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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資產轉讓合同(通用24篇)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通用24篇)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通用24篇)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税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願,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後,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税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税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託書,指定________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願,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餘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後,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税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税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託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附:1、財產移交清單

2、證件等文件移交清單

3、企業資產審計報告

20xx年1月9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於(地址)

鑑於:

1、甲方在20__年7月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並於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瞭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並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於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並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年月日(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餘額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項股權資產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價款與支付

2.1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2在本協議簽署後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支付剩餘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元,(小寫)元,,在本協議簽署後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户(由於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餘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甲方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後後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並有權採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敍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債權、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託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託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託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託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並承繼甲方與受託人的委託代理關係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託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後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築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閲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第四條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於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並通過董事會祕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鑑於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並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後,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後,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户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於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於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後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範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託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託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就包括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税負的承擔

4.1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税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其他特別約定

56.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6.2鑑於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6.3鑑於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採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並接受。

56.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後,甲方要求乙方採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6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後,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後,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第七條聲明與保證

67.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7.1.1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7.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註説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佔用或存在租賃關係;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税、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託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後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後,由於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7.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准文件,轉讓後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於該種情況的出現對於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7.1.6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於中國工*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並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7.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7.2.1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瞭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並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後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並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後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7.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證採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後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採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後果;

67.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後,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7.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7.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後,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第八條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於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第九第十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修改與變更

1011.1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產清算組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收購原廠破產資產一事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一、收購標的:

本合同附件一《收購標的清單》所載明的原廠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等。

二、收購價格及收購方式:

甲方出資人民幣收購《收購標的清單》所載明的原廠破產資產。

三、收購價款支付方式

1、收購價款共計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分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簽訂成立當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購價款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3、自本合同簽訂成立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購款即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四、資產移交

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如數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購價款五日內,甲乙雙方具體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2、乙方將《收購標的清單》所載明的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相關證照及相關資料交付給甲方即視為完成資產移交。

3、甲乙雙方應在某某針織廠原辦公場所進行交接,交接時按《收購標的清單》所列資產逐項交接,甲方有異議的現場核對。甲乙雙方還應制作至少一式兩份的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當場在交接清單上簽字。

4、完成交接後甲乙雙方代表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的時間即為資產移交的時間。

5、資產移交後風險由甲方承擔負責對資產進行保管、維護、看護等,此後發生的丟失、損壞、減值等由甲方承擔。

6、不屬於本合同約定的收購資產以外的資產(機器、設備、機物料等)由乙方製作詳細清單並註明存放位置和資產現狀,甲乙雙方履行相關手續後存暫存在原存放地點,甲方應負有保管看護責任。

7、乙方暫存由甲方代為保管看護的資產,在甲方收購價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關費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購價款後,如乙方還需繼續寄存,由雙方對寄存、保管等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五、收購資產移交後辦理的相關證照的更名過户等產權變更手續以甲方為主進行辦理,乙方給予積極協助,所需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交付違約事項所涉及的標的額的__________%違約金並應償付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後甲方仍未足額支付首批收購價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價款足額付清後的剩餘款項遲延30日仍未足額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數額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兩個月仍未足額付清,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購資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有權從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產清算組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7

出讓方: 宜昌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XX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住房賬面原值100.萬元、九衝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

9.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

2.32萬元,共計38

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並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地點: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於市街號的房地產一處,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國用20第號,房屋所有權證號:號。轉讓的房地產為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佈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於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後,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佰萬元整(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税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税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於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後第____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户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後,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户登記的相關資料,並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户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並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願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

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説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係,並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

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户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

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並按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税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並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鈑金車間的全部資產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物

位於____市____工業園____路____號廠房的鈑金車間內的全部資產,含生產設備等,具體設備、數量細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代表在庫存清冊上簽名確認的所載設備名稱、盤點數量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

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第三條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2.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3.在乙方支付上述兩期款項後,甲方應以本交易總額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按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甲方。

4.甲方的收款帳户為:

賬號: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

甲方亦可書面委託乙方將上述款項匯入指定的第三人的帳户或甲方的其他帳户。

第四條交接日期及地點

雙方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進行交接,各方各派代表人以上負責交接事宜,交接地點為市工業園路號廠房現場。

第五條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甲方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4.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乙方即成為本合同書所指轉讓標的的所有權人,甲方不再對轉讓標的擁有任何權利。

5.交接日前(包括在交接日後才發現的),甲方因原車間生產經營對外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或其他糾紛、對內與原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概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乙方保證用於受讓轉讓標的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即被認為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如第三人主張並有充分證據表明其為轉讓標的的合法權利人,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轉讓款,並支付本合同轉讓款的%作為賠償金。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在與乙方辦理轉讓標的物交接同時,解除與原車間廠房的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並付清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與車間廠房的業主另訂租賃合同,但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2.甲方原鈑金車間聘請的員工,由甲方負責解除合同,並依法補償,支付工資、社保等費用,再由乙方與該部分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乙方不同意留用者,由甲方負責安排。

3.甲方原有生產訂單,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以____年____月____日作為分割日,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已經出貨或者收貨的歸屬甲方,以後所發生的收貨歸乙方,甲乙雙方共同發函知會生產單的另一方有關本條的安排。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0

出讓方: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

受讓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為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的部分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下屬公司圍的全部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設備等,具體範圍以資產明細清單為準。

第二條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_____萬元(不含税價)。

第三條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與轉讓資產等額的債務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

2、雙方共同負責與甲方債權人協調,在本合同生效後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甲方所欠與轉讓資產的等額債務轉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諾如在本條第2款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就債務轉移事宜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則乙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五條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敍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准;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承諾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税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户,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產權過户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並出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税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等相關税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董事會批准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後,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後,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徵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授權代表:_____

乙方:_____

授權代表:_____

有關資產轉讓協議範本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讓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衝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並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2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轉讓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於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___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______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______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5)20______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後,甲方應於10日內停止生產,並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後,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______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______年11月25日至20______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______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後,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税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後,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築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______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4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解散後的剩餘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資產的範圍

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如下:

1、配件及辦公設施。

2、未完工的環保設施。

3、享受國家關於小紙廠的環保補貼款。

第二條轉讓作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不含税價)。

第三條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解散後的剩餘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承擔銀行債務_______________萬元,另外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現金給甲方。

2、公司解散後外欠所有債務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3、公司解散後各位股東按出資額收回出資款和分紅款。

第五條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敍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准;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承諾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税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户,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產權過户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並出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税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等相關税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股東會批准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後,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後,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徵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協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

經辦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

經辦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甲方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購買乙方的票據資產。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為乙方依據本合同附件《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所列票據項下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票據資產”),相關票據均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內容包括轉讓標的對應的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轉讓價款等事項。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由甲乙雙方以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形式共同確認。

1.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所對應票據的票面總金額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5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受讓的系票據資產,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後,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

第二條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第三條轉讓標的之移轉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的轉讓價款當日將《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項下標的票據所對應的所有原始權利憑證(包括但不限於標的票據本身)移交給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

3.2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於甲乙雙方約定日前向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發出劃款指令,由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開户行:______

户名:______

賬號:______

大額支付系統行號: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發出劃款指令,確保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有權行使與標的票據資產或標的票據有關的所有權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保證給甲方或資產管理計劃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在甲方發出有關指令和要求時,協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管理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

6.2.2乙方真實享有完整的票據權利;

6.2.3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票據權利;

6.2.6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據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置任何權利限制;

6.2.9乙方須確保《票據資產轉讓清單》上的要素與票據實物相符;

6.2.10乙方應對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審核責任,如發生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買入的本合同項下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採取保全、執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賬户。

6.2.11如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承兑人拒絕付款時,甲方向乙方主張追索權利,乙方應當在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銀行承兑匯票退票後起的3個工作日內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2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項下的票據資產被拒付的,則乙方應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價款+該被拒票據資產票面金額×0.5%/360×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自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收到乙方退還的轉讓價款之日止。

第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6

固定資產轉讓協議書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更新設備,決定對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擁有的部分固定資產(詳見附件清單)

第二條 轉讓對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無償將該批固定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固定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20xx年3月26日。

第三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四條 承諾與保證

1、 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敍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

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 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管理層審議批准;

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 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

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 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7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

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8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商品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該預售合同已登記備案)權益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關於轉讓價款的約定

第二條 關於權利、義務轉移的約定

第三條 關於房屋的約定

甲方已徵得/書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將已預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轉讓給乙方。待房屋交付時,乙方憑本合同權益書即可與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不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有甲方承擔責任。

本書自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19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於(地址):

鑑於:

1、甲方在年月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並於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瞭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並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於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並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年月日(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餘額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項股權資產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價款與支付

2.1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2在本協議簽署後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支付剩餘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元,(小寫)元,,在本協議簽署後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户(由於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餘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甲方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後後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並有權採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敍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債權、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託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託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託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託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並承繼甲方與受託人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託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後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築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閲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第四條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於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並通過董事會祕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鑑於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並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後,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後,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户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於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於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後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範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託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託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就包括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第四第五條税負的承擔

4.1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税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其他特別約定

5.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2鑑於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3鑑於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採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並接受。

5.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後,甲方要求乙方採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後,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後,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6.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1.1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

6.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註説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佔用或存在租賃關係;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税、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託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後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後,由於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准文件,轉讓後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准文件。

6.1.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於該種情況的出現對於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1.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於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並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2.1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瞭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 .1.4”、“ .1.5”、“ .1.6” 、“ .1. ”、“ .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並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後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

6.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證採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後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採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後果;

6.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後,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後,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條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於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修改與變更

10.1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2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0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於(地址):

鑑於:

1、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並於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瞭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並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於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並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 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餘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項股權資產 元, 項抵債資產 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 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後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支付剩餘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後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户(由於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餘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2.3 如本協議簽署後後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後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 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並有權採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敍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 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 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 轉讓標的範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託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託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託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託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並承繼甲方與受託人的委託代理關係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 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託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後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 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範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 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4 貸款借據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5 訴訟文件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6 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7 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8 房屋、建築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9 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0 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1 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2 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3 包含在“投資者審閲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3.6.14 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複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於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並通過董事會祕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鑑於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並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後,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後,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户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於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於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 在本《協議》簽署後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託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範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託代理管理費。

4.3 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託並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託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託協議中就包括委託代理費用、委託代理範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税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税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 其他特別約定

第七第八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於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第九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 修改與變更

1011.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 其他

1113.1 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有線電視網(定義見下文)的全部資產;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合法從事其目前正在從事的業務;

3.乙方有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全部資產‘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轉讓上述資產;

4.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已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轉讓予乙方‘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5.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對於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評估報告(定義見下文)予以確認‘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6._________廣播電視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批准甲方將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向乙方轉讓‘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7.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

就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_________有線電視網:_________‘其資產詳情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之資產評估報告。

2.轉讓資產:即_________有線電視網。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甲方應將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

3.轉讓生效日:本協議第五條所述之轉讓生效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條件仍未能完全達成‘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資產評估報告: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估值報告‘由_________編寫‘並經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轉讓生效日(不含轉讓生效日)之間的期間。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將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及利益‘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將確保在轉讓生效日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有關的合同(包括本協議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項合同、保單)變更、房屋、車輛權屬證明的變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有權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依法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 轉讓資產

甲乙雙方同意‘在評估基準日‘本協議所述的並將於轉讓生效日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甲乙雙方確認‘在轉讓生效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但不限於:

1.設備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所有用於生產的設備動產‘包括但不限於:工具、設備、辦公室的陳設及有關裝置、計算機、電話、傳真機和複印機‘以及其它的辦公室設備和運輸工具。

2.不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機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設施。

3.文件和資料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或附屬於轉讓資產的全部業務記錄、財務及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統計資料、説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等文件和資料‘無論是以文字形式或以電腦軟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記錄的。

4.合同權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由甲方在轉讓生效之日前所簽訂並存在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修正、修改或補充‘包括但不限於列載本協議附件四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購買、租賃、定做、運輸及建築安裝的主要合同、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險單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協議、契約、承諾函、保證函、信用證、提單、貨單、各種票據及其他任何有關的法律文件。

第四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所反映的評估結果以及_________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應當在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的轉讓生效日後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本協議前款規定的轉讓價格總數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所述轉讓資產的轉讓在下述條件獲得完全滿足時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一日期作為轉讓生效日或解除本協議‘上述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即為轉讓生效日。

第六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並不會構成甲方違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

2.甲方對轉讓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產權‘並不會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負擔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3.在本協議簽署日及轉讓生效日‘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4.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影響轉讓資產的合法性或甲方對其所有權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許可、批准、同意、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轉讓資產中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該等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直至轉讓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轉讓生效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

6.截至轉讓生效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在轉讓生效日之前對轉讓資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轉讓生效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8.甲方沒有關於有關轉讓資產的、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9.於轉讓生效日‘轉讓資產中的房屋、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0.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轉讓生效日前的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1.在轉讓生效日後‘甲方本身不會(而甲方亦將促使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有關企業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2.在相關期間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對轉讓資產進行使用及保養及經營管理。

13.即使在轉讓生效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 乙方的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擁有其正在擁有的資產‘併合法經營其正在經營的業務。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並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九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應予適用的香港有關法律法規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證券上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轉讓生效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而守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簽署後‘當發生針對轉讓資產或乙方‘但起因於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佔有、使用轉讓資產的行為‘而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判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但是‘甲乙雙方在此互相同意對方指定其各自的有關的附屬企業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及承擔的全部義務‘同時視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屬企業所享有及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關於資產轉讓的政府批覆(略)

三、證明轉讓資產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覆等)(略)

四、合同清單(略)

五、保險單(略)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有線電視網(定義見下文)的全部資產;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合法從事其目前正在從事的業務;

3.乙方有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全部資產‘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轉讓上述資產;

4.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已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轉讓予乙方‘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5.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對於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評估報告(定義見下文)予以確認‘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6._________廣播電視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批准甲方將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向乙方轉讓‘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7.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

就_________有線電視網的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_________有線電視網:_________‘其資產詳情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之資產評估報告。

2.轉讓資產:即_________有線電視網。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甲方應將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

3.轉讓生效日:本協議第五條所述之轉讓生效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條件仍未能完全達成‘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資產評估報告: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估值報告‘由_________編寫‘並經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轉讓生效日(不含轉讓生效日)之間的期間。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將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及利益‘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將確保在轉讓生效日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有關的合同(包括本協議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項合同、保單)變更、房屋、車輛權屬證明的變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有權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依法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 轉讓資產

甲乙雙方同意‘在評估基準日‘本協議所述的並將於轉讓生效日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甲乙雙方確認‘在轉讓生效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但不限於:

1.設備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所有用於生產的設備動產‘包括但不限於:工具、設備、辦公室的陳設及有關裝置、計算機、電話、傳真機和複印機‘以及其它的辦公室設備和運輸工具。

2.不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機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設施。

3.文件和資料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或附屬於轉讓資產的全部業務記錄、財務及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統計資料、説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等文件和資料‘無論是以文字形式或以電腦軟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記錄的。

4.合同權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由甲方在轉讓生效之日前所簽訂並存在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修正、修改或補充‘包括但不限於列載本協議附件四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購買、租賃、定做、運輸及建築安裝的主要合同、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險單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協議、契約、承諾函、保證函、信用證、提單、貨單、各種票據及其他任何有關的法律文件。

第四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所反映的評估結果以及_________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應當在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的轉讓生效日後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本協議前款規定的轉讓價格總數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所述轉讓資產的轉讓在下述條件獲得完全滿足時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一日期作為轉讓生效日或解除本協議‘上述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即為轉讓生效日。

第六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並不會構成甲方違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

2.甲方對轉讓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產權‘並不會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負擔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3.在本協議簽署日及轉讓生效日‘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4.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影響轉讓資產的合法性或甲方對其所有權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許可、批准、同意、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轉讓資產中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該等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直至轉讓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轉讓生效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

6.截至轉讓生效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在轉讓生效日之前對轉讓資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轉讓生效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8.甲方沒有關於有關轉讓資產的、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9.於轉讓生效日‘轉讓資產中的房屋、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0.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轉讓生效日前的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1.在轉讓生效日後‘甲方本身不會(而甲方亦將促使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有關企業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2.在相關期間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對轉讓資產進行使用及保養及經營管理。

13.即使在轉讓生效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 乙方的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擁有其正在擁有的資產‘併合法經營其正在經營的業務。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並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九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應予適用的香港有關法律法規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證券上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轉讓生效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而守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簽署後‘當發生針對轉讓資產或乙方‘但起因於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佔有、使用轉讓資產的行為‘而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判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但是‘甲乙雙方在此互相同意對方指定其各自的有關的附屬企業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及承擔的全部義務‘同時視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屬企業所享有及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2

工廠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總體資產是指_________廠總資產,包括所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1.4轉讓標的物見第三條。

1.5合同是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而所達成的本文文件,即由雙方簽訂有關本項目的基本文件以及為解釋執行、調整本合同而簽訂的所有附件、附錄和其他文件。

1.6污水處理費是指甲方在現行區域範圍內按照國家及當地政策標準向乙方支付的污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費。

第二條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標的物

本次轉讓的標的物是_________廠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為保證受讓者能正常經營,甲方把該廠完整的資產移交給乙方。資產包括以下幾部分的內容:_________廠固定資產淨值(所有建築、構築、綠化、設備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廠帳面的流動資產數共_________元;所有資產清冊和設備的有關資料及歷年的運行、維修保養記錄,以及保證正常運營的相關手冊資料等。廠區範圍內的土地,由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轉讓方式及期限

本次轉讓以_________方式進行,由甲方把轉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轉讓的經營運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轉讓標的物的轉讓總價格以甲方所聘的評估機構於_________年所評估的_________廠淨資產價格為準(雙方重新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參考),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並以此為實際轉讓價格,即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正式簽訂合同生效且辦理了產權移交手續後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轉讓價格款。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

6.1.1甲方對轉讓標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轉讓(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滿_________年的經營期後甲方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方式和條件無條件收回所轉讓的標的物。

6.1.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進行經營,並監督乙方按質按量處理污水。

6.1.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對污水處理的情況,並對不合格的處理水質情況有權進行適當的處罰。

6.2甲方的義務

6.2.1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具有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與乙方簽署的合同及其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移交的資產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權益,並未侵害資產所代表的相應權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並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能夠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出水標準。

6.2.4甲方向乙方承諾依本合同規定,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轉讓的有關審批和變更註冊登記手續,以及有關的證照手續。

6.2.5甲方承擔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有關職工補償費用。

6.2.6甲方向承諾乙方於每月_________號前(公曆),將前一個月已處理的污水的處理費用劃撥至乙方指定帳號,具體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應簽訂污水處理合同,合同中應保證乙方能按時收取污水處理費的條款。收費的保證可採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賬户,由甲方、銀行和乙方三方簽訂協議,乙方在此帳號中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政府上述賬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沒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因污水處理運營和收費等而產生聯繫的各方的關係;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處理污水範圍內的市政污水管網,並確保進入乙方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符合有關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和數量。

6.2.8甲方應確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環保的有關優惠政策和爭取其他的優惠政策。

6.2.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轉讓資產中的債權問題。

6.2.10甲方保證在乙方服務區域排水系統管網的配套條件完好。

6.2.11甲方承諾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廠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

6.2.12甲方承諾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6.2.13甲方承諾保持_________廠目前的國家和地方收費標準和免税政策不變,如有變化,則相應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以使乙方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

6.2.14甲方免費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場,填埋地點在前_________年內應位於水質淨化廠_________公里範圍以內,以後應位於其20公里範圍內。在此範圍內的運輸費由項目公司承擔。若填埋地點超出上述距離,則超出範圍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6.2.15若_________無法提供免費的填埋場地而令項目公司增加污泥處置成本,則該項增加的成本應由甲方承擔,每月予以補償,並通過污水處理費專用賬户與污水處理費一起支付給項目公司。

6.2.16鑑於_________廠的設計中沒有除臭裝置,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執行的標準運行,不考慮除臭的問題。但由於法律的變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對污泥驚醒除臭,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6.2.17對於生產中的污泥處理,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按照目前所執行的標準執行。若由於政策和法律的變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處理標準或其他要求,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乙方的權利。

7.1.1在合同生效後,乙方擁有對_________廠的完全使用經營權,在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範圍內擁有完全自主經營的權力,可以根據生產和經營需要建立自主的經營管理系統,合理行使生產經營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7.1.2乙方有權按時足額收取合同規定所應得的污水處理費。

7.1.3在保證運行質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經營不受外來行政的干預。

7.1.4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自主優化人員設置和依照勞動法規定製定分配原則及獎懲、辭退、招聘員工。

7.1.5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有權對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設備進行淘汰,並作更新和技術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納入原廠容量,並按新的容量作為可用容量來核定生產能力。

7.1.6經營到期後,若甲方重新向外轉讓經營權,乙方有優先選擇權。

7.1.7乙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可以轉讓其在本合同書下的權利、權益和義務。如果需要轉讓,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不得無理拒絕。

7.2乙方的義務。

7.2.1乙方保證具有合法而獨立的主體資格,能獨立承擔受讓資產所生產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具有受讓甲方所轉讓資產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證其簽署本合同及其相關各項文件未違反現行法律或其現存的契約或其他義務。

7.2.3乙方必須依法、守法經營,並按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

7.2.4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文規定,並保證污水的處理能力達到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質量約定。

7.2.5乙方在受讓轉讓資產後,_________廠的現有人員由乙方全部接收,並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證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諾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承擔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區廠的新建工程。

7.2.8特許經營期滿後,乙方把_________廠交還給甲方,並確保交還給甲方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第八條轉讓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過程中所產生的税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運行標準:根據_________廠的原有設計和目前的實際情況,在特許經營期內,執行其在移交前的運行標準,即是以下的標準: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中國法律、法規和法令或任何與本項目的批准有關的實質性條件發生變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應的水質標準、提高了項目公司排放水標準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統等而改變了運行標準,從而導致項目公司的權利或義務發生實質性的不利變化,項目公司有權提出改變本協議的條款,以使其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甲方在合理條件下不得拒絕。

第十條考察和檢驗

甲方同意項目公司或其發起人提前對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考察和檢驗,_________排水公司應為項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結果顯示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存在重大缺陷,如達不到_________噸/日處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穩定連續運營,以及達不到現行排放標準等,則應由甲方自費進行修復。

第十一條接收

甲方和乙方應在資產購買合同生效後立刻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使得項目公司合法獲得_________廠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產權證書。雙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資產、資料等清單進行移交,同時進行人員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建立新的勞資關係後接收原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的全部員工進入項目公司。

第十二條運行考核

項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處理廠後_________個月作為資產的接收運行考核期,在此期間內如發現屬於接收前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重大缺陷使處理後出水未達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須承擔修復責任及費用。

第十三條收費方式

13.1收費的標準:在合同經營期內,在現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向甲方分四個階段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污水處理費:_________。

13.2收費的途徑:在特許期內,乙方應於每月結束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上月實際污水處理量,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核對結果。甲方對此應予全力配合。甲方應在其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確認的結果與最低污水保證量所得出的結果的較大者向項目公司支付相關款項。乙方在收到相關的款項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税務部門規定的發票。

13.3收費原則:甲方應按污水處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應量保證條款。每月至少按設計能力100%的標準向乙方免費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於此標準,甲方應按此標準計算的污水量及污水處理收費價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設計能力100%的,超過部分支付污水處理變動成本,其餘部分按污水處理收費價支付污水處理費。

13.4支付:雙方應與託管銀行正式簽署污水處理費託管賬户協議,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賬户,上述賬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的,投資方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以確保乙方能及時獲取其污水處理費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應按本協議附件1和本協議附件3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號。

13.5污水處理費的支付:在特許期內每個日曆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完全以人民幣支付。

13.6收費調整:價格可以根據物價因素變化而作階段性調整(每年一次),從第1年開始計算,但只是從第5年後作出累計執行,以後每年調整一次,調價公式附後。

第十四條進出水超標的處理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甲、乙雙方應該盡力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相應義務條款,則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15.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約定轉讓價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於甲方毀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除執行15.2條款外,甲方還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加按日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還給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轉讓金,超過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滯納金。

15.5乙方無不當理由對設施連續_________天停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_________天,每日按違約金額萬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連續_________個月未能支付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滯納金外,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5.7一方違約在先,可以成為另一方的有關聯的後違約的免責理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6.1.1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16.1.2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輻射、毒氣以及騷動和其他人為因素的破壞。

16.1.4合同雙方認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程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對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16.4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儘快履行義務。

16.5若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而使遭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16.6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願,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使甲、乙雙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18.3乙方若由於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事故或連續兩季度未完成合約規定的主要技術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18.4若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干預乙方的經營運作,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8.5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8.6對本合同的條款作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進行。

18.7本合同在特許經營期滿時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保密條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條文文件以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繫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19.2除本次資產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合作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條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雙方相互之間的正式聯繫,通知與信息傳遞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的期限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

20.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20.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解釋。

21.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1.3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項約定。

第二十二條附則

22.1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及其附件構成甲、乙雙方就甲方將資產轉讓給乙方而達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不符之處,以特許權協議為準。

22.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作為合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進水標準;出水標準;資產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57號9號樓 電話: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孫偉東 職務:總經理

乙方(受讓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信貸資產:指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後所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收取本金及相應應收未收利息、罰息的所有權利),以及附屬於主債權的擔保合同權益等從權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別説明,標的資產、轉讓標的與信貸資產具有相同的含義。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貸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屬文件以及對該等合同及附屬文件的任何有效變更。

1.3 轉讓日:指乙方將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賬户之日。

1.4債權文件:指與確認、行使債權相關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放款憑證、他項權證(如有)等。

1.5債務人:指貸款合同項下的(各個)債務人。

1.6擔保人:指為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各個)擔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計算。 第2條 轉讓標的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信貸資產轉讓清單》(附件1)中所列的信貸資產的本金及應收未收利息、罰息,共 筆,截至 年 月 日,信貸資產本金餘額為 元。

甲方保證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債權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均為合法有效並可執行的。

(2)信貸資產依據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3)甲方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信貸資產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貸資產上設臵債務負擔,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

第3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幣種為人民幣,作為乙方受讓甲方持有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金額為: 元(小寫), (大寫)。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3.1條約定的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户名: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 賬號:236415771297;

開户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麥島路支行

3.4自轉讓日起,信貸資產收益權及信貸資產涉及的風險全部轉移至乙方名下,信貸資產未來發生的損失及收益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信貸資產項下的全部權益。

第4條 標的資產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債權文件清單》(格式見附件2),雙方按照《債權文件清單》進行逐一核對。所有的債權文件均應為原件,甲方保證債權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4.2核對完畢後,甲方應將一套與原件相符的債權文件複印件(由甲方蓋章確認)交付給乙方。交付完畢後,雙方簽署《債權文件交割確認函》。

第5條 債權轉讓通知及擔保權利變更

5.1 甲方應依法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保證人等義務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轉讓的信貸資產有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擔保權利變更相關的手續。

第6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6.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開業許可。

6.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6.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6.4 甲方未就轉讓標的的性質、條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亦未對乙方的預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

第7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7.1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7.2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3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甲方購買信貸資產,且乙方用於購買信貸資產的財產來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7.5乙方不得將信貸資產進行再轉讓。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經披露和未披露的關於轉讓標的存在或潛在存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自願承擔因轉讓標的現狀和本次交易的風險可能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7.7乙方已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並有機會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乙方承諾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放棄基於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的任何瑕疵,以誤解、顯示公平、欺詐、重大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張變更、撤銷合同或申請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權利。

第8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基於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2)向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

(3)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如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10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的條款作出補充或變更;一方以出具承諾函或保證函的形式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視為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關於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2條 通知和送達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往來文件(以下統稱為“往來文件”),應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其他方的聯繫方式,以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出,並在下述條件下送達生效:以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後的第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出方收到傳真發出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同時採用上述幾種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達到對方者為準。

12.2本合同項下的經辦人或經辦人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關變更通知之前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式所發出的往來文件視為有效

第13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推薦資產轉讓合同 篇24

受讓方: 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 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准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 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 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 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 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 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 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 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 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准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准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並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 甲乙雙方批准,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 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准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准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並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元

(1)固定資產: 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准;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應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批准、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准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准。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佔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佔,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准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情勢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訂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理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法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產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於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准,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准,在本協議簽訂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准採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准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 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 税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鬥、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文件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情勢,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發送,發件人在收到答覆代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准,並須簽訂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准,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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