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土地租賃合同是指約定出租方在一定時期內提供土地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向其支付租金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歡迎參考閲讀。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文一

甲方:xx區xx鎮xx村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屯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積,面積位置在村北大道東一塊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為4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44年5月1日止, 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賃費按每平方米6元計算,總額為陸萬元整。如果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甲反出手續乙方承擔費用。

四、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影響東面耕地,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税 (必須在本鎮交納)。

五、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六、租賃期滿後,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廢,不發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繼續租賃, 甲方優先於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乙方:日期: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文二

出租方(甲方): 鎮(鄉、街道)村組 承租方(乙方):

為了充離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受 户等承包農户的委託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以林業局勾劃的面積(或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畝,其中:田畝,地畝。座落 州區鎮(鄉、街道)村組,小班號為、號,其中:號小班號面積畝,號小班號畝,號小班號畝,號小班號畝;四周邊界: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體方位詳見土地平面圖)。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 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復耕保證金由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區農業局農經站)代為收取,履行專户管理。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六、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租賃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盤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民。

七、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

準,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户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容許,人畜不得進入租界,造成喪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八、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築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標準見前面四條二款)。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基礎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拆除及清運,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林權證歸甲方所有;(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乙方:日期:

市場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農户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 畝,座落在 村。四周邊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20xx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 月份以支付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採用先交後租措施。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徵收、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户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户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生產施工或運輸時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及生活,對由於乙方生產施工或運輸不當造成的損壞,損失由乙方賠償。同時,甲方在不影響自身生產及生活的前提下,應提供給乙方施工運輸方便。

七、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生產經營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

八、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一、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協議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120xx元/畝)。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o086g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