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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車租車合同(精選12篇)

班車租車合同(精選12篇)

班車租車合同 篇1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班車租車合同(精選12篇)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車輛作為班車早晚接送員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協議: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車輛。 2.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

每天往返 次,租金 元/台/天,包含燃油、車輛維護、人員工資等車輛的使用費用。 2.2 租金支付方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元),支付方式如下: 。

乙方應向甲方開具 發票作為收款憑據。在下次支付租金時,甲方仍未開具 給乙方時,乙方有權延緩支付租金,直到收到為止。 3. 租期

本合同所訂租期為 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 行車路線及時間 4.1行車路線及停車點:

4.2 上下班到達時間:

4.3 全程耗時:

4.4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線路及時間,如甲方需要調整線路或時間,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據此做相應調整,涉及費用變化的,雙方另行協商。 5. 車輛運營資質及安全保證

5.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車輛全部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規定,如有問題甲方可拒絕使用,並要求乙方更換其他合格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所提供車輛的服務、安全等相關事宜無條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 車輛運行要求

6.1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路線、停車點準時發車及收車,掌握好收、發車時間,提供相應的車型、車輛和司機。為不影響甲方正常辦公,應保證在甲方正式上班前至少 分鐘到達,甲方下班後 分鐘離開。如乙方因不按時發車等原因造成甲方員工遲到,則按每人每分鐘 元的標準由乙方支付違約金,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後除外。在節假日期間或甲方意外情況(如加班)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甲方的作息時間調整收、發車時間,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6.2 乙方車內應有供暖系統,在冬季接送班時必須保證車廂內温暖。 7. 乘車要求

7.1 甲方應要求員工保持車內衞生,愛護車輛設施。由於甲方員工人為因素造7.2 甲方應教育員工尊重乙方服務人員,每天按時在停車點候車,不得有意刁難司機或強行要求司機等待,否則因此延誤接送班車時間,乙方不承擔相7.3 甲方員工乘車時如有特殊情況,要與乙方司機友好協商,不得自作主張提出無理要求,交通部門規定的禁停路段及非通勤站點不得要求乙方司機停車下客,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員工負責。 8. 車輛安全及相關責任

8.1 乙方對甲方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司機的安全教育,乙方司機在行車時應安全駕駛,因乙方(包括人員和車輛)責任造成車內人員財產損失及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相關賠償責任。甲方員工應保持良好的乘車秩序,聽從班車司機的正確管理。 9. 車輛司機乙方司機為乙方僱用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或勞務關係,因此乙方司機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工傷待遇等一切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10.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成車輛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由當事責任人負責賠償。應責任。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解除須以書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2.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2.2 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2.3 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11.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 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2) 依法向合同簽訂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日期:

班車租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班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班車租賃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 租賃車型:__________車輛數:______輛

租賃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租賃班車,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待甲方另行通知後可調整路線.車型或終止合同。

2.班車服務: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和時間,負責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車輛在__________路上行駛,具體停靠站由甲方通知乙方。

行車路線暫定上班:

下班:

行車時間暫定上班:上午: 從______________發車,到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午: 從______________發車,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承諾達到的服務水準:

1. 安全 、準時;

2. 司機禮貌熱情;

3. 車容乾淨清潔;

4. 儘量滿足甲方的用車需求。

第三條:費用的支付:

1.每月租賃費用(合計):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每月_____日向甲方發出書面收費通知,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正式發票於下月___日前支付上月的租賃費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將根據票據及申請單支付合同期間由於甲方需要導致的停車費,高速公路過橋費。

4.司機每週休息_____日。具體休息日期有甲方根據情況告知司機。

5.由於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並由乙方配備司機,所租賃的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對第三者及甲方(包括甲方乘車人員)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保證已為該車上全足夠的此方面保險,並須提供複印件。

第四條:服務質量保證及處理

1. 甲方可以隨時對乙方提供的司機進行評估:如有不滿意,乙方在一週內予以替換。

2. 乙方保證車輛狀況的良好,車、司機證照齊全,車內各項設施功能正常。設施主要指:空調、車窗、車門、座椅等。

3. 所租車輛在行駛當中出現事故或故障時,乙方應安排其他車輛接送乘客上下班。

4. 乙方司機不屬於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由於乙方司機的言行對第三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或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合同變更、解除及違約

1. 如有任何變動,以簽訂合同為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更改合同內容。

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造成的損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承擔。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提出解除一方按未履行完期限×月租金的50%向對方支付合同違約金。

3、甲方應當按時支付租賃費,如逾期未支付,應當按應支付當期金額×5%承擔違約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本條第2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第六條:在本合同期間內,因國家政策和其它原因(如:燃油費上調等因素)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上調班車費.

第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城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班車租車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汽車服務經營服務規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對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作為乙方班車事項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承租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自 至 。

第二條 承租車型

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為 提供給乙方駕駛。

第三條 承租金額及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自合同開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給乙方第二條款之車型,每輛車的月租為:人民幣 。

2.結算方式採用先結算後用車,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個月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乙方規定的日期為乙方提供車輛的齊全手續(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及時繳納車險(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對車輛進行年審,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

3.甲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準時或無法提供服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失需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或轉租)甲方車輛。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繳納租金。

2.乙方負擔租車費用、合同期間維修和保養費用及其他乙方經濟責任,而車輛保險、驗車費均有甲方承擔。

3.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6. 在乙方租賃車輛期間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害賠償或向第三者方索賠的責任。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事故,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向乙方報銷。

7.乙方在按時交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完好,內飾整潔。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定一致後另行制定補充合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履行責任,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拒付當月租金並要求甲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履行責任,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或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租車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汽車服務經營服務規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對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作為乙方班車事項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承租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自 至 。

第二條 承租車型

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為 提供給乙方駕駛。

第三條 承租金額及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自合同開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給乙方第二條款之車型,每輛車的月租為:人民幣 。

2.結算方式採用先結算後用車,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個月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乙方規定的日期為乙方提供車輛的齊全手續(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及時繳納車險(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對車輛進行年審,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

3.甲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準時或無法提供服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失需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或轉租)甲方車輛。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繳納租金。

2.乙方負擔租車費用、合同期間維修和保養費用及其他乙方經濟責任,而車輛保險、驗車費均有甲方承擔。

3.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6. 在乙方租賃車輛期間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害賠償或向第三者方索賠的`責任。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事故,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向乙方報銷。

7.乙方在按時交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完好,內飾整潔。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定一致後另行制定補充合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履行責任,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拒付當月租金並要求甲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履行責任,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或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租車合同6

甲方:

乙方:鄭州市恆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衞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衞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5座或者其相符的運營能力。

5.租金與結算

35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 元/輛/天(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户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衞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 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温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温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班車租車合同7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充分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合同。

一、承包車輛、班次與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車一輛,車輛自編號:;標記噸位 噸;標記座(卧)位 座(卧),經營甲方 至 線路的客運班次。

1.2、甲方為乙方提供 至 的營運線路牌和道路運輸證、車輛行駛證及車輛購臵附加税繳費憑證等證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經營的客運線路、時間為:

1.2.1、由 站(點)始發,途經 等站(點)至 站(點),夜宿 站(點)。

1.2.2、返程由 站(點)經 站(點)至 站(點)。

1.2.3、甲方 站(點)的發車時間為 (具體發車與運行時間調整服從甲方調度安排,屬於循環班次的,其運行班次與時間的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條內另附詳細説明)。

1.3、承包期限:車輛和班次承包期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過線路牌經營期,也不得超過車輛報廢期限),即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車輛與班次的經營權屬於甲方,合同期內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和車輛維修、維護。車輛保管、使用和維修、維護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不得對車輛、車輛牌證、營運線路牌和營運證件進行出售、轉讓、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車輛及牌、證所有權的行為(包括對車輛進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對其承包的車輛、班次轉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車輛、班次的名義向外融資或募股,否則,乙方應承擔其違約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若乙方丟失或毀損承包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若發生車輛(或線路)牌、證損壞、丟失或違章被沒收的,所補辦牌證的全部費用和其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5、合同期滿,乙方須將車輛及所有牌、證交還給甲方,並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車輛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5.1、車輛到報廢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車輛、牌證,並對車輛作報廢處理;

1.5.2、車輛到報廢年限,經甲方檢驗合格,乙方可繼續參加甲方組織的承包;

1.5.3、經甲方及車管部門同意後,可辦理過户手續,但企業的統一標誌和編號必須同時廢除,有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安全押金 元,並與甲方簽訂安全責任狀。

2.2、牌證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線路牌、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臵附加費等牌證押金 元。

2.3、經營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一個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為承包經營押金,該款待合同期滿合同終止清算時再返還給乙方結算。

2.4、合同期滿,乙方在全部依約履行本合同條款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計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類押金,應出具收據,乙方應妥善保管收據,不得丟失。合同期滿,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收據,甲方方可按規定退款或結算。

三、應交承包費用

乙方應按如下約定向甲方交納車輛折舊費、承包款、企業代收費用和其他應交費用:

3.1、車輛折舊費

3.1.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車輛應全額提取折舊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提前足額向甲方交納。特殊情況,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應依本合同3.1.2條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

3.1.2、合同期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承包車輛折舊金總額為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納車輛折舊金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舊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分 個月(每月¥ 元)於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納。

不管何種情況,乙方均須按期交納車輛折舊金,凡未交足折舊金的車輛因故需提前報廢或提前終止運行時,乙方須補交足全部折舊金。同時乙方每月應按下欠折舊金金額的1%向甲方交納資金佔用費。

3.1.3、遇提前終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車輛經營權時,甲乙雙方應按如下約定結算折舊費;第一年為30%,第二年為20%,第三年為20%,第四年為15%,第五年為15%,第六年10%,車輛6年折舊完。

、因乙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按6年為報廢標準計算合同終止前乙方應交的車輛折舊費。

、若非乙方責任提前終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條規定的車輛折舊率標準計算,合同終止前乙方應交的車輛折舊費。

、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按上述約定計算車輛折舊費後,乙方多交的車輛折舊金部分由甲方結算給乙方,乙方少交的車輛折舊金部分由乙方補交足。

在承包期內,乙方按如下約定向甲方交納承包款,企業代收費用和應交其他費用:

3.2、承包款

3.2.1、月應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款 元/月。

、月應交承包款中企業管理費基數為 元/月。

、承包款遞增:從本合同簽訂後第二年起,乙方應交承包款逐年遞增,其遞增比率為上一年企業管理費標準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數的 %)。

3.2.2、月平均應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應交承包款按年度計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應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調整與交納: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當年度內,乙方向甲方應交年度承包款總額不變的前提下,月應交承包款可根據客源淡旺季進行合理分配。月應交承包款佔當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調整如下表:

年度內,車輛中途變更、終(中)止合同,按上表約定,乙方在旺季應交納的承包款多於當年月平均應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應交納的承包款少於當年月平均應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補。

、月應交承包款,必須在上月25日前足額交清,否則,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額以日5‰計收滯納金,逾期一個月,則視為乙方違約。

、節假日加班和旅客運輸高峯期間以及執行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包括但不限於防洪、搶險、交通戰備)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調度指揮。

3.3企業代收費用

合同期內,乙方應在承包款項目之外向甲方交納如下企業代收費用:

3.3.1、車輛保險費: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按甲方規定一次性將承包車輛一年的保險費交足給甲方;合同期內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須將下一年度的車輛保險費交足給甲方,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代乙方辦理車輛相關保險。

3.3.2、國家營業税現行規定的18元/座,經公司協調全年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計為 元/年。

3.3.3、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__]16號文件規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按實際營業收入的1.5%為計提依據,平均逐月提取,月營業額為 萬元,則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上述企業代收費用,遇上級及相關部門調整標準,按核定的新標準執行。

3.4、其他應交費用

3.4.1、安全統籌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重特大事故安全統籌金 元。

3.4.2、二保預提費: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車輛二級維護工時預提費用 元,年底結算,多退少補。

3.4.3、社保與福利費:甲方根據乙方承包車輛的用工情況,按乙方及聘用人員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的政策法規,乙方每月應按甲方核定的繳費標準向甲方足額交納。

3.4.4、其它費用: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需由乙方承擔的有關費、税及甲、乙通過其它協議約定乙方應交的有關費用,乙方每月按國家規定或雙方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

四、承包費用的減免:

4.1、雙方約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內不得隨意變更和核減。若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戰爭、地震、洪澇等),按受災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經甲方按規定程序審核批准後適當核減承包款;若非自然災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車輛被扣等)造成停駛的,承包款式減免按甲方《客運經營承包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減承包款。

4.2、乙方應交納的企業代收費用,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得減免。

4.3、乙方應承包的其他費用中的安全統籌金、二保預提費以及甲方墊付的其他費用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得減免。

4.4、承包款減免事項發生後,乙方應一個月內書面申請(應附相關的事實證明與證據),由甲方按規定程序審核批准後,並按甲方核批的減免金額執行。若乙方不按時申請,跨月後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減免。

五、權利、義務和責任

5.1、本合同既是內部承包經營合同,又是甲方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管理的一種形式。若乙方違規違紀,甲方有權按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5.2、合同簽訂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提供車輛、車輛牌證和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線路營運牌證,否則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承擔。

5.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運輸質量信譽考核標準和甲方的車輛運行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不得擅自變更運行班次與線路,不得無故繞道行駛,不得強行攬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無故脱班、停班、晚點、增、漲票價,乙方不得私自攬客,車輛運行必須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車服務。

凡因乙方服務不規範或違反旅客運輸合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所有處罰概由乙方負責承擔,給甲方造成不良後果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4、甲方根據線路客源變化情況,有權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線路上增減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礙,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5、承包期間,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凡乙方承包的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或車容車貌要求,甲方可對其實行強制性維修換件,其費用和所造成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承包車輛必須執行甲方的二級維護計劃,並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或指定的廠家內部修理廠進行修理和維護。

二級維護按車輛行駛里程進行維護(其中區鄉短途班車,每年不得少於四次)。缺少一次罰款400元。二級維護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實按次付清。二級維護工時預提費按3.4.2、條約執行。車輛年檢、季檢、臨檢等和駕駛員年審工作由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並承擔相關費用。

5.6、乙方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公司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5.7、甲方每月組織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學習和安全情況分析會,乙方須按時參加,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組織兩次安全技術大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車輛每次罰款200元,並責令其限期修復,對違章違規行為,依甲方《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實施處罰;

5.7.2、乙方承包車輛的駕駛員除持有交警部門核發的同車型有效駕駛證和運管部門核發的從業資格證外,還必須持有公司安全部門核發的《駕駛員上崗資格證》,並按甲方規定向甲方交納安全責任押金和簽訂安全責任狀;

5.7.3、乙方承包車輛發生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其事故招待費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損失扣除保險理賠款外,按責分攤,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損失賠款(不含事故招待費和保險理賠款)以15萬元人民幣為限,具體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司機、售票員傷殘公司概不負責,全部由乙方自負。

5.7.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承包車輛安裝GPS系統,並負責保管、維護,應確保其在任何時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則,甲方可按企業的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8、乙方承包車輛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員(含主車司機、替班司機等)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員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發生的虧損由乙方承擔。

5.9、乙方所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符合甲方考試考核合格,並持有甲方有效的駕駛員上崗資格證,乙方與其簽訂好聘用協議後,才能與甲方簽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若聘用未經甲方批准認可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工作的,則屬乙方私聘行為,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一切後果。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在終止和解除前,甲乙雙方必須全部履行執行期間的全部義務,具體處理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6.1、合同的變更條件:

6.1.1、國家的政策發生變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運行線路發生變化,需按規定另行簽訂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6.2、合同的解除條件:

6.2.1、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嚴重傷殘和車輛損壞報廢;

6.2.3、乙方患疑難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人民醫院鑑定,喪失勞動能力或需長期(連續3個月以上)住院治療;

6.2.4、乙方違法被判刑或勞教;

6.2.5、乙方在經營中因身體或車輛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自選對象轉包,待新合同生效時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滿終止或因違約依法終止。

七、違約責任和處理

7.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為乙方違約,應負違約責任:

7.1.1、超過約定時間,不按規定交足當月應交承包款(包括滯納金)、企業代收費用、應交其它費用以及事故借(賠)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轉讓(轉包)承包車輛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駛營運牌證及侵犯甲方車輛與班次所有權的行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車輛或班次向外融資或募股的,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他人合資合夥經營的客運班車的行為。

7.1.4、阻礙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線路上增減班次的;無故罷車、罷工、鬧事,破壞企業正常生產與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費(税)導致車輛被扣的;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旅客投訴或有關部門查處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7.1.5、達不到運輸質量信譽考核標準被運政部門決定將車輛退出線路經營的;嚴重違反甲方車輛運行管理制度和車隊管理規定的。

7.1.6、私聘未經甲方考試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駕駛員從事駕駛工作的。

7.1.7、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的。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車停運,收回車輛及車輛與班次的所有牌、證,對收回的班次另行發包,收回的車輛可作任何形式處理,處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費用後結算給乙方,同時乙方所有欠款如數還清,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應負責賠償,並由乙方支付違約金20__元給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甲方違約,應負違約責任:

7.2.1、超過約定時間,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車輛及車輛行駛牌證;

7.2.2、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未經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應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規定,擅自終止(中)止合同;

7.2.4、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

甲方違約,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支付違約金20__元給乙方,並乙方有權提請終止合同,合同依法終止後,車輛與班次的行駛與營運證由甲方收回,車輛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A、由甲方處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舊金、承包款及其他費用後歸乙方;

B、由乙方繼續參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

C、乙方交足全部折舊金、承包款及其他費用後,由乙方自行按規定辦理過户手續。

八、班次循環順序及具體運行時間約定

九、其它需協商確定的事項:

十、爭議的解決

在承包期間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法》等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糾紛未處理好之前,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不管何種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須按期交納車輛折舊金、承包款及其它應交費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文件規定執行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甲方住所地: 負責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租車合同 篇5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車輛作為班車早晚接送員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協議:

1. 租賃車輛概況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車輛。

2.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

每天往返 次,租金 元/台/天,包含燃油、車輛維護、人員工資等車輛的使用費用。甲方不承擔油價變化因素導致的費用增加。

2.2 租金支付方式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元),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應向甲方開具 發票作為收款憑據。在下次支付租金時,甲方仍未開具 給乙方時,乙方有權延緩支付租金,直到收到為止。

3. 租期

本合同所訂租期為 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 行車路線及時間

4.1行車路線及停車點:

4.2 上下班到達時間:

4.3 全程耗時:

4.4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線路及時間,如甲方需要調整線路或時間,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據此做相應調整,涉及費用變化的,雙方另行協商。

5. 車輛運營資質及安全保證

5.1 乙方保證其擁有提供班車租賃業務所必需的業務經營資格,並已辦理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所有審批許可手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運資質相關材料複印件、車輛的行駛證複印件、現時有效的保險單複印件、司機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複印件。上述資料均提供原件以備甲方核對。

5.2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車輛全部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規定,如有問題甲方可拒絕使用,並要求乙方更換其他合格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所提供車輛的服務、安全等相關事宜無條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 車輛運行要求

6.1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路線、停車點準時發車及收車,掌握好收、發車時間,提供相應的車型、車輛和司機。為不影響甲方正常辦公,應保證在

甲方正式上班前至少 分鐘到達,甲方下班後 分鐘離開。如乙方因不按時發車等原因造成甲方員工遲到,則按每人每分鐘 元的標準由

乙方支付違約金,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後除外。在節假日期間或甲方意外情況(如加班)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甲方的作息時間調整收、發車時間,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6.2 乙方車輛如出現以下情況:

(1) 乙方車輛未按時到達發車地點超過 分鐘的;

(2)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運營中出現故障在 分鐘內不能排除的;

(3) 乙方不能提供合同約定車輛的其他情況。

在上述情況下,乙方必須負責提供其他車輛,保證員工的上下班。如不能提供其他車輛,甲方員工有權選擇其他交通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每發生一次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累計發生該等情況三次以上的,或者情節惡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3 乙方車內應有供暖系統,在冬季接送班時必須保證車廂內温暖。

7. 乘車要求

7.1 甲方應要求員工保持車內衞生,愛護車輛設施。由於甲方員工人為因素造

7.2 甲方應教育員工尊重乙方服務人員,每天按時在停車點候車,不得有意刁

難司機或強行要求司機等待,否則因此延誤接送班車時間,乙方不承擔相成車輛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由當事責任人負責賠償。

應責任。

7.3 甲方員工乘車時如有特殊情況,要與乙方司機友好協商,不得自作主張提

出無理要求,交通部門規定的禁停路段及非通勤站點不得要求乙方司機停車下客,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員工負責。

8. 車輛安全及相關責任

8.1 乙方對甲方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司機的安全教育,乙方司機在行車時應安全駕駛,因乙方(包括人員和車輛)責任造成車內人員財產損失及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相關賠償責任。甲方員工應保持良好的乘車秩序,聽從班車司機的正確管理。

8.2 乙方應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甲方員工有權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有隱患有權制止直至安全為止。若乙方司機不聽勸阻,甲方員工有權拒決上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損壞,車輛的維修保養、交通事故賠償、違章罰款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因乙方車輛原因導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 車輛相關費用

乙方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車輛平時的檢修維護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0. 車輛保險

乙方應對車輛投保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座位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並向甲方提供保單複印件,如合同期內保險到期,乙方必須提供同等額度以上的新的有效保險單。如乙方未投保或投保不足,發生事故時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 車輛司機

乙方司機為乙方僱用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或勞務關係,因此乙方司機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工傷待遇等一切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12.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解除須以書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2.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2.2 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2.3 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13.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 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2) 依法向合同簽訂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 合同附件及合同組成文件(須騎縫加蓋公章)

本合同附件及組成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附件2: 合同組成文件:

16. 其他約定: 。

班車租車合同 篇6

甲方:

證件名稱、號碼:

乙方:

證件名稱、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客車做為接送 幼兒班車使用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用期限

自20xx年5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 座空調客車(以下稱“班車”)一輛,乙方應保證提供的 班車符合長春市對學校班車在安全、衞生和準運手續方面的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各種手續合法完整。

班車型號為:【 】

車輛牌照號為:【 】三、班車行車路線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行車路線 和站點準時調運車輛。

四、發車時間

每週週一至週五,具體時間見《班車線路站點表》。

五、租金、結算方式和相關費用

班車租賃費用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班車租金為每天(含往返) 元(¥ ),如有臨時租車租金另議。甲乙雙方每月份分別對趟次、服務質量、運行情況、履行情況進行統計,經雙方核實確認後做為結算依據。甲方每月日將租金支付於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維修費、保養等班車運營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除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月支付租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

3、甲方因實際需要對班車路線、時間進行調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應該加強對乘車人員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衞生,遵守交通規則,車內嚴禁吸煙。故意損壞設施按價賠償,做到文明乘車。

5、甲方有權檢驗班車運行和駕駛員手續(含保險、證照等),對不稱職的駕駛員有權提出更換,對班車故障頻出不能及時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班車發車時間超過半小時以上,甲方將支付給乙方100(壹佰)元,作為司機的延時補助。

七、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應承諾,依本協議提供的車輛應當具備合法運營的條件,運營手續必須具備合法、有效,並符合公共交通運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運營車輛的有關資質和保險等各種手續備查。

2、 乙方參加運營的車輛,必須經過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交通隊審驗合格,駕駛員年審合格。

3、 乙方提供車輛必須參加保險,並且每座保險金額不少於 萬元(乙方應於營運前向甲方出示車輛座位保險單)。

4、保證班車安全準點運行,不得提前發車、不得遲到、早退、丟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從本月租金中扣除100(壹佰)元/次。

5、 乙方因晚點、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等因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調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車輛要求頂替以保證正常運行。如15分鐘無車到達,甲方將從當月租金中扣除1000(壹仟)元做為乘車人員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

6、乙方在甲方用車期間不得無故停開(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則,停開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1000(壹仟)元。

7、乙方確保行車安全,班車發生任何事故導致班車和乘車人員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造成乘車人員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損失。

8、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乘車人員乘車行為,對違反規定者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

9、乙方在班車前後放置明顯標識以方便甲方人員識別,具體樣式雙方協商。

10、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達不成一致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七、違約及其它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構成違約,應該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 另一方的損失。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 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20xx年5月 日 日期:20xx年5月 日

班車租車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為明確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租用期限及車型、車次: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

2.使用車型(按品牌及座位):

3.使用數量:。

二.租車服務項目:

甲方在合同期限內負責向乙方提供帶司機的租車服務,根據班車運行路線及運行時間。 服務乙方上下班及外出班車。

三. 雙方責任

1. 乙方責任

1.1乙方乘車員工應於班車規定運行時間到達規定運行站點等車。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準時到達站點,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1.2 由乙方負責向乘車員工宣傳。必須愛護車輛及車內物品。禁止在車上吸煙,愛護車內清潔。注意乘車秩序及安全。

1.3 如乙方需要對班車行車路線以及時間進行調整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如不通知甲方由次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責任

2.1 甲方保證並承諾,以本合同提供的車輛及司機,具有合法的運營資格。各項手續齊全。各種資質均符合國家道路運出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2 甲方司機在接送運行過程中,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安全的運行,以確保乙方乘車員工的人身安全。

2.3 甲方須保證本合同約定的運行路線和時間。如有違約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2.4 甲方在為乙方提供班車運行服務期間,司機在車內嚴禁吸煙,需保證車內狀態良好,車內各項設施功能正常使用,車內乾淨整潔。

2.5 如甲方提供的車輛需要年檢,維修保養或者車輛出現故障及司機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正常為乙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應採取換車及其他補救措施,以保證乙方員工正常出勤。

2.6 甲方應隨時掌握運行路線變化及交通管理的變化情況。如遇有突發路況時,甲方應及時調整運行路線,並通知乙方。

2.7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對甲方服務有不滿意的地方,由乙方提出時甲方應在三天內以於解決。

2.8 乙方需要臨時增加班次時,甲方儘量滿足乙方需求,從而保證乙方的員工正常出勤。臨時增加班次應額外給與支付。

四.車輛費用結算與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的租車費用(此價格包含税費),乙方支付的價格包括甲方提供車輛的油費、保養費、司機工資、維修費、停車費、高速 公路過橋費。車輛保險費等一切與車輛運營有關的所有費用。

2.結算方法:選擇以下(√)為乙方向甲方的結算方式。 (√ )每月25日,甲方開具發票交於乙方進行結算,乙方審核完畢後於下月15日付款於甲方(節假日可順延)( )甲方每次接送乙方員工後,乙方於送達日次日付款於甲方,甲方出具發票。 備註: .

五.賠償責任

1.依本合同2.1條規定,若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班車及司機,不具營運資格和正規手續(包括:營運證。車輛全險等。)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索賠兩個月的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2.乙方乘車人員若有損壞甲方車輛的行為,乙方同意按市場價賠償。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證乙方班車正常運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隨意變更運行路線而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甲方於乙方無關。

六. 約定

1.甲方為乙方提供班車服務期間,如因非乙方原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員工傷亡等特殊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積極配合。

2.甲方負責除車輛正常全險外,再免費給乙方員工提供車乘險雙重險服務。還應自行為每輛車繳納不少於10人,保險金額不低於100元的車乘人員險。”

2.甲方班車應於規定發車時間10分鐘到達班車首發站點,遇下雨或下雪天氣,甲方應將班車開到公司院內等候。

3.在合同履行期間,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其他未知事宜,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依法簽訂補充協議。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自行承擔各自損失。”

4.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任何一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應互留聯繫方式及聯繫人,一方變更聯繫方式及聯繫人,應及時通知到對方,否則,自行承擔對方無法送達相關文件及通知的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同時乙方相關證件影本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代理人:聯繫電話: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代理人:聯繫電話日期: 年 月 日 月

班車租車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車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員工上下班通勤班車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提供包車的車輛。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型為客車輛 座。租車時間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元/輛(甲方包車司機勞務費、油費、保養、保險養路費)

甲、乙雙方商定此次所行駛的班車線路,詳見班車路線表。

乙方有加班、夜班等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每天加班於當天下午1點之前通知,增設夜班提前1天通知),甲方應按乙方的需要提供班車服務。

第二條 費用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共計元。

2、甲方向乙方每月的23號提供上月租金的發票(如遇節假日順延)

3、乙方收到甲方的發票4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乾淨衞生清潔、駕駛員熟練,熟悉道路。

2、甲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將賠償乙方1個月的租金款做違約金。

3、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事件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4、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5、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班車月租金服務費用。

2、乙方負責員工的乘車安排及管理,嚴禁在車上打鬧向外伸頭探頭亂扔廢棄物,愛護車輛設施協助司機做好行車安全。

3、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班車路線及增設臨時上下站點,如需延長線路或增設上下站,需經雙方協商確認,如由此增加的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用期間如需增減車輛或變更用車時間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由雙方對增減車輛費用變更時間等具體問題協商。

5、乙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和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成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班車租車合同 篇9

出租方: 簽訂地點: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及責任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類型、期限、租金標準及交納方式

1.出租方將 牌汽車 輛,車輛號牌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賃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租賃期共 年 月 日 小時。

2.車輛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時部份每小時租金 元,超出6小時媽以一天計算。

3.車輛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計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結算)行駛不得超過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數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憑車輛時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車輛天數的全額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賃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預付的押金在車輛歸還時可抵扣違章押金20xx至3000元,違約金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應承擔的其它費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視為違約。

第二條 出租方權利和責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必須各種證照,規費繳訖齊全有效並符合我國法規對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的各項規定。

2. 應在本合同簽訂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額租金與押金後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約定方式使用。

3. 有權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並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隨時隨地收回被租車輛,將不予退還押金,並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3)承租方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並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三日。

4. 應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協助承租方處理其因使用承租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星期後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處罰單的情況下才退還違章保證金。

6.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方不積配合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罰款等處罰的,出租方將有權不予退還違章保證金。

第三條 承租方權利和責任

1. 有權選擇欲租車輛和決定性簽訂本合同。

2. 於合同規定的租賃時內擁有承租車輛的使用權。

3. 對承租車輛前已存在的車輛操作和責任不承擔維修和賠償義務。

4. 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料費、過路費和過橋費、停車和保管費、違章處置金等費用。

5. 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因違法、違規、違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或處罰,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同時,還應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 在簽訂本合同後,承租方若將承租車輛交與第三方使用,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相關責任及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 承租方若遺失所租車輛的證照,應承擔補辦費用人民幣1000元。

8. 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意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若合同期滿未辦理續租手續,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報案由此產生的後果及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9.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四條 租賃車輛維修、保險及損傷賠償條款

1.如無其他約定,出租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正常維護和保養並負責車輛按期檢審。

2.承租方承租期間超過一個月,應在承租車輛每使用5000公里或車輛檢審期,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和檢審,承租方不按要求進行保養或檢審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接收車輛時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開時《租賃車輛交檢表》為準。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正確使用所租車輛,在每天 使用車輛時應例行檢查水、氣、油等情況,行駛中注意相關儀表指示,若車輛出現異常,故障應檢查排除或停用並通知出租方共同解決,未經出租方許可,不得自行維修,否則由於操作不當或擅自維修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出租方在租賃車輛時,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免賠部分與車輛折舊費,車輛加速折舊費相當於事故車輛核定修理費的30%,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或免賠,則所有事故損失及相關修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以上情況下,造成車輛停駛修理的,修車時間按租車時間計費,由承租方承擔車輛停駛費。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租車輛若發生被盜、被騙、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前,承租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賠償出租方車輛損失,車輛損失費的計算方法為車輛購買價(含量購置税費)扣除使用年限折舊費,在承租方賠償出租方後,承租方有權獲得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的車損款項。

第五條 擔保人條款

1. 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擔保人的,擔保人應提供身份資料、擔保憑證,經出租方考查同意後,擔保人須簽字認可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擔保責任。

2. 擔保人就承租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任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都應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附件一、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附件一: 承租方須知

1. 承租方必須是法人或年滿18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公民。

2. 承租方必須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證明或相關產權證明,同時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應出示駕駛證,出租方有權辦理相關核查手續。

3.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應已掌握車輛操作和駕駛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駕駛操作介紹指導。

4. 承租方只能在雲南省界內使用所租車輛,如需超出,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否則,承租方承擔相關一切責任,並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車輛租期以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租期超過6小時即以一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則每小時加收租金的10%,以此類推,月租按30天一個租賃月。

6. 承租方不得將承租車輛作為教練車或進行場地、極限測試及破壞性駕駛,否則須承擔相應責任並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違約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換承租車輛上的設備零件或更改車輛儀表讀數與出廠標記,否則將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及以上標號的無鉛汽油,否則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承租人負責。

9. 承租方應自己仔細閲讀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並完全理解。(注: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區號+)費用結算單

出租方(簽字蓋章) : 承租方(簽字蓋章) :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指定駕駛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班車租車合同 篇10

承租方:

出租方:

為了公司業務需要,出租方將車牌號為 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無任何大修記錄和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企業辦公使用。

四、租車形式: 租車期間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二)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20xx年 01月 01日

班車租車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煙台華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車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員工上下班通勤班車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提供包車的車輛。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型為客車輛 座。租車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元/輛(甲方包車司機勞務費、油費、保養、保險養路費)

甲、乙雙方商定此次所行駛的班車線路,詳見班車路線表。

乙方有加班、夜班等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每天加班於當天下午1點之前通知,增設夜班提前1天通知),甲方應按乙方的需要提供班車服務。

第二條 費用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共計元。

2、甲方向乙方每月的23號提供上月租金的發票(如遇節假日順延)

3、乙方收到甲方的發票4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乾淨衞生清潔、駕駛員熟練,熟悉道路。

2、甲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將賠償乙方1個月的租金款做違約金。

3、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事件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4、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5、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班車月租金服務費用。

2、乙方負責員工的乘車安排及管理,嚴禁在車上打鬧向外伸頭探頭亂扔廢棄物,愛護車輛設施協助司機做好行車安全。

3、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班車路線及增設臨時上下站點,如需延長線路或增設上下站,需經雙方協商確認,如由此增加的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用期間如需增減車輛或變更用車時間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由雙方對增減車輛費用變更時間等具體問題協商。

5、乙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和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成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煙台華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班車租車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為明確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用期限及車型、車次: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

2.使用車型(按品牌及座位):

3.使用數量:。

二.租車服務項目:

甲方在合同期限內負責向乙方提供帶司機的租車服務,根據班車運行路線及運行時間。 服務乙方上下班及外出班車。

三.雙方責任

1.乙方責任

1.1乙方乘車員工應於班車規定運行時間到達規定運行站點等車。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準時到達站點,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1.2由乙方負責向乘車員工宣傳。必須愛護車輛及車內物品。禁止在車上吸煙,愛護車內清潔。注意乘車秩序及安全。

1.3如乙方需要對班車行車路線以及時間進行調整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如不通知甲方由次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責任

2.1甲方保證並承諾,以本合同提供的車輛及司機,具有合法的運營資格。各項手續齊全。各種資質均符合國家道路運出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2甲方司機在接送運行過程中,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安全的運行,以確保乙方乘車員工的人身安全。

2.3甲方須保證本合同約定的運行路線和時間。如有違約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2.4甲方在為乙方提供班車運行服務期間,司機在車內嚴禁吸煙,需保證車內狀態良好,車內各項設施功能正常使用,車內乾淨整潔。

2.5如甲方提供的車輛需要年檢,維修保養或者車輛出現故障及司機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正常為乙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應採取換車及其他補救措施,以保證乙方員工正常出勤。

2.6甲方應隨時掌握運行路線變化及交通管理的變化情況。如遇有突發路況時,甲方應及時調整運行路線,並通知乙方。

2.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對甲方服務有不滿意的地方,由乙方提出時甲方應在三天內以於解決。

2.8乙方需要臨時增加班次時,甲方儘量滿足乙方需求,從而保證乙方的員工正常出勤。臨時增加班次應額外給與支付。

四.車輛費用結算與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的租車費用(此價格包含税費),乙方支付的價格包括甲方提供車輛的油費、保養費、司機工資、維修費、停車費、高速公路過橋費。車輛保險費等一切與車輛運營有關的所有費用。

2.結算方法:選擇以下(√)為乙方向甲方的結算方式。 (√ )每月25日,甲方開具發票交於乙方進行結算,乙方審核完畢後於下月15日付款於甲方(節假日可順延)( )甲方每次接送乙方員工後,乙方於送達日次日付款於甲方,甲方出具發票。備註: 。

五.賠償責任

1.依本合同2.1條規定,若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班車及司機,不具營運資格和正規手續(包括:營運證。車輛全險等。)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索賠兩個月的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2.乙方乘車人員若有損壞甲方車輛的行為,乙方同意按市場價賠償。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證乙方班車正常運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隨意變更運行路線而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甲方於乙方無關。

六.約定

1.甲方為乙方提供班車服務期間,如因非乙方原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員工傷亡等特殊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積極配合。

2.甲方負責除車輛正常全險外,再免費給乙方員工提供車乘險雙重險服務。還應自行為每輛車繳納不少於10人,保險金額不低於100元的車乘人員險。”

2.甲方班車應於規定發車時間10分鐘到達班車首發站點,遇下雨或下雪天氣,甲方應將班車開到公司院內等候。

3.在合同履行期間,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其他未知事宜,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依法簽訂補充協議。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自行承擔各自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任何一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應互留聯繫方式及聯繫人,一方變更聯繫方式及聯繫人,應及時通知到對方,否則,自行承擔對方無法送達相關文件及通知的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同時乙方相關證件影本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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