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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調度。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有關正式發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 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 按車輛的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 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設備、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 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營業税、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 ③ 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併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並保存該證件的複印件。

④ 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並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並能以優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 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車地點、準時發車,並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 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並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 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⑧ 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 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説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 方:乙 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地 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地 手 機: 傳 真: 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3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大眾帕薩特

車況(附行車證附印件):20_____年購買,無任何大修記錄及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__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__年1月1日止,共計_____年。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辦公

四、租金及結算方式: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六、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給承租方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三)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4

甲 方:

乙 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借用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 東方貨車 ,車牌號為 DSH219 (以下稱[借用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借用車期間為20__年03月09日起至20__年3月08日止,於[借用期間]內,[借用車輛]由甲方直接調度。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借用期間],借用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車輛的保險

甲方須為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30萬,養路費、車船使用税、營業税、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① 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

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② 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③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説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 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 方: 甲 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5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6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租憑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車 輛

車輛所有人:

車 型:

車 號:

價 格: 元/天(含司機工資)

租賃期限: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歸還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合計:

備 注:

二,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 方:

1,甲方提供租賃的車輛完好無損,各機械性能良好及提供專業司機駕駛.

2,甲方提供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三證),有關車輛所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其他如油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邊防簽證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內,甲方無權以不正當理由收回車輛.

4,甲方嚴格要求司機做到安全平穩行駛,嚴格要求司機不帶客人前往行程單以外景點,不推銷,推薦產品,不索要小費,文明駕駛,不隨客人遊玩(以便良好休息),並請乙方監督,如有違反,乙方有權投訴及要求賠償.

乙 方:

1,乙方所租賃車輛應嚴格按本合同簽訂歸還日期歸還車輛,(也可提前與甲方聯繫續約)

2,乙方如在車租出後縮短行程,影響甲方的行程及其他租車計劃,剩餘天數租金將不予退還.

3,乙方保證按雙方商定的線路行程行駛,(詳見行程單)如一方須變更線路,須經對方同意,方可變更.

4,承租方若無專業駕駛員,可以由出租方推薦特約駕駛員,承租方須交付駕駛員勞務費,本市:50元/天(8小時),長途:100元/天(10小時),此種情況承租方不需要提供擔保.注:本項8—10小時不論市內,長途均以承租方上車發車始計至承租方下車收車止,期間不論用餐,休停候車等均計時.超出上述時間加付司機勞務每小時20元. 5,乙方應體諒甲方司機辛苦,允許甲方司機在路途中短時休息,及為避免發生安全隱患,允許司機在午飯後,黃昏前休息半小時左右,允許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後前往就近修理地點保養車輛.

6,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機疲勞駕駛,嚴禁夜間行車,每天行駛不得超過10小時,每日三餐按時進行,確保駕駛員精力充沛,安全行車,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機走公路以外的危險路線.

8,在租賃期內,若因車輛自身隱患而導致乙方延誤或無法前行,甲方將迅速安排替補車輛並現場租車完成原定行程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計,收費規則:

1,日租期限以當天租出時間至第二天的相同時間為一個租期,時間為24小時,乙方如交車時間超時(4小時內按每小時30元計算,超過4小時按全天計算).

2,途中司機吃住以及景點門票均由乙方承擔.

3,付款方式:預付定金租車款的20%,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四,其他條款

1,客人到達烏魯木齊後根據合同要求進行驗車,不滿意可調換車輛或退還定金.

2,在行駛中,車輛出現故障無法前進,乙方容許甲方司機在4小時內進行修理,4小時內無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將為乙方另行租車完成當日遊覽,費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車輛在當日修復並追上客人,則繼續使用原車輛完成剩餘行程,如果車輛無法修復,甲方將用相同價位的車型替換,替換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行駛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由乙方自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__運公司

承租方:__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的有關事項,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方式

乙方每次租用甲方車輛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告知往返時間、起止地點等。

甲方接到乙方訂車通知後,如無異議,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安排車輛。

第二條:結算方式

乙方給予甲方的租車費為 元/輛次。

每次租車運程完成後,乙方應在十天內將租車費結與甲方。乙方如逾期不付或付不清的,每超一日甲方按租車費總額或餘額的1%收取滯納金。如乙方長期不付或付不清的,甲方可按相關法律程序辦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

2、甲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配備齊全,達到安全行駛要求,並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衞生。

3、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合格有效;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儀表大方,舉止文明,盡職盡責。

4、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為甲方提供租車起止地點、線路、往返時間等。

2、乙方人員應當引導遊客文明旅遊、文明乘車。

3、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不得放置於車內。

4、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條:安全行車及救助

1、 堅持安全操作、安全行駛,合理掌握車速,確保行車安全和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搭乘無關人員。

2、 對於突患急病、遇險受傷的遊客,甲乙雙方均應當盡力救助。

3、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甲乙雙方應按交通法規和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報警、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使用車輛時,不得超員。甲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其它約定: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駐馬店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租憑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車 輛

車輛所有人:

車 型:

車 號:

價 格: 元/天(含司機工資)

租賃期限: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歸還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合計:

備 注:

二,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 方:

1,甲方提供租賃的車輛完好無損,各機械性能良好及提供專業司機駕駛。

2,甲方提供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三證),有關車輛所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其他如油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邊防簽證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內,甲方無權以不正當理由收回車輛。

4,甲方嚴格要求司機做到安全平穩行駛,嚴格要求司機不帶客人前往行程單以外景點,不推銷,推薦產品,不索要小費,文明駕駛,不隨客人遊玩(以便良好休息),並請乙方監督,如有違反,乙方有權投訴及要求賠償。

乙 方:

1,乙方所租賃車輛應嚴格按本合同簽訂歸還日期歸還車輛,(也可提前與甲方聯繫續約)

2,乙方如在車租出後縮短行程,影響甲方的行程及其他租車計劃,剩餘天數租金將不予退還。

3,乙方保證按雙方商定的線路行程行駛,(詳見行程單)如一方須變更線路,須經對方同意,方可變更。

4,承租方若無專業駕駛員,可以由出租方推薦特約駕駛員,承租方須交付駕駛員勞務費,本市:50元/天(8小時),長途:100元/天(10小時),此種情況承租方不需要提供擔保。注:本項8—10小時不論市內,長途均以承租方上車發車始計至承租方下車收車止,期間不論用餐,休停候車等均計時。超出上述時間加付司機勞務每小時20元。

5,乙方應體諒甲方司機辛苦,允許甲方司機在路途中短時休息,及為避免發生安全隱患,允許司機在午飯後,黃昏前休息半小時左右,允許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後前往就近修理地點保養車輛。

6,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機疲勞駕駛,嚴禁夜間行車,每天行駛不得超過10小時,每日三餐按時進行,確保駕駛員精力充沛,安全行車,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機走公路以外的危險路線。

8,在租賃期內,若因車輛自身隱患而導致乙方延誤或無法前行,甲方將迅速安排替補車輛並現場租車完成原定行程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計,收費規則:

1,日租期限以當天租出時間至第二天的相同時間為一個租期,時間為24小時,乙方如交車時間超時(4小時內按每小時30元計算,超過4小時按全天計算)。

2,途中司機吃住以及景點門票均由乙方承擔。

3,付款方式:預付定金租車款的20%,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四,其他條款

1,客人到達烏魯木齊後根據合同要求進行驗車,不滿意可調換車輛或退還定金。

2,在行駛中,車輛出現故障無法前進,乙方容許甲方司機在4小時內進行修理,4小時內無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將為乙方另行租車完成當日遊覽,費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車輛在當日修復並追上客人,則繼續使用原車輛完成剩餘行程,如果車輛無法修復,甲方將用相同價位的車型替換,替換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行駛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由乙方自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單位名稱(章)(個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附行程單: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調度。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有關正式發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按車輛的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設備、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營業税、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③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併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並保存該證件的複印件。

④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並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並能以優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車地點、準時發車,並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並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⑧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説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電話:電話:手機:

傳真:

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地手機:傳真:址: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1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 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租車合同協議書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 公司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 年,租金包括駕駛員工資每月 萬元。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繳納租金。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韓巖兵,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磴口縣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縣汽車租憑合同登記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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