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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租賃合同(通用8篇)

服務器租賃合同(通用8篇)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服務器租賃合同(通用8篇)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服務器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 數據中心雲主機壹台,詳細規格(100Mbps共享帶寬,固定IP地址壹個;(所分配的服務器配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器產權屬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提供:

1)恆濕恆温的專用機房;

2)雙路市電+UPS電源;

3)代為軟件安裝、測試、維護;

4)7*8(每天8小時,每週7天)的技術支持,技術支持包括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監測、及時排除故障;

5) 7*24(每天24小時,每週7天)的服務器重啟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www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FTP、Telnet IIS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乙方可以安裝甲方常規系統軟件,不提供任何軟件維護、管理等方面的服務。超出標準範圍的軟件由用户自己安裝、管理和維護。因用户所購買和使用的軟件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和糾紛,與乙方公司無關,均由用户自行解決。如因此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 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甲方同意不使用該服務器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尤其是不得發含有色情、賭博、反動、私服等

(4)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准,出現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5)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

(6)甲方在服務器上安裝的軟件、程序和存儲的數據等資料,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著作權/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7)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8)甲方應向乙方遞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所有管理乙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僱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按時向乙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的信息服務器提供條高速數據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並幫助甲方進行設備安裝、聯網調測。

(2)乙方對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3)乙方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務器的標準機機房環境,包括:空調、照明、UPS不間斷電源等。

(4)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器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應當相應減免用户在服務中斷期間的相關費用(不滿一天按一天計)。

(6)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7)排除非甲方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雙方可以具體協商產生的費用。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法

1.費用明細;本合同涉及的總金額為(小寫) 元整,(大寫) 圓整。甲方按 年支付,每 年需支付乙方__ __元整,(大寫)__ _圓整。

2.付款方式: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3天內將費用以銀行託付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以後甲方應在每個月租用到期前5天將下個月的(見費用明細(1))以銀行託付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

2)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費用,甲方必須支付每天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經乙方通知催促後六十天內,甲方仍未補交欠費的,乙方有權予以終止該端口的使用和留置甲方的服務器設備。另外乙方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剩餘欠款。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 。起始日從服務器開通之日起計算。

2.服務器開通日期為 20xx 年 月 日。服務器IP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包括甲方委託乙方所發生的增值費),雙方另籤合同。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遺失的責任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入侵、攻擊破壞、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機房基礎設備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2.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3.甲方應該做好服務器數據備份,如有因設備故障而造成的數據丟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4.在設備運輸途中,發生設備破損或遺失責任由設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範圍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發生爭議協商未成,雙方約定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責任免除

任何一方如遇有下列因素(如地震、水災、旱災,火災,雷擊,戰爭、政府禁令、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引起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2.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轉移、許可給第三方,除非一方進行重組、合併或者名稱變更,但應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簽署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項目與定義

1-1服務器租用是指甲方租用屬於乙方所有的服務器,該服務器置於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乙方負責該服務器的基本配置和服務器硬件故障的排除。

1-2除非明確註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務器租用以下統稱“服務器”。

1-3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利用服務器進行以www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可以安裝甲方需要的軟件。若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非www為主的服務,甲方應事先向乙方説明,由雙方簽署相關協議。

2-1-2甲方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對其經營行為和發佈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2-1-3甲方必須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保留自己網站的訪問日誌記錄,包括髮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佈時間、互聯網地址(ip)、域名等,該記錄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必須提供。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未按規定保留相關記錄而引起的全部責任。

2-1-4甲方承諾不會利用服務器從事internet上為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歡迎的活動,同時承諾不得為他人發佈上述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或本合同約定的信息內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於url、banner鏈接等。甲方承認乙方有權根據乙方自己謹慎的判斷來決定甲方發佈的內容是否構成違反合同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上述活動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2-1-5-1散佈電子郵件廣告、垃圾郵件(spam):利用服務器散發大量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或包含反動、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電子郵件;通過散佈大量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等為其放置於服務器上的網站進行宣傳、介紹或者招攬業務。

2-1-5-2涉及國家祕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及教唆犯罪的信息;有獎、賭博遊戲;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於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

2-1-5-3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准,出現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特別是甲方網站如為經營性網站應自行在當地通信管理部門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甲方網站如為非經營性網站應自行在當地通信管理部門辦理非經營性icp備案手續,甲方如開辦聊天室、bbs、新聞等欄目也需根據相關法規政策要求獲得批准或進行登記備案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該等手續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同時甲方理解乙方須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通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通知中斷、終止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務並不退還任何已交付款項。

2-1-6甲方如果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2-1-7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特別地,如甲方利用服務器開辦電子公告欄目,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發佈信息的審核,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對於在電子公告欄目當中出現的信息負責。

2-1-8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以及進入和管理服務器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因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1-9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繫人、信息安全負責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甲方原僱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1-10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權利屬於乙方,甲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若甲方經營廣告需向乙方提供廣告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並應取得相關經營信息服務的許可證。

2-1-12甲方如需在租用服務器上安裝任何本合同約定設備範圍之外的設備、硬件或者在租用設備之外在乙方處放置任何設備、物品,均需另行通知乙方並簽訂相關保管、管理合同、向乙方交納相關保管、管理費用,否則乙方不對甲方自行安裝的設備或者物品承擔保管、管理責任。

2-1-13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規定為甲方的信息服務器提供一個共享100m高速數據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對服務器進行監控並保證服務器和網絡線路正常運行。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3

甲 方 :

乙 方 :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器,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 合同標的:

1.1 甲方租用乙方電信機房的服務器從事網絡信息服務。

服務器的具體配置如下:

型號:

CPU:

內存:

硬盤:

規格:1U機器

1.2 乙方為甲方提供機房物理環境以100兆共享帶寬不限流量與Internet連接,並保證主機與外部連接的安全性、穩定性、及時性,使甲方可以通過遠程對服務器進行管理,或者乙方在甲方授權後的情況下,協助甲方對服務器進行一定的管理和硬件的添置。

1.3 乙方將於 年 月 日為甲方開通服務器。

1.4 除非明確註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務器租用以下統稱“服務器”。

1.5 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2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www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可以安裝甲方需要的軟件。

2.1.2 甲方不得將服務器用作代理服務器(Proxy)

2.1.3 甲方承諾同意遵守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的制度。

2.1.4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准,出現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2.1.5 甲方如果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2.1.6 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1.7 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

2.1.8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甲方原僱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1.9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權利屬於乙方,甲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乙方為甲方提供機房物理環境以100兆共享帶寬不限流量與Internet連接,並保證主機與外部連接的安全性、穩定性、及時性,使甲方可以通過遠程對服務器進行管理,或者乙方在甲方授權後的情況下,協助甲方對服務器進行一定的管理和硬件的添置。

2.2.2 對服務器的進行日常監控,以保證甲方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2.2.3 乙方免費為甲方主機提供共1個獨立的IP地址,如需要增加IP費用另議。供放置信息服務器的標準機房環境,包括:空調、照明、不間斷電源、防靜電地板等,並且不低於電信公司的同類機房環境標準。

2.2.4 保留因甲方違反本合同2-1-2、2-1-3、2-1-5、2-1-8、2-1-10等條款而終止服務器運行的權利。

2.2.5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2.6 按照本合同收取相關費用。

2.2.7 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器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以小時為單位,以月費為基數,按平均每小時費用的二倍向甲方賠償。但以當月的月費為賠償的最高限。

2.2.8 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2.2.9 消除非甲方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

3 費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包括一次性費用和連續支付的月費。其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2 本合同涉及的年費共計 元。

3.3 甲方採取【 】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 元支付乙方,乙方收到後安排配置服務器;

乙方為甲方開通服務器後,甲方兩個工作日內支付 元;

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3.5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補交應付金額外,其拖欠的天數每天按應付金額的0.3%另付滯納金。

4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為__12____個月。起始日從服務器開通之日起計算。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並對本合同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雙方認為某些條款需要修改,屆時雙方另籤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4.3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4.4 發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則按照以下情況計算:

4.4.1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期限;

4.4.2 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終止合同;

4.4.3 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期限。

5 合同中止及違約責任

5.1 甲方違約責任

5.1.1 如果甲乙雙方無異議並且甲方在本合同結束期七日前按時付款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5.1.2 乙方在進行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情況每月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且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否則按2.2.7條款進行賠償。乙方有責任在合同到期前20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考慮有關續約事宜。

5.2 乙方的違約責任

5.2.1 乙方不得無故破壞或干擾為甲方提供的服務。乙方保證甲方服務器的正常運行,供電穩定可靠,與Internet連接的正常,如確實必須暫時停機或與Internet 斷開連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無故停機或未及時通知甲方,將以所列罰款款項的雙倍對甲方進行賠償。

5.2.1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定時間內為甲方的退出或轉移服務, 其違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2.3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雙方互不負責,但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4 本合同到期後,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雙方認同本合同執行終止, 乙方屆時將關閉該服務器。

5.2.5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可以關閉服務器。 如甲方拖欠付款一個月之內完成付款並要求重新開啟服務器,應支付1000元。 重新開啟費。如甲方拖欠付款超過一個月完成付款並要求重新開啟服務器,應再次支付本合同3-3所述的一次性費用。

5.2.6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 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6 爭議解決

6.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6.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廈門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地履行該仲裁裁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7.3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8 保密

8.1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9 權利保留

9.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10 通知

10.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10.2 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0.3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1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1.3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1.4 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並且應當將本合同各條款及有關附件作為一個整體來理解和解釋。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1.5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但乙方應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

11.7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1.8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11.9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轉移、許可給第三方,除非一方進行重組、合併或者名稱變更,但應通知另一方。

11.10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20__年 __ 月 __ 日   20__年 __ 月 __ 日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4

一、合租人本着友好、公平、發展的態度,共同租用服務器,並完全遵守以下條款:

1.合租人之間本着友好的態度,共同維護合租服務器的安全、穩定;

2.合租人不得隨意改動服務器的設置,如需要更改,需要經所有合租人同意;

3.合租人不得隨意查看、改動或傳播其它合租人的網站信息;

4.合租服務器所有資源公平分配,任何人不得未經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修改設置;

5.原則上每個合租人只設一個站點,如需要增加及設置二級域名,需要經所有合租人同意;

6.服務器所有權歸_________所有;

7._________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支持;

8.合租人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需經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

二、服務器提供

1.每台服務器可分配到一個100m全交換以太網口,共享100m帶寬。

2.每台服務器可獲得100va的電力。

3.在合同期限內,可為合租人的服務器提供免費的_________系統,代裝的操作系統windows_________中文版或windows_________。(不限次數)

4.代裝軟件,版權由合租人自行解決。

5.保證合租人網絡系統99.9%的聯通性,即每月不聯通時間少於_________分鐘(_________分鐘)網絡聯通性是指百路互分配的100m全交換以太網口同_________的聯通性。

6.全年無限次免費重啟服務。

7.全年技術支持。

8.協調合租人。租賃合同:共同租用服務器協議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三、合租人的義務

1.按時交納費用。

2.愛護服務器,不得惡意損壞服務器。

3.保證信息安全,不觸犯國家法律,並不存放政治、色情、反動、迷信等一切違法信息。

4.不侵犯他人商業祕密,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5.合租服務器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6.不得將服務器密碼泄露非合租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地址:電話:聯繫人:網站:

乙方:鄭州市景安計算機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地址:鄭州市花園路144號信息大廈七層電話:0371-63335506聯繫人:

法人代表:

郵政編碼:傳真:電子郵件:

法人代表:楊小龍郵政編碼:450008傳真:0371-63335504電子郵件:

第一條合同項目與定義

火星服務器租賃是甲方租賃乙方的專業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

除非明確註明,本合同所涉及的“火星服務器”以下統稱服務器。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對其經營行為和發佈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嚴禁甲方為第三方提供轉接流量等類似業務,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服務。

甲方承諾不會利用服務器從事Internet上為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受歡迎的活動,同時承諾不為他人發佈上述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或本合同約定的信息內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於URL、BANNER鏈接等。甲方承認乙方有權根據乙方自己謹慎的判斷來決定甲方發佈的內容是否構成違反合同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甲方應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乙方有權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准,甲方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相關接入服務。如果甲方服務器從事虛擬主機業務,則必須出示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如果服務器上有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電子公告服務內容的網站,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並對服務器上的網站內容進行管理及審核;對於如未能獲得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文件的網站,甲方應拒絕接入服務。

甲方有ISP、IDC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虛擬主機業務的,不准許為未取得ICP備案的網站提供空間及服務器租用。不準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證而從事互聯網經營業務的服務器,及提供空間。甲方需對下級接入用户再接入的用户進行資格審查並負監督責任。若發現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將無條件停止甲方的接入服務,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無任何責任。

如果甲方服務器從事虛擬主機業務,則甲方必須對服務器上所有網站內容進行審核及管理,對於發佈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網站,甲方必須無條件停止該網站的運行,同時向乙方並通過乙方向安全主管部門提供該網站客户的相關資料,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服務器的互聯網接入。

2-1-7甲方服務器的用途不得隨意變更,甲方改變服務器用途,需要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審查甲方變更服務器是否取得相關資質,在甲方沒有取得相關資質的條件下,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停止相關服務。

2-1-8甲方如果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2-1-9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1-10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以及進入和管理服務器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因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1-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2-1-12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對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2-2-2保留因甲方違反本合同2-1-1、2-1-2、2-1-3、2-1-5、2-1-6、2-1-7、2-1-11、2-1-12等條款而終止服務器運行的權利。

2-2-3按照本合同收取相關費用。

2-2-4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器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以小時為單位,以月費為基數,按平均每小時費用的二倍向甲方賠償。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當月費用總額。

2-2-5消除非甲方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但非乙方控制範圍之內的事項除外。2-2-6乙方應提供服務器智能化遠程操作平台。第三條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服務器租賃付款方式為:

本合同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共計在服務器開通前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將於月費用服務器接入方式及配置詳見附件。

第四條合同期限

4-1本合同有效期為,即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月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

4-2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4-3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款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關閉服務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甲方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

第六條責任限制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中斷,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服務器硬盤因物理損壞造成數據丟失的,乙方不負責任。但有義務及時更換新硬盤。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九條保密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其它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於年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6

一、合租人本着友好、公平、發展的態度,共同租用服務器,並完全遵守以下條款:

1.合租人之間本着友好的態度,共同維護合租服務器的安全、穩定;

2.合租人不得隨意改動服務器的設置,如需要更改,需要經所有合租人同意;

3.合租人不得隨意查看、改動或傳播其它合租人的網站信息;

4.合租服務器所有資源公平分配,任何人不得未經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修改設置;

5.原則上每個合租人只設一個站點,如需要增加及設置二級域名,需要經所有合租人同意;

6.服務器所有權歸_________所有;

7._________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支持;

8.合租人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需經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

二、服務器提供

1.每台服務器可分配到一個100m全交換以太網口,共享100m帶寬。

2.每台服務器可獲得100va的電力。

3.在合同期限內,可為合租人的服務器提供免費的_________系統,代裝的操作系統windows_________中文版或windows_________。(不限次數)

4.代裝軟件,版權由合租人自行解決。

5.保證合租人網絡系統99.9%的聯通性,即每月不聯通時間少於_________分鐘(_________分鐘)網絡聯通性是指百路互分配的100m全交換以太網口同_________的聯通性。

6.全年無限次免費重啟服務。

7.全年技術支持。

8.協調合租人。租賃合同:共同租用服務器協議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三、合租人的義務

1.按時交納費用。

2.愛護服務器,不得惡意損壞服務器。

3.保證信息安全,不觸犯國家法律,並不存放政治、色情、反動、迷信等一切違法信息。

4.不侵犯他人商業祕密,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5.合租服務器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6.不得將服務器密碼泄露非合租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重慶商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服務器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 數據中心雲主機壹台,詳細規格(100Mbps共享帶寬,固定IP地址壹個;(所分配的服務器配置為:服務器產權屬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提供: 1)恆濕恆温的專用機房; 2)雙路市電+UPS電源;

3)代為軟件安裝、測試、維護;

4)7*8(每天8小時,每週7天)的技術支持,技術支持包括服務器的日常維護、監測、及時排除故障;

5) 7*24(每天24小時,每週7天)的服務器重啟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FTP、Telnet IIS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乙方可以安裝甲方常規系統軟件,不提供任何軟件維護、管理等方面的服務。超出標準範圍的軟件由用户自己安裝、管理和維護。因用户所購買和使用的軟件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和糾紛,與乙方公司無關,均由用户自行解決。如因此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 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甲方同意不使用該服務器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尤其是不得發含有色情、賭博、反動、私服等

(4)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准,出現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5)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

(6)甲方在服務器上安裝的軟件、程序和存儲的數據等資料,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著作權/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7)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8)甲方應向乙方遞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所有管理乙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僱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按時向乙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的信息服務器提供條高速數據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並幫助甲方進行設備安裝、聯網調測。

(2)乙方對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3)乙方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務器的標準機機房環境,包括:空調、照明、UPS不間斷電源等。

(4)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器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應當相應減免用户在服務中斷期間的相關費用(不滿一天按一天計)。

(6)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7)排除非甲方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雙方可以具體協商產生的費用。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法

1.費用明細;本合同涉及的總金額為(小寫) 元整,(大寫) 圓整。甲方按 年支付,每 年需支付乙方__ __元整,(大寫)__ _圓整。

2.付款方式: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3天內將費用以銀行託付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以後甲方應在每個月租用到期前5天將下個月的(見費用明細(1))以銀行託付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

2)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費用,甲方必須支付每天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經乙方通知催促後六十天內,甲方仍未補交欠費的,乙方有權予以終止該端口的使用和留置甲方的服務器設備。另外乙方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剩餘欠款。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 。起始日從服務器開通之日起計算。

2.服務器開通日期為 20xx 年 月 日。服務器IP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包括甲方委託乙方所發生的增值費),雙方另籤合同。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遺失的責任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入侵、攻擊破壞、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機房基礎設備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2.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3.甲方應該做好服務器數據備份,如有因設備故障而造成的數據丟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4.在設備運輸途中,發生設備破損或遺失責任由設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範圍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發生爭議協商未成,雙方約定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責任免除

任何一方如遇有下列因素(如地震、水災、旱災,火災,雷擊,戰爭、政府禁令、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引起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2.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轉移、許可給第三方,除非一方進行重組、合併或者名稱變更,但應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簽署地:重慶市。

甲方:

授權代表:

時間:

乙方:重慶商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時間:

服務器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下述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本租賃物座落於 市(縣) 路 號,系商業用房,租賃範圍房產證合法測量面積 平方米。

1、租賃物附屬場地包括外牆面店招位、廣告位。

2、租賃物附屬設施和設備包括:可正常使用且完整的供電系統(30KW)、供水系統。

二、本租賃物屬甲方所有,甲方具備合法的租賃物產權證(或產權權屬文件、資料)。

三、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商場的用途:在乙方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內商品零售商業經營。

四、租賃期限和優先權

1、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月年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甲方最遲於 年 月 日前合格交付。

2、優先租賃權: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如繼續出租租賃物,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並於租賃期屆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續租意向。

五、租賃費用和其它費用

1、租賃費用每年人民幣日交付。

2、水、電、通訊等費用:乙方獨立使用的水、電、通訊等費由甲方或甲方合法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獨立計量表數,乙方根據水、電、通訊部門的收費標準每月支付上述費用。

3、乙方承擔因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所有權和租賃物出租及本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而產生的所有税收和費用。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定金。甲方按約合格移交租賃物後,定金自動轉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七、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租賃物在本合同簽訂前和合同執行期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也未被政府執法機關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租賃物現狀不屬違章建築;如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甲方全權承擔。

2、本合同生效後7天內,甲方應持相關文件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本租賃合同登記並交付乙方相關登記文件。

3、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因申領經營執照、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申請報批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向乙方無償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因乙方所需申請報批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未經政府管理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租賃物用於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以外的經營,如須擴大經營範圍,須經管理部門批准,乙方並保證合法經營,依法納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租賃費用及其它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物和附屬設施、設備,防止不正當損失(正常損耗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甲方財產受損,由乙方負責及時修復或賠償。

九、租賃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十、如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賃物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儘快修復和重建,在租賃物修復期間,乙方免交租賃費用,待租賃物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賃費用,乙方也可要求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動遷,地塊改造與天災)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選擇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履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1、甲方無任何違約,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和其它費用天以上;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並被政府管理部門處以停業三個月以上處罰的。

十二、甲方未依法、依約履行職責和義務,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營業 10天以上或者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的合同權益受到實質性的侵害,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可要求甲方償付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十三、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時間向乙方合格交付租賃物,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月租賃費用的百分之二作為違約金,同時合同租賃期限順延;如甲方逾期交付60天以上,乙方可選擇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並另行賠償乙方相當於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2、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使租賃物正常使用之義務,並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營業,每影響一天,甲方減免乙方在受影響期間的租賃費用及補償乙方經濟損失(按日租賃費用的5倍計算),如超過15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且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所有的裝修投入進行原價賠償,另再賠償乙方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十四、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約支付租賃費用和其它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按所欠金額的百分之二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相當於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2、本合同生效後租賃物移交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十五、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相當於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十六、本合同的雙方住址即為約定的雙方通信地址;本合同約定的書面通知應以被通知方簽收或通知方以快遞或掛號信函郵寄上述通信地址為正,如無法送達或被通知方拒收視為通知方已盡通知義務,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由被通知方自負。

十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補充協議。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盡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的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特別約定(本條款經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一致後的約定,如本條款內容與合同其它條款有衝突處,以本條款約定為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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