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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精選5篇)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精選5篇)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精選5篇)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租賃房屋位於,房屋總面積,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原因,方請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簽訂的,上述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之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以合同的傢俱清單附件為準)。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合同終止時,如果上述事項均無異議,則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幣仟佰元整(¥)全額歸還乙方,並返回當月剩餘房費人民幣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賃合同終止後,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 篇2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6月21日簽訂了《租賃協議》,約定由甲方將位於貴昆路709號(原阿拉鄉阿拉村寶恩儲貨場)房屋及場地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時間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6月30日提前終止《租賃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租賃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20xx年6月30日提前終止雙方於20xx年6月21日日簽訂的《租賃協議》。

二、基於提前終止《租賃協議》,乙方之前在此場地空地上建蓋的廠房、倉庫,合計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按每平方米_______ 元給予乙方補償,合計補償款________元,此補償款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全額補償款一次性交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後將屬於乙方生產經營用設備設施及其附屬品搬遷完畢,將場地、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給甲方。

三、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不按協議條款執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全額補償款3倍的違約金。

四、在《租賃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各自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20xx年6月21簽訂的《租賃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 篇3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了《房租租賃合同》,約定甲方把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 年 月 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月屋租賃合同》。

二、協議當即生效,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三、乙方收到保證金 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實施。甲、乙雙方應對房租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四、《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訴訟、仲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甲方)簽章: 出租房(乙方)簽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自願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方,以供遵守。

一、房屋坐落位置及面積

甲方自願將位於億昌現代城小區B座(具體位置以房屋所有權證為準),擁有完全使用權的建築面積約為 平米,供乙方承租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房屋租期為十年,即從20xx年06月 日起,至20xx年06月 日止,在租賃期未滿甲方不得收回此房。

2、本合同所指房屋權限作為電子產品銷售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三、房屋租金及給付方式

房屋租金第一年貳萬元,第二年叁萬元,第三年至第五年每年伍萬元,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市場行情價遞增或遞減。

四、房屋的交接時間

甲方應於是20xx年06月 日前,將符合上述約定的租賃房屋給乙方使用。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因房屋所產生的水、電、暖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若對承租甲方的房屋進行裝潢、裝修、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開工,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對房屋的裝飾物等均為無常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在租賃的房屋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維護承租的房屋;同時,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在承租期間,乙方及僱傭人員若出現安全事故及損害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若遇政府拆遷、徵用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租賃的,甲方並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合同因此而終止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期間計算及補償乙方裝修費用。因拆遷、徵用房屋產生的一切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十、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甲方出售房屋時,需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並且補償乙方的所有裝修費用及一定的損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2、本合同簽訂後,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以及轉租、轉借形式交由第三方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質量不合格,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交付房屋義務達十五日的。

3、房屋租賃期間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現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由此所產行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轉租、轉借形式將房屋交由第三方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的;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房租的;

乙方的行為符合上述約定或法定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向乙方發出十五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異議,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違約責任

若有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10%的違約金。若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向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十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產生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東勝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提前終止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無錫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錫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錫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無錫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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