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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8篇)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8篇)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甲方: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8篇)

出租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租賃甲方 ,用於 土石方工程,特作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為 個月,如未竣工,延期照算租金,直到竣工為止。

二、租金每個月 (大寫) 元(小寫)。

三、甲方提供推土機柴油機及駕駛員食宿。其他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每月工作 小時,超市按時計價,如不滿工作時間,也按一個月計算,趕工時,工作時間要充分考慮駕駛員休息時間。

五、機械維護時間,甲方每月必須為乙方提供兩天。

六、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要負責乙方機械的安全管理,如有機械零件被盜或被破壞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機械進場後滿一個月當天,甲方必須按照協議付給乙方租金。

八、乙方機械僅出場費用由甲方負責,三個月以上的出場費由乙方負責。

九、機械安全問題如因駕駛人員造成或機械本身事故,由乙方負責,其餘由甲方負責。

十、乙方機械甲方不得轉租給其他人員。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蓋章: 電話:

乙方蓋章: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就推土機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需共同遵守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二萬四千元整(¥24000.00元),主油(柴油)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推土機其他費用。

二、 安全條款:推土機操作手必須持有有效上崗工作證件,務必安全生產,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推土機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260個小時(最低26個工作日),超過按台班計算。

四、 乙方負責推土機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費用乙方自理。

五、 乙方保證在報修後的48小時內推土機能正常工作,如果在48小時內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六、 如在48小時內,屬於正常維修時間,甲方不予追究乙方任何責任。超出48小時,原正常維修時間48小時按兩天算,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七、 租賃期間,乙方操作手需遵從甲方的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隨意外出工地,如需外出,須經過管理人員同意,不能耽誤工地正常工作。

八、 付款方式:甲方應每月付給乙方按本合同規定月租金的80%,其餘20%租金在施工完成後結清。

九、 運輸費用:進場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退場費用乙方自理。

十、 交接地點:衡陽市。

十一、 施工地點:張花五標施工現場。

十二、 其他事項: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3

汽車租賃合同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 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 2年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4

承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____________)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

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

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

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

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

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後______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

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專用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按實際租賃時長計算。

二、租金及付款

租金為人民幣4500元/月。

三、甲方職責

1.甲方提供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税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税收。

4.甲方負責辦理該車輛的所有法定手續,如因手續不全導致的罰款及被交警扣車等事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5.甲方須足額購買車輛交強險、車損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如因上述保險購買不齊,發生事故後,甲方須承擔事故損失的50%責任和費用。

四、乙方職責

1.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修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保險外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信息:車型:_____,車牌:______,數量:_____部,出廠年月:20__年__月__日。

2、租賃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金為每月RMB_____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為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___:__至__:__,(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為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__日前與乙方核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賬户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為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為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為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_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為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設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砼攪拌運輸車設備,數量( )台,租賃給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 租賃時間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氣原因無法施工之日止。到時候乙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時間不足15天,甲方將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個月收取租金。

三、 租金計算及付款方式:此設備按月計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為( )萬元整(不含税金)。

四、 從設備到達乙方工地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至次月當日為上月租金結算日,乙方通知設備退場並全額付清租金及相關費用。

五、 租金每月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須在每月結算日後三日之內支付當月80%的租金。餘款在設備退場時一次性付清。

六、 甲方職責和權利

1、罐車必須有完備的手續,車況良好。

2、罐車必須遵守攪拌站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3、罐車在砼運輸前必須反轉控水,如發現車內有水造成砼的損失,罐車車主必須按攪拌站砼的市場銷售價賠償。

4、如生產中車輛出現故障,車主及司機應儘快將車輛修好,保證現場的正常施工。維修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天,超過兩天則扣除相應租金。

5、罐車司機不得私自加水或處理罐車中剩餘的砼,如發現此類現象,攪拌站將根據損失情況扣除相應的租金。

6、罐車在沒有生產任務時應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7、罐車租用期間,由攪拌站對其進行日常的管理。

8、保證對砼罐進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程合理的調度,隨叫隨到,與乙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運輸任務。若不服從乙方調度,乙方則有權要求更換該操作人員,如延期對甲方扣除相應的租金。

10、甲方車輛在施工期間,因操作不當及車輛本身情況發生的人身安全及車輛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指揮錯誤和道路維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職責和權利

1、負責設備運行道路及場地的維護,確保設備運行區間的安全。

2、負責提供設備所需燃油,足夠的清洗水源,並承擔其費用。

3、負責甲方設備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車場所。保障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操作人員的食宿。

八、 其它事項

退場時由乙方為甲方設備油箱加滿燃油。在合同終止前,乙方必須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雙方作好設備退場和租金結算工作,若因為乙方原因使甲方設備在合同終止當日未能及時退場,則視為乙方續租,甲方將每台每天相應收租金直至設備離場之日為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定時間及地點: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xx年11月 1 日起至 2032 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2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顏色為______色,車牌號為______,必須使用_____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車輛租賃押金______元,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元,月租金:______元。承租方接車時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車輛押金、交通違章保證金和當月租賃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每月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提供狀況良好、設備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發動機與變速箱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不得超過3日。)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為了使租賃車輛能長期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並承擔4S店對車輛免除保修期內的後續保修費用(包括車輛自然)。

9、您使用的燃料必須是_____無鉛汽油。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租金。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六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車輛保險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出租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約定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1000元免除)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4、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出租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承租方擅自

(3)、承租將車輛開指定區域的。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簽章):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深化改革,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發揮企業管理,個人自主經營的優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車輛經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客運車輛的租賃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將 牌 座 型客車一輛,牌照號川M ,自編號 ,租賃給乙方經營,經營線路: 至 (以下簡稱租賃車輛)。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經營期間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經營使用權。本合同終止後,線路經營權由甲方收回,租賃車輛歸乙方所有。如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未續簽合同的,乙方必須立即將租賃車輛户籍轉出公司或報廢。車籍過户或報廢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全額負擔。

第三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及其從業人員進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管理規定等的宣傳、教育及督促執行責任,同時有對乙方所聘駕駛人員進行審核、培訓、考試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實行自主經營單車核算,乙方對單車經營的盈虧、債務和安全事故承擔責任,該車經營中的一切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賃費 元(大寫: ),上述租賃費不含税費、保險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

第六條 租賃費及相關費用支付辦法:乙方須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繳納次月租賃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滯納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處理。超過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滯納金200元外,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以變賣、拍賣租賃車輛所得價款抵扣乙方應交費用和滯納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該經營線路停運的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客運管理規定,並按甲方指定的路線依法運行。嚴禁中途調頭、串線經營,違者按脱班處理;嚴禁在車站搶班、壓點、爭攬旅客,亂停亂放,擾亂運輸市場;嚴禁“三超”“三違”,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七不出站”規定,服從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坑客、宰客,甩客,違者甲方有權停運該班線租賃車輛,並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造成對開站點取消該班次的,乙方須承擔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務質量投訴曝光的,造成罷運、羣體鬧事,干擾政府及主管部門正常工作,嚴重影響甲方形象和聲譽的(如:罷運、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規定處罰外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違規被有關部門處罰、停運、註銷經營權,所產生的風險、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並承擔由此涉及到甲方經營權被註銷,以及影響企業形象、聲譽的經濟損失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職能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種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技術素質,安全意識。必須無條件接受交通、公安、物價、稽查和公司等部門的管理和檢查。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乙方在經營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一次性交納四項(安全保證金、駕駛員安全保證金、經營保證金、駕駛員學習保證金)保證金(不計息)合計: 元(大寫: ),在本合同終止,乙方已結清與甲方的債務、處理完安全事故、將該車報廢或將車籍轉出公司後,(在經營期內無重大遺留問題)甲方將安全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 乙方自聘駕、售人員,凡受聘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和無吸毒史證明,具備所開行班線資質條件及良好的職業道德,經公司相關部門資質審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規考試合格後,由乙方與聘用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備案。駕駛員、售票人員應經學習培訓後方可上車服務。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只是租賃經營關係,不存在勞務關係;乙方聘用的人員只與乙方存在勞動或勞務關係(不論該聘用人員是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還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僱傭等關係,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勞動報酬或社會保險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該聘用人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與其聘用人員在所簽訂合同中約定,聘用人員在履行聘用合

同過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租賃經營車輛必須保險。甲方根據相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負責辦理租賃經營車輛交強險、三者險、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其它險種自願投保並寫出書面申請),保險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按規定時間、辦法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逾期不交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發生索賠事故,保險公司拒賠部分和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事故的任何經濟方面的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應自行處理一切善後事宜,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事故,但不墊支任何醫藥費、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應交納的各種費用不能因事故而減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賃經營行為,致甲方因國家規定、政府機關的要求或有權機關的裁決應向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其他權利人先行代為承擔賠償或支付責任,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導致甲方承擔其它經濟責任(如被處罰)的,甲方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承擔責任後,乙方應在五日內全額支付甲方已代為承擔責任的金額,否則乙方應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租賃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因傷、殘、亡或因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申請終止本合同,但賬目應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結清,甲方所收取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

第十六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國家各職能部門收取的税費、結算票款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以及租賃車輛進客運站管理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每月按規定的標準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參營各站的票款解繳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的營運證、行駛證、線路經營權(路牌)屬甲方所有,甲乙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在三日內退還甲方營運證和線路牌,逾期未退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違約金,直到退還為止。乙方在使用期內因違規造成營運證、線路牌被扣或註銷的,乙方應按該線路車輛的市場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十八條 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進行定期二級維護和各類檢查保養,以確保該車技術性能良好,其所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按時保養和安全例檢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凡國家對租賃車輛實施的各種審驗、檢測、換髮證照、學習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自行承擔費用,逾期不參加者,後果自負。

第二十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車身的廣告經營權屬甲方所有,並由甲方統一管理,甲方在租賃車輛上發佈廣告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買賣和轉讓租賃車輛,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所收取的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並按違約處理。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解除合同違約金10000 元(大寫:壹萬元人民幣 )解除合同後,乙方應先結清所欠甲方的債務和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現時終止:

(一)租賃期滿。

(二)租賃期限到期前,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或在簡陽、資陽範圍內的媒體公告通知的方式。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採用媒體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體刊登出公告時解除。

(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條(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根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申請終止的。

(五)租賃期內,租賃車輛技術檢測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賃期內,因客運班線的行政許可到期,相關部門不再重新審批的。

第二十三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後,雙方應自覺履行,若一方違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條 該租賃車原值為 元人民幣,經營期已達 . 年,按車輛經營期限計算,該車現值為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視為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乙方變更聯繫方式的,應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加黑條款為特別提示條款,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並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需變更本合同的,由雙方另行約定,並作為主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四川省簡陽市,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5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經雙方友協商,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車輛租賃:七座小型客車,車牌滬CB5057。

二、 用途:用於浦東外環線聲屏障工程一標、二標監理項目部。

三、 適用範圍:羅山路以東、楊高中路以南等浦東地方。

四、 租賃方式:租用駕駛員本人,車輛1輛,隨時隨地有監理項目部調配使用,夜間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價格:每月租憑費用 元。

六、 結算方式:每月底結清當月的費用,以此類推。

七、 附加條款:使用期間車輛正常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在使用期間有甲方違規指揮造成交警部門罰款,費用甲方負責,車輛損壞等均由甲方無條件承擔並負責修理。

八、 以人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時間,有甲方自行調節。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帶給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職責,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職責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狀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有關推土機車輛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一輛(帶司機),車型為______車牌號______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簽訂租車協議之日起,向甲方交納租車押金______元。租金每月______元,租金按月(30日計)每月結算一次,並足額兑現。租車期滿,不滿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甲方退還押金,乙方付清租金。

2.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統一合理調度,乙方須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乙方上下班時間準時到場,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甲方須自覺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負完全責任,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由於甲方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甲方因交通事故和其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耽擱天數不算租金。

4.甲方車輛燃料費、過路費,司機食宿由乙方負責,食宿與乙方公司人員同等標準。

5.甲方須保持車況良好,證件齊全(行使證、運營證、養路費等),合法經營,營運期間,如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除去保險公司賠償外,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6.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

7.租車期內的養路費、車輛保險費、工商費税收、車輛保養費等由甲方承擔。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雙方應相互體諒,互助互利。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10.補充條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甲方(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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