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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頭租賃合同(精選3篇)

港頭租賃合同(精選3篇)

港頭租賃合同 篇1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港頭租賃合同(精選3篇)

簽訂地點:

出租人 公司

地址: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承租人: 公司

地址: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根據本協議,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台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於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後支付;第二次於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後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銀行賬户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賬户。交貨後,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8.租賃期滿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台 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 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税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税。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後,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 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 %,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加蓋章)承租人:(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港頭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就租賃聯想B460筆記本電腦(簡稱物品)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 出租方出租物品包括:聯想B460筆記本電腦一台(具體配置:Intel i3 380處理器;三星4g內存。500g硬盤,310獨立顯卡,DVD驅動器),配備有線鼠標一個、標配充電器一副以及電腦包一頂。(市場價3800元);另附希捷320G硬盤一個。

2. 承租方承租以上所列物品,以筆記本電腦為主。 承租時間,承租方承租筆記本電腦從20xx年6月26日起 出租方電腦出租費用人民幣每天40元整。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承租方承租物品如有丟失、毀損或與出租前不一樣,承租方需照承租物品的原價賠償。

4.以上內容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為憑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頭租賃合同 篇3

房屋(含車位)買賣合同

賣方: 買方:

姓 名: 姓 名: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屋登記辦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標的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自願將其房屋、房內設施及地下車位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坐落於

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證以賣方名義正在辦理中。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房屋附屬設施為傢俱及家用電器等,詳見附件清單。

地下車位位於地下二層,車位編號 號。

賣方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賣方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裝修及其現有其他設施、設備和其他相關物品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轉讓給買方,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合同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明】

賣方申明: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賣方確認該房地產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賣方承諾無附着於該房屋之上的户口,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該房歸屬賣方一人所有,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獨立的處分權,並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無共有人(如有)反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賣方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買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該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利歸買方所有,賣方對違反國家及山西省關於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如因賣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賣方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第三方負擔處理義務,與買方無關。

買方申明: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附屬設施及地下車位,支付合同款項,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轉讓價款】

該轉讓標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税費。

第四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第一次支付: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購房款為人民幣:捌拾捌萬元(小寫: 元)(包含 年 月 日已支付的訂金 元)。

第二次支付:為防範交易風險,賣方同意預留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給買方作為房屋過户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協助買方完成產權轉移登記後由買方向賣方支付。

以上款項,每次收到款項後賣方應當開具收條給買方。

第五條【税費承擔】

雙方約定,本房屋產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税費及房屋過户手續費,賣方只承擔個人所得税費用,其餘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六條【房地產交付】

按照上述付款方式,賣方收到第二次購房款當日,將合同標的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並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的、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房屋鑰匙,地下車位門禁、水、電、燃氣卡及有關手續;

4、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户;

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合同標的驗收交接完成。

第七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產權轉移登記】

鑑於房屋產權目前仍在以賣方名義在開發商處辦理,買賣雙方約定房產證辦理完成滿2年之日起1個月內,賣方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開發商辦理完房產證後,賣方應第一時間將房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買方保管。若賣方在交易過程中,未經買方同意私自重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視為違反本合同,按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賠償買方損失。

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户條件時,暨房產證辦理完成滿2年之日起1個月內賣方有義務積極協助配合買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如因賣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户登記,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賣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及利息外,並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户前,買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買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賣方應在買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户等事宜。

合同簽訂並支付第一筆合同款後,在該房屋正式辦理產權過户前,若因城市規劃建、開發商違約等原因產生的一切補償權益歸買方所有。賣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户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九條【裝修問題】

在買方入住,但未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期間,買方可以進行裝修,由此產生的費用有買方承擔。但賣方違約收回房屋,賣方除退還買方購房款與違約金外,要賠償買方裝修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

第十條【質量約定及物業費用】

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合同標的的實際狀況,在此基礎上,賣方在將房屋鑰匙交給買方後,房屋、地下車庫以及房屋內的傢俱家電所產生的一切質量等問題均與賣方無關,如發現問題其自行與開發商或物業協商解決。但因賣方未告知而產生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房屋鑰匙交付後每年所產生的物業費及一切其他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後: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並在 日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及利息。

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 日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及利息。

利息計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返還已付房款日買方已付房款月利率2%計算,

即: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簽訂日至返還已付房款日經過幾個月*2%(*定義為乘法)。

房款及利息全部結清完畢後合同方能中止。

賣方應在房產證辦理完成後,第一時間通知買方並將房產證交給買方保管。若賣方未履行該義務,買方有權利進行催告。賣方每遲延交付一日,應支付買方100元。

若賣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且未過户至買方名下時,將該房屋出售與第三人,或重新補辦房產證,則按合同價格雙倍返還買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9頁,一式叁份,賣方壹份,買方壹份,證人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2、買賣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3、合同標的的實際狀況

(本頁為簽署頁)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賣方證人(簽章): 買方證人(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1、家電:

(1)海爾淨水器;

(2)海爾全自動洗衣機;

(3)海爾熱水器;

(4)廚寶;

(5)美大集成灶。

2、傢俱:

(1)六門衣櫃(主卧);

(2)四門衣櫃(次卧);

(3)主卧、次卧1.8米牀各一張(含牀墊,牀頭櫃);

(4)沙發、電視櫃、茶几;

(5)木質衣服架(主卧);

(6)餐桌一張,椅子四把;

(7)晾衣架(次卧陽台)。

3、其他:綠植七株(主卧兩株、次卧兩株、客廳三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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