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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精選3篇)

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精選3篇)

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 篇1

甲方(轉讓方):

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精選3篇)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___賓館”財產轉讓經營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將自願接受轉讓長沙市“___賓館”,共一至五層樓。房屋產權不轉讓,仍歸甲方所有。

二、該賓館的轉讓總價為__拾萬元整,包括賓館內的全體設備。轉讓費一次性付清。

三、轉讓手續完成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將相關的證照過户到乙方名下,為其開展正常營業活動。過户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年檢費用歸甲方承擔,如遇到國家政策,拆遷不能正常營業,終止合同後,相關證照乙方必須再過户到甲方。

四、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此前經營產生的一發債權、債務將自行承擔。轉讓後,乙方在該賓館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考慮到三年內政府可能對望城坡房屋進行整體規劃,如發生房屋拆遷而導致合同被迫中止時,乙方收購的___萬元財產將蒙受一定的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做如下補償:

1、一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壹拾伍萬元。

2、二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拾萬元。

3、三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伍萬元。

4、三年後拆遷導致經營中止,乙方無權介入拆遷事宜。

六、承租期內,如乙方確實經營虧損,無法維持,乙方可考慮將項目轉讓給另一方,在不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給予支持和幫助。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作協商後,可作為本合同附件,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須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違約後果。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仲裁委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體清單明細見附件。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位於的賓館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所有位於的賓館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五年,至年月日到期,租金元年,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該租賃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該賓館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租賃合同約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繳納合同約定的租金及應由甲方承擔的水電費及其他的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最新賓館轉讓合同範本最新賓館轉讓合同範本。

四、該賓館現有裝修、裝飾、工具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萬元整,轉讓費包括甲方向丙方繳納的押金及合同第四條約定的裝飾、裝修費用及設備費用,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賓館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變更登記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接手經營賓館前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費,除甲方將賓館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5‰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由於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賓館,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無法經營導致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最新賓館轉讓合同範本合同範本。若因國家政策拆遷、徵用所給與的補償,對經營利益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對房產本身的補償歸丙方所有。

十、甲方與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可與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租賃合同及本合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長沙市賓館轉讓協議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招待所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對產權的聲明

丙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丙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將其自營的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招待所全套設備,證、照轉讓給乙方使用,招待所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客房間;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體財產包括:房屋現有的全部設備、設施、廚房用品、裝飾類等,還有乙方認可的其它東西,具體物品以詳細登記表為準。

三、甲方與丙方簽訂了為期年的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招待所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四、付款方式

轉讓費分_____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雙方在招待所設施設備清點交接完畢後,乙方向甲_________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元(¥:_______元)(作為定金)。

2.第二次甲、乙雙方在與_______旅館房東________正式見面交接,並確認從_______旅館轉讓合同完成生效後,到甲方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衞生許可證、消防合格意見書等相關證件(詳見附錄二)過户手續後乙方在____年內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4.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待合同期滿後再退還給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修、裝飾、設備及一切手續(證、照)與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屬乙方。

五、招待所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六、該招待所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工商税務登記證、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住宿。所有相關證件交由乙方保管並使用,租期內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收入歸乙所有,與甲方無關。

並由甲方給乙方出具全權委託書,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交___元作為證件保證金,以保證證件不丟失和乙方在此期間的合法經營。(上述所有證件需甲方在複印件上簽字確認)。證件保證金在乙方轉讓經營後,在歸還證件時甲方應全額退還保證金。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招待所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後超過___個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招待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等同轉讓費_____%的賠償責任。

八、甲方與丙方所籤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註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過户變更手續,費用乙方自付,如因為證件不能過户,導致乙方不能接手經營,則甲方需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轉讓費及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額的____%)

九、如甲方未能在甲方與丙方所籤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日內代乙方辦理完招待所相關工商税務及特種行業登記等手續,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雙倍退還定金且承擔乙在經營招待所期間的所有支出,再次期間招待所的所有經濟收入歸乙所有。如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則定金不予退還,所有經濟收入歸甲所有,且無權要求返回之前經營招待所的所有費用支出。

十、甲乙雙方在簽署該協議簽訂前該招待所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該房屋所涉及的房租、電費、物業管理、供暖費等應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十二、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招待所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十三、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招待所,有關補償歸乙方。

十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如果需轉讓,提前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友好協商後,甲方協助乙方共同轉讓。

十五、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十六、乙方如未按本協議條款規定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十七、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補充條款:

十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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