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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精選17篇)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精選17篇)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

第一章 總則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精選17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註明邊長(米))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

農村承包土地轉讓合同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組村民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委會(簽章)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承包的長泰縣陳巷鎮戴乾村組的共計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生產建設經營,地塊田號分別為號,(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號、號:_________________(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年限為_______年,具體為本合同簽訂日起,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三、轉讓價格

1、乙方付給甲方土地承包轉讓金。按實際面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畝600元金額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畝_____元,金額元;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畝_____元,金額元;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畝_____元,金額元,分四次交清(每五年一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後向甲方交清第一次五年承包轉讓金,為人民幣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第二次五年承包轉讓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第三次五年承包轉讓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第四次兩年承包轉讓金。

2、地塊內種植作物的青苗賠償金,由甲方負責向農户理賠。在乙方付給甲方首輪承包轉讓金時,按雙方商定的每畝1000元賠償標準,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總計_______元。

3、乙方付給甲方每年每畝_______________元管理費,在乙方付給甲方土地承包轉讓金同時(分四次)付清。

4、地塊內有畝地,甲方向農户承包期限為_____年,按實際承包面積和時間,由乙方按實際付給。

四、土地交付方式和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約定給付有關款項,甲方向農户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無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向農户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複印件,同時轉交乙方保存以作憑證)。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合同簽訂後,轉讓的土地與農户若有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承擔並解決。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交清承包款項,甲方有權收回耕地。

2、乙方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耕作權、甲方不得干涉。

3、承包期限內,如遇田改或政府政策徵用該地塊,農户享有土地補償款,乙方享有地上作物賠青及附屬設施賠償款。土地徵用後,乙方按實際耕作面積給付承包轉讓金。

4、乙方在承包期間內,無權挖墾土地、如需規劃基耕路、需甲方同意。

5、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如有要轉讓合同、需甲方同意。

6、乙方在承包期間內,要合法經營、耕作、如有違法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時,乙方應將該土地完整歸還甲方。

8、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雙方不因家庭户主變更而變更,若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份,由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合理開發利用土地,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甲方將現有祁陽縣浯溪鎮浯溪村建房用地轉讓給乙方(具體地點見附圖)。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轉讓建房用地2壕,每壕用地寬4.2米,長19.2米,每壕地的前面至公路邊沿的地歸乙方所有,後面至滴水為界所有,但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地後面通光地6米,不得出售或作其他用地。每壕地轉讓款計人民幣貳萬叁仟元整(¥:23000.00元),2壕地共計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00元)。

二、甲方必須負責為乙方辦理好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建房用地所屬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公曆十二月底必須辦理好該合同轉讓地使用權證並交付乙方,否則,甲方應無條件地退還房地轉讓費,並賠償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直、間接損失。

三、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路、下水道四通到位,水、電使用開房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以最低價格辦理開户費用。

四、在建房過程中,乙方如有超過紅線或其它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指責乙方改正。乙方土地在建房過程中,所涉及界線和邊界問題,

由甲方全部負責處理。建房的一切施工及原材料購建,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村民、建房師傅和開車師傅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陰擋建房裝車等工程建設。如對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權構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建房,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並退還乙方購地款肆萬陸仟元整。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土地轉讓有關介紹信或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以後遇國家徵用乙方用地,國家徵地的一切賠償款歸乙方所有。乙方購買甲方土地使用權發生了一切糾紛全權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一切糾紛費用。

六、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向甲方交預付款叁萬元,等甲方為乙方在規定期內辦理該辦的手續後,乙方剩餘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在場人(簽字):

年月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4

出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於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東林村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

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係。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後用於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並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整,剩餘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後一次性付清,甲方並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 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後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經通過合法手續取得一土地使用權,現擬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長_______米、寬_______米)東至_______街、南至_______街、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為:分_______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師樓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要辦好房屋抵押手續及提供土地相關資料(包括管區、公司確認等手續)後,付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頂時過一天之內付人民幣_______元。

第四期在乙方該工程外牆磚已貼好後付餘款人民幣_______元。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享有該土地所有權益。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2、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開工手續(暫定十三層)、搞好該土地三通一平,解決建設期間的一切糾紛(包括水電安裝、供給、有關村委、執法隊等政府管理部門的問題)。

3、甲方提供_______整棟房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_______層,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天內到律師事務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費用由甲方負責。

4、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轉讓金之日起_______個月如果不能開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並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損失賠償金。

四、乙方責任

1、應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按照該村村民同樣的要求去做為合規)。

2、依期繳交土地轉讓金。

3、該項目獨立運作,乙方自行設計和建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按期繳交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之後兩個月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甲方必須即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並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違約金。逾期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2、乙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轉讓金,未付部份亦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份,律師所_______份,村委會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____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____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出讓人(簽章):_________受讓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7

甲方:(户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後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麪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國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20xx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 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 ,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户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年 月 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8

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一

轉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總佔地面積為平方米,建築佔地面積為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後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願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税費。

第五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後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

第八條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乙方受讓該地塊後,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五相關税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9

甲方(賣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廠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廠房的項目名稱及土地狀況

本廠房項目暫定名: ,土地使用權為出讓方式取得,並依法進行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為 工業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所購廠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廠房座落。

⑴.本廠房座落為: 區(縣)

⑵. 本廠房座落為: 區(縣)

⑶. 本廠房座落為: 區(縣)

2. 本廠房户型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購房價款

1.總成交金額為 元整(大寫:元整)。

2.單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支付總成交金額的 %即 元; ⑵. 餘款在甲方領取乙方產權證後5日內結算並給付。

2.分期付款

⑴.簽訂合同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時,乙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產權登記中心提交辦理乙方所購房屋權屬證書 日前,乙方付款致總價款的 %;

⑸.餘款在甲方領取乙方產權證後5日內結算並給付。

3.貸款付款:

⑴.簽訂合同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⑶.餘款乙方向銀行貸款支付。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建築面積結算差價。

第六條 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1.屬現售廠房的,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現房銷售的,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諾與該廠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⑴.於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於 年 月 日前通電。

4.建築材料、設備安裝標準説明

⑴.外牆: ;⑵.內牆: ;⑶.頂棚: ;⑷.地面: ;⑸. 門窗: ;⑹.衞生間: ;⑺.電梯: ;⑻. 水: ;⑼.電: 。

第七條 甲方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甲方保證銷售的廠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廠房沒有銷售給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該廠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八條 關於辦理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工業廠房交付後 日內,將為乙方辦理產權證的所有資料遞交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2.甲方為乙方辦理產權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員出具委託辦證的授權委託書,②將乙方應承擔的税費等提前10日交付給甲方,③簽署產權登記機構規定格式的買賣合同,④提供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等資料,⑤其他協助。

第九條 本廠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税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本廠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設計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本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本項目按照規劃批准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有設施的用途。

第十一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乙方應詳細閲讀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大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應接受甲方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服務和管理,並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物業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條 電費(含分攤的電費),按 元/度計收,遇電價上調除外。

第十三條 合同擔保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的 %作為定金,作為甲乙方雙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

2.乙方不與甲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3. 有下列情況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產權,乙方拒絕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簽訂本協議前、後,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租賃的;

⑵.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知曉該房屋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等限制權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簽訂本合同前後,甲方另行簽訂廠房買賣合同。

4. 在簽訂本協議後,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等限制該房屋權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該房屋產權,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的款項,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雙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其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為準,本合同未約定的,以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及預告登記。

2. 乙方保證使用該廠房符合環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互惠、友好、謙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1

甲方(出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現有一宗土地位於廣西博白縣旺茂鎮康寧村陂頭程宏坤家門口曬場邊沿至竹林處,該地面積共約 平方米,為使該地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便於生產生活,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宗地的使用權及該土地上生長的竹木以人民幣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有處分權,無權屬糾紛。

三、乙方以現金方式在20xx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價款給甲方,自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付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宗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該土地不能過户,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給甲方的,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2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於_________,位於____________,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______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_________。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_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築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税及相關費用由______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_元),餘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户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___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___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八、本協議書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3

土地轉讓協議模板,在這裏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4

委託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______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________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於此價格甲方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户超過______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應付款項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不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但土地過户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________%的税費。甲方代扣税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_(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的_____賠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託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並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後,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户(開户行: ;賬號: ;開户姓名: )。

5.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4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______日

本協議附件: 身份證複印件。

本協議指定土地相關情況説明 乙方(蓋章): 經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6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工業國有土地廠房轉讓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佔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_至_____公路西側_____江旁。東至公路;_____溝至_____華地界;西至_____江;北至_____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2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陸萬陸仟元整(_____.00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________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__________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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