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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精選18篇)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精選18篇)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姓名(甲方)__________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精選18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租人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商用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房位於104國道北二環,北星花園臨街108#,結構兩層,計104.12平米。內置樓梯及洗手間地板,水電通入。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約定:

1、租賃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商鋪租金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簽約之日,一次性支付兩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條協議事項:

1、商鋪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商鋪及其附屬設備,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及水電使用安全工作,如果發生火災及電氣事故應負全責。所租商鋪的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動,如果人為損壞、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兩門、窗、樓梯等)損壞或發生故障,需負責維修還原及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如果因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因素等需提前終止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存放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續租事宜: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願,雙方簽訂下一年商鋪租賃合同,同時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租賃關係自然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五日內搬離。租賃期滿後不歸還商鋪的,除補交租金外,應賠償違約金。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商鋪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7、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反,應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壹仟元。

8、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應向甲方交納_____壹仟_____元的裝修押金,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門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履行三(2)中的相關協議,到期後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互相以誠信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第五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户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x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使用面積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税收、經營費用(包括:税務、治安、衞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税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年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年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________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萬 仟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或乙方每 (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萬 仟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聯繫地址: 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滑縣道口鎮 路中段路南 電器商場(詳見 電器商場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 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 的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不包括銷售提成),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電器商場(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商場管理規定》。

2. 商場商鋪分佈圖。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場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時間:

甲方受浙江現代商貿物流發展有限公司(業主方)委託,對地處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博園路1號的本市場內的營業房(攤位)實施市場運營管理權。依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為了促進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管理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同《浙江現代商貿物流發展有限公司營業房(攤位)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若租賃合同期滿後續籤的,以續期的日期為準。

二、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一)、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大寫) 元整,(小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二)、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保證金不計息,在《租賃合同》租賃期滿離場後三個月確定乙方無違反以下第(三)(四)(五)項的情形時歸還。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税費或行政治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進行支付。

(四)甲方按規定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後,乙方必須在15日內予以補足,若乙方逾期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保證金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五)《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甲方統一負責市場的物業管理,包括:公共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的提供和服務,及市場整體形象宣傳。乙方應於合同簽訂時向甲方繳納綜合廣告、管理、服務等費用人民幣(大 寫) 元整,(小寫) 元。綜合廣告、管理、服務等費用按年度交納,在前一年度終了前一個月向市場交納下一年度的費用。水、電費按實每月結算。若乙方逾期( )日仍未支付該項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保證金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發展需要擴建或調整佈局,由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密切配合,並服從統一安排與調整。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統一安排調整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方單方提前收回營業房(攤位),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簽訂合同後如需裝飾裝修營業房,裝飾裝修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不得變動和改變房屋結構及水、電管線。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乙方不得拆除附和或未附和的裝飾裝修物,無條件歸屬甲方。乙方在承租期間有責任保持商位設施及供電、消防等系統的完好,如有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六、乙方應積極辦好工商、税收、衞生防疫等部門的手續,亮照經營、文明經商,並按規定向甲方交納市場管理服務費、税等有關費用。乙方在承租期間須遵守市場管理規定,若乙方不良經營行為損害市場聲譽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可建議業主方解除租賃關係,所有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營業房(攤位)如需轉租第三人或與第三人互換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好有關手續,並向甲方繳納服務等費用 元/間。

八、違約責任:在合同期內,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若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另一方實際損失時,還應按發生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

有下列情況,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支付賠償金: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提供服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承擔違約金,支付賠償金,且甲方有權代表業主方收回營業房(攤位):

(1)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2)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商位交付後 天內未開業的,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

(4)一年內擅自連續停業7 天以上或累計停業15天以上或擅自轉租商位,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場 乙方(蓋章):

地址: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博園路1號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0571—88750028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經營體制

廣場實行商業鋪位的獨立經營模式,整個廣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對外統一名稱,由乙方簽約經營的鋪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 商鋪編號、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財富廣場 號鋪位,出租乙方經營,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乙方享有裝修期 個月和免租期 個月,共計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計算租金。

(2)商鋪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和項目以甲方解釋為準,乙方必須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在合同上註明)。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禁止乙方繼續經營,收回鋪位,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四、租金,水、電及其他費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經營期限內,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租金計算標準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2)水費、電費

乙方用電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核准的用電用水容量之內,容量之內的計算標準按長安鎮相關的收費標準以實際發生額和變壓器電損實際發生額交納,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請,並經批准後按相關部門的相應計費標準計費交納。

(3)管理費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費,是用於提供廣場內部公共衞生、保安、廣場整體形象維護,宣傳費及公共用水、電量正常支出。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4)費用收取

乙方應於每月(遇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繳納當月租賃費、管理費、污水處理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則每天按所拖欠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拖欠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工商管理費、税金

工商管理費、税金由工商、税務部門與乙方核定後由乙方自行交納。

五、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水電押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幣(大寫): ( 元)。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款項或者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 拾 日內將保證金和水電押金無息退還予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按期收取租賃費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廣場營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監督。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A. 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改變經營範圍。

B. 擅自將商鋪對外出租、轉讓或利用商鋪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C. 逾期不交納租賃費及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並經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繳納者。

D. 嚴重違反廣場管理紀律和有關制度又不予改進的。

(4)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經營商鋪、廣場名稱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營條件。

(5)乙方需在甲方書面通知交鋪後30天內前來收鋪,逾期不來收鋪的,視為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作處理,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7)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方案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工程必須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裝修驗收未合格將不予營業,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

(8)甲方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如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已裝修的,經摺舊後的殘值,由甲方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和廣場名稱的權利。

(3)未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的商鋪對外轉租、轉讓。

(4)不得非法經營、變更經營,經營範圍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經營項目。

(5)乙方承擔商鋪的日常維修責任,愛護商鋪設備及公共設施,若損壞,除自行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外,還將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合同簽定同時,乙方即成為經營場地的防火責任人,同時簽署防火責任書,負責店員的消防意識及器材使用的培訓。

(7)消費者在乙方經營場所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發生任何費用或者承擔責任的,乙方對此應予以全額補償。

(8)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收鋪手續。

(9)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租金、水電費用、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10)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對廣場的各種管理工作。

(11)乙方須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正常開業,則乙方的後續 2 個月免租期取消。

八、乙方經營遵守事項

(1)乙方必須具有符合長安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税務登記證,辦理費用自理。

(2)乙方在廣場必須亮證經營,實行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采取惡性壓價、強拉顧客等不正當手段干擾其他商家經營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開具有效的購物憑證(如收據、發票)。

(3)乙方應自覺按章納税及工商管理費,嚴禁走私、販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十倍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經營及名譽所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對其經營場地的裝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申請,並報三維效果圖,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裝修及用料的標準需符合消防部門及廣場管理的有關規定,裝修完畢並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5)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規定的裝修期限完成裝修,沒有完成並影響開業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並按消防部門規定自行購置相應數量及規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險等災害,且導致他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存放在商鋪內的所有財產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8)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守法經營、加強管理,杜絕出現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廣場的公用面積,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變廣場統一裝修格局。

(10)乙方嚴重違反本廣場經營管理規定,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期間乙方仍需交納所有費用,直到終止合同。

(11)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會議,有義務傳播廣場統一的宣傳廣告資料,自覺維護廣場的良好形象。

(12)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擔保、轉讓、轉租、抵押,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項造成自身損失及受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民事賠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繼續經營本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續約的優先權。但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對商鋪裝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對乙方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3)若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有必要進行修訂,則雙方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費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關費用的,乙方應補足甲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商鋪內部所存放的全部貨物作為擔保。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6)合同履行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應三日內退出經營場地,並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櫃枱及設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裝修設備不得拆撤或更換,因乙方拆撤或更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7)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約又不及時辦理撤離手續者,甲方及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將按每逾期1天扣 叁仟 元的標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賠償;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權對乙方原場地予以清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後,其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用於支付可能因商品質量“三包”發生的費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若未違反以上問題,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後,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其他

(1)乙方確保本合同登記的地址為有效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訊地址錯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若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_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__________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_度,__________取暖費的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本合同共_______頁,1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3

轉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房主: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商鋪轉租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 )。註明:轉租費包括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和室內設備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預先告知是否續租商鋪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商鋪面貌結構,不得將商鋪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商鋪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商鋪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衞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商鋪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商鋪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商鋪,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鋪描述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具體位置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要求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前____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和費用

1、該商鋪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驗收完並接付商鋪後____日內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納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商鋪前,雙方需明確各項費用的支付狀況,租賃商鋪交付後各方依約各自承擔。

第四條商鋪和設施的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由於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自然損耗,乙方不承擔任何維修或賠償責任。

2、除上述第1款約定外,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及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維修通知後______日內予以維修。

3、甲方需要維修商鋪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維修商鋪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鋪的時間相應減收租金或延長租期。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

2、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人為停水停電。

3、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商鋪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有權出租,保證出租商鋪不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擔保。並提供土地使用證、產權證、商鋪租賃許可證等相關權屬證明給乙方審驗,並將其複印件蓋章後提供給乙方。

4、非因政府拆遷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商鋪。

5、甲方若違約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第六條乙方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壞租賃商鋪結構,否則視破壞程度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商鋪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則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響甲方租賃收入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商鋪轉租。

3、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鋪: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破壞商鋪結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並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商鋪租賃期間,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2)甲方人為停水停電,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3)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存在或發生質量問題,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

(4)甲方不依約履行租賃商鋪的維修義務,經乙方催告後仍不維修或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甲方發生糾紛致使租賃商鋪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鋪存在權屬瑕疵發生爭議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的。

5、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按合同約定驗收租賃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收回租賃商鋪,有剩餘租金時須一併全額退回乙方。

第八條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均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

第九條本合同共2頁,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盡事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覃學奎商鋪租賃合同》 ,約定由甲方將市路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年,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覃學奎商鋪租賃合同》 。

二、乙方在簽訂該協議後,於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乙方不得損壞甲方原有基礎裝修,如有破損,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約定:

出租人(甲方)簽字: 承租人(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月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後四日視為收悉日。

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後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後,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並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留置(無論是否商鋪是否有人)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衞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税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户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户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户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户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户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食街鋪位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衞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税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户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户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户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户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户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

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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