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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精選15篇)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精選15篇)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精選15篇)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於北京 大廈 座 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衞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户行:

賬號:

户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税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户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税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採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__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

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

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______

乙方簽章(承租方):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3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____廣場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該房屋位於 市____路__號_____廣場產權標識 __層 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寫字樓租賃合同

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__ 個月,即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為 _ 個月,即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_____XX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 __ 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採取按每 __ 個月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在每一期到期____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應於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賬户支付租金給甲方:

開户行:

賬户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

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XX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佈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將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於_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託XX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託XX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為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8.5甲方或XX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

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

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XX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起訴。

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

(1)專人遞送;

(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

(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

(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

(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郵件,在寄出____日後視為送達;

(3)通報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文發出之日期視為送達。

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複印件。若由於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複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共5頁,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

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或房產證複印件(含平面圖)

2、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證件號碼:

籤 字: 籤 字:

____日 期:____日 期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衞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 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台,(號碼:_________),洗手盆 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3000元/部;國內長途:XX元/部;市內:10000/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____%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 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 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辦公使用。

二、 房屋面積

該房屋的登記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自 年 月 日起 日為裝修期,裝修期內出租房免收承租方租金。

四、 租金

1。物業管理費元/平方米/月,水費/立方,電費/度,空調費元/平方米.日。

2、租金支付方式為: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天,需甲方書面告知,若乙方3日內依然未交納房租,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 甲方義務

1、甲方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若甲逾期7天以上未交付房屋,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甲方需退還乙方已交租金,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應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壹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辦公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應結清該房屋年月的物業費、水電費、寬帶費等相關費用。

5、在乙方正常繳納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等相關費用情況下,若該房屋出現停水、停電及物業服務不到位等現象,由甲方出面與物業管理部門協調解決;若經甲方協調後,依然無法解決,乙方有權終止該協議。

6、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用於裝修的設備不予搬走,留給甲方處理,並確保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乙方可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需愛護使用該房屋,並按時向甲方交付房租,若因轉租所產生的糾紛,全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收視費、暖氣費及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七、 協議終止及解除的約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八、 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協議規定條款,導致本協議中途終止(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百分之十,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宜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3、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本合同開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後將房屋交付乙方開始裝修。解除合同無違約情況下無息退還。

4、雙方終止合同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日期: 日期: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同意將位於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詳見本合同所附“租賃物”平面圖)

2、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辦法: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以後每個租賃年的租金在當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費用

1、乙方負責支付“租賃物”在乙方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水費、電費等費用,水費、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水電費的損耗按實際用量的5%計收,當月產生的水費、電費,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支付給甲方,乙方用水、用電數量以甲方抄表數為準。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納水、電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租賃期屆滿時,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標準向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納,每一租賃年的物業管理費與房屋租金同時付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裝修

1、對於“租賃物”乙方只能用於商務辦公。

2、“租賃物”交付乙方後,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對“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裝修的,改建、加固和裝修方案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以不損壞“租賃物”整體結構及第三方利益為前提,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裝修費用及完工後的維護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水、電單獨設立計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保證“租賃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對“租賃物”的安全檢查和整改意見。

2、按時、足額地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水、電等其它費用。

3、負責對租賃區域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維修,並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4、按本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並開展經營活動。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

6、遵守甲方對“租賃物”所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續訂

在租賃期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責任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及“租賃物”的歸還

1、本合同可因租賃期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不能使用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項費用達30天以上(含本數);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裝修租賃房屋的,或擅自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的;

D、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書面催告後超過30天以上(含本數)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賃物”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將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因租賃期屆滿而終止時,乙方應在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天內將“租賃物”騰空,並交還甲方。對於“租賃物”內的固定裝修及附着物,乙方應予拆除(甲方認可不拆除的除外),並恢復交房前原樣。乙方逾期歸還“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十、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賃物”或無正當合法理由拒收“租賃物”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天500元。

2、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但依據本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時除外。

4、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損壞或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加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存在受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6、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1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台、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台。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XX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 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字樓的使用用途。

六.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為人民幣 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10%。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XX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為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 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 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20__年10月1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 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15日內向甲方主張。

3.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1.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 免責條件

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 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 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同意將位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詳見本合同所附“租賃物”平面圖)

2、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2、租金的支付辦法: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以後每個租賃年的租金在當年?月?日前付清。

三、其它費用

1、乙方負責支付“租賃物”在乙方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水費、電費等費用,水費、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的_____標準收取,水電費的損耗按實際用量的5%計收,當月產生的水費、電費,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支付給甲方,乙方用水、用電數量以甲方抄表數為準。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紹興縣XX公司交納水、電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租賃期屆滿時,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標準向紹興縣XX公司交納,每一租賃年的物業管理費與房屋租金同時付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裝修

1、對於“租賃物”乙方只能用於商務辦公。

2、“租賃物”交付乙方後,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對“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裝修的,改建、加固和裝修方案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以不損壞“租賃物”整體結構及第三方利益為前提,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裝修費用及完工後的維護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水、電單獨設立計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保證“租賃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對“租賃物”的安全檢查和整改意見。

2、按時、足額地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水、電等其它費用。

3、負責對租賃區域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維修,並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4、按本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並開展經營活動。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

6、遵守甲方對“租賃物”所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續訂

在租賃期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責任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及“租賃物”的歸還

1、本合同可因租賃期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不能使用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項費用達30天以上(含本數);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裝修租賃房屋的,或擅自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的;

D、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書面催告後超過30天以上(含本數)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賃物”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將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因租賃期屆滿而終止時,乙方應在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天內將“租賃物”騰空,並交還甲方。對於“租賃物”內的固定裝修及附着物,乙方應予拆除(甲方認可不拆除的除外),並恢復交房前原樣。乙方逾期歸還“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十、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賃物”或無正當合法理由拒收“租賃物”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天500元。

2、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於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但依據本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時除外。

4、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損壞或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加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存在受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花果園F區中央商務區六號樓2409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該房屋位於 貴陽市花果園F區中央商務區六號樓”產權標識24層9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築面積為:58.63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

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五年,即自20xx年 5 月15 日起至 20xx年5月16日止。免租裝修期為 3個月,即自20xx年5月 15日至 20xx年8月16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宏立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5%。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 30 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1758元(大寫:人民幣: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租金髮票由乙方自行負責。

4.2乙方採取按每6個月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在每一期到期3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10548元人民幣(大寫:壹萬零伍佰肆拾捌元整)。第一期的租金應於20xx年5月16日前支付。

4.3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20xx年5 月16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1758元(大寫:人民幣: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佈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將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於20xx年4月16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為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8.5甲方或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

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複印件。若由於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複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

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或房產證複印件(含平面圖)

2、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代 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證件號碼:

籤 字:

日 期:

籤 字: 日 期: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2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第二章 承租單元

第三章 租期

第四章 租金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章 押金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第十章 損壞

第十一章 續約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第十五章 交還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第十八章 通知

第十九章 仲裁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花果園F區中央商務區六號樓2409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該房屋位於 貴陽市花果園F區中央商務區六號樓”產權標識24層9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築面積為:58.63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

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五年,即自20xx年 5 月15 日起至 20xx年5月16日止。免租裝修期為 3個月,即自20xx年5月 15日至 20xx年8月16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宏立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5%。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 30 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1758元(大寫:人民幣: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租金髮票由乙方自行負責。

4.2乙方採取按每6個月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在每一期到期3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10548元人民幣(大寫:壹萬零伍佰肆拾捌元整)。第一期的租金應於20xx年5月16日前支付。

4.3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20xx年5 月16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1758元(大寫:人民幣: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佈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將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於20xx年4月16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為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8.5甲方或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複印件。若由於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複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證件號碼:籤 字: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4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第三章 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第四章 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第六章 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第十章 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第十五章 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第十八章 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第十九章 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寫字樓出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為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 層 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

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為乙方辦公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

第四條 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

1.改造及裝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 ),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 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 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 (包括甲方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為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

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為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

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

3.保證金:

3.1 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3.2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3.1款約定的數額。

3.3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交付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4.公證費、印花税及登記費: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各自支付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與租賃有關的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合同印花税、登記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應將有關租金費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項按時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及賬户。甲方有權變更指定的銀行及賬户。

5.2 乙方應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雜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6.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6.1 大廈的物業管理由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機構”)負責或自行負責。

6.2 租賃單元的物業管理費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曆月人民幣______元,即每月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因運營成本變化而相應調整相關費用,該種價格上漲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當時的市場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機構所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在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須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支付______個月管理費保證金,計人民幣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個月管理費,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管理費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費屆滿後,乙方應在支付當月租金的同時按時支付當月的管理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管理費。

6.5 乙方應在管理機構發出付款通知書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管理機構所定的收費標準和付費方法按時將每月的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交予管理機構。

6.6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不願再續租,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管理費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賃單元內的保安

1.對租賃單元內發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員故意或嚴重過失而發生的任何失竊及搶劫事件而給乙方或乙方的顧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賃單元內的人員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租賃單元內發生保安方面的問題後,在乙方通知管理機構時須即時做出反應,以儘量減少或避免對乙方的損害。

2.乙方為加強租賃單元內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為配合乙方加強針對租賃單元的保安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3.乙方應將其已知或應當知悉的可能導致客户人數大量超出平常人數的事件或其它異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時間內事先通知管理機構,以便管理機構維持正常辦公秩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款的約定,或因其它過失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全額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A.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維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設備及系統處於良好、正常的運行狀態,保持公共地方衞生環境乾淨整潔,使乙方有一個適宜的辦公環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承擔大廈公用面積的綠化、治安聯防等管理工作及費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損耗或因有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以外,甲方保證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賃單元內的電、照明(照明燈具除外)、空調、通訊等服務處於良好狀態並具備正常辦公的條件。

1.4 提供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辦公層)租賃單元內的空調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時空調服務,應在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為乙方在大廈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指定的位置設置大廈統一標準的公司標牌(標牌使用的名稱以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名稱為準)。

1.6 甲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乙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7 履行國家規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 權利:

2.1 甲方享有大廈所有通道或公共區域的進出權。

2.2 甲方享有所有設備、系統、管道的檢查、維修及裝置權。

2.3 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有權派工作人員出於對租賃單元或大廈進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維修之目的而進入租賃單元,但甲方應提前[1]天書面通知乙方,但在發生緊急突發或危險事件時,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可以立刻進入租賃單元內處理事件而無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後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乙方。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為其經營目的使用租賃單元。

2.4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連同本合同出租的單元將大廈全部或大廈的一部分轉讓於第三方,但甲方應確保受讓人承擔甲方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諾及權力。

2.5 甲方獨家擁有裝置、安排、維修、拆除及更換一切位於大廈任何部位的招牌、佈告、招貼及廣告裝置的權力。

2.6 甲方有權更改大廈的名稱而無需徵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對大廈的重新發展、拆卸包括大廈內單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權利,但甲方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應當保證向乙方退還管理費保證金。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其餘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該種行為致使乙方的直接經濟利益受到嚴重影響,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終止前______個月期間,甲方或其授權人在預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帶人進入視察樓宇,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將大廈包括租賃單元或任何部分設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擔保權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負責並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損失或傷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甲方的任何棄權;甲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其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及其相應的補救措施。

B.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 如期足額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佔用部分公用區域,則其所佔用的公用區域上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或雜費由乙方承擔。

1.3 乙方應於簽署合同後,改造及裝修期開始前,向管理機構提交一切室內改造及裝修圖紙。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所制訂的《裝修手冊》之相關規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門書面批准的改造及裝修圖紙和規格對租賃單元進行改造及裝修。

1.4 合同期內乙方若進行改造及裝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並取得書面同意。

1.5 負責賠償因自身原因給甲方、其他業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 合理使用租賃單元內甲方提供的裝置及大廈公用裝置/系統/設備(此包括但不限於空調/取暖裝置、消防/警報裝置、照明裝置、電纜、電線、佈線管道),避免受到人為破壞。

1.7 乙方所租賃單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因修復損壞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上述損壞未進行或未完全進行修復,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賃單元遭致自然災害的破壞,例如暴雨、風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賃單元遭致以上情況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管理機構。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過錯而給租賃單元結構性部分造成任何損壞時,在收到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單元修復至完好狀態。

1.10 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自有財產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

1.11 同意管理機構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進入租賃單元進行常規維護或緊急修理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1.12 未經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更改樓宇內的設備、間隔及安裝、擺放任何超越樓層負重標準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任何對甲方或大廈其他租户造成滋擾或危害的活動,亦不能經營或做出任何會損害大廈形象的營業或行為。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非法活動。

1.14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村放任何對大廈或其他人員構成危險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於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違法或危險的物品。

1.15 除乙方業務所必需的適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儲村或製造其它物品;除徵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飼養任何動物,不論其具體用途。

1.16 乙方不得進行亦不得允許他人進行任何導致大廈的保險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險費增加的活動。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險費時,則甲方需支付或額外支付的保險費以及其它有關開支,應由乙方立即補償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廈的公用區域,如大廈門廳、電梯、樓梯、通道、大堂、樓梯平台、櫥窗和其它公用區域堆放、丟棄或留置箱物、傢俱、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對大廈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帶來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經甲方及大廈管理機構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門窗內外或大廈內部或外部設立、陳設或展示任何廣告、招牌裝置。

1.19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同時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20 乙方保證在租賃單元內經營業務前,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機關發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批准或許可證或其它類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屆滿後,乙方須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交還甲方。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則可無償轉讓上述全部或部分裝修予甲方,在此情況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復原狀的義務。

1.22 乙方如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租,須在本合同終止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事情,甲方對乙方與其顧客之間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4 乙方不得通過轉讓本合同而允許任何他方使用租賃單元,不得轉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賃單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乙方無權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減免任何按本合同規定所需繳付的費用。

1.26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營業名稱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詞,但乙方作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況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賃單元內安裝任何自用空調設備,需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的書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8 乙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甲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29 乙方應自擔費用獨立負責租賃單元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1.30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與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1.31 無論甲方對乙方曾有何種承諾或有何種形式的關聯,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式、經營品種、經營策略、宣傳推廣活動及其它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均不負擔任何責任。乙方有義務詳盡瞭解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恪守其規定。

1.32 乙方承諾,如租賃單元是提供日後新設機構使用的,一旦新設機構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乙方同意在新設公司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頒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予新設機構,並由新設機構與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三方協議。

1.33 乙方承諾,使用租賃單元新設機構將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並提供給甲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新設機構未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終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5 履行國家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權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內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賃單元。

2.2 乙方對管理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在不損害大廈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快進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權使用大廈所提供的公共設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乙方的棄權;乙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由於本合同第十條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由於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終止。

2.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甲方的書面終止通知自發出後立即生效。

2.1 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2.2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租賃單元的用途。

2.3 擅自將租賃單元或其部分轉租或轉讓予他方或與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交納各項費用且收到甲方首次書面通知後未支付達______日。

第九條 違約和賠償責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於______日內繳清該款項。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後______日內仍未能繳付該等款項,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致的損失及滯納金。

2.如乙方拖欠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根據延遲支付的實際天數向乙方收取應付款項______‰/天的滯納金,上述滯納金自該款項到期之日起計,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關的費用。此滯納金將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權利和相應的補救措施。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租賃單元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內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並無須返還乙方已付的保證金。

4.在本合同規定的租期內,若乙方將本合同租賃單元轉租或分租,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因此而產生的第三人對甲方權利的影響。若乙方未在規定期內消除前述影響,甲方可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前述影響,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5.本合同終止或被解除時,乙方應當最遲在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或本合同終止日當日騰空並搬離租賃單元,此期間乙方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並且應自擔費用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後歸還給甲方,同時應歸還所租賃單元的全部鑰匙。

6.若乙方未按規定歸還所租賃單元時,則甲方享有將乙方租賃單元騰空並將其恢復原狀的權利,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騰空所租單元、將所租單元恢復原狀以及將乙方租賃單元內物品村放在它處的保管費用等均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若保證金數額不足,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在甲方未開始行使前述權利前,且乙方仍繼續佔用租賃單元期間,乙方就此期間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向甲方繳納佔用租賃單元的租金。

7.當乙方搬離租賃單元並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後,應通知甲方對租賃單元進行驗收,雙方就驗收時的現狀簽署《歸還交接單》,除非該交接單明確標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賃單元,否則,該交接單隻説明乙方歸還時租賃單元的現狀,並不視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並接受租賃單元。乙方在解決《歸還交接單》中村在的問題期間,仍視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歸還租賃單元。

8.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甲方無須返還乙方已付之保證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畢租期的應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終止合同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未履行租期的應交租金,乙方應就此超過的部分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租賃單元另行訂立租賃合同,以減少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2.若租賃單元因為發生火災、水災、風暴、颱風、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災難以致不能使用或導致物業封閉租賃單元的,或基於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歸責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的原因而被政府當局宣佈為危險建築,則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將依照租賃單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應扣除,直到租賃單元可重新使用為止,但甲方既無責任恢復租賃單元原狀,亦無責任就上述租賃單元於不適使用期間而向乙方支付賠償。若租賃單元連續[3]個月不適使用,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但雙方在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不因此受影響。

第十一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賃單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變更致使甲方送達不到的,甲方將通知送達至租賃單元即為送達。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期間,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其餘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規定與管理機構的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附件一 承租樓層及單元平面圖

附件二 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三 聯絡資料及乙方的承諾

第一部分 聯絡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在租賃單元承租期間所遺留的任何乙方與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間發生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為此乙方將如下聯絡資料作為保證上述第三者與乙方聯絡的方法,甲方有權向第三者提供該聯絡資料。本合同終止前,如乙方聯絡資料變更,則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乙方的承諾

乙方承諾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具體的聯繫地址及聯繫人,如出現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經濟責任問題全部由乙方解決。如果由於乙方與第三者問題的解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支出任何費用,則乙方在此承諾對甲方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附件四 修訂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規定修改租賃合同的條款,有關的條款將由以下的條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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