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5篇)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5篇)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5篇)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賃物名稱、位於地點、數量及用途:

甲方將自有權屬的下列物品(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交付時間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內,年租金為(大寫:元人民幣整)含税。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從乙方進駐施工現場之日起30日內,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後每年的同一月份支付當年的租金。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地税局監製的正式發票。如甲方不能提供發票,乙方將從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税金代開發票。税金低於20%的,按照20%扣除,税金高於20%的,按照實際税金扣除。

四、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租期內乙方對租賃物的使用權,如有任何第三方對租賃物提出異議,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因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在正式使用租賃物前將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 1通知後5日內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電力的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10KW的電力容量。乙方所用電力通過自備電錶計量,按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由乙方預付電費,每季度結算一次。

4.甲方保證在乙方對設備進行安裝、檢修時提供必要的配合。

5.甲方保證在乙方進行必要的房屋裝修時給予必要的配合。

6.乙方自行辦理安裝通信設備和天線的相關審批手續。

7.甲方如發現乙方設備被人為破壞或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

8.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如出現爭議由甲方出面解決處理。

9.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無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用以堆放建材、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的權屬發生變更時,本合同對新的產權人仍然有效。

2.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時,從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之日起,本合同進行變更和解除,不經協商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期如數向乙方提供租賃物時,應向乙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2.除供電部門、甲方供電設施的正常檢修和故障搶修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甲方擅自對乙方進行停電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賠償金,其賠償數額以乙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3.乙方沒有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付租賃費,除及時補交租賃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交部分2%的滯納金。

4.合同履行期內發生不可抗力,雙方免責。

七、合同期內乙方在租賃物上建造的各種設施、設備,其產權歸乙 2 機械及其他堆放物。方所有。

八、合同期滿後,租賃物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約或由乙方拆走其建造的各種設施、設備。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商定由秦皇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其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場地用於設置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乙方,作為設置基站用場地。

1.2該場地【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於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走線架以及 安裝電源 等設施設備,並負責提供與此相配套的光纜或電纜入户通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

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税務機關認可的發票,以【銀行劃帳】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税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後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並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人員和車輛進出、設備材料運送和堆放、電梯和樓道使用以及臨時用水、用電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儘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錶;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為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乙方應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攤電價和實際用電量,將電費交給甲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憑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電局註冊的電錶信息:電錶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錶户號: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後,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如遇停電,應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預計的情況除外 。

(二)乙方自行解決

(1)乙方自行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繫接引外電,配電箱和計量電錶的安裝,甲方應予以支持;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並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佈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了建設乙方所在地區數字移動通信電話網,甲方在充分知悉乙方對租賃物使用之用途及乙方作為電信運營商之經營情況的前提下,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經雙方多次協商就建立移動通信基站用房及/或用場地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種 □第2種 □第1+2種租賃標的(請在選擇的類別前劃“√”)供乙方使用:

1、位於 的 平方米房間用作乙方建設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以及對房間進行機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纜及電源線。

2、位於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塔桅設備。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纜及電源線。

二、租賃期限

鑑於移動電話網運營的長期性,基站用房宜採用長期租用方式,經協商,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使用至 年 月 日。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標的(包括基站用房、場地及供電、地線等附屬設施)清理乾淨交付乙方使用。

三、基站供電

基站供電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甲方向乙方提供負荷為25KW的三相四線制基站專用380V供電電源,並提供供電線路安裝路由。甲方配電室至乙方機房的供電線路施工及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機房內安裝電錶一塊)。甲方同時應提供避雷接地線(根據測試結果定);並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機房建成後一週內,提供電源。乙方按供電局收取的標準並按照電度表實際指示數向甲方繳納電費,電費現價 元/度,電價調整以供電部門收費規定為準。乙方每 (月/季度)支付一次電費,同時甲方應提供等額收款收據。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裝電源所用路由,但不負責基站供電。乙方自行解決基站供電電源,並自付電費。在乙方供電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臨時用電,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用電量付費。

(3)其他: 。

四、租賃費用及支付

1、雙方約定,合同年總租金為 元 (大寫:人民幣元 整),税金為 元(大寫: ),税金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為:為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 總税金為元(大寫: ),税金由乙方承擔。

2、上述租金為本次基站租賃所需全部費用(乙方除繳納上述費用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機房租賃費及樓頂平台安裝天線佔地費、施工配合費、電源提供費、電纜或光纜引入路由費、基站運行期間維護配合費等,不包含乙方自用電費。

3、税票的提供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甲方只提供收款收據,税金由乙方承擔。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賃發票。

4、租金以轉賬形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具體付款方式為: 。5甲方指定收取租金、電費的銀行賬户信:

收款單位帳户名稱:

開户行:

帳 號:

五、甲方責任

1、負責基站用房出租期間的常規維護及通信塔所處空地的土地管理,協助乙方及時處理供電線路及避雷接地線的故障,保證符合乙方基站使用要求。

2、甲方保證在租賃物交付乙方使用時,合法擁有該空地及房屋的產權或支配權,不存在影響乙方租賃使用的權屬問題和糾紛。甲方保證乙方可不受干擾地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租賃場地及房屋,否則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配合乙方維護機房的安全消防工作,未經乙方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乙方所安裝的一切設備。

4、租賃期內租金按合同約定執行,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基站租金或電費以外的其它任何費用。

5、在乙方租用期間,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進出基站設施的方便,並允許乙方於租賃期內在機房及通信塔進行3G等設備、天線、饋線的增補和更新以及落實國家規定的電信運營共建共享政策。

6、甲方在其管轄範圍內,為乙方的傳輸光纜由户外引入機房提供路由及用地位臵,併為乙方委託的基站建設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所需便利條件及配合。

7、租用期內,如遇因基站所在場地或建築物施工、改造等引起乙方傳輸光纜、動力電引入電纜、天線等需同時進行改造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併為乙方提供新的路由、地點,同時配合乙方進行線路割接改造。如遇計劃停電,有義務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相關人員,配合乙方做好應急停電設備的投入。

8、租賃期內,如乙方基站所在土地或建築物發包、整體出租、出讓,甲方應保證使新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或所有人繼續履行此合同。

9、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乙方應付帳款,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

10、甲方負責保證房屋能夠正常使用,如有漏水情況及時維修,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租金或電費。

2、保證承租期間用房安全,不隨意破壞房體承重結構和已有設施,不在基站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設臵障礙。

3、自覺遵守甲方對進駐單位的有關規定,愛護甲方各種設施,凡屬乙方管理不善和人為原因而造成所租房屋內有關設施的丟失、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和房屋。

5、乙方保證所建基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

6、保障安全用電,定期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常規維護及檢修。

7、乙方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負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保證所用設備不影響甲方的電視系統、計算機系統及其它通信系統的正常工作,如產生干擾,乙方應設法儘快排除。

9、乙方在施工、維護設備時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

10、乙方維護人員應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進出大門應出示相關證件。

1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對甲方所提供的場地進行地勘,檢查該場地是否適合乙方用途。

七、聯絡與通知

為了適當履行合同,雙方同意建立聯絡人制度,聯絡人有權代表本方與對方進行交涉,並且負有將本方有關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項告知對方的通知義務。聯絡人有義務就對方提請確認的事項進行確認或者報告本方解決。聯絡人的變更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聯絡人

甲 方:

乙 方: Tel:

八、變更和續約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房屋或場地出賣給第三方,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該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同時,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應提前與甲方進行協商,辦理續租手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除應賠償全部損失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20%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對於乙方一次性提前支付全部合同費用的,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除應按照上述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賠償費用違約金外,還應在收到乙方同意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返還提前收取的剩餘費用及同期銀行利息。甲方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金額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履行金。

3、甲方因為政策變化、城鎮規劃導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退還剩餘租金,乙方按時搬遷,因此問題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擔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對所建設施及安裝的設備、天線、饋線等擁有產權。

3、本合同附件: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

4、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甲方出租下列場地給乙方用於,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用場地地點及範圍:

甲方自願將位於的平方米的場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用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場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協商場地租金採取以下 方式確定:

A、租賃期限內場地租金固定不變,每年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B、租賃期限內場地租金每 年 ,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2. 上述税金按合同簽訂時的税率 %計算,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期內税率或計算方式如有調整,按税務主管部門公佈的標準重新計算。

3. 本合同場地租金(含税)總計為 元人民幣(¥ )。

4. 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在租賃期內每 年等額付款,即每 年的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 );

四、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場地系甲方所有(附甲方場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已獲產權人充分授權簽署本合同,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該場地或土地作抵押,場地適於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並且有合法的權利將場地出租。 因甲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在前合同義務、無權處分或超越權限等導致本合同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實際履行的,甲方應退還全部已收款項,並按合同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和相關費用。本合同整體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判定無效或可撤銷的,本條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協助處理乙方在設備安裝、使用、維護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為乙方申請用電用水等正常、合理利用租賃物提供方便,同時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出基站的道路暢通。

2、甲方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場地使用權,應告之場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或抵押權人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並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確保租賃物所有權的轉讓或抵押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3、如果以上租賃的場地被國家徵用,甲方應將未到租賃期限部分的租金加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乙方。

六、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場地。

2、乙方自行施工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施工和維護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七、違約責任:

1、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對遲延支付的金額,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2、 甲方遲延交付場地的,按【 】元/天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 因場地質量問題、產權糾紛或其他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場地的,甲方應免收乙方受影響期間的租金,且每日應按當年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受影響期間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當年已收租金,並按當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間內沒有更正或不予答覆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八、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甲方應提供場地使用權證作為本合同附件,如甲方未能提供或所提供權證不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訂,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鑑於:

1、甲方系出租房產的完全合法、排他的產權人。

2、 乙方為發展移動通信事業、增強移動通信信號的接收效果,增強信號覆蓋,改善周邊的通信環境,需租用甲方場地。

3、 雙方同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同意將其有權出租的位於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租賃場地的權利

2.1 甲方對租賃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甲方保證租賃行為已經取得產權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處理任何與本租賃場地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並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甲方未能處理上述事務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條 租賃用途

3.1 建設移動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於設立鐵塔、抱杆、桅杆、拉線塔、走線架、防雷接地系統、搭建機房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終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

5.1 租賃費標準為每年 元,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大寫)元(RMB );租賃期內雙方不得任意調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結算,由甲方提供合規有效的發票,若提供不合規的發票,一經發現,乙方有權中止全部業務合作的權利。甲方於每年的第 個月的 日將發票交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 天內支付租金。 第六條 交付

6.1甲方應在起租日前 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賃場地的,雙方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租賃期限順延租賃期限不變,租金相應減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礙,無法進入或雖然進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擾,均視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條 租賃場地使用

7.1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場地,甲方不得妨礙;

7.2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進出租賃場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員憑證件進出甲方場地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7.3 乙方用電單獨掛錶計算,費用按電錶計量數×供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第八條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負責租賃場地範圍外的區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員外,甲方應禁止或限制他人進入租賃場地。乙方應按照規定做好租賃場地內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對方損害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8.2甲方發現租賃場地內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處理。

第九條 拆遷

9.1租賃期內,遇政府拆遷的,雙方應共同協商,互相配合與拆遷人洽談。乙方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中補償給基站的款項和停業補助費的一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年租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增加賠償直至彌補對方損失

1 0.2 乙方無故延遲 月不交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 任:退還剩餘租金,賠償乙方改建機房、搬遷設備的所有費用,並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4 租賃期間,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合同,從而使相對方無法繼續使用該房屋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相關的損失,並賠償守約方違約金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2.1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損失、租賃合同無法繼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責任。若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3.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13.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4.1 租賃期內,乙方僅承擔合同約定的租賃費、電費,除非政府部門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通信事業,擴大國家公眾通信網的覆蓋區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標的

租賃標的採用以下第( 1.4 )種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輕體房作為無人值守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設無人值守的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以及對房間進行機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樓頂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楊崗村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及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並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房屋用於建設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地產權應明晰

2.1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以及對房屋及場地擁有合法權利的證明文件,並提供複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應保證對租賃房屋及場地擁有完全產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對於本場地及房屋的利益要求。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影響乙方租用房屋或場地的,甲方應承擔乙方搬遷費用, 退還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如乙方繼續租用的,應當酌情減免租金。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因乙方建設的是國家公眾通信網,應儘可能保持機房位置固定。該房屋、場地租賃期為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到期後可續簽,甲方需優先乙方確認是否續簽合同。租賃期滿前,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3 租賃期內,因不可歸咎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繼續使用房屋或場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未履約時間比例退還乙方已預付的相應租金。

第四條 租金價格、付款方式

4.1 租金價格:雙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税);其中房租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年,(小寫: 元/年)(含税),場地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税)。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元整 ,(小寫: 5500 元/年)(含税)。税金由甲方承擔。

4.2 租賃期內房屋及場地的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已經包含在租金中,除電費、水費及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無須再就房屋及場地的使用事宜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取暖費、空調費、燃氣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維修基金等費用。

4.3付款方式:由甲方開出合法税務經營性租賃發票,乙方根據本合同甲方確定的帳户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4.4 付款時限為:合同雙方簽字後基站開通運行並收到正規租賃發票後 3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1年租金。此後,每年租金在合同約定租金的基礎上維持不變,每次支付時間為合同履行每屆滿一年,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發票後 30 個工作日內交清下年度的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郵政儲蓄

帳 號:

户 名:

第五條 租賃房屋、場地的改造、裝修

5.1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場地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設施的保養和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6.3乙方可根據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安全及建築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租用的房屋進行裝修及安裝,自主決定施工單位及有關通信設施設備的安裝。甲方應提供施工便利,並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

第六條 用電及電費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6.1根據乙方的通信工程和基站設備運行的需要,甲方同意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不少於 kw的用電需要,同時承諾在甲方有電源使用時不得無故中斷給乙方的供電,以保證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電費按照以下第 1 種方式進行結算:

1、由乙方自行與電業局籤協議,直接搭接電業局電源解決,但甲方需提供施工中的方便。乙方基站電費由乙方自行與電力局結算。

2、電費由乙方與甲方進行結算,每季度/半年/年一次。結算金額根據甲方提供電源處電錶或乙方機房內電錶的計量據實進行結算,電價按 元/每度(含税)支付。

3、電費由乙方採取按季度預付的形式支付給甲方,在預付下一季度電費後,如果合同終止或基站停止運行,則應根據電錶產生的實際計量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電費。電價按 元/每度(含税)支付。選擇以上第2或第3種方式進行電費結算的,經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一致認可用電數額後,由甲方先提供電業局繳費發票複印件和地税局正規收款收據(單位)。/甲方先提供電業局開具的與合同名稱相符的繳費發票複印件或地税局開具的發票(私人)。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發票收據後,在費用分攤單上蓋章簽字認可後,在 30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電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7.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7.3 遇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政策性房屋拆遷,甲方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提出解除執行合同,並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用於租賃房屋(或場地)建基站的租金。

7.4本合同簽訂後,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場地產權發生變更,按以下方式處理:

1、如甲方轉讓房屋,應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購買該房屋,則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可充抵購房款。

2、租賃期內,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發生變更的,本合同對變更後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繼續有效,新的所有權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承繼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權利義務。甲方應向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如實告知房屋及場地租賃情況、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並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3、無論甲方的產權發生何種變更,乙方放置的各種通信設施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各種通信設備與設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關係協調工作,若因關係未協調到位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實際情況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及其利息。

8.2 在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解除合同,除當年的租金退還給乙方外,還需賠償0.5倍年租金作為違約金。

8.3 合同簽訂或乙方支付給甲方房屋(或場地)租金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基站設備正常開通運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則甲方需退還乙方租金,並承擔安裝和拆遷基站的工程費用。

8.4甲方不得無故阻撓並應協調確保乙方自由進入房屋、場地。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施工、運行維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5如果有人就乙方對房屋或場地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甲方應負責解決全部糾紛、承擔全部責任,且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應賠償乙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通信設備重新選址及搬遷費用、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導致出租房屋毀損或造成損失、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雙方或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2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10.2“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嚴重妨礙雙方或一方履行 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事件或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洪水、水災、戰爭等。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甲方應允許乙方的技術人員24小時隨時進入場地進行維護工作,並給予積極配合。

11.2 甲方同意乙方安裝專用的接地裝置,如因沒有條件安裝接地裝置時,甲方同意乙方將接地裝置連接到甲方的接地網上。

11.3 甲方同意乙方修建通信管道和引入光纜到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內,如乙方修建通信管道破損甲方場地,由乙方負責將其恢復原狀。

11.4 為維護雙方合作,甲方發現任何人有偷盜、毀壞乙方安裝、設置在租賃房屋、場地的設施、設備等行為時,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乙方。

11.5 在租賃期內,甲方拉閘斷電,造成設備停止運行,除立刻恢復用電外,甲方須賠償斷電後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以破壞通信為由對甲方進行起訴。

11.6 甲方若盜用乙方基站用電,每發現一次則減免乙方基站3個月的電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2.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2.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 (2)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

(2)在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附則及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合同由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完善我區移動通信網絡的覆蓋,支持城鄉經濟建設,促進通信事業的發展,乙方願在甲方所屬的建築中安裝移動電話覆蓋系統,並租用甲方提供的場地用於增設移動通信基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用途、位置

用途: 移動通信基站。

地址:

面積:

第二條、權屬承諾

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場地由甲方完全享有產權,並無任何權利瑕疵。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甲方自20xx 年 月 日起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繳納方式

1、通信基站場地租金為:¥/年

2、乙方向甲方繳納場地租金每年人民幣:元整(¥:元)。合同生效後30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整 ),第二年的前15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由甲方出據正式發票。

3、在合同期內,乙方基站設備所需電源在甲 方處搭取,按元/度掛錶計費,由甲方指定搭接處,電錶安裝的材料及人工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方收款信息:

開户行:

帳 號:

户 名:

第五條、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移動通信基站的需要,乙方在該場地屋頂架設移動通信天線。設備所有權屬於乙方。

2、在不影響屋美觀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用於傳輸的光纖電纜通過管道引入租賃場地內。

3、乙方必須搞好自身安全防火、防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若未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場地。

5、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賃場地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場地。

6、在合同期內,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設備的日常維護或擅自違反本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7、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場地管理權轉讓或出售給第三方,本合同自動終止或由乙方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合同規定及約定事項。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上述條款,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向當地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續約規定

1、合同到期後甲方如繼續出租,甲方應保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繼續租用該房的優先權。

2、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15天內,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場地用於設置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乙方,作為設置基站用場地。

1.2該場地【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於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走線架以及 安裝電源 等設施設備,並負責提供與此相配套的光纜或電纜入户通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税務機關認可的發票,以【銀行劃帳】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税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後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並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人員和車輛進出、設備材料運送和堆放、電梯和樓道使用以及臨時用水、用電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儘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錶;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為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乙方應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攤電價和實際用電量,將電費交給甲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憑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電局註冊的電錶信息:電錶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錶户號: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後,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如遇停電,應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預計的情況除外。

(二)乙方自行解決

(1)乙方自行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繫接引外電,配電箱和計量電錶的安裝,甲方應予以支持;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並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佈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完善我區移動通信網絡的覆蓋,支持城鄉經濟建設,促進通信事業的發展,乙方願在甲方所屬的建築中安裝移動電話覆蓋系統,並租用甲方提供的場地用於增設移動通信基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用途、位置

用途: 移動通信基站。地址:面積:

第二條、權屬承諾

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場地由甲方完全享有產權,並無任何權利瑕疵。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甲方自20xx 年 月 日起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繳納方式

1、通信基站場地租金為:¥/年

2、乙方向甲方繳納場地租金每年人民幣:元整(¥:元)。合同生效後30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整 ),第二年的前15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由甲方出據正式發票。

3、在合同期內,乙方基站設備所需電源在甲 方處搭取,按元/度掛錶計費,由甲方指定搭接處,電錶安裝的材料及人工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方收款信息:

開户行:

帳 號:

第五條、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移動通信基站的需要,乙方在該場地屋頂架設移動通信天線。設備所有權屬於乙方。

2、在不影響屋美觀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用於傳輸的光纖電纜通過管道引入租賃場地內。

3、乙方必須搞好自身安全防火、防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若未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場地。

5、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賃場地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場地。

6、在合同期內,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設備的日常維護或擅自違反本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7、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場地管理權轉讓或出售給第三方,本合同自動終止或由乙方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合同規定及約定事項。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上述條款,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向當地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續約規定

1、合同到期後甲方如繼續出租,甲方應保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繼續租用該房的優先權。

2、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15天內,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 方:

乙 方:

為適應通信事業發展,優化通信基礎設施,完善網絡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 房屋/場地 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依據。

一、租賃物基本情況和租賃用途

1.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租賃物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具體租賃範圍及位置詳見附件。

2.權屬情況:甲方持有該房屋所有權證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租賃物(是/否) 設定了抵押。身份證或營

3.乙方承租租賃物用於基站建設、 抱杆、桅杆、拉線塔、走線架、防雷接地系統、搭建機房等

二、租賃期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在 時雙方商定年費用為,合計 整(¥ 整),其中,税金 (實際以税務局徵收為準)。按 月/季/半年/年 結算, 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設,基站開通後 乙方收到國家正式合法有效發票( 税金甲方自負 )30天內轉賬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承擔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其中乙方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銀行賬户,若以下賬户信息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發生款項流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其內部的具體管理規定決定以 租賃物租金/租賃物管理費/物業管理費 名義收取本合同項下的租賃費用,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

賬 户 名:

開户銀行:

賬 號:

甲乙雙方續簽租賃合同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費用的 。 在租賃期內,該租賃物如因贈予、繼承等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本協議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電費採用如下 方式

1.直供電方式:

甲方應配合乙方向供電局申請380V、15KW、63A 電源. 乙方自付電費。在乙方供電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臨時用電,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用電量付費,電費標準 。

2.轉供電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負荷為 30KW的380V或220V(選擇一種) 供電電源,並提供供電線路安裝路由。甲方配電室至乙方基站的供電線路施工及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機房內安裝電錶一塊)。甲方同時應提供壁壘接地線(根據測試結果定);並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機房建成後一週內提供電源。

(2)轉供電方式下,電費根據乙方單獨計量電錶讀取數據按實結算。每月 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正式發票(如不能提供發票的,應提供總電費發票複印件、電費分攤表、相應金額收據等)後,乙方按 元/度以銀行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場地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出租權或有關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若發生甲方欲將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轉移給第三方的情況,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移交權利和義務。

2.該通信基礎設施,屬乙方資產,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通信設備的安全保衞工作,以確保設備運行良好。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拆移通信設備,不得將該系統設備挪為他用。甲方若發現該設備系統故障或丟損,應及時通知乙方解決,以確保雙方共同利益。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場地設施損毀或滅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甲方 應協助乙方辦理三相五線電源的申請, .租賃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檢修工作, 甲方允許乙方於租賃期內共享政策.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切斷租賃物的水電供應。

4.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並補償由此造成的拆遷等費用 。

5. 為確保基站能順利安裝並開通,隱蔽施工等工作,並配合必要的羣眾協調工作以確保本合同得以履行。 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6.其他:

六、乙方權利義務

1.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負責在該場地增設通信鐵塔系統,並負責進行該系統的設計、安裝與調試。

2.乙方應負責通信基站設施的所有投資並享有相應的所有權,甲方不得擅自對乙方的設備、設施、系統進行任何變動、拆改。

3.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添置的裝修物、設施、設備、系統可由其自行收回或拆除 ,屆時乙方將租賃物按乙方處置後現狀交還甲方,無須恢復原狀

4.在協議期內,如遇甲方需改變房屋結構等因素,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進行相應設備調整。

5. 租賃期間,乙方確保設備放置符合安全要求,如建設維護人員中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的續簽、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物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終止。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有以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逾期十五日提供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或甲方所提供的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

(2)甲方發生本協議標的相關的產權、出租權喪失或受到限制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影響租賃物使用的 ,甲方未盡修繕或周邊環境維護義務,影響租租賃物使用的

(3)其他非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租賃物的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逾期十五日未接收甲方交付的租賃物;

(2)逾期繳納租金超過三十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或破壞租賃物結構,嚴重影響租賃物質量的;

(4)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約定主張解除合同,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解除。雙方應於 日內辦理移交手續。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一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 當年年租賃費用50% 的違約金。

2.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凡本合同中約定的履行義務方未能按約履行義務的,履行義務方均應按 當年租賃費用萬分之五 的標準向接受義務方支付違約金。 履行義務方拒絕履行義務或逾期履行義務超過三十日的,接受義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有賠償和/或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如果最近一筆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則可從下一筆付款中繼續扣除。

4.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款項支付方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 權解除本合同。

九、免責條款

租賃房屋被拆遷的,政府拆遷補償政策中關於承租人所應享有的補償款和安置權利歸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停業損失補償、經營損失補償、從業人員補償、過渡費、搬遷補助費、異地安置費、裝修/設備/設施/系統的補償等),其他拆遷補償及安置權利均歸屬於甲方。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均提請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解決前,雙方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其他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雙方的文件往來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一方給予另一方的通知或函件,以快遞方式郵寄至本合同第一頁所載的地址並以對方為收件人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貳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人) :

負責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將其有權出租的位於的場地房屋屋頂(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租賃場地的範圍及位臵詳見附件。

二、租賃場地的法律狀況

租賃場地現有的法律文件有:

1、房屋產權證,證號為: 無 ;

2、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性質為: 無 、證號為: 無 ;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 無 ;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為: 無 ;

5、臨時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為: 無 。

三、甲方對租賃場地的權利

1、甲方對租賃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

甲方為使用權人的,應保證租賃行為已經取得產權人的同意。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向乙方提供產權人同意租賃的文書,該文書自動成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方自行處理任何與本租賃場地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並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甲方未能處理上述事務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租賃用途

建設移動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於設立鐵塔、抱杆、桅杆、拉線塔、走線架、防雷接地系統、搭建機房等。

乙方保證在使用租賃場地的過程中,不破壞甲方的房屋及屋內設施。如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房屋或屋內設施損壞或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及賠償。

五、租賃期限

起租日:年月日,終止日: 年月日止。

六、交付

1、甲方應在起租日前10 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賃場地的,雙方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租賃期順延(租金不變)。 。

2、交付是指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礙,無法進入或雖然進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擾導致無法正常使用場地,均視為甲方未能交付。

七、優先承租權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場地,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本協議所稱同等條件,主要是指價格和付款時間。

八、租賃費用

1、租賃費標準為每年(¥ ) 元 含税 ;

2、乙方付款日期為 每年 月 日前一個月內, 甲方應提前開具正規租賃發票給乙方;

3、乙方付款方式為: 轉帳支付;户名: ;開户行: ; 帳號:

4、非因雙方違約,導致租賃提前終止或延後的,雙方應以日為標準結算租金。(日標準的計算公式為:年租金/365日)

九、租賃登記手續

甲方負責辦理租賃登記手續,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未能辦理登記手續,導致被行政機關處罰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工程規劃手續

乙方負責辦理基站的規劃手續,甲方予以配合。

十一、施工

1、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在租賃場地內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設和以後的改造、維修。

2、乙方應快速的,安全的施工,應儘量減少對甲方和相鄰方的影響;甲方應該協助協調與相鄰方的關係。

3、施工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工程車輛和工程人員的進出提供方便;

4、施工期間的水電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實結算;

十二、租賃場地使用

1、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場地;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進出租賃場地提供便利;

3、甲方無償提供通信電纜、天饋線、電力電纜及其他相關設施進出租賃場地的條件和路徑,甲方無償提供埋設電氣線和安裝空調室外機的位臵。上述設施要經過相鄰方的區域的,甲方參與協調。乙方應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設施的路線、位臵並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見。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調整線路、線路,乙方有上述調整的,應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為乙方提供380V50HZ15KW動力電源,保證乙方基站機房的正常用電及設備工作接地;

5、 水電費結算:電費單價:元/度,乙方自行接表,按實結算,預付電費 萬元(¥元),甲方開據正規收據,按實際用電度數結合預付款結算,多退少補,遇國家上漲,作相應調整。

十三、租賃場地維修

租賃場地的修繕由甲方負責,甲方應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基站設施。

十四、消防及安全

乙方應按照規定做好租賃場地內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發現租賃場地內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通知乙方處理。

十五、拆遷

租賃期內,場地遇政府拆遷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增加賠償直至彌補對方損失乙方無故延遲 1個 月不交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年租金的20%。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退還剩餘租金,賠償乙方改建機房、搬遷設備的所有費用,賠償乙方年租金的 20%。

十七、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若租賃合同因此提前終止,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

十八、廉政條款

甲乙雙方在經濟(合作)業務來往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規定,遵守行業管理有關規定,共同抵制商業賄賂和不正當競爭。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廉政教育,使其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

十九、服務品質條款

甲方應嚴格按照中國移動相關服務品質要求開展工作,不出現損害中國移動信譽、客户利益的行為,對因違規行為導致客户投訴、媒體曝光的,自願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二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十一、其他約定:

1、雙方均有責任為對方“專有信息”予以保密。本協議的“專有信息”是指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開發的、創造的,或為披露方所知的,或轉移至該披露方的、對該披露方業務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祕密、電腦程序、專有技術、數據、業務和產品開發計劃,與該披露方業務有關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該披露方從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經信息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應對任何專有信息保密,除自身不使用外,也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協議義務需要的除外。如一方違反以上保密義務,給披露方造成損失,披露方有權要求另一方進行賠償,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給披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

1.2該場地【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於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税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税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後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並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儘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錶;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為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

電錶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錶户號:

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後,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

(二)乙方自行解決

(1)乙方自行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繫接引外電,配電箱和計量電錶的安裝,甲方應予以支持;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並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佈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了建設乙方所在地區數字移動通信電話網,甲方在充分知悉乙方對租賃物使

一、租賃標的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種 □第2種 □第1+2種租賃標的(請在選擇的類

1、位於 的 平方米房間用作乙方建設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

2、位於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塔桅設備。甲方提供基站

二、租賃期限

鑑於移動電話網運營的長期性,基站用房宜採用長期租用方式,經協商,甲、

三、基站供電

基站供電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甲方向乙方提供負荷為25KW的三相四線制基站專用380V供電電源,並提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裝電源所用路由,但不負責基站供電。乙方自行解決基

(3)其他: 。

四、租賃費用及支付

1、雙方約定,合同年總租金為 元 (大寫:人民幣元 整),税金為 元(大

2、上述租金為本次基站租賃所需全部費用(乙方除繳納上述費用外,不再承擔

3、税票的提供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甲方只提供收款收據,税金由乙方承擔。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賃發票。

4、租金以轉賬形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具體付款方式為:

5、甲方指定收取租金、電費的銀行賬户信:

開户行:

帳 號:

五、甲方責任

1、負責基站用房出租期間的常規維護及通信塔所處空地的土地管理,協助乙方及時處理供電線路及避雷接地線的故障,保證符合乙方基站使用要求。

2、甲方保證在租賃物交付乙方使用時,合法擁有該空地及房屋的產權或支配權,不存在影響乙方租賃使用的權屬問題和糾紛。甲方保證乙方可不受干擾地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租賃場地及房屋,否則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配合乙方維護機房的安全消防工作,未經乙方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乙方所安裝的一切設備。

4、租賃期內租金按合同約定執行,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基站租金或電費以外的其它任何費用。

5、在乙方租用期間,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進出基站設施的方便,並允許乙方於租賃期內在機房及通信塔進行3G等設備、天線、饋線的增補和更新以及落實國家規定的電信運營共建共享政策。

6、甲方在其管轄範圍內,為乙方的傳輸光纜由户外引入機房提供路由及用地位臵,併為乙方委託的基站建設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所需便利條件及配合。

7、租用期內,如遇因基站所在場地或建築物施工、改造等引起乙方傳輸光纜、動力電引入電纜、天線等需同時進行改造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併為乙方提供新的路由、地點,同時配合乙方進行線路割接改造。如遇計劃停電,有義務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相關人員,配合乙方做好應急停電設備的投入。

8、租賃期內,如乙方基站所在土地或建築物發包、整體出租、出讓,甲方應保證使新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或所有人繼續履行此合同。

9、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乙方應付帳款,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

10、甲方負責保證房屋能夠正常使用,如有漏水情況及時維修,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租金或電費。

2、保證承租期間用房安全,不隨意破壞房體承重結構和已有設施,不在基站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設臵障礙。

3、自覺遵守甲方對進駐單位的有關規定,愛護甲方各種設施,凡屬乙方管理不善和人為原因而造成所租房屋內有關設施的丟失、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和房屋。

5、乙方保證所建基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

6、保障安全用電,定期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常規維護及檢修。

7、乙方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負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保證所用設備不影響甲方的電視系統、計算機系統及其它通信系統的正常工作,如產生干擾,乙方應設法儘快排除。

9、乙方在施工、維護設備時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

10、乙方維護人員應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進出大門應出示相關證件。

1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對甲方所提供的場地進行地勘,檢查該場地是否適

七、聯絡與通知

為了適當履行合同,雙方同意建立聯絡人制度,聯絡人有權代表本方與對方進行交涉,並且負有將本方有關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項告知對方的通知義務。聯絡人有義務就對方提請確認的事項進行確認或者報告本方解決。聯絡人的變更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聯絡人

甲 方:

乙 方: Tel:

八、變更和續約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房屋或場地出賣給第三方,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該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同時,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應提前與甲方進行協商,辦理續租手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除應賠償全部損失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20%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對於乙方一次性提前支付全部合同費用的,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除應按照上述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賠償費用違約金外,還應在收到乙方同意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返還提前收取的剩餘費用及同期

3、甲方因為政策變化、城鎮規劃導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退還剩餘租金,乙方按時搬遷,因此問題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擔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對所建設施及安裝的設備、天線、饋線等擁有產權。

3、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

4、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乙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開 户 行:

帳 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甲方出租下列場地給乙方用於,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用場地地點及範圍:

甲方自願將位於的平方米的場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用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場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協商場地租金採取以下 方式確定:

A、租賃期限內場地租金固定不變,每年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B、租賃期限內場地租金每 年 ,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税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 )。

2. 上述税金按合同簽訂時的税率 %計算,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期內税率或計算方式如有調整,按税務主管部門公佈的標準重新計算。

3. 本合同場地租金(含税)總計為 元人民幣(¥ )。

4. 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在租賃期內每 年等額付款,即每 年的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 );

四、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場地系甲方所有(附甲方場地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已獲產權人充分授權簽署本合同,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該場地或土地作抵押,場地適於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並且有合法的權利將場地出租。 因甲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在前合同義務、無權處分或超越權限等導致本合同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實際履行的,甲方應退還全部已收款項,並按合同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和相關費用。

本合同整體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判定無效或可撤銷的,本條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協助處理乙方在設備安裝、使用、維護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為乙方申請用電用水等正常、合理利用租賃物提供方便,同時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出基站的道路暢通。

2、甲方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場地使用權,應告之場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或抵押權人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並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確保租賃物所有權的轉讓或抵押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3、如果以上租賃的場地被國家徵用,甲方應將未到租賃期限部分的租金加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乙方。

六、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場地。

2、乙方自行施工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施工和維護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七、違約責任:

1、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對遲延支付的金額,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2、 甲方遲延交付場地的,按【 】元/天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 因場地質量問題、產權糾紛或其他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場地的,甲方應免收乙方受影響期間的租金,且每日應按當年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受影響期間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當年已收租金,並按當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間內沒有更正或不予答覆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八、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甲方應提供場地使用權證作為本合同附件,如甲方未能提供或所提供權證不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訂,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上海市南匯航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為 : □現金 □支票 □匯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等。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税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税收税金

關於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税務、開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國家徵收税務的規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擔,由甲方代徵代收,統一繳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費或管理費。

第十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後,可享有租賃優先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標準收齲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拒絕續租。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7vq7j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