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房合同 >

標準版單位房屋租賃合同

標準版單位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是事業單位房屋經營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大家來多多收藏哦

標準版單位房屋租賃合同

單位房屋租賃合同閲讀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xxx)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租賃的租賃情況至少為一年,具體情況可以適當變通)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該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通)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脱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該房屋租房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人為的破壞由求租房負責維修)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甲方緊急需要出賣房屋,具體解決辦法可以協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乙方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轉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參考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1▁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為 萬元;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的三日內將租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五條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公司房屋租賃協議範本

一、本協議適用於城市市區、郊縣城鎮(包括張鎮)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除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和租賃給本單位職工居住的系統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賃,單位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本協議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簽訂本協議前,當事人雙方應相互交驗或出示本協議提及的有關證件和證明。

四、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或另有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協議條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城市房屋租賃協議

(協議編號:)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協議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日起至一九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和本協議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協議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協議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協議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協議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經本協議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八、變更和解除本協議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

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

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協議(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fang/z8znj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