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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整體租賃合同(精選5篇)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精選5篇)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精選5篇)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所承租寫字樓(以下簡稱該寫字樓)座落於 ,位於第 層,共 套,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寫字樓。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元/月。

為保證房屋的完好性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 元,合同結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

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的1日前內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日常的房屋維修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前,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 水、電費;2、物業管理費;3、房屋相關的使用費用。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 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2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 拖欠租金累計達7天的;

3、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故意損壞或不愛惜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不予補償。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租金的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行約定:乙方可以在不違反本合同條款下,可以轉租或轉讓。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方擬將位於三亞市月川村新市場旁整體八層房屋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座落位置:

位於三亞市月川村新市場旁,整體房屋為框架結構的現房,總建築面積約為:2700平方米,該整體八層房屋為甲方私人房屋,乙方已知曉八層樓房無房產證和土地證。(房屋結構圖及水電安裝圖和電梯保修卡等複印件附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捌年,自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租期從乙方交清第壹年租金開始計算。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房屋的交付

1、本房屋共八層,租金按每年叁拾捌萬元整計算(此租金不包括乙方所生產的一切税費),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租金。

2、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時交押金伍萬捌仟元人民幣給甲方。在乙方未違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押金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3、第四年至第八年的租金以38萬為基數每年遞增5%(即第四年漲5%,第五年漲10%,第六年漲15%,第七年漲20%,第八年漲25%),乙方於合同期內的每年11月22日交付房租。(先交房租,後使用房屋,如到指定交租日,未按時交租,乙方所有押金甲方不予退還,作為甲方經濟損失賠償費)

4、甲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整體房屋的現狀交付給乙方。

5、乙方將房屋轉租給他人,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生效,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原則上應同意乙方轉租,但不能和本合同條款發生衝突。

6、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整體房屋牆面另行製作其他樓宇等户外光該或擅自給其他方用於户外廣告,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已收取的押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將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所有的損失。

四、房屋租賃用途

本整體八層樓房乙方承租後用於合法經營。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住房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不存在第三方主張權利的瑕疵。如出現任何第三方主張本樓商鋪及住房的權利,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資金,且支付投入的資金總和的50%作為違約金。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日常經營,並不得將本整體房屋以任意方式抵押、轉讓、承包給他人。

3、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並賠償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資金,並支付投入的資金總和的50%作為違約金。

4、在承租期內,國家允許經營的行政審批所有手續和各種水電費用、税收費用等所有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甲方不能收取任何中間費,水電費用乙方在按時交納的前提下,水電部門故意拉閘、停水,甲方應及時協調解決)。

5、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的話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6、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經營中所發生的一切税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需交納房屋出租税,甲方出示託管書,房屋出租税金由乙方負責。

7、在租賃期間,所屬人員房屋裏的防火、防盜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8、乙方在裝飾、裝修施工期內,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順利完成裝修及其他拆除事宜,如遇有市綜合執法局或其他政府部門干涉的,甲方應出面協助乙方妥善解決。

9、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的,不得就該整體房屋所做的不可分割的裝修、裝飾或改建部分要求甲方補償裝飾、修改建部分的費用,甲方不做任何補償;對未形成不可分割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拆除,恢復原狀。

10、對未經甲方同意裝修、裝飾或改建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11、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政府拆遷行為,甲方無條件將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並同意乙方自建的設施和自備的設備撤出。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股東劉培光同志一份,各份效力等同,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擁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再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銀行賬户:

甲方: 乙方:

(手印) (手印):

乙方擔保人:

20xx年12月22日 20xx年12月22日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力責任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於 號樓 層共計 套總面積 平方米的一棟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按每月租金人民幣 計算,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上一期向甲方交納的貳個月的押金人民幣玖萬元自動轉入本期押金,每月先付租金租用。甲方不提供任何發票;

二、乙方核對無誤後每月 日前按規定標準繳付房租及水電費及衞生(衞生費 元/套·月;水費 /噸;電費 /度)。逾期 個月未付以上費用,甲方有權收回該房。

三、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沒有損壞樓房整體結構及設施設備的前提下,甲方不計息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確認後退還乙方全部押金。租賃期未滿乙方中途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及當月租金,並收回該房;如甲方在租賃期未違約,除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

四、在租賃期間,電梯的一切維修及保養費用由甲方負責支會(保養及維修按電梯安全規定期限為標準)。

五、乙方負責做好該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在住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全責(由於甲方設施設備等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或合租房屋,乙方入住人員不得超過 人。乙方應注意保持該出租屋場所的環境衞生,不得高空拋物。乙方必須嚴防火災,嚴格執行市政府規定的嚴禁使用不合格熱水器、電爐等電器設備,乙方對該樓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在該房屋的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該房屋及內外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非人為故障(如電線老化造成電力損耗)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的24小時內進行修繕,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結構和用途,如確有需要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擔。

八、如房屋內固定設施發生自然損壞,由於甲方不能及時修繕,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全部或部分房屋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九、合同的自動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拒或意外事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宿舍所在地或政府行為拆除的;

3、有關法律規定的情形。

十、乙方租賃期滿,需繼續租用甲方房屋時,乙方應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增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兩棟,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六年,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且凍結預交押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抵押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個月的。

租賃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租金另行商定。

第三條:租金支付

租金以兩棟為整體計算,前兩年租金為33萬元/年,第三年起每年上浮5%;

合同簽訂時,乙方須預交一個季度的租金計82500元給甲方作為履約押金,同時支付首月租金27500元,往後須在每月到期前5天內一次性支付下月租金。履約押金在租賃期滿辦理退租手續後無息歸還:税費、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寬帶費、垃圾清運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房屋修繕及維護

租賃期間,房屋由乙方進行裝修和維護,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但其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同意且不能損壞、變更原房屋建築結構;

租賃期間,房屋設備及管線維護是乙方的義務,如出現問題,乙方須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和門窗好,以保障房屋安全正常使用;

租賃期滿後,乙方支付完畢租金及相關費用後,乙方可拆除和搬走其購置的設施和用具,但不能拆除裝修的非活動性物件,以保持原建築物的完整性。

第五條:租賃雙方變更

租賃期內,甲方出售房屋時,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內,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甲方須將租賃合同一併轉讓予新的房產所有者,並協助乙方與新的房產所有者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新合同條款約定須與原合同一致,否則甲方須免收乙方半年租金;

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與第三方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須協助甲方與第三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新合同條款約定須與原合同一致,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作為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另按租金的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但相關政府部門委託代收的除外;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對房屋進行修繕或者施工方案不合理而導致房屋結構變更、損壞的,經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損失並且承擔相關費用;

5、合同期滿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6、租賃期內,雙方如有非正常退租違約情況,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半年租金作為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府徵收、拆遷或其他原因,甲方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乙方,甲乙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樓房整體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情況

甲方將位於區場地、攤位)或( )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年,自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在協議期滿後出租給第三人。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標的物作為 使用,乙方經營範圍為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的使用和甲方物業管理的規定。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每月租金

2.乙方應於每月 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支票、現金、轉賬)。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它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若無違約,協議期滿,履約保證金如數歸還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2.租賃期間,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所發生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用水、用電按實際用量,水 元/噸,電 元/度(今後視水電部門價格的調整而相應調整)的標準向甲方繳交。

第六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使用要求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和用途。

3.乙方保證不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存放危險物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改變房屋結構的裝修。

第七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協議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協議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3倍向甲方支付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並互相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可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乙方不得拆除,並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協議,並將協議報甲方備案。

3.乙方不得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

②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⑤因福建龍洲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設或規劃需要而提前收回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①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用途;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③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④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⑤乙方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的;

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讓他人亂拉亂接水電線路的; ⑦若乙方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處罰的。

由於以上原因,導致協議解除,乙方應按月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賠償。

2.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3.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可從租賃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該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要根據甲方及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配備滅火器材;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證件、税、費均由乙方處理,甲方不負任何經濟連帶責任。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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