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約物業租賃合同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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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租賃作為一種特定的商品交易的經濟活動形式,它具有自己的法律特徵。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簡約物業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閲讀與參考!
簡約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一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於後各願遵守:
(一) 業主將_____街/道_____號即_____大廈/樓_____座_____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時另給收據為憑)及訂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 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三) 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四) 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五) 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今後如管理費降低或調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六) 本樓只作之用。
(七) 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中國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譁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户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八) 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曬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九) 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十) 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傢俱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 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十二)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三) 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
(十四) 該樓宇之電錶及水錶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十五) 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
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六) 《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並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十七) 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立租約人:
出租人(業主):
承租單位名稱(租客)(蓋章):
見證人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清單/establishment list
一、電器/electric appliances
品牌/brand 數量/quantity
空調/ air-conditioner
彩電 /colour tv
冰箱/refrigerator
錄相機/ vcr
vcd /vcd
音響 /music sound
電話/telephone set
洗衣機/washing machine
微波爐/micro-wave oven
烤箱/oven
抽油煙機/kitchen ventilator
電熱水器/electric water heater
燃氣熱水器/gas water heater
燃氣灶/gas stove
其它/other:
二、 傢俱/furniture 件數/quantity 傢俱/furniture 件數/quantity
單人牀/ single bed
餐桌/dinning table
雙人牀/ double bed
餐椅/dinning chair
兒童牀/children’s bed
牀墊/mattress
寫字桌/secretaire
廚房組櫃/kitchen wall units
沙發/sofa
卧室組櫃/bedroom wall units
衣櫃/dress closet
客廳組櫃/hall wall units
牀頭櫃/night stand
茶几/coffee table
電視櫃/tv cabinet
其它/other:
三、鑰匙共 把/key number
其中:防盜門 把/burglarproof door:
兒童室 把/children’s room:
大門
把/gate:
衞生間 把/bathroom:
卧室
把/bedroom:
廚房
把/kitchen:
書房
把/study:
四、水錶數/water meter reading:
電錶數/ammeter reading:
熱水錶數/hot water meter reading:
煤氣表數/gas meter reading: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約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二
出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 _____個月押金, 後續房租每 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 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 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 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 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設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 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運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税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 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 《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簡約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三
供地產代理與業主用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閲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閲本協議附表4內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閲該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 (“業主”)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委任
(“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獨家(3)/非獨家(1)代理,為出租 (“物業”)進行推銷。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生效,並於 年 月 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如屬獨家代理的關係,則即使物業在有效期內並非經由代理租出,業主仍可能須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當業主與代理建立獨家代理關係時應謹慎考慮。代理以獨家代理身分行事時須履行的特別責任,可在第12條下以額外條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關係及代理的責任
代理與業主同意 -
(a) 代理與業主之間的代理關係屬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1)關係;
(b) 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 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 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1內所列的責任。
3. 放盤租金[注意:業主並沒有藉本條授權代理代業主接受任何要約。放盤租金只供放盤及作廣告宣傳之用。]
放盤租金為月租港幣 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餉及管理費。放盤租金只在業主的書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該等指示將構成本協議一部分。
4. 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業主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2及4內(4)。
5. 物業資料
代理須向業主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並經代理填妥和簽署的出租資料表格。
6. 視察物業
(a) 業主同意容許代理/租客(1)於雙方議定的時間查看物業。
同意 不同意 (8)
(b) 業主同意將物業的鎖匙交由代理妥為保管,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c) 業主授權代理將鎖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7. 分銷放盤
(a) 業主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業主提供的關於業主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代理將物業交由另一地產代理(“分銷放盤代理”)分銷放盤,則代理須確保分銷放盤代理遵守《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中關於廣告宣傳的規定。
8. 廣告宣傳
(a) 業主授權代理髮出關於物業的廣告。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同意”的話,則除本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9. 代理須披露權益
(a)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
有 沒有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3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10. 業主的確認
業主確認他已 -
(a) 閲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
(b) (8)收取本協議第5條規定提供的出租資料表格。
(8)同意於業主與一名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資料表格。
11. 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12. 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
業主的簽署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
香港身分證號碼(如適用的話)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
如業主是一間公司,請述明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
簽署人的職位
代理的營業詳情説明書號碼
業主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業主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
(a) 代業主推銷物業;
(b) 為業主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c) 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d) 進行商議,並向業主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
(e) 協助業主與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2
業主須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條另有規定外,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一筆數額$/成交租金的 %(1)作為代理的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業主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業主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業主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業主。
3. 如業主與租客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為出租物業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業主無須向該等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9條,就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4
註釋
(1) 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 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 獨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為業主行事的地產代理。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另一地產代理與一名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代理有權向業主追討附表2第1條所指明的佣金。
單邊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
雙邊代理 - 指代理既為業主亦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4) 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業主與代理商議。
(5) 指明親屬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東 - 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 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 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 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 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 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ü”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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