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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例子

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例子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下面是整理的關於2019年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歡迎閲讀!

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例子

篇一:

合同編號: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路名、幢號、門牌號) 。 間數 ,使用面積 平方米。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注: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失效。)

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出租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大寫): 元。

交納期限 。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擾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水、電、暖、通訊、 等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權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交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方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

第八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各一份。

篇二: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

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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