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盤著作轉讓合同書(通用3篇)
- 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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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盤著作轉讓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產品名稱:
標題:__
產品背景:光盤是甲方開發的__系列商業光盤之一,已由_____出版社出版。
第一條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轉讓光盤的版權,現為成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本產品的版權。
第三條轉賬金額:元整。
第4條:支付方式:
1. 元的買賣款應在光盤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次支付萬元應在_____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次支付萬元應在_____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產品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的權利。
甲方仍保留上述產品的著作權。
甲方有權獲得工作權轉移資金。
4甲方有權根據零售價格向乙方購買和銷售本產品。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內提供該產品的光盤。
第六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上述產品擁有著作權。
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轉讓費。
3、成品光盤生產完成後,乙方應分配少量免費光盤,其中_____張光盤提供給出版社,_____張光盤提供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對本產品內容和版本的修改。但是,甲方保留著作權和產品所有權。
第8條:違反條款:
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就甲方逾期交付的光盤向甲方索賠損失。
根據上述第4條的規定,乙方逾期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賠償金的1/1000。
乙方逾期20天后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且可以自由使用版權,不再受本合同的約束。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乙方有權按基本成本價收回乙方生產的成品板。
第九條雙方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爭議應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版權的有效轉讓以最後一筆轉讓費的結算日期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光盤著作轉讓合同書 篇2
光盤製作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有關音像製品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委託製作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節目源:
節目源類型?複製品類型節目名稱提供日期備註
二、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
費用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母帶轉錄費
母盤費
壓片費
菲林製作費
盤盒
彩封設計費
彩封
包裝(塑封)費
其它費用
金額總計(元):
大?寫:
三、質量標準:
複製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及雙方所約定的標準。
四、交貨時間:年月日
五、交貨地點:
六、交貨方式:?受託方送貨到北京市內指定地點委託方自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後委託方預付貨款的%即元;
2、餘款在交貨時全部結清。
八、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委託方須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蓋章的複製委託書的原件(複印件無效);
b、版權協議及版權委託書;
c、外國產品的版權認證文件;
d、法律規定的其它文件。
2、委託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向受託方付保證質量的、可用於複製的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相關資料,如:節目源,菲林及打樣,包裝材料等等。
3、委託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方式付款。
(二)?受託方責任:
1、受託方對委託加工的光盤按約定的時間與數量交付委託方(數量誤差在萬分之二內為合理誤差)。
2、如因受託方責任導致少交或錯交貨物,由受託方負責調換。如由此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際損失額給予賠償。
3、受託方不得私自加錄、銷售光盤,不得將委託單位提供的母帶、模版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複製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九、複製產品的版權: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複製的產品的版權由委託方負責,歸委託方所有,受託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如委託方未取得版權使用許可,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委託方承擔,如果受託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按盜版相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1、如委託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的相關資料,或提供的節目源類型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受託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託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受託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3、受託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的5‰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向雙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受託方(蓋章):
委託方代理人(簽字):受託方代理人(簽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光盤著作轉讓合同書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有關音像製品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委託製作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節目源
節目源類型
複製品類型
節目名稱
提供日期
備註
二、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
費用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母帶轉錄費
母盤費
壓片費
菲林製作費
盤盒
彩封設計費
彩封
包裝(塑封)費
其它費用
金額總計(元)大寫:
三、質量標準
複製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及雙方所約定的標準。
四、交貨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貨方式
□受託方送貨到北京市內指定地點□委託方自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後委託方預付貨款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元;
2.餘款在交貨時全部結清。
八、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委託方須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蓋章的複製委託書的原件(複印件無效);
B.版權協議及版權委託書;
C.外國產品的版權認證文件;
D.法律規定的其它文件。
2.委託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向受託方付保證質量的、可用於複製的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相關資料,如:節目源,菲林及打樣,包裝材料等等。
3.委託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方式付款。
(二)受託方責任:
1.受託方對委託加工的光盤按約定的時間與數量交付委託方(數量誤差在萬分之二內為合理誤差)。
2.如因受託方責任導致少交或錯交貨物,由受託方負責調換。如由此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際損失額給予賠償。
3.受託方不得私自加錄、銷售光盤,不得將委託單位提供的母帶、模版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複製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九、複製產品的版權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複製的產品的版權由委託方負責,歸委託方所有,受託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如委託方未取得版權使用許可,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委託方承擔,如果受託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按盜版相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1.如委託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的相關資料,或提供的節目源類型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受託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託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受託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3.受託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的5‰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向雙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受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受託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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