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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街房租賃合同(精選15篇)

臨街房租賃合同(精選15篇)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臨街房租賃合同(精選1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有一套住房,位置在________,面積 _____平方米,水、電、門、窗齊全,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一事,經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從公曆_____年_____月_____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天,如乙方續租,需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由甲方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二條:每年租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交清租金。合同期內乙方負責交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租賃,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歸甲方所有。房屋原樣交回甲方,如有損壞,造價賠償。

第三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 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四條:租賃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可再續租____年,房租隨行就市。

第五條: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2

甲方(房屋產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門店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作經營之用,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簽訂如下租賃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當年租賃費。

三、承租期間,乙方獨立經營,水電和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房內進行必要的裝飾,但不得破壞主體結構。租賃期滿,不再承租時,應保持裝修後現狀,不得破壞。

五、承租期間,乙方應保持房內及設施的完好性,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六、乙方使用電、煤氣等易燃物品,要確保安全(電不能超限線路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轉讓,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如乙方到期不繼續租用,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交清房款,租賃費隨行就市,同等價格,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對方損失。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室內設施完好無損、水電費兩清,甲方退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承租甲方為平方米,作為營業房使用,雙方應遵守下列協議:

一、乙方承租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租金元,甲乙雙方應提前兩個月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的房租。

三、乙方在承租期間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部門徵收的費用及水、電、由乙方負擔。

四、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出租、轉租,不得進行結構改造,愛護房內所有設施。。

五、租賃合同未滿,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或退房。

六、租房期間的裝修須經甲方同意,在不損壞建築主體的情況下進行,租期結束後所有裝飾不準拆遷,若拆遷須恢復原建築面貌,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到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使用,使用期間電器、門窗等做好維護,維修費自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將座落在 店面(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12個月時間。

三、 月租金:人民幣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 、轉賬支付:(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五、 付款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簽訂合同時交半年租金人民幣 ;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後用)。

六、 甲方收取乙方房屋及設備押金人民幣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水、電物業等押金)。待合同終止時,所有費用結清後,甲方應把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

七、 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或出租條件不具備產生的糾紛,概由甲方負責。

八、 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甲方房屋和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承租房拆建、改建及有損於原房屋的擴建、裝修等:若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九、 租賃期間,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與他人:不得利用承租房進行違法、違紀活動。並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十、 租賃期間,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或更改終止合同租賃期。

十一、 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二、 按時繳納租金,否則以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七天以上的以違約論處(特殊情況徵得甲方同意的例外)。

十三、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四、 任何一方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並賠償另一方相當於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十五、 因政府政策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本合同以及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六、 本合同如若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的方法,協商不成時,可向福州市仲裁機構申請裁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知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百元整。¥ 元。

該房屋押金為(人民幣) 百元整。¥ 元。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價的調整

1、 如遇到周邊房租發生調整時,則甲方將相應調整租金標準。

2、 甲方在調整房租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 對於房租的調整,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乙方不能接受時,乙方應在3天之內退房。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每 個月預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應付租金為(人民幣): 仟 百元整,¥ 元。

2、乙方應在上階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預支付下一階段的租金,並將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階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內預支付下一階段的租金,甲方視乙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按(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就行處理。

4、當月租賃時間未滿10天時按半個月計算;超過10天時按一個整月計算。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內設施的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乙方在租賃期間,負責管理房屋及室內設施、物品的損失和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就行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或所在小區內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有線電視、寬帶等費用;

2、煤氣費用;

3、物業管理費用;

4、其他費用。

第九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 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同時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4、乙方交房時,應保證房屋及各設施、物品完好,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及時修復或補充,否則甲方將按原價3—5倍價格從押金中扣除。如經甲方驗收合格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賃期限內,如甲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時,如經甲方驗收合格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時間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終止租賃合同。

2、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甲方將扣除乙方全部租賃金及押金。同是根據事態的嚴重性決定是否移交當地公安機關。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經雙方共同確認認可,乙方可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開始租賃時的水、電、煤氣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所欠費用加納齊全,並得到甲方認可。

(二)甲方提供相應的説明及手冊:

(1)物業管理服務協議(1份);(2)住宅使用説明書(1份);(3)業主手冊(1份);(4)生活指南(1份);(5)家用燃氣採暖/熱水器使用説明書(1份)。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門鑰匙 把、防火門鑰匙 把、單元門鑰匙 把、管道進鑰匙 把;

(2)寫字枱 個、餐桌 張、沙發 張、茶几 個、牀 張、。

(3)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如數將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應提供有效證件的複印件1份及有效聯繫方式。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户銀行: 聯繫電話:

賬 户: 地 址:

聯繫電話: 居住人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長治市城區府後西街79號院5號樓5單元13户房屋及空調、電視機、燃氣灶、機頂盒、太陽能、牀、傢俱等相關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附明細)。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前1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後是否續租或解除租賃關係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居住使用,乙方不得改變使用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私自轉租。

三、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兩年租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一次性付清。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租賃期滿時乙方如不再續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時,甲方將該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給乙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暖、電、氣、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牆、頂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他如房屋門、窗、水、電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

4、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後(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2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並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騰空並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相關費用×1%×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交納相關費用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情況

甲方將位於區場地、攤位)或( )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年,自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在協議期滿後出租給第三人。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標的物作為 使用,乙方經營範圍為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的使用和甲方物業管理的規定。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每月租金

2.乙方應於每月 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支票、現金、轉賬)。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它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若無違約,協議期滿,履約保證金如數歸還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2.租賃期間,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所發生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用水、用電按實際用量,水 元/噸,電 元/度(今後視水電部門價格的調整而相應調整)的標準向甲方繳交。

第六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使用要求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和用途。

3.乙方保證不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存放危險物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改變房屋結構的裝修。

第七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協議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協議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3倍向甲方支付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並互相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可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乙方不得拆除,並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協議,並將協議報甲方備案。

3.乙方不得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

②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⑤因福建龍洲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設或規劃需要而提前收回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①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用途;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③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④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⑤乙方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的;

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讓他人亂拉亂接水電線路的; ⑦若乙方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處罰的。

由於以上原因,導致協議解除,乙方應按月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賠償。

2.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3.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可從租賃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該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要根據甲方及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配備滅火器材;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證件、税、費均由乙方處理,甲方不負任何經濟連帶責任。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阿勒泰路匯芙園15-8-402,的自有房屋(建築面積72.26平方米,一般裝修,地轉、廚衞瓷磚,乳膠漆白色牆壁)。出租給乙方作生活起居使用。

(附:房屋內物品清單)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個月,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出租雙方有其他原因需要停止租賃關係的,請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以便減少雙方損失。

第三條在承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沒收租房押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者與他人房屋調劑交換的。

2、擅自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或者原有裝修進行人為破壞的;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配備多把房門鑰匙的。

3、擅自出售、出借、出租、私自佔有房屋內原有傢俱、家用電器的。(見:房屋內物品清單)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觸犯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

5、發生嚴重破壞公共區域衞生、噪聲擾民等周圍居民意見強烈的行為,經兩次警告無效的。

6、發生漏水、漏氣、火災、高空墜物等人為事故對房屋或者他人造成損失、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

第四條房屋內水、電、暖設施如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因老化、腐蝕等原因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維修費用;如乙方先行墊付維修費用,需向甲方提供相關票據,報銷維修費用。

以上情況,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未自行進行及時維修對房屋或者他人造成損失、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元(大寫:),

其中甲方承擔房屋的(費用)

乙方承擔房屋的(費用)

2、租金交納方式和時間。房屋租金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後用。乙方必須在支付租金月開始後的五日內,以現金、匯款或者轉賬的方式將應繳租金支付給甲方。逾期未交租金且未向甲方説明原因時,甲方可視乙方拖欠租金,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後,乙方須在五日內搬出房屋,逾期未搬出,甲方將尋求司法強制手段解決,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房屋如因水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及傷害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的民事、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八條甲方收乙方押金元(大寫:)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電卡讀數天然氣讀數水錶讀數

第九條租賃合同因期滿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住所,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租金另行協商定收;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然繼續出租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承租房屋或者中途退租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除房屋押金作為合同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經租賃房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法院解決。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妥善保管。須用藍色墨水填寫,改寫、塗改、複印均視合同無效。

合同生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為從事 經營,願意租用甲方店面一間,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門面位置,為 。

二、租賃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租每年 元,今後發生有關税費(除地產税外)由乙方負擔。

四、乙方在承租期間對甲方的設施不得任意改裝,確需改造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按損壞程度,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在承租期間發生的經濟糾紛和其他違法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並重新簽訂合同。

七、如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或其他原因需收回出租店面,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日照銘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綠舟南路康年華酒店沿街商鋪的房屋,房號1-006-107建築面積426.76平方米,類型樓房,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12個月,甲方從20xx年6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質保金和交納期限

1、租金實行預付制。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日將半年房租提前預付。下半年房租在20xx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質量保證金。甲方租賃房屋時,保證房屋的產權所有,並提供房屋配套設施、設備清單。乙方租期內必須保證使用設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隨意損壞和破壞。租賃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為質量保證金,租賃期如發生設備損壞,甲方將視情扣除部分質量保證金或責令乙方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為止。期滿如無設備傢俱等損壞情況,甲方在收房時向乙方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 甲方保證結清租賃前的房屋發生的所有費用,租賃 後發生的物業、水、電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期滿,擬不租賃時,必須結清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水、電等費用。如未結清,甲方將扣質保金至結清為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租期內必須按約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子扣全額質保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租期內不得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2個房租的違約金。如徵得甲方同意條件下可解約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承租房屋的產權所有,在承租期間如對房屋進行任何處臵、抵押、轉讓、出售等,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提前解約責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或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不得將所租房屋介入經濟糾紛。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地震、海嘯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一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滿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雙方均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自願原則下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長青西街與山塘路交叉處的商住樓 租給乙方使用,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作共守依據,嚴格履行。

一、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要續租,需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重新簽訂合同(按市場行情,同等價格優先乙方)。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 元整,按先交後住的原則, ,並提前一個月交清,逾期每超一天按季租金收取2%的滯納金,乙方一個月內未交清,甲方無條件解除合同,並強制收回商住房,沒收保證金。

三、保證金:在租賃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即押金)計人民幣 元,用於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的完好、水電費繳納等,保證金不計利息,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根據事實扣除保證金,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3日內補足並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當達到解除合同條件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四、水電費由乙方按月繳納給甲方,水價 元/噸,電價 元/度,若政府調價,也應作相應調整。

五、甲方提供的設施完好:水電設施、鋁合金窗(包括不鏽鋼紗窗)、防盜門、套間門、牀鋪、地面瓷磚、牆面塗料(廚廁為牆面瓷磚)等,乙方應全面檢查,簽訂合同後,即認可甲方提供的設施完好無損。乙方在租賃期內,應負責保護住房及租賃物的完好,若有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必須負責甲方租賃物的完全修復和賠償。

六、租賃期間: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設施,經甲方同意裝修的,租賃期滿或乙方中途退出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將裝修物(家電、傢俱除外)無償移交給甲方,並承擔甲方設施的復原的責任和費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讓。

3、乙方及所住人員應自覺到當地居委會及派出所登記並備案,應遵紀守法,不得從事非法活動,注意防火防盜及人員財產的一切安全,乙方的一切活動及經營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租賃期內產生的有關税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衞生費、工商費、地税、國税、租賃税等)。

4、乙方應注意環境保護、環境衞生(包括公共衞生),不得影響他人。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洗車房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洗車房經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洗車房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洗車房面積120平方米位於清原客運站院內西側(西大門)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洗車房租賃期共三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洗車房僅作為經營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洗車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三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及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1、 該洗車房第一年年租金為 1200 元(大寫壹萬貳仟元整)。 第二年年租金為14000元(大寫壹萬肆仟元整)。第三年租金為16000元(大寫壹萬陸仟元整)。

2、洗車房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自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120_元(大寫大寫壹萬貳仟元整),並同時交納抵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萬仟 佰 拾 元整)待合同到期後,洗車房驗收完畢返給乙方。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一次租金,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定之日交納。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應提前一個月交納。甲方收款後提供給乙方收款憑證。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使用的水、電、衞生費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金額按乙方實際使用水錶數、電錶數和自來水、電業部門規定價格計費,每月30日前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租用期間,一般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自付,若屬常規房屋大修,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室內相連設施的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重大損壞甲方將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

3、租賃期間,乙方的防火安全,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應按照清原縣有關部門規定執行並承擔全部責任,並聽從甲方檢查和勸告。

4、乙方在使用期間,車內及棚內嚴禁吸煙,不得放貴重物品,應保管好自己在洗車房內的所有物品,如發生丟失、偷盜、搶劫、火災等其它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洗車房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洗車房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添置對洗車房有影響的設備,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後,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應保持原樣無償留給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洗車房或所提供洗車房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洗車房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3、洗車房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洗車房;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洗車房。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洗車房結構。

(3)損壞承租洗車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洗車房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洗車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不交付租金1個月以上;

(7)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在履行合同中因上客運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決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乙方無條件執行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洗車房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洗車房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洗車房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要進行賠償。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

2、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返還多交租賃費。

3、如乙方確需退房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4、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洗車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洗車房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洗車房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洗車房租金累計 個月以上的。

5、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車輛遼D06888、遼D62589、遼D62595、遼D62590每月義務清洗 次,並達到乙方經營時清潔車輛的標準。

2、 承租期內。每天乙方需尊守時間。每日5.30分前清理好洗車房,以做為甲方兩輛車車庫存使用,保證甲方車輛在5.30分進庫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年 月 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為: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衞生費及各項税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衞、防火防盜等工作。(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範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

第八條 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房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為: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衞生費及各項税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衞、防火防盜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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