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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模板

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模板

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那麼對於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模板

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甲方):鳳城市通遠堡林場

公司地址:鳳城市通遠堡鎮 郵編:118105

承租方(乙方):鳳城市綠野森林資源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鳳城市石橋路39—1號 郵編:1181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辦公室座落、間數、面積、面積計算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林海賓館內2樓3個房間,使用面積36平方米,作為其辦公用房。

第二條 辦公室配套設施及服務

甲方將以辦公室的目前自然狀況交與乙方,並提供以下林海賓館內辦公室配套設施的使用及服務:

1.公共照明

2.自來水(飲用水除外)

3.空調設備

4.公共衞生間

5.公共區域清潔

乙方同意按其辦公室內獨立的電錶讀數和鳳城市物價局規定的電費價格,支付每月的用電費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5年,出租方從20xx年6月1日起將出租辦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6月1日收回。

2.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變更合同內容,均需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 否則, 本合同被視為自動延續。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租賃辦公室區域內所有財產實施管理,並對其安全負責。甲方對該區域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的損壞、滅失等不承擔責任,除非該損失是由於甲方的疏忽或故意行為造成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辦公室:

(1)乙方擅自將所租賃辦公室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辦公室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3 個月的;

(4)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所涉及的甲方所不允許的行為的。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辦公室的,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乙方無故逾期不搬遷,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交納期限

1.租金:每平方米 25.00元/月,總計900.00元/月。

2.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0.60元/月,總計21.60元/月。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物價指數,每年上調該物業管理費不大於15%。

3.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交納期限:乙方同意租金按季度於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10日前提前交付於甲方指定帳户內。

4.電費的交納期限:甲乙雙方商定,除非另有約定,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共同核定電錶讀數,然後由甲方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在收到該通知後的7個工作日內將該月的電費交付於甲方指定帳户內。

第六條 辦公室的裝修及使用

1.乙方如對辦公室進行裝修時,不得擅自改變辦公室結構和原有風格,並在裝修前向甲方提交辦公室裝修方案(內容包括:設計圖、所使用的裝修材料、裝修中使用的設備等),在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裝修方可進行,但甲方不得無理拒絕簽發同意書。

2.乙方如對辦公室進行裝修時,不得擅自改變辦公室內的電源、通訊等線路和空調、噴淋等各種管路的原有走向,如確因使用電腦或其它辦公設備而需增加電源插座時,應在裝修方案中列明,獲允許後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由甲方查驗。如有損壞,除負責修復外,還應對造成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3.鑑於辦公室和地坪承載負荷限制,乙方如對辦公室進行裝修時,不得使用花崗石、大理石等重質材料作為地面裝飾。

4.為保持整個林海賓館建築和裝飾的統一性,乙方在進行辦公室裝修時,不得擅自變換辦公室原有的門、窗及其外部顏色。

5.鑑於甲方已為乙方提供了空調設備,乙方在進行辦公室裝修時或辦公室使用過程中,不得再安裝任何形式的空調設備或取暖裝置。乙方同意,在辦公室租用期間,不使用單體耗電量超過300瓦的電氣設備,每個接電插座用電容量不超過10安培,以確保林海賓館的用電安全。

6.乙方同意不論何種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乙方在遷離林海賓館時,不得對原屬於甲方所有的固定設備或裝置造成損壞,並負責將所租用辦公室恢復至租賃前原樣,但辦公室的正常損耗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按時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辦公室或有其他違約事項的,負責賠償違約金為租賃期全部租金的10%。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或有其他違約事項的,應支付違約金為租賃期全部租金的10%。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辦公室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結果將為最終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 劉電蘭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藍山國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明確權利與義務的關係,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總則

1、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藍山縣教師村三棟六樓套房,建築面積110㎡(3房2廳1衞1 廚),及一樓雜房(下稱甲方承諾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且具備合法出租的資格。如因甲方不具備上述條件而造成的有關該房屋的任何爭議糾紛,甲方負責解決,甲方並應對乙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3、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內,該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權利均由乙方獨立行使,甲方有義務將相關房屋手續及個人身份的證明文件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結束後,甲方恢復對該房屋的使用權利和出租權利。

二、 房屋狀況

1、甲方所提供之房屋座落於藍山縣教師村三棟六樓套房,建築面積110㎡(3房2廳1衞1 廚),及一樓雜房。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房屋裝修情況及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中加以説明。《房屋裝修情況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房屋提供給乙方,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界滿時交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三、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 20xx年 5 月31日。

2、租賃期滿,甲方若需繼續出租房。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出租合同》。

四、相關費用及支付

1、 元整)。

2、該房屋租金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即第一次付款日期為 該房屋每年租金(税前)為人民幣3000 元(大寫:叁仟合同簽訂之日; 第二次付款日期為 20xx年 6 月 1 日;第三次付款日期為 20xx 年 6 月 1日。同時第一次付款時乙方應向甲方交押金500元,合同到期時退還。

3、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的電費、水費、衞生費用由乙方支付,按教師村的標準執行。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發生下列違約行為,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甲方還應另予賠償:;賠償時甲方應對乙方的裝修、搬運等投入按原價進行賠償:未經乙方同意提前收回該房屋的事件。

2、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房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租金20元作為滯納金。

3、 乙方發生下列嚴重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給予賠償;甲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乙方提前解約的。

八、其他

1、本合同在雙方完成房屋交接,並簽訂合同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件二《房屋維修責任明細》後生效。

2、本合同之附件《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房屋維修責任明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應通過訴訟解決。合同履行地為受訴法院。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辦公室租房合同範文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房屋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房屋位置及範圍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建材市場隔壁商住房一樓門面房。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按年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年__元;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年__月__日,如乙方繼續續租,以後每年提前於協議期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年房租。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結構,如需改動,須經甲方同意後再作改動;

2、 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房屋及相關水、電等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乙方自己立户,水、電一户一表,水、電費用自理;

3、 如因房屋本身原因引起的鄰里、產權等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在協調期間不能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

2、 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的各項設施,不得私自改變原房屋結構;不得經營飯店、旅店、洗車行;

第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作出5000元賠償;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的,乙方應對甲方作出5000元賠償。

第七條

1、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房屋的優先租賃權;

2、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主備案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屋內物品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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