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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精選3篇)

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精選3篇)

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被租房屋為鶴壁市山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為壹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出租。

四、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1、該商鋪的年租金總額: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整。房屋年租金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交付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繳費金額為:___元整。剩餘租金____元整於___年__月__日付清。

2、保證金: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乙方若沒違約甲方應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3、因甲方已經提前繳納___年__月至___年__月的物業管理費___元整;以及水費、電費預付款___元整,所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共計___元整。

4、以上三條,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發票或收據。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與乙方經營項目有關的經濟糾紛以及與乙方經營項目有關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由於乙方導致的房屋內部設施損毀,有乙方負責維修。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可以將房屋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但須徵求甲方同意。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他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合同內未到期的租金退還乙方,保證金退還乙方,本合同即終止。

九、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人民幣兩百元。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保證金,並賠償乙方三倍年租金的經濟損失。

4、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第八條所述事宜需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最少提前兩個月告知乙方。雙方應協商處理經濟損失問題。

5、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內外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負責為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及其他經營手續所需的有效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擅自增長房屋租金。

十、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及設施,否則根據造成的後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及時搬出,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兩百元。

5、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衞生。水、電、物業費及社會公共收費由乙方自行繳納。合同期滿後不續簽的,如拖欠水、電、物業費等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

6、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屋內所有設施沒有大的損壞,不影響甲方再次使用。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進行裝修裝飾,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有權對自己改造和增設的設備拆除使用,不願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十一、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 篇2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日期:

鶴壁市沿街房出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每頁加蓋騎縫印章)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 ”房產作為商業經營用途,甲方同意將該房產出租給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達成共識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房產基本狀況:

1、甲方同意將位於中國 省 市 路 房產出租給乙方做為商業用途使用。該租賃房產系商業用房,所在地塊屬宗地號為 範圍。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商場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二層約 平方米、地面三層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房產)房產之詳細建築位置、使用範圍以附件一《房產平面圖紅線圈定部分》為準(具體結構、數據以所附平面圖尺寸為準,面積以房產證的建築面積為準)

2.租賃房產配套設施、設備及完整的房產技術條件:

(1)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詳見附件二招牌、廣告位置圖),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權。

(2)租賃房產附屬設施和設備包括:中央空調、供電系統、消防設施、通訊系統、平板電梯、貨梯、公共衞生間等,詳見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設備、設施清單》和《公共設備、設施清單》。

(3)甲方提供本樓宇地面的小車停車位(約 輛)和摩托車、自行車停車位約 平方米供乙方經營使用(見附件四停車位方位示意圖),同時甲方須將本樓地下停車場給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進駐甲方房產前,甲方必須交付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詳見附件五要求)

二、 租賃期限及房產交付:

1. 租賃期限

(1)除非甲乙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裝修租賃期,共 個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為乙方裝修租賃期。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提前進場施工,乙方無需承擔租賃期之前提前進場施工期間的租金,但在此期間乙方施工實耗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在裝修租賃期內的裝修施工由於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應負責解決,同時因裝修施工受阻的時間,應相應順延裝修租賃期和租期。

2.租賃房產交付:甲方最遲應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滿足如下條件房產:

(1)甲方的出租權相關證明合法有效;

(2)租賃房產通過消防驗收及綜合竣工驗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約定的設備設施及相關配套齊全;

(5)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

(6)租賃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爭議、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賃房產交付時應簽署《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由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字確認。未有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或交接、確認單上乙方授權代表未簽字或簽署保留意見的,均視為甲方未交付租賃房產。乙方任何行為包括進場裝修均不得被視為乙方認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了租賃房產。甲方交付的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

三、 租賃房產的租金、水電、空調、物業管理費、税費等

1.本合同所定義的租金包括但不限於:該租賃物範圍的房租、租賃税金、租賃房產內外牆等廣告位使用費、附屬設備設施使用費、維修保養費、年檢費、物業管理費(大樓、場地、設備、安保、衞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車場使用費等費用。商場內部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

2、計租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攤面積)

3.租金:甲乙雙方同意租賃房產在裝修租賃期間免收租金。裝修租賃期後的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整,裝修租賃期結束後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環比遞增5%;具體支付如下(以下金額單位均為幣種:人民幣)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估算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的租金以按該租賃物的房產證的建築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算據實調整為準。

本條所列租金已考慮到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提供給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產技術投資和其他所有應由甲方提供服務項目的費用,除政府有關部門要求乙方繳納的專項收費規定外,甲方將不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確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4.水、電費:甲方負責為乙方租賃房產申請並設立獨立水、電計量表,並在乙方開業前辦理完過户手續。乙方水、電須獨立開户,費用由乙方直接與供電局和自來水廠結算。

5.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的電費:甲方為乙方提供獨立全新的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設施、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設備調試合格後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部分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應提供以上設備設施相應的資料,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用電部分直接計入乙方的獨立電錶。

6.安全和維護費: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範圍內的保安、保潔、自購設備設施的維護、消防安全、財產保險及顧客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等工作

7.物業管理費:租金中含有物業管理費,甲乙雙方應就物業服務內容簽定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費用。甲方指定或委託其他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甲方應就該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由甲方向該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四、 付款、結算方式

1.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幣 萬元;甲方按時合格交付租賃房產和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後,乙方再付 萬元人民幣定金。乙方入駐後,人民幣 萬的定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前2個月開始作為當月租金進行抵扣,結餘部分在合同期滿雙方辦理完租賃房產移交手續後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2.租金每個月繳納一次,甲方應於每月12日前提供當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賃發票,乙方有權延遲支付),遇節假日則向後作相應順延。

3.乙方將租金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匯往甲方下列帳號後,即視為乙方已完成付款義務。

單位名稱:

開 户 行:

帳 號:

4.甲方如變更付款帳號需提前5天書面通知乙方。因帳號變更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若税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關於房屋租賃發票的規定,則甲方應提供符合當時新規定的房屋租賃發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賃發票未能達到税務或政府其他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税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實際損失,或由乙方選擇從當期及今後應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損失款項。

五、 租賃房屋的轉、分租約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將承租房產(不高於50%)分租或轉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進行復合式經營,如餐飲、休閒娛樂或其它商業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內依法經營不受甲方干預。乙方應將超出比例的分租情況向甲方進行備案,在高於50%的轉、分租比列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拒絕,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備後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或乙方分租的客户必須配合大樓的各項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户直接發生在乙方租賃範圍內任何租賃業務上的經濟往來關係。

2、乙方自該門店開業之日起算滿 年後,根據自行經營狀況,決定終止該租賃門店的經營;乙方也可聯繫第三方接收該租賃門店,在確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條款情況下,甲方應給予認可。

六、 合同期滿續租約定

1.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要求續租的,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書面知會甲方,甲方在重新組織招標文本中,必須將以下條款做為招投標條件:

(1)原租賃商家補償條款:①、裝修補償:按乙方裝修原值的40%計算;②、設備補償按乙方投入設備總造價的40%補償。

(2)投標人註冊資金要求:投標人(即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的5倍以上註冊資本。例: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在叁仟萬元,新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1億5仟萬。原租賃商家無需增加註冊資本。

(3)中標後補償款的支付:中標商家需要在其中標之日起7日內將本條第(1)款之補償款支付給原有商家或直接從投標保證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組織招投標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標,則視為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雙方另行簽定租賃合同,租賃條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書面申請的,視為放棄優先續租的權利。

以上條款甲方若未能執行,應視為違約行為,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成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不再續簽合同之日起40天內,甲方應按當時房產的實際狀態收回,除乙方獲得本條第1款補償外,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購的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計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書面通知甲方接收房產,甲方拒絕接收的,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視為乙方已交還房屋。

七、 店招、寄包櫃和廣告

1.店招:商場正主立面掛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門兩側(或一層公共通道)位置用於擺放寄包櫃以方便顧客購物(具體位置詳見附件七附圖)

3.場外鋪設廣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場外可鋪設廣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廣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產租賃範圍內的附屬通道、樓梯、設施和租賃房產內外牆設立廣告牌(不能影響建築外立面結構及外裝修,以免影響大廈整體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區域內費用,但設立廣告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場地內須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裝飾佈置業務。乙方按規定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後可自行安排設計和租賃,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關費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證及責任

1.甲方保證完全擁有租賃房產的合法產權及土地使用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於本合同後(見附件八),保證乙方租賃期內,在使用權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對房產有絕對的使用權。保證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停車位、附屬設施和設備等不存在與其他業主相鄰權及相關共有權方面的糾紛。

2.甲方交付時保證租賃房產抵押狀況為:

(1)無抵押;

(2)已設定抵押,提供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3.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辦理並完成有關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因合同登記備案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對房產土建結構及其公共設備、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房產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甲方投資的在乙方租賃區內的電梯、貨梯、空調、消防設施等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後交由乙方統一管理,甲方須提供相關設備廠商的詳細資料及免費(或已付費)設備維保合同。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進場經營、設計、裝修(含二次裝修)或改擴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衞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並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文件。

6.甲方應確保房產具備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乙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電、電話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政府或行業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斷,則甲方應在接到中斷通知的24小時內迅速將其恢復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負責修復。

7.甲方須確保乙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乙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約定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更洗室等公共設施。上述因營業時間不同而導致的任何問題應由甲方負責解決,並協調好相鄰關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訴或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污線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擺放場地(以上場地的租賃費用已含在租金中)等應確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並經有關職能部門設計審批,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相鄰各方投訴,(而乙方各項技術指標均符合有關職能部門標準),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保證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9.乙方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期間及房產裝修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大樓供電、供水、排煙、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統的使用情況等相關資料。涉及與大樓水、電、空調或排水、排污系統的接駁、更改或搬移時,甲方應及時派專職工程人員配合,以便乙方儘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1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屬設施、設備經確認繼續使用將可能導致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或附屬設施、設備自然損耗、損壞和折舊期滿的,甲方應及時予以出資更新。

12.由於甲方提供的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設備的缺陷或損壞;或由於甲方或甲方僱員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客户等)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租賃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讓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並同意繼續履行雙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4.甲方保證不將乙方承租房產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給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類似的同業競爭對手進行商業用途,同時保證不自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項目。

九、乙方的保證及責任

1.乙方保證其商業經營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因乙方經營所需向政府或税務部門交納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其所租賃房產及公共的設備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產及公共設備、設施損壞,乙方必須負責修復。合同終止時乙方須保證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否則應負責修復。但因甲方原因或設備本身質量及自然損耗、折舊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發生事故影響到其他租户的經營並造成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6.租賃範圍內的場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賃房產大樓的相鄰公共場所、場地、進行宣傳促銷活動應事先知會甲方,並以不影響周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標準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裝修佈局,不得改變租賃房產結構,乙方的內部裝修、改造及廣告、店標設置應提前將方案交甲方進行備案,甲方在收到該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甲方不得無故拒絕該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據證明該方案將危及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電、防水、通訊系統的正常運作。如甲方收到該方案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基於承租本房產對於乙方經營的必要性及基於對甲方的信賴,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後租賃房產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產租賃合同或以實際行動拒絕交付房產,如甲方有上述行為的,應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賃費用為標準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並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產租賃合同,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賃房產,每遲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日的租金,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賃房產,則除按 萬租金減免外,每延遲一天相應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另行支付乙方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或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乙方有權取回所有的設備、設施及要求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證及責任致使租賃房產及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等不能正常使用,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甲方應免除乙方在受影響期間的租金及補償乙方經濟損失(損失無法計算的則按日租賃費用的10倍計算),如連續超過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要求甲方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支付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5)本租賃房產妨礙第三方相鄰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有權暫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賃費用直至甲方處理完畢相應事宜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為止。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租金,應根據實際所欠金額按國家規定的同期銀行罰息支付滯納金。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期限按時交付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擔遲延繳納違約責任。經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後,乙方無故拖欠租金單次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2)合同生效後,租賃房產交付前與後除本條(5)款及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約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當於當年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3)合同終止或被解除後,乙方應將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等交還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若乙方拒不修復的,甲方有權另請他人修復,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將租賃房產轉租、出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5)若乙方(租賃當店)經營滿一年後(從開業之日起算)出現連續3個月經營虧損,並且認為繼續經營下去仍不能扭虧的情況下,乙方有權選擇單方終止合同,取回保證金及自購的所有設備及商品,結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相當於3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雙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合同已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十一、通知及送達: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關事宜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若以人手傳送,則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受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

甲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二、合同提前終止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儘快修復或重建至交付狀態,在房產修復裝修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待房產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金和費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導致的政府強制行為發生,致使房產周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乙方在此營業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則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終止時,雙方應按實際租用天數,即時結清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當不可抗力發生時,遭受事故的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3.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收到過、也不知悉政府、上級行政機關或其它相關部門發出的收回房產、改變房屋用途、禁止進入、房屋或土地徵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賃期內,除非發生市政規劃、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為的、行政的決定為理由,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甲方不可預見的市政規劃、土地批租事件發生,則甲方應自收到通知後三天內,將該通知傳遞乙方,同時以儘量保全乙方在此經營為原則,協同乙方共同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磋商,爭取因動遷、批租、市政或徵用引起的任何對乙方經營裝修、設施設備等方面的補償,以上所得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雙方特此同意並承諾,如果因一方未履行義務,而導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產生經濟損失、損害或傷害,致使遭損方針對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賠、求償、要求支付費用或承擔法律責任,則責任方應對另一方予以全額補償。但另一方同時承諾,對遭損方針對其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另一方都將積極應對,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責任方有權對超出合理、合法賠償的部分予以拒絕。

2.共同承諾:甲、乙雙方確認並承諾,其向對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證照均合法有效。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別是租金條款)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圖、附表、交接清單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字及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即為生效。

甲乙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聲明;對於甲乙雙方所籤屬的該合同的任一條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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