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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三條 甲方應提供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在租賃的第一年內,每平方米租金為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一年的租金總額 。從第二年起,該房屋的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準上遞增 %。

2、雙方在簽訂該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元,該押金在解除租賃交付房屋後,乙方結清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

3、房屋租金每 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衞生等費用,並自行負擔其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税費。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提前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 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變動房屋主體結構。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的超過 個月。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合同租賃期,乙方如提前退租,應提前 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解除租賃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或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年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的和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裝修狀況

其它設施、設備:

確認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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