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租賃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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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於___。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___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於乙方使用的時間是___年___月___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於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税費;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並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附加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深圳房地產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設備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為;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房地產租賃合同
房租賃契號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區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元。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二0年月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租賃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附件一
│房屋坐落││地號││
│產權所有人││產權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土地使用面積││
│使用性質││房屋結構││
│四至界限│東││西││南││北││
│附着物:│附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精選房地產租賃合同樣本
立合同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結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租賃期限自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施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並報房屋所在分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並報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憶雙方各執一份,三份送房地產管理所。
十三、雙方約定的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寫説明:
1、項目應填寫齊全。如發生空項,應用斜線劃去。
2、“系__________結構”,指房屋屬“鋼混”、“磚混”、“磚木”、“木”、“其它”結構。
3、第三條中,指“營業”、“生產”、“辦公”、“倉儲”、“其它”等用途。
中原地產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房屋的使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將位於 (清水房)商業用房(套內面積: ㎡,建築面積: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附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附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附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第3條 場地用途:乙方承租2層樓整層用於經營餐飲、茶樓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使用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套內面積 元/㎡/月,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計算時間:自乙方入場裝修之日起4個月後計算;租金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支付租金起算第一季度租金。
第7條 租金按 支付,於應交期提前 天支付本季度租金。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10條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租金。
第四部分 租賃相關費用
第10條 租賃期內,甲方負責繳納由於房產租賃及土地使用而產生的税收和費用,並辦理租賃登記。
第11條 租賃期內,乙方負責繳納因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税收和費用。
第12條 租賃房產的網絡線路、閉路電視、電話等,甲方只負責提供接口,由乙方自行辦理使用申請並承擔費用。
第13條 與租賃房產有關的公共設施、設備(消防系統、供配電 KW等),乙方如需變動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進行,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乙方承擔;甲方同意乙方經營所需天然氣從該物業現天然氣接口接入,另外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負責落實該房屋正面公路旁的停車位,乙方負責製作停車指示牌,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落實地下車位 個,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6條 租賃期間,乙方由於經營不善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進行抵押給第三方,須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抵押期間甲方及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甲方需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8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經營需要。
第19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因經營需要經甲方同意後可作房屋結構調整,乙方因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和配套設施、設備損毀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第七部分 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第20條 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第21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可正常使用房屋,不得阻撓、干涉、介入乙方的合法使用。
第22條 甲方保證擁有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並提供相應證明文件,甲方保證租賃房產現狀不屬於違章建築。甲方保證擁有租賃房產具有完全的,不可爭議的排他性所有權,甲方如需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以及出售,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並不影響乙方租賃期內的正常營業。
第23條 甲方負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將租賃房屋門前的樹木移栽,並將門前的綠化區域建為平台,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24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臨街面二樓門廳入口進行加寬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權利及義務:
第25條 乙方擁有合法使用該房屋的權利。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火災,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28條 合同終止時,乙方投資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第29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根據經營和競爭需要,可對租賃房產進行重新裝修。
第30條 乙方可在所租賃房產範圍內作廣告,包括(外牆面)
第八部分 爭議解決
第31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2條 租賃期間,乙方的通訊、室內環衞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租賃期間自用水、電、物業管理費(甲方須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用水、電),並於租用時與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合同。
第九部分 合同生效及終止
第33條 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賃保證金。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方應予以退還,乙方同時結清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水、電等相關費用。
第十部分 違約責任
第36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3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投資總額3年折舊損失費,並承擔 元的違約金(支付標準按該房屋3年租金總額的3%)。
第38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支付標準按該房屋3年租金總額的3%)。
第十一部分 消防安全
第39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房屋消防設施,租賃期間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出租人)
住址(註冊地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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