地使用時間,或與乙方協商改期無償將場地提供給乙方開展活動。順延或改期使用場地的時間不得少於乙方正常做宣傳活動所需要的時間。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賃費中已經包含了場地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用,乙方無需另行支付水、電費。

3.甲方應負責租賃場地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或保養,以使其符合本合同目的及約定的用途。乙方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或保養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的當日內開始進行維修或保養。

4.甲方或使用甲方名義的人均不得妨礙或干擾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對租賃場地享有的獨立使用權,如發生前述妨礙或干擾等情況,甲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直至排除此等妨礙或干擾。

5.如乙方確需提前退租、終止本合同,則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方可提前結束租賃期限、並終止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場地轉租給任何第三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場地或終止本合同。

7.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如乙方需繼續承租場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場地繼續租賃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付出租場地、所交付的出租場地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目的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維修服務,甲方應向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全部租金、償付合同約定總租金的_____%的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出租場地的,應按照每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因甲方逾期交付場地致使乙方的宣傳活動不能如期進行,甲方還應向乙方賠償元的違約金。

3.凡因第三人對出租場地主張權利或者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之權利保證義務或者因甲方中途違約而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承租使用場地的,甲方均應向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全部租金、償付合同約定總租金的______%的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時應向乙方支付其它費用。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應按逾期租金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6.乙方違約擅自將承租的場地轉租的,應向甲方償付合同約定年租金的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八、通知

1.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按照本合同抬頭所示的通知地址使用掛號信方式送達給另一方。

2.凡按本條第1款之約定發出的通知,即使另一方實際上並未收到,仍應視同該通知在發出後的第七天已為另一方所收到。

3.如果通知地址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的七日內通知另一方。凡未按本條本款的約定及時發出變更通知的,另一方按照原通知地址發出的通知仍應有效。

九、不可抗力

1.同所稱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具體範圍包括:

1)出現戰爭、地震、颱風、雷暴、城市_等情形;

2)政府決定拆遷租賃場地;

3)政府在租賃場地前50米內,左右兩邊各200米內修路、改路、擴路、建橋、整治市容或其他政府行為;

4)承租人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達三個月以上。

2.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本條第1款第3)、4)項約定的情形持續達到二個月以上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通知直接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屆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收取租金,若甲方已收取的租金超出前述租金數額的,超出部分甲方應予以退還。

3.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五日內及時向對方發出通知,通報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合法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凡未按本條第3款之約定及時發出通知並提供有關合法證明的,均不得免除其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均應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雙方存在爭議並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一、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合同當事人雙方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凡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或變更,均應採用合同書的形式另行訂立書面協議,此類書面協議應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蓋章方為有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0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南京汽車儀表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廠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本企業的閒置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1、 甲方的廠地位置在南京市邁皋橋萬壽村128號大院內

2、 出租場地的面積為 平方米

3、 甲方提供該場地的土地證、營業執照等有效證明

4、 該場地的現有設施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場地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廠地的租賃期暫訂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期滿後雙方協商再續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享有兩個月的免租期(乙方清理場地,實施改造、建造)

2、 乙方租賃該場地做為物流場地使用,為達使用要求改造場地所涉及的相關費用自行承擔,有關手續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3、 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場地,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需在租賃期滿3個月這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約定,廠地租金價格為 元/平米*天,年度租金金額為: 元(以乙方改造完成後實測為準)

2、 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採用先付後用的原則,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在支付月的月底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支付憑據

3、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水、電、氣、通訊、物業等服務,費用按雙方約定為準,水電按表計量,乙方應及時付款

2、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廠地及其附屬設施,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及時修復或進行經濟賠償

4、 乙方如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設計規模、範圍、方案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甲方協助手續批准後方可進行

5、 甲方出售廠地,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遇政府部門及甲方規劃要求的,乙方應歸還租賃廠地

第四條 免責條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廠地,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算做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全同項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各執貳分,雙方籤(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_,租賃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廠房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_____個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_____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___%—___%.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 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___門電話。如需___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___%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 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 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 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______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答謝客户長期以來對_______________的大力支持,宣傳汽車文化,豐富百姓生活,_________特舉辦此次“______________”活動,現就場地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免費使用甲方_________平方米的展示場地,凡超過_________平方米的,按照_________元/天/平方米收取場地費。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其他設施,由雙方另行協商。

二、場地(包括F3賽道、越野賽道及安全駕駛體驗場地)七天免費使用賽道,活動期間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組織及安排,如發生時段衝突由甲方負責協調;

三、乙方在組織試乘試駕活動中應允許符合條件(有駕照實際駕齡達2年)的現場試乘試駕人員參與並必須辦理保險手續;

四、為保證安全,活動期間乙方須繳納醫療救護及滅火器等器材租賃費_________元;

五、本協議自簽訂後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布展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活動期間應服從甲方指揮,如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終止活動;

七、活動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各種設施設備,如因乙方行為造成損傷,乙方應照價賠償;

八、活動期間水電費按實際發生收費,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如期履行,雙方各自承擔自身損失,互不補償;

十、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由主辦方所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貨場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貨場及其附屬物所有權均屬甲方,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貨場租賃僅限於貨場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均不屬出租範圍)。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國家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利和因社會公共利益所必須的權利。

第二章 出租貨場的範圍、面積、年限

第三章貨場的用途及使用

第五條乙方所承租貨場用途為_倉儲貨場。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如需改變貨場用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重新簽訂貨場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貨場租金標準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貨場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四章 貨場租金及支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八條本合同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貨場,需在屆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函,甲方在申請提交一個月內應予以回覆;獲准續期後,甲乙雙方重新確定貨場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簽訂續期租賃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屆滿,若甲方繼續出租改貨場,在同等 ,乙方享有租賃貨場的優先權。

第六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管轄。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由嘉峪關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聯絡電話: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附件,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為了滿足工作需要,合理利用體育場館,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五環體

育館室內籃球館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場館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

是啟峯籃球培訓學校,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

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館名稱是五環體育館,場館的地址是德州市德城區青年路

738號.租賃的內容包括五環體育館室內籃球館,租賃的用途用於青少年籃球培

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每週週末兩節課程,時

間段為每週六、日13:30—15:00;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本合同租金分期支付,每期繳納10次課程費用(共

3000元)。繳納時間由雙方協商商定。本次繳納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

4.1 甲方有權依法制定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

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

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4.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館。乙方在使用

場館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館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3天提

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設場館造成

場館的磨損,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後將場館恢復原狀。

4.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3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

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

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體育場館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

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籃球培訓課程。

5.2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培訓活動。

5.3 甲方應對場館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場館所具有的賽事功能。

5.4 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

第六條 乙方權利

6.1 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 乙方擁有在培訓課程期間場館內部及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宣傳廣告權

利,並能夠設立長期的廣告標語及宣傳牆紙。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資格,並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項目進

行開展課程。

7.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法人的備案資料。

7.3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

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 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課程所產生的各項税費。

7.5 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

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6 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7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

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設備、器材,

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

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8.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

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

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場地租賃分成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羽毛球場及其配套場地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的羽毛球場及其配套場地,面積平方米,

其中羽毛球場平方米,配套場地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標準為: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的使用進行監督。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使用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使用產生的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不得將使用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如需轉讓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場地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場地的,應按300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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