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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2篇)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2篇)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2篇)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______ 佰______ 拾______ 萬 ______仟 ______佰______ 拾______ 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 方式支付給甲方:

( 1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並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當日 (指甲方消户前 ) ,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於甲方。

( 2 )乙方於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 3 )乙方於 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 );剩餘房產價款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均由乙方 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 4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

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户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税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税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後,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户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 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於甲方。逾期超過______ 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 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因經營需要臨時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經雙方共議達成如下房屋租用臨時協議:

第一條 租用時間:為乙方臨時使用,如果甲方工程續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應無條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先付後住,不得拖欠。

第三條 租期內,房屋隔牆及鋪面門、窗、網等設施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因甲方續建搬出時,均得以無償拆除。

第四條 租期內,乙方用水、用電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續建停止租用時,乙方拖欠的水電費與甲方無關,乙方向水電有關部門支付。

第五條 乙方住進本大樓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合法證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護好本大樓的一切財產。

第六條 乙方在租期內必須做好樓層內的衞生及周邊的環境衞生,不準把廢料和其他垃圾雜物堆放在本大樓內。

第七條 租用期間,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租用在簽訂協議時先交納_________個月租金做保證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時,搞好租賃場地衞生,並保持原有結構“按樣無損”的退還保證金。否則將不退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不得隨便擴大租用面積,不準外租轉讓,不準隨便改變使用和損壞大樓內任何原結構。

第十條 從簽字之日起租用期必須有_________年時間,否則不退押金。如果_________年之內甲方續建、轉賣,乙方必須無條件搬出。甲方不負乙方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違反上述職責,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樓租用權,保證金不退還。

本臨時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在於汶上縣牛村幼兒園門面房,店名小音樂學校,該房屋為框架結構,建築面積252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年租金___元。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乙方一次性把一年租金交齊,如乙方到時不交,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處置。交齊款後,乙方因某種原因要求退款時,甲方不予退還。

四、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八、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__式__份,其中正本__份,甲乙方各執__份;副本__份,雙方簽字手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當事人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願將坐落在鄭州市航空港區孟莊村自建房二至五樓(包括一樓最北面一間門面)共三十六間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賓館使用。乙方對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經雙方議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年)人民幣(大寫): ,¥ 元.

三、乙方租賃房屋期間,房租支付方式,一季度(3個月)支付一次房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個月房租 元(大寫 )。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由甲方負責安裝門、窗户,乙方負責房屋通水、通電、照明燈具、上下水管等其他一切裝修,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破壞房屋主體構造,不得損壞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亂畫、塗染等),如有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損失程度進行賠償或修復、更換;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收回個人財產時,不得拆卸房屋已裝修好的影響房屋繼續使用的設施設備。乙方退租時,由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顯損壞,而乙方未修復完善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索要相應賠付。

六、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費、電費、衞生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所租用區域所有設施設備損壞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災害等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間,如遇自然災害、政府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雙方相應損失,雙方均不負責。

九、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租賃費用,合同期滿後,由甲方根據市場行情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

十、在乙方使用期間如乙方遇事需轉租該房屋時,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使用房屋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扣除押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其他相應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當事人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願將坐落在鄭州市航空港區孟莊村自建房二至五樓(包括一樓最北面一間門面)共三十六間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賓館使用。乙方對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經雙方議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年)人民幣(大寫): ,¥ 元.

三、乙方租賃房屋期間,房租支付方式,一季度(3個月)支付一次房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個月房租 元(大寫 )。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由甲方負責安裝門、窗户,乙方負責房屋通水、通電、照明燈具、上下水管等其他一切裝修,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破壞房屋主體構造,不得損壞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亂畫、塗染等),如有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損失程度進行賠償或修復、更換;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收回個人財產時,不得拆卸房屋已裝修好的影響房屋繼續使用的設施設備。乙方退租時,由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顯損壞,而乙方未修復完善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索要相應賠付。

六、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費、電費、衞生費等一切費

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所租用區域所有設施設備損壞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災害等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間,如遇自然災害、政府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雙方相應損失,雙方均不負責。

九、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租賃費用,合同期滿後,由甲方根據市場行情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

十、在乙方使用期間如乙方遇事需轉租該房屋時,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使用房屋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扣除押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其他相應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x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於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為 日止。

2. 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辦公使用。

3. 租賃期間乙方享有大廈其他業主同等權利。

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若甲方在合同期內擅自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反之乙方也同樣承擔相同的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可向乙方索賠經濟損失。

(1).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 乙方拖欠房屋租金累計10天的。

(4). 乙方改變房屋用途或存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的。

第三條 租金及繳納期限

1. 該房屋年租金總額為 整)。

2. 本房屋租金繳納方式為年繳納租金,乙方於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繳納1年租金,並繳納 元( 整)作為房屋押金,租賃期滿後如無任何物品損壞,水電費及相關費用結清後給予返還(多退少補)。

第四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 所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及物品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於甲方修繕範圍的,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如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甲方應儘快修復。因乙方過錯造

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及物品的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2.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和物品等,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 甲方進行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須提前20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改造後原租賃關係不變。

第五條 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甲方負責物業費及採暖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高新園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協議未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提前解決協議,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並可進行經濟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於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為 日止。

2. 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辦公使用。

3. 租賃期間乙方享有大廈其他業主同等權利。

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若甲方在合同期內擅自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反之乙方也同樣承擔相同的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可向乙方索賠經濟損失。

(1).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 乙方拖欠房屋租金累計10天的。

(4). 乙方改變房屋用途或存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的。

第三條 租金及繳納期限

1. 該房屋年租金總額為 整)。

2. 本房屋租金繳納方式為年繳納租金,乙方於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繳納1年租金,並繳納 元(整)作為房屋押金,租賃期滿後如無任何物品損壞,水電費及相關費用結清後給予返還(多退少補)。

第四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 所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及物品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於甲方修繕範圍的,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如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甲方應儘快修復。因乙方過錯造

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及物品的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2.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和物品等,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 甲方進行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須提前20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改造後原租賃關係不變。

第五條 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甲方負責物業費及採暖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高新園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協議未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提前解決協議,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並可進行經濟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號,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屬於公租房。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乙方租賃後作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於其他,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房屋改善及相關安全要求

1、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裝修、裝飾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的牆、柱、樓板等影響房屋安全的結構,裝修、裝飾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或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裝修、裝飾部分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乙方不能私拉亂接線路影響房屋的整體外觀。

2、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6、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販賣毒品;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9、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區域內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10、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12、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台、窗台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4、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應無條件交還甲方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雙方經協商後可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按全縣公租房價格進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時間: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賃保證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在乙方結清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後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規費。衞生局委託衞生監督所對公租房進行管理並收取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1日內交付給乙方用於使用。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並經甲方驗收認可,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返還房屋時,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壞性拆除。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房屋的供水、供電部分從水、電錶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保護和維修。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轉租、退租

(一)乙方嚴禁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如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實際租期(整月)計算,餘額退還乙方。

(三)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不按約定支付租金超期達15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轉讓給不符合本單位公租房使用人員資格人員使用的。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一)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號,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屬於公租房。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乙方租賃後作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於其他,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房屋改善及相關安全要求

1、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裝修、裝飾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的牆、柱、樓板等影響房屋安全的結構,裝修、裝飾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或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裝修、裝飾部分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 乙方不能私拉亂接線路影響房屋的整體外觀。

2、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6、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販賣毒品;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9、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區域內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10、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12、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台、窗台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4、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應無條件交還甲方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雙方經協商後可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按全縣公租房價格進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時間: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賃保證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在乙方結清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後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規費。衞生局委託衞生監督所對公租房進行管理並收取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1日內交付給乙方用於使用。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並經甲方驗收認可,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返還房屋時,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壞性拆除。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房屋的供水、供電部分從水、電錶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保護和維修。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轉租、退租

(一)乙方嚴禁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如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實際租期(整月)計算,餘額退還乙方。

(三)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不按約定支付租金超期達15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轉讓給不符合本單位公租房使用人員資格人員使用的。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一)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將房屋租賃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房屋位臵、面積、範圍和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於凱里經濟開發區原208廠內 樓房(第 號樓) 棟,共 間作為 使用,合計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房屋原狀交回甲方。

第三條: 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數額和繳款方式。

1、房屋租金按每平方米2元收取,計月租金為 元;

2、衞生費按每平方米0.2元收取,計月衞生費為 元;

3、房屋租賃税按房屋租金的17.65%收取,計月税金為 元;

4、上列三項合計每月 元,乙方應當每半年向甲方交納一次(金額為 元), 先付後租, 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應每半年提前一

個月付清。

5、交款地點為甲方凱里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條:水電費用

水電費由乙方自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日止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租房定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定金 元,如果乙方未違反本合同, 合同到期甲方退還 元定金給乙方。

第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終止合同。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損害公共利益及安全的,後果乙方自負,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並甲方可終止合同。

3、乙方無論是否生產或經營,必須按第三條第4項的約定交納甲方的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逾期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逾期一個月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有權留臵乙方的物資並變賣抵扣所欠租金,多餘部分返回乙方。

4、租賃期屆滿,租賃關係自然終止,乙方若需繼續租賃,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房屋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其它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外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生活活動所發生的任何生產事故及其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或人身損害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自行承擔所租房屋及設施的修繕費用,但在維修前必須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出租房屋內設施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損壞、改變房屋結構,造成損失由乙方按附件雙方所約定的價格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3、乙方承諾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因開發區招商引資及建設需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房屋時,乙方同意自甲方終止合同通知送達或公告之日起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通知或公告指定的交還房屋的期限內向甲方交還房屋。乙方對於甲方因此終止合同的行為,乙方不向甲方主張自己在租賃期內對房屋的裝飾、裝修、搭建的附屬設備及搬遷費用作任何補償。

4、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乙方若不續租,乙方應無條件將房屋及其原有設施根據附件清點歸還甲方,並應將自用物資搬遷完畢。逾期租賃房屋內所遺留的物質,甲方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自行清理租賃房屋內物質,乙方放棄對甲方清理行為可能造成的任何物資損失主張任何權利。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並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雙方對此不主張對方違約責任。本條約定不成為乙方有本合同

第六條第3項行為時的免責事由。

6、甲方出租的房屋,若有安全隱患,乙方應儘快根據甲方通知搬出或通知甲方進行必要的修繕,否則,甲方對乙方因此所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7、租賃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乙方財產損壞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商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電話號碼:

自建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將房屋租賃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房屋位臵、面積、範圍和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於凱里經濟開發區原208廠內 樓房(第 號樓) 棟,共 間作為 使用,合計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房屋原狀交回甲方。

第三條: 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數額和繳款方式。

1、房屋租金按每平方米2元收取,計月租金為 元;

2、衞生費按每平方米0.2元收取,計月衞生費為 元;

3、房屋租賃税按房屋租金的17.65%收取,計月税金為 元;

4、上列三項合計每月 元,乙方應當每半年向甲方交納一次(金額為 元), 先付後租,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應每半年提前一

個月付清。

5、交款地點為甲方凱里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條:水電費用

水電費由乙方自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日止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租房定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定金 元,如果乙方未違反本合同, 合同到期甲方退還 元定金給乙方。

第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終止合同。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損害公共利益及安全的,後果乙方自負,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並甲方可終止合同。

3、乙方無論是否生產或經營,必須按第三條第4項的約定交納甲方的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逾期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逾期一個月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有權留臵乙方的物資並變賣抵扣所欠租金,多餘部分返回乙方。

4、租賃期屆滿,租賃關係自然終止,乙方若需繼續租賃,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房屋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其它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外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生活活動所發生的任何生產事故及其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或人身損害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自行承擔所租房屋及設施的修繕費用,但在維修前必須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出租房屋內設施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損壞、改變房屋結構,造成損失由乙方按附件雙方所約定的價格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3、乙方承諾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因開發區招商引資及建設需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房屋時,乙方同意自甲方終止合同通知送達或公告之日起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通知或公告指定的交還房屋的期限內向甲方交還房屋。乙方對於甲方因此終止合同的行為,乙方不向甲方主張自己在租賃期內對房屋的裝飾、裝修、搭建的附屬設備及搬遷費用作任何補償。

4、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乙方若不續租,乙方應無條件將房屋及其原有設施根據附件清點歸還甲方,並應將自用物資搬遷完畢。逾期租賃房屋內所遺留的物質,甲方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自行清理租賃房屋內物質,乙方放棄對甲方清理行為可能造成的任何物資損失主張任何權利。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並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雙方對此不主張對方違約責任。本條約定不成為乙方有本合同

第六條第3項行為時的免責事由。

6、甲方出租的房屋,若有安全隱患,乙方應儘快根據甲方通知搬出或通知甲方進行必要的修繕,否則,甲方對乙方因此所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7、租賃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乙方財產損壞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商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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