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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企業轉讓合同(精選3篇)

正式企業轉讓合同(精選3篇)

正式企業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正式企業轉讓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甲方____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正式企業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 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 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正式企業轉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 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共2頁,12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甲方是指_________。

1.2 乙方是指_________。

1.3 總體資產是指_________廠總資產,包括所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1.4 轉讓標的物見第三條。

1.5 合同是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而所達成的本文文件,即由雙方簽訂有關本項目的基本文件以及為解釋執行、調整本合同而簽訂的所有附件、附錄和其他文件。

1.6 污水處理費是指甲方在現行區域範圍內按照國家及當地政策標準向乙方支付的污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費。

第二條 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條 轉讓標的物

本次轉讓的標的物是_________廠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為保證受讓者能正常經營,甲方把該廠完整的資產移交給乙方。資產包括以下幾部分的內容:_________廠固定資產淨值(所有建築、構築、綠化、設備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廠帳面的流動資產數共_________元;所有資產清冊和設備的有關資料及歷年的運行、維修保養記錄,以及保證正常運營的相關手冊資料等。廠區範圍內的土地,由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 轉讓方式及期限

本次轉讓以_________方式進行,由甲方把轉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轉讓的經營運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轉讓標的物的轉讓總價格以甲方所聘的評估機構於_________年所評估的_________廠淨資產價格為準(雙方重新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參考),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並以此為實際轉讓價格,即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正式簽訂合同生效且辦理了產權移交手續後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轉讓價格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的權利。

6.1.1 甲方對轉讓標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轉讓(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滿_________年的經營期後甲方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方式和條件無條件收回所轉讓的標的物。

6.1.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進行經營,並監督乙方按質按量處理污水。

6.1.3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對污水處理的情況,並對不合格的處理水質情況有權進行適當的處罰。

6.2 甲方的義務

6.2.1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具有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與乙方簽署的合同及其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文件合法合理。

6.2.2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移交的資產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權益,並未侵害資產所代表的相應權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 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並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能夠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出水標準。

6.2.4 甲方向乙方承諾依本合同規定,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轉讓的有關審批和變更註冊登記手續,以及有關的證照手續。

6.2.5 甲方承擔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有關職工補償費用。

6.2.6 甲方向承諾乙方於每月_________號前(公曆),將前一個月已處理的污水的處理費用劃撥至乙方指定帳號,具體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應簽訂污水處理合同,合同中應保證乙方能按時收取污水處理費的條款。收費的保證可採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帳户,由甲方、銀行和乙方三方簽訂協議,乙方在此帳號中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政府上述帳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沒有抵押的。

6.2.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因污水處理運營和收費等而產生聯繫的各方的關係;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處理污水範圍內的市政污水管網,並確保進入乙方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符合有關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和數量。

6.2.8 甲方應確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環保的有關優惠政策和爭取其他的優惠政策。

6.2.9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轉讓資產中的債權問題。

6.2.10 甲方保證在乙方服務區域排水系統管網的配套條件完好。

6.2.11 甲方承諾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廠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

6.2.12 甲方承諾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6.2.13 甲方承諾保持_________廠目前的國家和地方收費標準和免税政策不變,如有變化,則相應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以使乙方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

6.2.14 甲方免費提供指定污泥填埋場,填埋地點在前_________年內應位於水質淨化廠_________公里範圍以內,以後應位於其20公里範圍內。在此範圍內的運輸費由項目公司承擔。若填埋地點超出上述距離,則超出範圍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6.2.15 若_________無法提供免費的填埋場地而令項目公司增加污泥處置成本,則該項增加的成本應由甲方承擔,每月予以補償,並通過污水處理費專用帳户與污水處理費一起支付給項目公司。

6.2.16 鑑於_________廠的設計中沒有除臭裝置,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執行的標準運行,不考慮除臭的問題。但由於法律的變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對污泥驚醒除臭,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6.2.17 對於生產中的污泥處理,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按照目前所執行的標準執行。若由於政策和法律的變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處理標準或其他要求,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的權利。

7.1.1 在合同生效後,乙方擁有對_________廠的完全使用經營權,在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範圍內擁有完全自主經營的權力,可以根據生產和經營需要建立自主的經營管理系統,合理行使生產經營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7.1.2 乙方有權按時足額收取合同規定所應得的污水處理費。

7.1.3 在保證運行質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經營不受外來行政的干預。

7.1.4 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自主優化人員設置和依照勞動法規定製定分配原則及獎懲、辭退、招聘員工。

7.1.5 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有權對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設備進行淘汰,並作更新和技術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納入原廠容量,並按新的容量作為可用容量來核定生產能力。

7.1.6 經營到期後,若甲方重新向外轉讓經營權,乙方有優先選擇權。

7.1.7 乙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可以轉讓其在本合同書下的權利、權益和義務。如果需要轉讓,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不得無理拒絕。

7.2 乙方的義務。

7.2.1 乙方保證具有合法而獨立的主體資格,能獨立承擔受讓資產所生產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具有受讓甲方所轉讓資產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7.2.2 乙方向甲方保證其簽署本合同及其相關各項文件未違反現行法律或其現存的契約或其他義務。

7.2.3 乙方必須依法、守法經營,並按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

7.2.4 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文規定,並保證污水的處理能力達到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質量約定。

7.2.5 乙方在受讓轉讓資產後,_________廠的現有人員由乙方全部接收,並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7.2.6 乙方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證照和文件。

7.2.7 乙方承諾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承擔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區廠的新建工程。

7.2.8 特許經營期滿後,乙方把_________廠交還給甲方,並確保交還給甲方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第八條 轉讓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過程中所產生的税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運行標準:根據_________廠的原有設計和目前的實際情況,在特許經營期內,執行其在移交前的運行標準,即是以下的標準: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中國法律、法規和法令或任何與本項目的批准有關的實質性條件發生變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應的水質標準、提高了項目公司排放水標準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統等而改變了運行標準,從而導致項目公司的權利或義務發生實質性的不利變化,項目公司有權提出改變本協議的條款,以使其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甲方在合理條件下不得拒絕。

第十條 考察和檢驗

甲方同意項目公司或其發起人提前對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考察和檢驗,_________排水公司應為項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結果顯示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存在重大缺陷,如達不到_________噸/日處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穩定連續運營,以及達不到現行排放標準等,則應由甲方自費進行修復。

第十一條 接收

甲方和乙方應在資產購買合同生效後立刻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使得項目公司合法獲得_________廠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產權證書。雙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資產、資料等清單進行移交,同時進行人員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建立新的勞資關係後接收原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的全部員工進入項目公司。

第十二條 運行考核

項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處理廠後_________個月作為資產的接收運行考核期,在此期間內如發現屬於接收前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重大缺陷使處理後出水未達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須承擔修復責任及費用。

第十三條 收費方式

13.1 收費的標準:在合同經營期內,在現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向甲方分四個階段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污水處理費:_________。

13.2 收費的途徑:在特許期內,乙方應於每月結束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上月實際污水處理量,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核對結果。甲方對此應予全力配合。甲方應在其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確認的結果與最低污水保證量所得出的結果的較大者向項目公司支付相關款項。乙方在收到相關的款項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税務部門規定的發票。

13.3 收費原則:甲方應按污水處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應量保證條款。每月至少按設計能力100%的標準向乙方免費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於此標準,甲方應按此標準計算的污水量及污水處理收費價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設計能力100%的,超過部分支付污水處理變動成本,其餘部分按污水處理收費價支付污水處理費。

13.4 支付:雙方應與託管銀行正式簽署污水處理費託管賬户協議,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帳户,上述帳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的,投資方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以確保乙方能及時獲取其污水處理費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應按本協議附件1和本協議附件3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號。

13.5 污水處理費的支付:在特許期內每個日曆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完全以人民幣支付。

13.6 收費調整:價格可以根據物價因素變化而作階段性調整(每年一次),從第1年開始計算,但只是從第5年後作出累計執行,以後每年調整一次,調價公式附後。

第十四條 進出水超標的處理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甲、乙雙方應該盡力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相應義務條款,則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15.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約定轉讓價格的_________%。

15.3 若由於甲方毀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除執行15.2條款外,甲方還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加按日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還給乙方。

15.4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金,超過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滯納金。

15.5 乙方無不當理由對設施連續_________天停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6 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_________天,每日按違約金額萬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連續_________個月未能支付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滯納金外,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5.7 一方違約在先,可以成為另一方的有關聯的後違約的免責理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6.1.1 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16.1.2 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 核輻射、毒氣以及暴亂、騷動和其他人為因素的破壞。

16.1.4 合同雙方認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 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程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對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16.4 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儘快履行義務。

16.5 若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而使遭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16.6 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願,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17.2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17.3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

18.1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使甲、乙雙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18.3 乙方若由於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事故或連續兩季度未完成合約規定的主要技術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18.4 若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干預乙方的經營運作,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8.5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8.6 對本合同的條款作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進行。

18.7 本合同在特許經營期滿時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保密條款

19.1 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條文文件以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繫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19.2 除本次資產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合作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條 通知

20.1 因本合同而致甲、乙雙方相互之間的正式聯繫,通知與信息傳遞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的期限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

20.2 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20.3 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解釋。

21.2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1.3 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項約定。

第二十二條 附則

22.1 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及其附件構成甲、乙雙方就甲方將資產轉讓給乙方而達成的全部和合同。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不符之處,以特許權協議為準。

22.2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作為合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進水標準;出水標準;資產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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