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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商場租賃合同(精選5篇)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精選5篇)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精選5篇)

承租方: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_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_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為_,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為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為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税務、規劃、環保、消防、衞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税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為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為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為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簽字:             簽字: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聯繫人:

通訊地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必填):

身份證號(必填):

通訊地址(必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經營的“商城”內餐飲鋪位(以下簡稱“租賃物業”)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飲鋪位。

該租賃物業套內建築面積合計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乙方認可並同意按照甲方商城的統一規劃佈局和定位進行經營,該餐飲鋪位僅限於經營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經營範圍,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

3.1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租期起始時間延後,租期將相應順延並確保為 年。

3.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叁 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須在期滿前60日內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如乙方未按本條約定就續租事宜與甲方達成共識並簽訂租賃合同,則甲方有權將租賃物業出租給他人,並安排準租户進入現場視察及有權與他人訂立此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租賃物業 1.1乙方承租甲方租賃物業位於商城 層 號餐

4.1在乙方三年租賃期內,乙方第一年租賃期限為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租金標準為: 元/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收取。甲方實際收取租金不含税價。第一年度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進場裝修前足額交納,次年及第三年租金應在當年租期期滿30日前交納;否則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並將租賃物業另行出租。

第五條 經營保證金

5.1 乙方須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繳付 元作為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遵守甲方商城管理制度的經營保證金。

5.2 乙方在承租租賃物業期間,若違反《食品衞生法》等法規被執法機關查處等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約定及甲方制訂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的,如乙方拒絕主動交納,則甲方有權直接從該經營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三日內將經營保證金補足。經營保證金不足以承擔違約金及賠償金時,甲方有權以租金充抵,已付租金數額則相應減少,若乙方不及時補足租金,則租賃期相應減少。

5.3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付清本合同規定的租金以及其他各項費用,完全、適當的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租賃物業交還甲方,經營保證金仍有餘額的,甲方同意在90日之內將經營保證金餘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物業管理費

6.1 租賃期限內,乙方第一年公共就餐區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操作間水電費、燃氣費、排污費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自行承擔。第二年、第三年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及收費時間:甲方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成本核算後再確定收費標準,物業管理費按季度收取,收取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七條 其他費用

7.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按時交納所應交納的税、費。乙方向甲方聲明及保證,其於租賃期間在租賃物業從事經營活動應合法經營,獨立報税、納税,不拖欠僱員工資,妥善處理自身債權債務。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乙方按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相關税、費及拖欠的債務,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八條 交付使用

8.1 甲方應在商城開業之前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

8.2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交樓通知後 日內到甲方處辦理收樓手續,並簽署《接收單》。若乙方接在甲方交樓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場辦理收樓手續,則甲方有權將“通知交樓日”視為乙方實際收樓日(“通知交樓日”指甲方以郵寄方式送達交樓通知書的,不論乙方是否簽收或被退回,則郵件到達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時的日期即為通知交樓日),此種情況視為送達,乙方將自行承擔由此而所產生所有不利後果,也無權就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提出任何異議。

8.3 乙方在接收租賃物業(或視為接收)後,須按甲方確定的商城開業之日進行營業前的準備,乙方應保證按甲方通知的開業日開始營業,遲於甲方通知的開業日五日還未營業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 物業裝修

9.1 凡屬於商城統一定造和安裝的設備、設施及裝修,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損壞。

9.2 如乙方需對租賃物業進行獨立裝修的,須將裝修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甲方審批,未經審批,乙方不能開展裝修工程。

9.3乙方在委託裝修工程施工單位開展裝修工程前,必須按照甲方制訂的裝修守則指引進行施工及支付有關的費用。裝修期間,乙方及乙方委託的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及商城管理規定,嚴禁違章施工,否則乙方及其所委託的裝修工程施工單位所引發的一切事故及糾紛,將被視作乙方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負。

9.4乙方在裝修、佈置租賃物業期間不得影響其他商户的正常經營。

9.5 乙方必須負責確保其裝修改造工程均遵守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需提前審批的應按要求辦理,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租賃物業的使用

10.1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物業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損毀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且已經影響商場正常營業的,甲方口頭或電話通知乙方後即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的設施、設備,由此產

10.2 租賃物業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非因乙方原因發生損毀或故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處理,甲方經審核確認屬甲方維修範圍之內的,則應自審核確認後24小時內處理或者提出處理方案,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0.3 在乙方承租期限內,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有權入場查驗乙方對租賃物業的使用狀況,乙方有義務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 遵守管理規則

11.1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遵守由甲方制定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是本合同條款的補充,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甲方有權按照《商城經營管理公約》對乙方進行管理,乙方明白及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違反管理公約,將被視作違約。

11.3 甲方有權制訂或修改任何不利於經營和維持商城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且乙方應當予以支持並承諾遵守。

第十二條 關於轉租

1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進行分租、轉租,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12.2 經甲方同意轉租的,應在甲方主持下將乙方原來的所有合同、文件變更至新的承租方名下,由新的承租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租賃物業歸還

13.1 當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租賃物業及其設施、設備完好無損的交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出具書面確認。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搬離;甲、乙雙方亦可協商保留乙方在租賃物業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而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3.2 若乙方未能在租賃期滿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終止後十五天內將租賃物業恢復原貌(經雙方同意保留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者除外)及完成撤櫃並交回租賃物業,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滯留金,滯留金收取標準相當於2倍的租賃期末年日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總和。此外,乙方將被視為是自動放棄租賃物業

13.3 在退場之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於本合同下尚未清繳的款項。

13.4 乙方在退場過程中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或損害,乙方須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特別約定

14.1在乙方辦理工商及税務等相關證照手續過程中甲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和支持。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蒼山當地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合法經營,依法納税,並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14.2甲方在可控範圍內向乙方供應水電、燃氣等保證乙方有一個正常的經營環境。

14.3甲方為乙方提供就餐桌椅、碗筷、碗筷消毒設備。

14.4甲方為乙方安置燃氣表、燃氣管道、上下水管道、電錶、餐飲操作間及賣菜平台。

14.5乙方違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導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行為,本合同即自動解除,一切責任及賠償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執行。

14.7如甲方根據市場經營需要及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需要對市場內餐飲鋪位及設施進行合理調整、改造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若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該餐飲鋪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沒收定金並解除本合同,同時將該餐飲鋪位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15.2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視為乙方嚴重違約,乙方

15.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分租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餐飲鋪位,所付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15.4若乙方於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餐飲鋪位,所付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15.5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付的租金和經營保證金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15.6乙方違規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根據乙方違規違法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的責任大小,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15.7乙方違反甲方的物業管理和市場管理的規定,甲方有權按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給甲方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其它條款

16.1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取得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6.2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文件應以專人手遞方式或郵寄方式發至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另一方拒絕接收對方當面送交的書面文件的,對方可以郵寄方式進行送達,郵件送至本合同所載明的另一方通訊地址時,如另一方仍拒絕簽收或被退回,則視為已經送達。任何一方均應在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名稱等發生變更之日起10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一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發送至另一方的文件視為另一方已收到。

1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乙方(承租方):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真實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寧武縣鳳凰大街中段萬隆商廈四層美食娛樂城餐飲區經營有關事宜簽訂本租賃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萬隆商廈四層美食娛樂城餐飲區 號窗口(見附件萬隆美食娛樂城平面規劃圖)租賃給乙方。

二、經營範圍: 。

三、租賃期限: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為貳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作模式:

(1)甲方將 號餐飲窗口以第 (1、免收房租,按乙方營業額的20%收取管理費用;2、收取三萬元房租費,另外加收乙方營業額10%的管理費用)種形式租給乙方。

(2)餐飲窗口收費形式為刷卡消費,甲方

五、履約保證金

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作為保證金。因乙方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另外因費用欠繳等引發的停業甲方概不負責任何責任,一切問題乙方自行解決。

六、其它費用:租賃期內的公攤水費、窗口內部電費由乙方承擔;除甲方為所有商户統一提供的設備外,如乙方需增添設備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行增添的設備歸乙方所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備設施,乙方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除正常損耗外,如因乙方操作不當等原故造成損壞的乙方須照價賠償。

七、工商、税費:甲方將為乙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需自行提供乙方窗口內部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等相關部所要求的證件。

八、關於安全:乙方在租賃期應注意經營安全,由乙方引起的火警、治安事件、食品安全及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所導致的一切開支及因此產生索賠、訴訟等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在每天天營業結束之後須自行檢查水電及液化氣等是否完全關閉,如經甲方人員檢查發現存在沒有關閉的情況,將從保證金中扣除500元作為安全違規操作罰款,作為警示提醒。

九、關於商場營業作息時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自主經營,早上8:00-晚上10:00定為正常營業時間,如有調整甲方將另行通知乙方。

十、滯納金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或委託代理人(物業公司商管)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三按日計算收取滯納金。並保留其起訴權。

(2)乙方拖欠租金超過15日,甲方或其委託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繳應交租金及滯納金外,有權終止本合同,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3)所有餐飲窗口收費形式為刷卡消費,任何窗口不得向顧客收取現金,一經發現將從保證金中扣除500元作為違規操作罰款。

(4)甲方為每一餐飲飲窗口供統一的碗筷,如乙方對甲方統一提供的碗筷規格不滿意,乙方可自行購買。甲方提供的碗筷為顧客使用之用,乙方不可用來作為櫥窗內部櫥具使用,如甲方監督人員發現有如上情況,甲方將視該情況為違約,有權扣除乙方所交保證金50元次。

十一、商鋪用途及經營管理:

(1)乙方在租賃期內,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只能經營本合同第二條所劃定的經營項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項目或括大經營範圍,如有特殊情況變更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如違反則視為違約。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業態進行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3)乙方如改變經營項目,甲方有權權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達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通知終止合同日起,可允許乙方延期1個月時間處理遺留問題),乙方無條件服從。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商鋪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5)乙方認同甲方執行本合同及附件。

(6)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鋪處於停業狀態。若無營業狀態每月超過5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扣除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條件收回乙方承租區域。

(7)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在合同租賃期內發生轉租/轉讓、產權轉移等,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收取500元/次的變更登記手續費,該費用由引起該變更的一方承擔。

十二、裝修或改建

(1)甲方負責對劃租給乙方的內部區域進行統一簡裝修,以保證乙方的經營活動能正常開展,乙方如有特殊需求須自行僱傭工人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包括到期)應保持商鋪的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有裝修及設備拆除並清運出商場,將商鋪(包括設施、地板)恢復原狀,並不得有損相鄰商鋪。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保持商鋪裝修原狀,否則將扣除全部保證金。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通知同意(並符合甲方提出的條件),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第三方(甲方不認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謂

十四、乙方確因特殊情況要轉租/轉讓的,應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根據商場整體經營結構有權對接租人(第三方)所經營的業態等相關信息進行考察,在取得甲方書面通知同意後,三方方可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十五、履約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戰爭、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行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簽定合同一年內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補償乙方設備投資費用的15%。

十六、本合同只針對甲、乙雙方的權責利,與商場其它商鋪無關,其經營風險和乙方相關債、債務和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七、如甲、乙雙方哪一方提前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保證金的20%或租金的15%)。

十八、甲、乙雙方為具有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真實意願反映,與商場其它商鋪和第三者無關。

十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內容為商業機密,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義務不得違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委託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_______飯店出租於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飯店概況:

該飯店位於______市_____路____號,兩層小樓,房屋六間。產權歸______所有。

二、租賃期限:

租期一年,自XX年__月__日至XX年___月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賃費人民幣壹萬五仟元整(¥15000),款項分兩次支付。第一次付款7500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500元,XX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四、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保證飯店房屋及室內設施、傢俱用具等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附實物清單)。

(2)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應先徵求甲方同意,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拆除自己投入的設施。

(3)該飯店只限乙方本人經營使用,不得轉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賃期內要保證飯店的正常營業。乙方如想開展其他經營業務要先徵求甲方同意。

(5)合法經營,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該飯店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期支付其費用。

(二)甲方責任:

(1)該飯店出租前發生的一切債務和其它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2)負責協調和處理該飯店與甲方所在單位的關係,保證甲方單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單位的經營債權。

(3)合同到期後,甲方應保證在第三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得到該飯店的續租權力。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向對方告之,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XX元。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商場租賃合同 篇5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户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户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户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户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户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户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户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户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户,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户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户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户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户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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