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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合同開頭

房屋轉租合同開頭

1、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房屋轉租合同開頭

2、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意見的規定,相互交驗有關證件,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或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條款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等。其中,將承租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轉租人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3、本合同簽訂後的15 日內,應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辦理登記備案,不得對抗第3人。

4、凡當事人1方要求登記備案,另1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1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5、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轉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1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6、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閲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如有不明確的,可向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詢問。

7、本合同為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8、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上 海 市 房 屋 轉 租 合 同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1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1、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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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2)、(3)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1個

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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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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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乙方負責支付的1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月的租金,即( 幣) 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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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

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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