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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精選16篇)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精選16篇)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

出租方: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精選16篇)

承租方:

根據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將 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為 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年,租賃期自月日至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務費統稱)及繳納期限

3.1總房款 年(,_               日至_        日為 元/年;_        日至_        日為 元/年;_        日至_        日為 元/年。

租金按照先交後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後五日內一次付清_        日-_        日一年房屋租金 元整

3.2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1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權,並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衞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1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

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並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

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僱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衞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1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衞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衞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11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規定依法用工,保障僱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1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為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並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1)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户:

單位開户行:

年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託人:

電話:

年月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2、甲方將龍坪鎮解放西路49號三樓三室兩廳,面積123米2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金為14000元/年。連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賃時間從20xx年5月25日止20xx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居住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水、電費(依據表上數據)、網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維修,維修費有甲方負責。乙方因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7、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應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8、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無安全保障或直接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經常故意刁難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寧的。

9、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和化學藥品或在出租屋內進行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3)故意損壞房屋及設施的;不按時繳納租金和水、電費的。

10、因自然災害、拆遷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實施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原合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不計算,把多的租金退給乙方。

11、乙方交還房屋應保證各種設施及房屋完好無損,否則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立條款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雙方因某項事宜產生歧義,經協商、調解解決不了的,雙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5月25日 20xx年 5月25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3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承租人:(下稱"乙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下稱"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 )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築平方米 幣 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 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 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甲方。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任何補償。

第七章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 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着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分的清潔衞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選擇履行契約時,甲方應該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責任

(一) 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功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 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文件後,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於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 ,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自乙方應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項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 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税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税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者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可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時,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發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當日並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發收人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後 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擬租賃甲方位於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屋作物業辦公用房,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座落、建築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座落於長江西路898號“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建築面積共294.95 ㎡。

第二條:租期、租金與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計3000元。

(三)租房押金:為確保合同的順利執行,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違約等情況,其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第三條:押金交付期限及辦法:

乙方必須將房租費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付款方式以現金支付(或轉帳支付)。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修繕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設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屬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須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4、負責按約定,依時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且乙方無違約現象,甲方必須按時退回押金給乙方(不計息)。

(二)乙方責任:

1、合同期滿,如不續租,必須按時交回房屋給甲方,不得拖延,否則甲方有權加收相應的租金。

2、承租期內,不得單方面轉租他人,否則,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即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內,乙方不得隨意破壞、變更甲方的房屋結構及其公共設施、設備。否則,按違約論處。由此造成房屋、設施、設備的損毀,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或賠償,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全部押金。

5、水電、排污、排煙問題。外水電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但水電的增容乙方必須自行解決。其增容費用和日常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統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網;排煙必須達到環保要求並按環保部門的要求安裝排煙系統,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間,政府及社會公共職能部門收取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製造各種污染,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有毒有害、危險品及各種違法亂紀活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的,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合同各項條款,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給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20xx0元整。從違約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仍不能整改完畢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條款對違約責任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租賃期內,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免責。

2、因政策、法律法規原因、市政建設或花園城的舊樓拆遷的,雙方免責。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當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或雙方責任履行完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準噶爾路 33 號 友聯辦公樓東側門面 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為 340 平米)。

二、租賃期限

2.1租賃期為年,租賃期自月日至 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務費統稱)及繳納期限

3.1 總房款/三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8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7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後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後五日內一次付清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貳拾捌萬 元整)。

3.2 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1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權,並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衞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1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並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僱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衞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1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衞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衞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11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用工,保障僱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1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為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並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1)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第4 / 5頁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户:

單位開户行:

年 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託人: 電話: 日 年 月 月 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準噶爾路 33 號 友聯辦公樓東側門面 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為 340 平米)。

二、租賃期限

2.1租賃期為年,租賃期自月日至 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務費統稱)及繳納期限

3.1 總房款/三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8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7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後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後五日內一次付清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貳拾捌萬 元整)。

3.2 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1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

權,並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衞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1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並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僱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衞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1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衞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衞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11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用工,保障僱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1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

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為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並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1)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户:

單位開户行:

年 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託人: 電話: 日 年 月 月 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7

出租方:合肥八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合肥花園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乙方擬租賃甲方位於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屋作物業辦公用房,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座落、建築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座落於長江西路898號“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建築面積共294.95 ㎡。

第二條:租期、租金與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計3000元。

(三)租房押金:為確保合同的順利執行,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違約等情況,其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第三條:押金交付期限及辦法:

乙方必須將房租費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付款方式以現金支付(或轉帳支付)。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修繕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設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屬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須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4、負責按約定,依時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且乙方無違約現象,甲方必須按時退回押金給乙方(不計息)。

(二)乙方責任:

1、合同期滿,如不續租,必須按時交回房屋給甲方,不得拖延,否則甲方有權加收相應的租金。

2、承租期內,不得單方面轉租他人,否則,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即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內,乙方不得隨意破壞、變更甲方的房屋結構及其公共設施、設備。否則,按違約論處。由此造成房屋、設施、設備的損毀,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或賠償,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全部押金。

5、水電、排污、排煙問題。外水電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但水電的增容乙方必須自行解決。其增容費用和日常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統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網;排煙必須達到環保要求並按環保部門的要求安裝排煙系統,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間,政府及社會公共職能部門收取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製造各種污染,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有毒有害、危險品及各種違法亂紀活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的,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合同各項條款,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給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20xx0元整。從違約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仍不能整改完畢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條款對違約責任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租賃期內,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免責。

2、因政策、法律法規原因、市政建設或花園城的舊樓拆遷的,雙方免責。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當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或雙方責任履行完後失效。甲方:合肥八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花園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二○一一 年 元 月 1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 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條 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户應履行甲方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臨時公約”中的各項規定,甲方對乙方的交費情況有監督及知情權。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入住時水____噸,電____度);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繼續租賃,雙方需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停止租賃必須在___天之前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對方有權不退定金。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物業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9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辦公樓東側門面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2.租賃期為年,租賃期自月日至月__年。

3.2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權,並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衞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並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僱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衞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衞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衞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民法典》規定依法用工,保障僱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3個月之久的;

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

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並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第45頁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0

甲方:

乙方:(購房人—業主)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公用部位環境衞生等項目進行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的行為;

5、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6、每個季度向乙方公佈物業清潔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清潔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4、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5、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定本協議;

6、對承租人、使用人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環境衞生: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第四條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六、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納違約金。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體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有信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物業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層樓房,建築產權面積__________2,乙方承租上述全部物業。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上述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年共計租金_____萬元,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一次性繳清當年租金,因租賃所產生的税收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並保證第三方不得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甲方違約。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如果甲方在和乙方合同期中違約轉讓等,甲方要賠償乙方投資總價的十倍。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所有資產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 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條 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户應履行甲方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臨時公約”中的各項規定,甲方對乙方的交費情況有監督及知情權。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入住時水____噸,電____度);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繼續租賃,雙方需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停止租賃必須在___天之前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對方有權不退定金。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物業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____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號的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層_______型_______單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承建商的延誤

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圖紙更改

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水費保證金

電費保證金

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至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金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人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或,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申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在簽約時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幣 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滿後,甲方在驗收完房屋的固定裝修和原有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後,甲方不計利息一次性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房轉租或轉讓給他人,不得將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及沒收押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租賃期為 個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將每月租金於每月 日前交給甲方,押金不能充當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的,每天將罰滯納金為月租金的5%給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將視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換鎖、停水電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並沒收押金,同時甲方有權處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裏的一切物品,並且有權追繳乙方拖欠的費用與滯納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乙方必須住滿 個月方可退房,未住滿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在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費 、衞生費 、水費 、電費 、有線電視費 、電話費 、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視乙方違約處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條執行處理。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護好該出租房屋及甲方所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室內裝修、室內設備和公共設施,如室內的裝修、設施有損壞的乙方要原價賠償給甲方(自然損舊除外)。出租房屋的結構及間隔不得改動。乙方入住後所增加的低值設備,如水管件、零星電路插座開關等,乙方歸還時不得拆除,電源變更及增加負荷必須書面給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做好房屋內的衞生工作。如垃圾雜物答應拿到物業管理處指定的地方丟放,不得從樓上往下拋雜物或潑水。合同期滿辦理房屋移交時乙方必須將出租房屋的衞生打掃乾淨,否則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衞生清潔費人民幣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遷出時。必須在當日將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藉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甲方有權變賣或做其他處理,所得款不予退還,乙方不得有異議。

八、甲方交來該出租房門匙共 條,乙方遷出之時應連同自配或自換的鎖匙如數全部還給甲方。

九、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隨意加租:合同期滿,若甲方的出租物業需繼續出租,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應優先給乙方續租。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給乙方開具收據。

十、乙方在租賃籤合同時,必須提供房屋內所居住人員的有效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如在租賃期間增加居住人員,也要及時提供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否則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違約方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如雙方發生任何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如協調不成,則雙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甲乙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所發生一切責任關係與本物業無關。 十二、出租房設備設施有:電視 、冰箱 、空調 、洗衣機 、飲水機 、風扇 、鞋櫃 、抽油煙機 、煤氣灶 、煤氣瓶 、沙發 、餐枱 、餐椅 、牀 、牀頭櫃 、梳粧枱 、衣櫃 、 電視櫃 、茶几 、熱水器 、機頂盒 、水錶底數 、 電錶底數 、水 元/噸、電 元/度。

其他

備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5

出租方:合肥八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合肥花園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擬租賃甲方位於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屋作物業辦公用房,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座落、建築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座落於長江西路898號“新加坡花園城”文華閣 0148 號房,建築面積共294.95 ㎡。

第二條:租期、租金與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計3000元。

(三)租房押金:為確保合同的順利執行,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違約等情況,其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第三條:押金交付期限及辦法:

乙方必須將房租費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付款方式以現金支付(或轉帳支付)。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修繕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設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屬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須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4、負責按約定,依時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且乙方無違約現象,甲方必須按時退回押金給乙方(不計息)。

(二)乙方責任:

1、合同期滿,如不續租,必須按時交回房屋給甲方,不得拖延,否則甲方有權加收相應的租金。

2、承租期內,不得單方面轉租他人,否則,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即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內,乙方不得隨意破壞、變更甲方的房屋結構及其公共設施、設備。否則,按違約論處。由此造成房屋、設施、設備的損毀,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或賠償,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全部押金。

5、水電、排污、排煙問題。外水電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但水電的增容乙方必須自行解決。其增容費用和日常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統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網;排煙必須達到環保要求並按環保部門的要求安裝排煙系統,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間,政府及社會公共職能部門收取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製造各種污染,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有毒有害、危險品及各種違法亂紀活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的,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合同各項條款,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給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20xx0元整。從違約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仍不能整改完畢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本

合同其它條款對違約責任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租賃期內,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免責。

2、因政策、法律法規原因、市政建設或花園城的舊樓拆遷的,雙方免責。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當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或雙方責任履行完後失效。

甲方:合肥八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花園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二○一一 年 元 月 1日

物業房屋租賃合約書 篇16

出租方: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同意將位於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詳見本合同所附“租賃物”平面圖)

2、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辦法: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以後每個租賃年的租金在當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費用

1、乙方負責支付“租賃物”在乙方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水費、電費等費用,水費、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水電費的損耗按實際用量的5%計收,當月產生的水費、電費,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支付給甲方,乙方用水、用電數量以甲方抄表數為準。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水、電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賃期屆滿時,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每一租賃年的物業管理費與房屋租金同時付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裝修

1、對於“租賃物”乙方只能用於商務辦公。

2、“租賃物”交付乙方後,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對“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裝修的,改建、加固和裝修方案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以不損壞“租賃物”整體結構及第三方利益為前提,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裝修費用及完工後的維護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水、電單獨設立計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保證“租賃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對“租賃物”的安全檢查和整改意見。

2、按時、足額地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水、電等其它費用。

3、負責對租賃區域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維修,並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4、按本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並開展經營活動。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

6、遵守甲方對“租賃物”所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續訂

在租賃期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責任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及“租賃物”的歸還

1、本合同可因租賃期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不能使用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項費用達30天以上(含本數);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裝修租賃房屋的,或擅自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的;

D、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書面催告後超過30天以上(含本數)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賃物”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將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因租賃期屆滿而終止時,乙方應在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天內將“租賃物”騰空,並交還甲方。對於“租賃物”內的固定裝修及附着物,乙方應予拆除(甲方認可不拆除的除外),並恢復交房前原樣。乙方逾期歸還“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十、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賃物”或無正當合法理由拒收“租賃物”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天500元。

2、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但依據本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時除外。

4、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損壞或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加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存在受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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