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通用21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通用21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通用21篇)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户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租給乙方的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元。(超時_____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户於每月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___%,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___%。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_________省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__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連續租________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乙方與第三者所簽定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甲方並且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_____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的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二十九、甲、乙雙方另外特別約定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_年11月 1 日起至 20_ 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閲讀範文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4

個人租車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 )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税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税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5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税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7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油位: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油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油箱容量:______L,車牌號:浙__________,從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時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計算,(日/月)租費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 元/天計算。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元。還車時甲方退還 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法、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2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法、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年 月 日 。

第三條:甲方責任

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駛證、交強險和商業險保單、年檢證明等)。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因甲方車輛自然磨損原因導致車輛故障,無法繼續使用,甲方負責維修的所有費用,且維修期間提供同價位的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

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保養,負責該車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法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乙方如在承包期間因違法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2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不得將汽車交給非C2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法責任。

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法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乙方不得將車輛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責,應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如果乙方無責,事故對方全責,車輛維修期間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替代車輛的級別不做限制。

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法、賠償責任。

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外觀損壞(如車漆刮蹭),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給出的維修費用標準為準。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維修費用標準如下:

車輛外觀損壞程度

鈑金(單位:元/面)

噴漆(單位:元/面)

≤3面

200

400

>3面

400

800

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配件損壞,以4S店給出的維修費用標準為準。

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搶或非車輛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每天 元人民幣)。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浙江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浙江省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 元/公里 。

第六條:油費計算

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間加油時的發票原件。

關於油費結算,按以下結算方式(二選一):

原油位還車(建議採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時,租賃車輛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載油量至少高於該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駕駛過程中的油費,並在還車時將油加至與取車時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間不涉及油費結算。此種情況甲方和乙方在交車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還車儀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時間證明,協商一致即可。

乙方未原油位歸還車輛,請根據以下標準進行結算:

油量刻度細分到16格進行計算

油量差價計算公式=取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還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額容量(升), 差額容量*當日油品油價=油量差價。

如乙方還車時未原油位返還,需按標準油量刻度差價補給甲方。

備註: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取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應保證在還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乙方歸還車輛油位多於取車時的油位,請根據以下方式進行結算;

若歸還車輛時,還車油位高於取車時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額≥1/8(即2/16),甲方應返還乙方該差額的油價費用。

第七條:交通違法

甲方在確認還車後的15-30天內查詢租用車輛期間是否有交通違法,如果租車期間內沒有違法,違法押金將在5個工作日內返還。

乙方應當謹慎駕駛,合法使用車輛,遵守交通法規。對於違法行為,乙方應當自行到交管部門繳納違法罰款、消除違法記錄。如乙方存在違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扣除違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個自然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未繳納罰款、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將押金部分金額作為違法擔保費用扣除,直至違法處理完畢,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的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自行處理違法,處理完畢後乙方必須將處罰決定書及銀行繳費記錄通過“交警12123”APP“違法查詢”功能上傳,甲方確認無誤後退回押金,如不上傳憑證,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仍沒有處理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沒收違法押金;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及金額如下:

違法記分

違約金金額(元)

扣分<3分

1000

3分≤扣分<6分

20__

6分≤扣分≤12分

3500

扣分>12分

5000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因國家政策原因乙方無法自行處理違法的,甲方代為乙方處理違法,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果乙方在租車結束後處理違法,且處理時需要使用車輛行駛證,因此將造成車輛由於無行駛證無法被使用,乙方需賠償甲方的停運損失,停運損失費用標準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消除違法記錄,如甲方發生不提供行駛證等惡意或者刁難乙方情況,影響乙方正常消除違法記錄,乙方未能處理違法導致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違法導致車輛停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停運損失,具體金額參見本章節第4)條規定。

7)不良用車處罰金:根據《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業車險將增加交通違法浮動係數,闖紅燈、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導致車險費率上升;乙方在租車期間產生違法的,每筆違法將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車處罰金,用於之後甲方因違法過多保費上漲的補貼。

第八條:道路救援

若車輛在交易期間因故障或者事故無法行駛,乙方需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車輛後方150米處擺放救援標誌(警示三角架)並打開危險警示燈(雙跳燈)。然後,立刻致電太平洋保險(95500)道路救援專線,救援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所述的違約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還車後歸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指紋畫押,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附件:

車輛行駛證、交強險和商業險保單、車船使用税證件或標誌、年檢證明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駕駛證複印件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8

承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擔保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

出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__________

終止時間:__________

限駛公里:__________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_____

付款約定:__________

備註: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季、______元/______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

擔保方簽字:__________

中介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9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 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0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1

甲方:出租車---- 車主----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 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車---經營出租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提供出租車---保證證件齊全,正常營運中。

(二)乙方在營運中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如有違章、停運、罰款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罰款;如有吊銷經營手續,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甲方。

(三)乙方必須在每年1月1日前購買全車保險,如:交強險、商業險(現階段商業險不能低於30萬元,以後根據公司要求遞增)。甲方每年檢查保險購買情況,禁止無保險營運。車輛到期乙方交甲方車時,乙方商業保險退回標準以保險公司退回標準為準,強險不退。如在營運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車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有一方造成傷殘,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修車、車體保養、年審、季審、氣瓶審驗、計價器、税收、公司費用等。乙方必須對隨車證件按時審驗,不能拖審。

(五) 出租車---年租金根據市場價格,每一年浮動一次,以市場中間價為準,具體價格協商確定後,在該協議上簽字認可。 年 月日開始,年租金-萬-仟-佰元整,乙方每月一號交甲方-仟-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賬户。

(六)包車押金-萬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條為證。如有國家下發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包括推遲下發的補貼),----年開始,在出租車承包期間燃油補貼按實發金額,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雙方簽訂協議起,甲方將----出租車及隨車證件交給乙方保管(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二級維護卡、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附加費證、計價器證卡、氣瓶使用許可證、加氣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

(八)乙方在包車期間,如果經常出現不利於出租車營運的情況(違反法律法規、交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等),所產生的結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包車協議並收回出租車及全部證件。

(九) 租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本車強制報廢時間)。需要提前更新車輛時提前四個月結束該協議。在營運中如有變動,甲方提出賣車,乙方主動交出車輛及隨車證件,甲方退回押金,終止協議。如乙方違約,提前結束包車協議,甲方不退押金。

(十)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信守協議,如有違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乙方有權不交租金。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家庭成員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乙方家庭成員: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六、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4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x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 叁 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車輛保險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5800 元/月,租金累計為:陸拾貳萬陸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寫:¥626400)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 貳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元整(小寫:¥250560),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元整(小寫:¥187920 )每年10月16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 甲方賬户:__6__ 0__ 2__ 0__ 3__ 6 ,開户行:中信銀行合肥新站支行,户名:合肥__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20__年10月16日起至20__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調度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瞭解車輛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S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於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車輛意外險、三者險、車上人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附保險單);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S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6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註:

油 量 發 車 時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着雙方自願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為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為實質資本,為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並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係。

3、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户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户到甲方,並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並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為條件作為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户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後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户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8

出租方(甲方):提車時里程:油箱:

承租方(乙方):還車時里程: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__年月日時起到__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並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身份證: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19

承租方(甲方):____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人(不含司機),出車時間____年07月05日全天。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租金為元。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約定時間準時到約定處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制度,服從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付。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時結算租金並足額兑現。

7、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8、甲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20

出租人(甲方):___

地址:____

身份證號:____

承租人(乙方):___

註冊地址:___

營業執照號: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__元/月,於每月__日支付__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僱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大貨車) 篇21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備案及相應證件的配發。

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條件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自有10輛以上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齊全有效,車輛類型為核載人數為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

(三)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可供企業20%以上自有車輛停放所需停車場地。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向所在地設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企業章程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

5.自有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含檢驗記錄欄)、《機動車登記證》及複印件;

6.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複印件;

7.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8.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汽車租賃服務流程和規範、服務投訴處理制度、租賃車輛維護保障制度、車輛防盜搶騙等治安防範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1.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請人當場補全或者更正,當場不能補全或者更正的,原則上應當場出具註明日期且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職權範圍的,應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許可前公示和現場審查

對已受理的汽車租賃經營申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申請的有關情況在本部門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或結束後,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人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有關條件和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查驗。

(四)許可決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在受理汽車租賃經營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依據查驗及審核結果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准予許可的,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並抄告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並説明理由。

(五)許可結果公告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後,應將許可結果在其網站或辦公場所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公眾查閲。

四、汽車租賃證件使用規範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許可決定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租賃的車輛配發《租賃汽車證》。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採用防偽標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

型採用燙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監製”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副本用於記錄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年度質量信譽考核結果、變更結果等情況。

2.《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包含“閩交運管許可×字號、業户名稱、地址、經濟類型、經營範圍、證件有效期、核發機關、核發日期”等內容。副本除有與正本相同的內容外,還有分支機構及地址、變更記錄、檢查(考核)記錄、年度質量信譽考核記錄等。“經濟類型”按國有,集體,私營,個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台以及其它經濟分類。

3.《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證號格式為“閩交運管許可×字號”,其中“×”為全省九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開發區的簡稱,從福州到寧德按順序分別為榕、莆、泉、廈、漳、龍、明、南、寧,嵐,前六位為行政區劃代碼,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鑑於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未列入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範圍,“×”也用“漳”,編號前6位使用漳州市轄區的區劃代碼350601。

4.證件有效期為四年,經營者應當在到期前十日內到原發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換髮。

(二)《租賃汽車證》

1.《租賃汽車證》證件尺寸為9.0×6.2 cm,材質為205克

銅版紙,採用防偽標誌,封面墨綠色,外廓尺寸為10.5×7.5 cm,。

2.《租賃汽車證》正面是車輛有關內容,背面粘貼車輛45度角紙質彩色照片,然後塑封,《租賃汽車證》有效期4年。

3.《租賃汽車證》內容為業户名稱、地址、經營許可證號、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座位數、車輛尺寸、經營範圍、核發機關等。其中“經營許可證號”填寫經營許可證上後12位阿拉伯數字,“車輛號牌”填寫車輛號牌號碼加上號牌顏色,“車輛類型”填寫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填寫行駛證上核定的載客數(含駕乘人員),“車輛尺寸”填寫車輛外廓長寬高尺寸,以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數據為準,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無登記外廓尺寸的,以同型號車輛使用説明書或車輛公告目錄上數據進行核定。

4.《租賃汽車證》證號按9位編號,格式為“閩交運管×字000000001號”,其中“×”為九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簡稱,招商局漳州開發區的“×”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區劃代碼的後三位數(第一位區分設區市,2、3位區分縣級),漳州開發區使用“601”;最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

五、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程序

自有車輛300輛以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行政許可。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jrjo0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