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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協定簽定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於威海市_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號,“威海豪業聖迪廣場”一樓商鋪為__________編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協商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本合同之日起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若甲方反悔須賠償定金的雙倍給乙方,若乙方反悔則定金不退。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付清全款時間為。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______月______日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所購房屋面積與房本的實際面積發生誤差按所購房均價______元/每平方,找差價多退少補。

第五條 乙方所購房屋辦理過户手續的各種税費在______元人民幣內由乙方自行承擔,多餘部分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在乙方辦理完一切過户手續後,甲方需陪同乙方到“威海豪業聖迪廣場”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業變更手續。

第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否則構成違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出生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小區___號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計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按______月交。每月月初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街道辦事處,建築面積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

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税費衞生費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證件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證件號碼: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對房產的聲明

甲方有權出租位於 單元的房產,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保證該房產出租符合國家及福州市房屋出租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將該房產及裝修附着物、附屬配套設施出租;若因違反國家及福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乙方對承租的聲明

乙方已親自實地看過上述房產,並對該房產現狀及周邊環境已充分了解,願意承租上述房產。

第三條:月租金及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上述房產的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 。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押金

乙方在每個月的 號前付清下個承租月的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幣(大寫)(¥ );在租賃期滿後,若不續租經甲方驗收房產完整無損,水、電等所有費用結算清楚,

甲方將押金全部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甲方現已收到乙方的押金 元,第一個月房租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乙方以後的房租若通過轉賬支付的,可存入甲方的賬號(賬號為: ),轉賬成功後的銀行憑條視為收條。

第五條: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 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

2、 甲方需要出賣或者抵押上述房產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賠償違約金;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將上述房產出租給乙方,則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在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當日內,甲方退還乙方所付押金及未租賃期間的房租費用。

第六條: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 如需對房屋進行該裝修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 乙方不得將甲方房產轉租給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乙方若轉租甲方房產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乙方須向甲方賠償2倍違約金;

3、 因使用不當或其他認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受到損害,乙方必須修復或照價賠償;

4、 乙方需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修和維修給予協助;

5、 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把房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產,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6、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街道等部門的有關法令、法規。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方必須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房租拖欠超過三天,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房產,並視乙方違約處理。

第八條:在租賃期間,水電費、電話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煤氣費、閉路收視費等由承租户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簽訂本協議時,雙方核對電錶度數 度;水錶度數為 噸;温泉度數為 噸;煤氣為 立方;以此起始結算乙方費用。

第九條:每個月物業費及水電公攤費,乙方每個月和房租一併交給甲方;每個月電費以及水費按照抄表票據決算交給甲方。

第十條:房內裝修及設施:熱水器1台、電視1台、吸油煙機1台、燃氣灶1台、牀鋪2張、餐桌1張、空調1台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由人為安全引發的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係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賃合同期屆滿要求續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權利。這裏講的優先,主要是指在順序上的優先,同等條件,主要指的是價格、期限條件。在我國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了租賃關係中的優先承租權。例如,《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二條:“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房屋在租賃期滿後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是,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還沒有關於房屋租賃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因此,“優先租賃權”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範。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碰到房屋租賃優先權的問題。我們先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原告譽恆*司與被告某中學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房屋一套,每月1500元;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譽恆*司有優先承租權。合同期滿前,原、被告曾多次商談續租事宜。由於被告將租金增至每月XX元,原告譽恆*司認為太高,未達成協議。此時,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要求承租此房,租金1800元。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況下,以每月1800元租給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合同簽訂後雙方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事後,原告得知,向被告提出自己也願以每月1800元續租房屋。被告認為已與第三人簽訂了協議,因而拒絕了原告的要求。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自己的“優先租賃權”,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

案例二:XX年3月,原告海鴻*司與被告清水河*司簽訂了《房地產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的肉菜市場,租賃期限至XX年5月31日止,並且在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之後,原告發現被告與樑某又簽訂了一份《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約定於XX年1月1日起將上述肉菜市場給樑某承包,原告認為,被告與樑某簽訂的《肉菜市場承包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確認《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無效。

這兩個案件,都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焦點是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優先租賃權”的效力如何,有沒有排除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優先租賃權”條款的效力問題,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該約定無效。理由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關於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的規定,該約定不應受法律的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為,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理應合法有效,因此對約定人和第三人均應產生拘束力。第三種意見認為,約定合法有效,但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對善意第三人不產生拘束力。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我國民法典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實質,是當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訂立合同、與誰訂立合同、訂立什麼合同、怎麼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等,都由當事人的意思來決定,這就是所謂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根據這種自由,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依其真實意思所達成的合意就為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租賃合同關係中,優先承租權雖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但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的權利。然而,合同權利不同於法定權利。法定的權利來源於法律的規定,具有普遍約束力,任何與之相違背的行為均屬無效。合同的權利則產生於雙方的約定,其權利的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上述兩案中,原告和被告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但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又擅自與第三人簽訂租賃協議,被告無疑侵犯了原告的優先承租權利。那麼,被告與第三人的租賃合同是否就因此無效呢根據民法典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及上述的民法典律原理,原告僅以具有租賃優先權為由,請求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此時,原告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基於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會從側重考慮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流轉秩序和保護交易安全的角度作出判決。

經過上面的分析,結論是:房屋租賃雙方的“優先租賃權”條款,僅對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效,承租人享有的“優先租賃權”並不能對抗第三人,不能因此宣告另一份合同無效。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擅自將房屋租賃給第三人,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兩個案例均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原告應當另案起訴,追究被告違約責任。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進行租賃,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

二、租期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為每月_____ 按__支付。

三、租期內房租與水電等費用乙方須按時交納,如因人為造成罰款由乙方承擔責任。在租期內雙方不得給對方帶來不良影響和後果,否則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損失。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

四、甲乙雙方承租結束,必須提前___通知對方。合同期內不得私自提高房價和附加任何協議外的條款。

五、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房屋水錶底數______噸,電錶底數______。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 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 , 第二層 , 第三層 ,建築面積 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月起至年 月 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項目。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 年 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業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使用性質。 ○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

4嚴重違反青雲花園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為乙方經營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設備,發現房屋及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免責條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數據實計算租金)。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可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它條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

該房屋已精裝修,合同終止時,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狀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税、費按法律規定交納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有權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乙方有權決定。租賃期滿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10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3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 拖欠房租累計 12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 依法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遠大荷蘭水街商業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出租場地

1.1甲方將座落於 市 區 號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項下的房產為甲方經合法取得房產使用權,保證不影響乙方的權益。

1.3該場地的具體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圖)中予以標註,該承租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業管理由____(物業公司)_____承擔,乙方對相關物業管理規約。

1.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但該等限制不應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項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滿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遲交付租賃房屋的日期的,則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裝修期等作相應順延,甲乙雙方需要對此進行書面確認。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賃房屋的日期延遲的,則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裝修期等不作相應變更。

第二條 房屋用途及經營限制

2.1.該場地只供乙方用於經營___________,甲方保證該出租場地可被用於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經營,乙方經營業態、品類及品牌須符合甲方整體規劃方案。

2.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項下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能夠證明權利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的複印件。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複印件。

2.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在租賃場地內從事與本合同2.1條所述營業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變經營業態、品類及品牌,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獲得經營本合同2.1條所述營業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租本合同項下房產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其中,首期租金(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全部支付給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3.1.2 每階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須在每季度開始前1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該季度租金,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具房屋租賃發票。

3.2 物業管理費

3.2.1 物業管理費的計算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具體位臵見附件一),物業管理費: 元/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包括本項目的公用區域的各項費用,包括中央空調運行費用、公共電梯等設備運行費用、日常垃圾清運費、公共區域保安費、清潔費、綠化費用、公共部位水電費、公共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費用等。

3.2.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須於每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支付下一個季度的管理費(其中首季度管理費於租賃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物業管理費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具等額發票。

3.2 保證金

3.1.1 甲、乙雙方確定本房屋租賃保證金為¥ 元、物業履約保證金為¥ 元、水電保證金¥ 元、裝修保證金¥ 元,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保證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3.2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三十日內,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憑證請求返還,若乙方無違約行為且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無損壞或未有須扣除費用等情形的,甲方將各項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憑證,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有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之行為,甲方有權在各項保證金內扣除相應數額作為違約金,不足部分,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個工作日予以補交。

3.3 水、電費的代收代繳:

水電用表可以獨立抄表,甲方須按水: 元/噸、電 元/度的標準向乙方收取費用並提供水、電費發票,如在租賃期間遇有國家政策和規定調整水電費的,甲方有權對水電費的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調整後的標準繳納水電費。

3.4 其他費用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場地使用有關的電話費、燃氣費、供暖費、寬帶費、車位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5 保險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為該場地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包括但不限於裝修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3.5.2 乙方應在開業前自行為該場地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至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公眾責任險。

3.6 除法律規定或按本合同約定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而產生的一切税費。

3.7 乙方採用 種方式向甲方付款:

A.現金; B.支票; C.轉賬

3.8 甲方銀行賬户如下:

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銀行賬號:

第四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4.1 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書》,通知乙方該場地的交付日(下稱“該交付日”),甲方應當於該交付日前交付該場地,而乙方無正當理由的應當於該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場地時,應於租賃場地交接當日在《租賃交付清單》的交接文件上簽字並蓋章(作為附件三),交接文件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場地交付狀況以《租賃交付清單》所載為準。

4.3 甲方應於該場地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場地的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乙方接收該場地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場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沒有在該交付日與甲方辦理該場地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該交付日辦理了該場地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該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物業管理費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後30日內未辦理該場地的進場裝修手續並進場施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5因甲方原因而遲延交付,本合同所規定的免租裝修期及租賃期限等均將根據遲延後的期限而相應順延。若甲方延遲交付超過30天且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五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損失。

4.6 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後當日交還租賃場地,乙方自費將該場地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場地,場地之裝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費將場地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場地,並將場地恢復至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折舊除外。

4.8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該場地的,則甲方有權自行清理該場地內的一切動產,由此產生的清理費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賃保證金內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遺失或損毀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裝修與改建

5.1乙方所租賃場地的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批准,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裝修施工管理協議》後,乙方方可進場施工。甲方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設施、基本的電力供應及其他有關基本設施、條件,但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5.2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

5.3 乙方應保證於 年 月 日前開業,乙方免租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間,乙方無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裝修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同時乙方應支付逾期開業的違約金(每逾期一天開業,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當月租金的1%)。若在裝修免租期屆滿後30日內仍未完成裝修並開業狀態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及租賃期限等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開業日也相應推遲。

5.5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房屋進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毀壞該房屋的主體結構,如乙方對該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臵、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可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該場地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3日內根據損壞情況進行及時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5.7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5.8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盡力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5.9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房屋視察該房屋的維修狀態,檢查該房屋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10 本合同解除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損毀的,乙方應當恢復原狀。

5.11 本合同解除時,對於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5.11.1 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甲方予以賠償。

5.11.2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的殘值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須以書面形式形成變更合同。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6.2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場地,並按照第七條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4.1 乙方擅自轉租、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或與第三方共同經營的;

6.4.2 乙方長期經營不善,經營業績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達60日的,經甲方書面催告五個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擅自改變經營業態、品類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裝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損壞房屋結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恢復原狀的;

6.4.6 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或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經濟及商譽損失的;

6.4.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連續中斷或停止經營活動達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6.5.1 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房屋達60日的;

6.5.2 未經乙方同意,將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或擴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房屋因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雙方根據本條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6.7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本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2 乙方擅自轉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或與第三方共同經營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中任何一項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承擔逾期交付金額的2%的違約金。

7.4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及商譽損失。

7.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裝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損壞房屋結構,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6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擅自改變經營業態、品類或品牌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7.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連續中斷或停止經營活動達15天以上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則應向乙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7.9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維護義務,致使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10 如因乙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7.11乙方主體資格變更或發生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如乙方清算、合併分立、法定繼承致使房屋使用人發生變更等),應當提前9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簽訂主體變更合同,如乙方未盡通知義務,應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7.12 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時間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並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公證文書和書面説明,書面説明中應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説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排除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合同的修改或終止。如在一方發出協商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或其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並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乙雙方另須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補充協議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變更、終止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1.4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將分別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合同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的授權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拴縛經協商,同意將下列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長沙市(縣) 區 小區 棟 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

二、租賃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分別為: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

四、租金按 度提前十天交納。

即每年的月月式交納,甲方不承擔各種税費(包括房屋租賃税費等),自紙條收取租金,不開發票,如延期三天不交(含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房屋租賃期滿,經雙方共同驗證,確定房屋及配套設施無損壞,且未拖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並將房屋衞生己打掃乾淨,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押金(不計利息),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房屋租金。乙方中途退場,甲方不退乙方所交押金。

六、乙方負責支付所產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逾期交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絕對服從如因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政策的變化或不可抗拒的等原因,致使承租房屋合同不能履行以及乙方投資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房屋使用權(因法規而轉移房產權屬除外),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氣、用水等安全防範工作,如出現事故,乙方應負安全責任和承擔一切(包括鄰里)經濟損失,尚屬乙方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給第三方和甲方造成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賠償,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不得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應“三證”(身份證,暫住證,計生證)齊全。

5、乙方在房屋的裝修、改善或增設施、改裝房屋結構時,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裝修、設施為來修去丟。

6、乙方須愛護房屋財產設施,不得在牆上釘釘子、粘貼不乾膠、亂寫亂畫、打印腳印或做有污室內容貌的行為,注意不堵塞下水道,如出現上述.(包括電氣設備、生活用品、配套設施的破損及故障)等情況,均由乙方負責排除、修繕、更換或賠償。

7、乙方在租賃期滿,須按時退交房屋.並將衞生打掃乾淨(包括:廚房灶台、牆面、換氣扇、水槽;衞生間的蹲便器、面盆;室內所有地面、門窗、配套設施等),否則,將在押金中扣除相應金額用作支付給家政代勞的報酬。

8、乙方不得將房屋轉讓、轉租,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所欠詛金外,並按租金的3%以滯納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擅自將房屋轉讓、轉租、分程、轉借、聯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或改變房屋用途,或者空關1個月的,甲方有權責令三日停,終止合同,同時按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乙方尚不如期退交房屋,則按延疑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200元/天延期費,甲方並將乙方留置在室內的物品作清出處理.乙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九、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需續租,甲方優先照顧租給乙方。

十、乙方須持有效證件。並交給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與原件一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蓋章或簽字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謗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與合同更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現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居住期間應搞好鄰里關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2、房屋租期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租賃該房屋僅限作為住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4、乙方租住期間必須遵守小區內物管、治安、衞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清因居住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如因拖欠費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續或不再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重新商談簽訂續租協議。

6、乙方接到住房後,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7、租金及付款方式: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

__年收一次租金(提前一個月交下一次租金)。

暫收人民幣保證金:元整(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息),此保證金待租期滿後,經甲方檢查驗收完房屋後,確認該房屋結構、屋內設施等一切完好無損,在乙方付清因居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後,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8、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應及時負責修復,否則按當時市場價予以經濟賠償。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轉租、轉借該承租房屋。

10、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無條件收回出租房屋,並不予退還其保證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改變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因承租居住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11、凡因乙方居住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12、房屋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無損的交還甲方。

13、乙方在承租時需向甲方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14、違約責任:在正常租賃期間,任何一方無故中途退租或不出租,均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人民幣大寫:)。

15、因本套房屋面積小,只允許三人以內使用,超出甲方有權提高房租。

1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2)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弄___號_____室_____.

2、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3)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月一付 .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由__方(甲方/乙方)承擔。

5-3 __方(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按___分之__分攤, 最晚付帳單日前一週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自接到乙方通知後7日內修復;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當日內返還該房屋。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水電煤等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轉租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出租合同。

8—3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9—2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3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9—4 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甲方若不願繼續出租給乙方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乙方。

9—5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9—6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7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按照合同保證金總額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全額保證金。

十一、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總額50%的違約金。

2、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保證金總額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保證金總額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2倍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保證金總額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倍的滯納金。

十三、其他條款

13-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10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3-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 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3-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3-5 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生效。

十五、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況載於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現有設施及裝飾、裝修情況  設施情況:  

 

 

 裝飾、裝修情況: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牆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對該房屋(__________)

①不進行裝修

②進行裝修,費用自理,同時增添設施: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 該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七條 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部分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第九條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__________方負責;由於使用不當或裝修造成損壞的維修由_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責任方延誤維修或維修不當,給對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保證該房屋產權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如需轉讓或抵押房屋,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保證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如出賣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該房屋,如需改變用途,應徵得甲方同意或簽訂補充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可解除合同;  

2.欲對房屋進行改建、裝修或增添設施,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對涉及到牆體、樓板、支撐立柱等承重構件的改動,增加房屋荷載,以及從事危及毗鄰房屋和整棟房屋安全的活動,必須經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鑑定、批准,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設計的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裝修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並可解除合同;  

3.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擅自轉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當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5.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將該房屋交還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使用、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情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它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姓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一)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____月的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 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簽訂書面合同的同時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_____%收取,如拖欠租金______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房屋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8、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自然災害和偷盜行為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市場情況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內簽定的金額不函租房税,如需交納租房税由乙方交納租房税費用。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威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將自己的商服樓出租給乙方開飯店,現雙方就有關事宜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服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賃費及給付方式:前三______年租賃費一次性交齊_________元,後______年的租賃費每年一交(如房租上調每______年不能超2萬______元)。

四、合同到期後,乙方對房屋進行的裝飾、裝修,如果與房屋結合為一體或者拆除對房屋造成損害,乙方應當保持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拆除,乙方自行購置的可以移動的物品,合同到期後乙方可以自行拿走。

五、在租賃期限內如果甲方的房屋發生糾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當全額賠償。

六、甲方保證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後的第_______年冬季能按時供暖、供電,如發生不能及時供暖、供電的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賃費並賠償乙方因裝修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取暖費、有線電視費由乙方負責(各項入網費由甲方負責)。

八、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飯店出兑,乙方可以將該房屋民轉租,甲方不得阻止。

九、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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