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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通用12篇)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通用12篇)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通用12篇)

出租方(汽車公司): 營運許可證號:

地 址:

承租方(旅行社):

業務許可證號: 地 址:

出租方(汽車公司)與承租方(旅行社)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就旅遊接待用車的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車輛情況、行程安排與費用結算

1、承租方至少必須提前一天將用車情況及行程以書面的形式傳真給出租方,出租方收到傳真後必須仔細核對確認內容,並及時簽字蓋章回傳確認。出租方確保按承租方有求提供優質優惠的租車服務。

《租車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每一筆租車合同業務的確認。每一項租車業務的確認都必須在出車前雙方簽字蓋章,傳真確認。如有特殊原因在用車前不能傳真確認的,承租方用車部門或個人和出租方必須以短信確認,並都以電話告知承租方租車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對於不能在用車前進行傳真確認的任何一方,必須在次日補上傳真確認件。

2、雙方進行業務確認的印章式樣為:

出租方: 承租方:

3、《租車合同》必須雙方進行以上蓋章確認方可起效,沒有此蓋章確認的租車合同,承租方與出租方產生的任何債務糾紛,承租方皆不負責。

4、費用結算

出租方指定賬户如下:

(1)對公賬户: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2)其他賬户(私人賬户):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3)出租方委託收款人姓名: 。聯繫話: 。身份證號碼: 。

二、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保證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車輛為經當年年檢合格並具備合法營運資格的車輛,且確保該車輛車況良好、安全、清潔,確保該車輛必須通過當年的“法定年檢”,車輛必須按全額座位數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個座位保額不低於20萬元)。

2、如遇政府徵用出租方車輛或有徵用計劃的,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消息)提前1—3天告知承租方,若因出租方通知不及時造成承租方無車可用、影響行程的,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所委派的司機必須具有甲方所租車輛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持有合法駕駛證和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技術良好。

4、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以及旅行社與旅遊者簽訂的合同行程表的服務內容履行用車服務義務;出車前必須作好車輛的保養及清潔工作,確保用車安全,接團車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指定地點,並且提前十分鐘開好空調,保證話筒及車上電視的正常使用。在接團期間必須安全行駛、熱情服務,不得刁難導遊領隊和遊客,不得要求導遊向遊客推銷合同約定之外的購物及其他需要另行付費或各種不用付費的旅遊項目。

5、行車路線依據旅遊行程表而定。如果旅行社與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重新修改行程表,在總旅遊線路不增加的情形下,行車路線依據新的旅遊行程表而定。對於旅遊行程中二地之間的行車路線,當有多條行車線路可選時,應按照方便、快捷、舒適的原則選擇行車路線。如果行車過程中前方道路出現不能通行或難以通行的情況(如地震、塌方、洪水等自然災害或車禍),必須改道行駛,出租方及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也不得以此為由增加租車費用。

6、在行程中出現車輛故障及安全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立即組織救治與善後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出租方必須及時調度其他車輛,以保證乘客繼續完成旅遊行程或者安全返回。

7、出租方根據行車經驗及道路安全、阻塞等情況,可以對承租方提出的接送集合時間提出建議更改。出租方出車前要檢查車子,因車輛發生故障、司機操作或判斷失誤及故意行為等原因造成誤點、行程受阻、行期推遲,耽誤遊客遊覽、吃飯、住宿,耽誤遊客乘坐車船、飛機等造成旅行社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預訂服務項目取消的損失、新增的服務項目費用、給遊客的撫慰金和賠償金等)遊客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出租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旅行社有權扣除其租車費或違約保證金。

8、在旅遊行程中因各種原因(含旅行社原因)導致發生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遊客權益損失時,出租方及司機應積極配合旅行社及導遊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9、因出租方及司機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導致的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如果承租方因此被遊客投訴及經濟索賠,致使承租方對遊客承擔經濟賠償或被行政管理部門處罰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承租方有權扣除出租方相應的車費或違約保證金,並有權向旅遊、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舉報。

10、租車期間非因承租方過錯,出租方的車輛損失及司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由出租方負全部責任。

11、承租方有義務於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內付清租車費。

12、因出租方司機違章駕駛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出租方及司機本人自行承擔。

13、出租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屬於出租方自己管理的車輛,原則上不得調用其他旅遊公司或旅遊運輸公司的車輛,如需調用出租方必須向承租方提前聲明,提供並保證符合本合同第二項中1、2則內容所需資質予承租方。如出租方調用其他旅遊公司或旅遊運輸公司的車輛不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造成承租方損失的,由出租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4、出租方提供車輛給承租方時,司機需在車上播放《旅客乘車安全温馨提示》宣傳片。

15、出租方提供車輛給承租方時,需要為導遊人員設置專用的座位。“導遊專座”應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側位置。

三、如出租方需要承租方提前支付租車費的,出租方必須在簽訂本協議時向承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保證金。如在完成接團服務後支付租車費,則不需要支付此款項。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後可續約。

承租方合作協議簽訂負責人: ,聯繫電話:,承租方租

訂車業務負責人:,聯繫電話:,手機:傳真:。

附件:

一、出租方加蓋公章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二、出租方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出租方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四、車輛險保單複印件。

出租方(汽車公司)蓋章: (承租旅行社)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承租方:

一、公司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租金包括駕駛員工資每月萬元。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繳納租金。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韓巖兵,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磴口縣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縣汽車租憑合同登記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3

工地用車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二條 乙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石、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乙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甲方司機負責。

第三條 乙方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如車輛設備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甲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甲方自負,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乙方不但不給付甲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甲方每天還要償付乙方  元違約金。

第四條 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屆滿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  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第五條 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第六條 所用燃料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乙方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5

農用車租賃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為工程施工的需要,租賃乙方一輛        。車號:        負責此段麪人員接送,及其它臨時工作。為加強安全施工的管理,確保工程安全施工的落實,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加強乙方駕駛員安全操作教育,督促乙方做好安全駕駛。

2、甲方負責解決乙方駕駛員的食宿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要隨時配合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

2、乙方定期保養維護機械,不得耽誤甲方日常工作。

3、在安排過程中, 乙方若不服從甲方調配, 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

租賃期限及租金

自        年          月        日至工程結束止。機械租賃費 每月。

四、機械燃油、維修與税金

燃油由甲方負責供應。機械維修與保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税金由乙方支付。

五、安全管理

在工作中,如由乙方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由甲方安排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生效。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6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甲方與乙方之間權利及義務的合法性,經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合同。

甲方:

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籍貫:甘肅省慶陽市出生日期:年月日

詳細地址:甘肅省慶陽市身份證號:駕駛證號:乙方:

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籍貫:甘肅省慶陽市出生日期:年月日

詳細地址:甘肅省慶陽市身份證號:駕駛證號:資格證號:

一、租賃車輛牌照號碼:

車牌號:車型: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

二、合同內容:

1、租賃車輛由甲方購買,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權和租賃車輛户籍權。

2、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負責辦理出租車輛入户、營運、審驗、二級維護、保險等手續。

3、合同期限自月可順延。

4、乙方掛甲方户籍經營,須向甲方交納營運期間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利息元整。

三、車輛的租賃及費用交納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車輛租賃費用為每月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應向甲方交納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大寫¥: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個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賃費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者收條。

3、若乙方拖欠甲方車輛租賃費用超過5日內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租賃費用,乙方應於扣除保證金15日內補齊拖欠的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

4、租賃車輛如有變賣、轉讓、更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5、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慶陽*西峯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章程辦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和其它費用後予以退還。

6、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包括車輛損失,以保險公司定損為準,報損後超出部分由乙方單方承擔,停運期間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並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附帶民事責任。

7、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重大違法犯罪活動,則由乙方單獨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責任。若由於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租賃車輛被相關部門扣留,則相關罰款由乙方單獨承擔,並向甲方全額支付停運期間車輛租費,若車輛被相關部門沒收,則乙方按照當時市場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停用期間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運營期間不得私自轉讓或承租本車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辦理駕駛員、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為乙方協助辦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以上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停運期間甲方租費不減,租費

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納。

3、甲方負責檢查乙方經營車輛的維護保養情況。

4、正常維修,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義務:

1、愛惜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由於操作失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維護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從公司車隊調度。在任何條件下都有責任道德保證公司客運、外事、搶險和大型會議用車。

3、乙方必須以“乘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搞好運營工作,全心全意為乘客服務。

4、乙方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運營價格。

5、乙方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

6、乙方必須在運營、車管部門和公司規定的線路內進行運營。

六、違約處理辦法:

1、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額歸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納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扣回車輛,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發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否則一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違約方的合同。

2、補充事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電話:

擔保人: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蘇-______的所有權及使用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辦公用車,租期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本車的使用權。乙方付甲方租金暫定為_______元/,租金在承包期內以市場調整而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證件:行駛證。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車輛保險費和年檢費。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使用,乙方每天按陸拾元交予甲方,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同甲方共同監督下換髮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時換。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交給甲方。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跑長途,否則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依此終止合同,同時押金不予退還。

9、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車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2、因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調整,與本合同內容不符的地方,應按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修改或補充相關內容。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駕駛證號: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聯繫電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車牌號:

為了切實做好項目施工的各項工作,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租車項目名稱:

2、工作地點:

3、車輛租用價格標準:

(1)項目工地施工用車計費:________元∕天。

(2)長途用車:_______元∕公里。

4、結算方式:

項目完成後按在工地的實際天數及長途用車的公里數結算租車費用。

5、項目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吃、住,督促乙方遵守交通規則;

(2)協助乙方解決用車過程中的對外聯繫事宜;

(3)項目完成核實項目的用車天數及長途用車的公里數,作為租車費最終結算的依據;

(4)在項目用車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情況及時預付必要的費用;

(5)根據項目回款情況,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費。

7、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如因乙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要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出車任務;

(3)用車過程中,乙方應有安全行車措施,並按甲方的要求配備相應的安全物品;

(4)乙方應保證安全行駛,應履行與公司簽訂的《車輛租賃安全協議書》中的全部條款。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聯繫人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司機):

聯繫人(工程部經理):

日期: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數量、基本情況詳見清單: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______________元/月/輛,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業務以外的營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租賃金.

3、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所租賃車輛正常保養、上保險(三者50萬以上)及年檢負有責任。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維修費、高速通行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提供證件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保險及索賠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車壹輛(車牌號碼為)作為公務用車,現就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租賃方式及租金

採用月租形式,每月含税租金為:.不足一月的:十五天以上按一月計算,十五天以下按半月計算。每三個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甲方根據車輛運轉記錄開據税務發票,乙方將發票交由乙方財務部門上賬後付款,付款週期內不計利息。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合同截止時間。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出租的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等相關手續,儘可能減少意外損失;一旦發生事故(件)造成車輛、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等全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堅持不佔用乙方正常用車的原則;甲方因維修不能出車時,造成乙方租用其他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支付租賃費用。租賃費用中包括燃油費、修理費、過路費、停車費等,甲方除租賃費用外不再支付任何與車輛相關的費用。

4、甲方必須服從乙方隨時調遣車輛。如因甲方車輛手續不全、違章、肇事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車輛不能及時到位的,乙方須扣除此期間的車輛租金並由甲方承擔此期間乙方租用其他車輛費用。

5、甲方車輛無故不能及時到位累計三次,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6、租賃期間,甲方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7、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乙方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在不利於安全行駛的環境下出車;因甲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冒險駕駛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約定

甲方車輛的保險費、年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第六條: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簽定地點:.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甲方身份證複印件、駕照複印件、車輛行駛證複印件

甲方:乙方:

負責人:

電話:電話:

旅遊接待用車租賃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自然人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乙方為企業時填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乙方為自然人時填寫):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出資購買了純電動物流專用車,為該車輛合法所有權人。甲方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併為租賃車輛辦理了《道路運輸證》。

2.乙方系依法設立並取得工商等政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合法經營手續的企業或具有簽署履行本合同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相應資質的自然人。

3.甲方擬將其自有的純電動物流專用車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亦有意承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純電動物流專用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

1.乙方向甲方承租輛全新的、附上海車牌的純電動物流專用車(以下簡稱“租賃車輛”),租賃車輛具體情況、車牌號以本合同附件1《車輛驗收交接表》確認的為準。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車輛《道路運輸證》、______年檢合格證、養路費繳訖憑證等有效證件齊備,並對租賃車輛定期進行保養。

3.租賃用途:限普通貨運。

4.租賃車輛的行駛區域範圍:限上海市範圍內(含下屬區縣)。

二、試用期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給予乙方天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賃車輛的約定交付______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應自行前往甲方指定地點提取,雙方於提車當______日辦理租賃車輛交接手續,簽署《車輛驗收交接表》(本合同附件1)。

3.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三個工作______日通知,可對約定交付______日作提前或延後的調整(實際交付______日期以本合同附件1《車輛驗收交接表》記錄的交車______日期為準),租賃期限相應提前或延後。

4.試用期內,乙方決定不承租的,乙方應在試用期屆滿之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最遲於試用期屆滿之______日將試用車輛交還甲方。甲方需對車況、違章情況進行確認,並於確認無誤後15個工作______日內扣除試用期租金(試用期租金標準見本合同第3條第4款約定)、車損賠償金(如有)、違章罰款費用(如有)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有)後向乙方退還剩餘的預付租賃費用及履約保證金。

5.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如希望續租,應於租賃期限屆滿3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應於租賃期限屆滿10天前重新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續租。

三、租賃費用

1.租賃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車輛租賃費用包含無憂免賠服務費用和車輛租金,其中,無憂免賠服務費用標準為_________元/車/月,乙方決定□購買□不購買。租賃費用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

注:

1、租金含以下費用:

a)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基本保險費;

b)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

c)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

2、“無憂免賠服務”一旦決定購買,租賃期限內不允許取消,直至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首期租賃費用(3個月)¥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該預付租賃費用後,先開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待租賃期開始後15個工作日內,乙方憑此收據換取車輛租賃的正式發票。

3.車輛租賃費用以3個月為一期,每期支付一次,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付款通知要求在每一期結束前10個自然日支付下期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提供相應發票。

4.試用期內,乙方決定不承租的,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天/輛的試用期租金;如繼續承租的,本條第1款約定的租賃費用標準執行。

5.乙方知悉並同意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收車輛租賃費用、押金、履約保證金,並由甲方向乙方開具合法的發票。

收款賬户:

①中天系統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對公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賃期內,乙方自行承擔租賃車輛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7.若由於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甲方有權就成本增加部分相應調整車輛租金,屆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履約保證金

1.為保證乙方嚴格充分地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時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元/車(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以及違章保證金¥___________元/車(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履約保證。本合同共____輛車,履約保證金共計¥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履約保證金在整個合同期內由甲方保管,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該保證金的利息。租賃期間(含試用期),乙方不得要求以履約保證金衝抵租賃費用或其他未付款項。本合同非因乙方違約而終止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申請在雙方結清所有應付費用(此時履約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未付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後30______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或其餘額(如扣除或衝抵)無息退還給乙方。

3.任何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權在提前解除合同時,沒收該履約保證金而不予退還,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保證金不足部分的甲方損失。

五、租賃車輛使用要求

1.如乙方為自然人的,應符合下列規定條件: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一年以上駕齡;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並取得從業資格證。

如乙方為企業的,應保證其聘用的駕駛員滿足上述規定條件。

2.辦理車輛交付手續時,乙方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到甲方處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車輛使用前,乙方需仔細閲讀《電動汽車安全駕駛須知》(詳見本合同附件3)並接受甲方的安全駕駛及操作培訓(該培訓)。如乙方未按電動汽車操作流程規範使用造成電瓶虧電無法啟動或其他故障的(以廠家或廠家指定服務站上門診斷檢查結果為準),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______日常在車輛使用前應仔細查看電量表的電量,出車前須預估電量續航里程,因乙方預估錯誤造成車輛拋錨的,甲方不提供拖車服務。

5.因乙方使用不當(使用不當指在空檔滑行、使用不符合型號的充電設備等類似情況)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甲方不提供維修服務。

6.在租賃期內的租賃車輛發生車輛事故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保險事故全程處理,以確保租賃車輛儘快繼續投入使用。

7.甲方提供的車輛,包含GPS定位功能,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破壞或拆除。

8.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如實提供相應證件、證明、聯繫電話等資料。租賃期間如乙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相關信息變更後內通知甲方。

9.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的車牌、《道路運輸證》和其他證件,如有遺失,乙方需承擔相關補辦費用。

10.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解決與第三方貨主間發生的貨運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變質、腐爛、短少、損失或運費爭議),如因此使甲方陷入糾紛或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就全部損失向乙方追償。

11.為便於管理及實現雙贏,甲方已與上海XX公司建立合作,為乙方提供貨運叫車移動平台(易拉貨APP)服務,乙方可安裝使用,相關服務費用按照上海XX公司的規定由乙方與上海XX公司進行結算。

六、車輛的保養、維修和罰款處理

1.租賃期間,乙方應按甲方的通知前往指定服務站接受每行駛8000公里的保養和每______年______年檢,該保養和______年檢不收取乙方費用。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須遵守,上下相差300公里以內可以作為正常範圍予以執行。若乙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或超過所能承受的上下限公里數,每超過300公里,乙方需支付1000___________元額外費用。如乙方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時間,延遲期間租賃車輛損壞和罰款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車輛的易損件(包括剎車片、輪胎、剎車盤、雨刮片、門飾條、門拉手、燈泡等)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應每天檢查車輛的電池狀態,充電設備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4小時內提供維修服務。

X日常使用過程如出現車輛故障,經電話報修溝通確認車輛能正常行駛的,乙方須將車輛開到指定的服務站進行維修,如果無法行駛的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將協調廠家上門維修,若維修時間超過48小時,乙方可至甲方指定地點提取替代用車。維修完成後,乙方有義務將替代用車送至指定的服務站置換回租賃車輛,不得擅自將租賃車輛和替代用車進行置換。

5.租賃車輛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服務站進行維修。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如有違反,應承擔上述行為造成的全部損失。

6.經過廠家檢測,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維修期間如需甲方提供替代用車的,乙方應另行付費。

7.租賃期間,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會派事故專員協助及指導處理交通事故,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施救,不得棄車逃逸。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導及時110報案或報保險公司的,無交警事故證明的,由乙方自費承擔全部維修和賠償費用。當車輛發生事故後能繼續行駛的,乙方需將車輛開到甲方指定的服務站進行維修;如果無法行駛的,由甲方安排拖車將車輛拖至服務站。

8.因乙方的責任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提供替代用車,如乙方有需求甲方重新收取費用。

9.事故車維修結算: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維修費、賠償費由乙方先行墊付,待甲方保險公司理賠款到賬後再退還給乙方。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租賃期間,乙方產生的違章須在違章發生之______日起15______日(含)內向有關部門繳納罰款,若超過30天未處理完成,甲方有權按20___________元/天收取違約金,直至違章辦理完成(違章辦理完成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示信息為準),若超過60______日仍未辦理的,甲方有權自行辦理,所產生的服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注:________________違章代辦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6分以下300___________元/分,6分(含)以上500___________元/分,違章罰款費用根據違章行為另行收取)。

11.租賃期間,由於乙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條例導致租賃車輛、《道路運輸證》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扣留的,車輛停用期間乙方無權要求減少車輛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並且甲方因此受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罰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七、乙方承諾

1.應當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2.駕駛租賃車輛時,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

3.任何情況下,《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塗改、偽造。

4.禁止將車輛轉租、轉借給第三方使用或將租賃車輛抵押、質押、典當、倒賣。

5.禁止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拼裝租賃車輛;

6.從事普通貨運,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7.不得運輸毒品、危險貨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貨物、壟斷貨源,不得阻礙其他貨運經營者開展正常的運輸經營活動。

9.乙方違反上述承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購買的保險為:________________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玻璃險、盜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險種以生效保單為準。甲方為租賃車輛購買的保險,保費由甲方承擔。

2.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乙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公司理賠範圍以外的維修、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並承擔車輛維修產生的折舊損失(詳見附件2《車輛維修費用明細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無憂免賠服務”(詳見附件2《車輛維修費用明細表》),費用為50___________元/______月/車,乙方自行決定是否購買。“無憂免賠服務”一旦決定購買,租賃期間不允許取消,直至合同終止,費用與租金支付時一同向甲方繳付。

4.乙方有義務與甲方共同處理交通事故並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須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______日起三個______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乙方須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

5.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6.因乙方發生車輛違章或交通事故造成下一______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並向乙方提供相應保險費上漲單據憑證。

7.租賃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因乙方過錯導致的其它形式的損毀或滅失,乙方應承擔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車輛維修或重置費用。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期滿車輛的返還

1.乙方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交還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租賃期滿後____________內,乙方應將租賃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還車時經甲方確認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不包括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如輪胎、剎車片的磨損)且無損毀後,雙方辦理車輛交還手續。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乙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且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在車輛租賃期間,乙方應保持車內清潔,保證在還車時車廂內無異味、無遺留物品。甲方對遺留、存放在車上的物品無保管義務,對物品發生的損毀、滅失、損耗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4.若乙方未能在租賃期滿後____________內返還租賃車輛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繼續佔有使用的,其佔有使用不能視為合同續期。該佔有使用期間,乙方每______日須按相當於合同期滿前或合同解除前最後一個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200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佔用費,並承擔該期間發生車輛故障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一十、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署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否則,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如一方由於自身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另一方2個______月租金(以當______月租金為準)作為違約金。

3.若乙方未按期、足額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相當於當期應付但未付金額的5‰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

4.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需付清車輛交還前實際產生的租賃費用,並按剩餘租期租賃費用總額的30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予以補足:________________

(1))提供虛假信息獲取車輛使用權的;

(2)乙方逾期十五______日未能履行足額支付車輛租賃費用;

(3)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乙方承諾的;

(4)乙方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或不在甲方指定

的服務站進行維修的;

(5)乙方破壞或拆除租賃車輛安裝的GPS、行車記錄儀等裝置的;

(6)乙方不按照甲方指示參加定期保養和______年檢,經甲方催告仍拒絕履行的;

(7)乙方拖欠違章罰款超過60天不予繳付的;

(8)與第三方發生貨運糾紛累及甲方,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影響甲方聲譽的;

(9)違反法律法規條例的相關規定導致《道路運輸證》、租賃車輛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扣留的,或者導致甲方受到處罰的;

(10)其他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租賃車輛的安全及相關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一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十三、附件清單

附件1車輛驗收交接表(一車一表)

附件2車輛維修費用明細表

附件3電動汽車安全駕駛須知

附件4證件複印件清單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1.車輛驗收交接表

車輛驗收交接表

交車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接車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車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説明:車輛合格證和基本檢查內容根據檢查項目情況填是或否;車輛各總成技術狀況若達標填√,未達標填___;車身外觀若有表格內的現象,在相應表格填○,沒有則不填。

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電量行駛里程

車輛基本檢查內容

檢查項目是/否檢查項目是/否

車燈燈光有無安裝GPS硬件

備用胎蓄電池接線柱是否無污染和鏽蝕

輪胎表面是否無磨損車輛內飾是否完好

隨車工具是否齊全隨車資料是否齊全(行駛證,保單)

車輛各總成技術狀況

名稱技術狀況名稱技術狀況名稱技術狀況

安全帶前擋玻璃後擋玻璃

車窗玻璃倒車鏡車門

車門鎖車燈燈光儀表板指示燈

雨刮器喇叭音響

收錄機空調備用胎

電池電機

交車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接車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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