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7篇)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7篇)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租車時請以各租車公司的合同為準!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_____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_____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_____,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_____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_____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_____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_____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_____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_____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_____。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_____的使用權。

3.對租用_____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_____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__________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_____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_____提供相應_____,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_____事故_____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_____證明手續,且承租_____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_____理賠的_____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_____期間若發生_____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_____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_____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_____租金的40%及_____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_____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_____發生_____事故,承租方應交付_____加速折舊費及_____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_____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_____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_____,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_____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_____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_____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_____標準如下:

距_____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_____ 會員_____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户為10000元,會員為_______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户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_____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_____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_____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_____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_______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_____按本規定_____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租車時請以各租車公司的合同為準!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户為10000元,會員為20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户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_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户為10000元,會員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户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xx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户,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税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户為10000元,會員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户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xx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户,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税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説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________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於15天內提供出____________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並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複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於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並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後,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週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________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本合同隨即終止。

4、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週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於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9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出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租賃協議。

一、承租人租用_________型號護理牀 個。

二、租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到期前 7 日向出租人提出,否則出租人按合同規定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護理牀調回。

三、護理牀押金

9000元/牀。護理牀退還當日退還押金。

四、護理牀租金

每月150元/牀。從合同生效日起計。租金從押金中扣出。

五、運輸費用

協議生效後,承租人負責將護理牀運輸到家,發生損壞負責賠錢。或者承租人岀運輸費用,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負責將護理牀運輸到承租人家,發生損壞出租人負責。協議終止後,出租人負責將護理牀從承租人處運回,發生損壞出租人負責。

七、承租人權利與責任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護理牀的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護理牀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合理使用護理牀。

八、出租人責任

護理牀安全操作方法由出租人負責現場培訓。承租人使用該牀即表示承租人已經完全學會安全使用該牀的方法。護理牀的故障維修,保障護理牀使用功能。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不合理使用護理牀引發的連帶責任。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租賃企業? (以下簡稱甲方)

閒置車輛所有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汽車租賃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屬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願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的自備車委託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合同期間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後核算租金付清。

5、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有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租,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租車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6、甲方按 20%收取管理,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也只承擔20%的損失,其餘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在營運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20%。

7、如由於乙未交保險而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有乙方承擔。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

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 元,

車輛租賃抵押金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號為A 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

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0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 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 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

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及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

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____日內接受處罰,若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____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

乙方: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文件、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複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信息。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信息。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年月日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Li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户名:賬號:開户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____________元/月,合同簽訂後______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 租賃內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個月(22天工作日,司機每天工作 8小時,超一小時: 10 元/小時,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時).另每月需確保司機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機補貼: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輛,車牌號為: 。司機: ,手機: 。

二、 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總金額:元(大寫: ),包括:司機工資,保險,維修。

2、租車時乙方預付租金人民幣 )至甲方,租車結束後付清所有餘款並提供發票。

3、司機每次餐費18點,需另加餐費一次。每月手機補貼費:元.

4、車輛每月可行駛公里。如超過該定額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元。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擁有合法的牌照,可作為租賃用途,車輛在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附件齊全有效。甲方應提供所有隨車附件的清單,與乙方交接清楚,並登記有關證件。

3、甲方負責對租出的車輛投保車輛意外責任險、盜搶險、車身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4、甲方提供司機應着裝整潔,行為端正,談吐文明。

5、司機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工作期間,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超過時效期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嚴禁使用甲方車輛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品。

3、乙方負責支付租車期間的停車費,過路費。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車輛不能轉租,處理,抵押,不能賦予自已對車輛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權利。

5、乙方租賃期內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而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6、如在租車期間,司機多次用車服務態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換司機。

五、其他

1 . 乙方的註冊名稱或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2 . 甲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購買保險。

3 . 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並對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4 . 租期內如果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方與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相應調整。

5. 乙方租車期間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的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並辦理延期手續。

6.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 崑山市前進東路1228號辦公樓12層 的場地及其設施,在 雙方自願 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 辦公 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總計為 1200 平方米。

二、租賃期

租賃期為 4 年,自 2019 年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保證金

3.1雙方談定的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

3.2為確保出租場地及其設施完好以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3 個月房租共 元作為保證金。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保證金衝抵租金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應與甲方共同清點室內設施,並付清本租約項下其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3乙方交納房屋租金應每 個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應在每(月、季、半年) 號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應付遲延支付期間的滯納金,該滯納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費用承擔:

4.1租賃期間房屋有關物業費由 乙方 承擔;

4.2電話、寬帶費、收視費、車位費由乙方按規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熱水、電、天燃氣消耗按每月查表實數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責任和義務:

5.1甲方謹在此聲明及保證甲方為出租房屋的合法擁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於乙方出示相關證明。

5.2甲方須按時將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以本合同約定的狀態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拒絕甲方或其他人打擾而安靜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與乙方相關聯的第三人的責任而致使該房產主要結構、地板、管道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並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

5.6甲方可在徵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巡視,檢查該房屋內部使用情況或處理緊急事項。

5.7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六、承租人的責任和義務:

6.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6.2事先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屋內的固定裝置 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6.3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險物品,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而對甲方的賠償。

6.4在承租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所負的一切對外債務也無權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換。

6.5乙方在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簽合同時,原由乙方出資進行的室內裝修及其他裝備,除有關經營專用設備及辦公用品等,其餘整體裝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損毀(雙方另有協議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租用房屋的結構需要重新裝修,對甲方原有設施進行變更等,必須經甲方認可方可進行。

6.7乙方應愛惜使用甲方的室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進修復原狀,在無法修復的情況下應照價賠償。

6.8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使用該房屋的公共部分與共用設備,並保證完全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及甲方制定的有關大樓管理規章制度上所載內容。

6.9因乙方對該房屋使用、管理、維護不當致使人身、房屋或財產受到損害時,乙方應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後果,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10乙方在未違反本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終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證金,乙方付清本租約項下的所有應付費用後,甲方退還乙方未滿期約的租金。

A、 未得甲方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

B、 無故拖欠租金超過十天(另有協議除外);

C、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轉讓、抵押等;

D、 乙方要求提前解約。

7.2甲方由於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支付與乙方已保證金等金額的補償金,同時退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及未滿期約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受中國法律的管轄並依據中國法律。

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證件審查

在本合同簽訂之時,甲乙雙方均應出示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及授權委託書,並附於合同之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時,雙方均可向崑山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爭議事項之外的其他條款繼續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資產經營公司 乙方: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於 20 年 月 日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謹在此確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gkzoz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