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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精選22篇)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精選22篇)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

第一章 總則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精選22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 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 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 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 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 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__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 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 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 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 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 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 《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 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 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 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甲方:

乙方:

日期: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2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永德縣永康鎮紅旗山的私人產權房屋及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含房屋附近屬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年限:永久轉讓。

二、根據國家規定,甲方依法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未辦理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可根據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木結構。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符合反國家、法規及政策規定,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所有權進行轉讓。由於違反國家、法規、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價格: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為35000.00元(大寫:叁萬伍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簽訂後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35000元)。

七 、房屋交付時沒有房屋欠帳(電費、水費及甲方購買房屋的相關費用)。

八、房屋產權轉讓後,因國家政策變動所繳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房屋產權轉讓後,乙方享受因國家政策變動所帶來的收益。

十、本合同簽訂後,如需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續,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條款,如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自悔約之日起3天(72小時)內將乙方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條款,如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自悔約之日起3天(72小時)內將房屋歸還甲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如不符合法律有關規定,但甲方事先未對乙方作詳細解釋的,給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4

出讓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於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2、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係。

3、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後用於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並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4、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剩餘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後一次性付清,甲方並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6、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後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________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旁。東至_____________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地界。轉讓面積約為________(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村小組各執一份,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年月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原版石國小內土地,經雙方協商轉讓土地使用權,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房屋轉讓面積:

地塊地點:羲和園小區第三排第一號,地面面積長10米×寬4.5米,計45平方米,第三層為分層式面積(長11.1米×寬4.92米)+(長10.4米×寬4.5米),合計101.41平方米,總計146.41平方米。

二、土地房屋議定價格:

地面及第三層為146.41平方米,由甲方負責建好牆體(不包括粉刷牆面),第四層由乙方自建,曬樓過面沙漿由甲方負責,議定土地房屋價格(¥88880.00元)

三、有關事宜責任:

1、土地使用證、規劃證、建設證由甲方負責辦三層,房產證等税費由乙方負責。

2、因土地引發的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甲方負責為乙方安裝好總自來水管道和總電路線到底層户外,水電入户、水錶、電錶安裝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4、排污總水溝由甲方負責,門前層後地面水溝等設施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8

甲方:A縣B鎮C村

乙方:李三

為加快推進C村預留地的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C村預留地進行成片開發,整體打造,就該地塊掛牌出讓前合作開發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項目內容

第一條項目名稱:

A縣B鎮C村預留地綜合開發項目。

第二條 項目地點及面積

該地塊位於A縣B鎮C村開發區六區用地總面積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雙方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相關國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好土地的詳細控規。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5個工作日內乙方匯入定金人民幣300萬元到甲方指定賬户。

2、項目地塊土地掛牌出讓公示後,乙方應報名參加並應價舉牌,若競得土地使用權,應嚴格履行項目地塊掛牌出讓文件及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第三章 該地塊的出讓

第五條 地塊出讓價格

該地塊用地公開出讓的起始價為350元/平方米

第六條付款方式

該地塊掛牌出讓,摘牌後,乙方在1個月內將地款分期付給甲方。

第七條競得者應根據政府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出資進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設。

地塊內道路、公共綠化,等基礎設施。

第四章 風險承擔,超價分成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擔的風險的該地塊的出讓為界線

1、甲方承擔該項地塊不能按約定期限掛牌出讓的一切風險。

2、該地塊出讓掛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擔無人蔘與競投出讓不成功或出讓成交價低於350元/平方米的底價的風險,即競拍價不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由乙方按該價摘牌付款給甲方。

第九條 若該地塊出讓摘牌價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甲乙雙方對超出部分按1:9進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如果本協議某一條款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應不要影響。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原雲嶺預製廠土地及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含預製廠房屋__________ 間,變電器__________ 台,水泥預製場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轉讓方式

總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 時間和金額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事項

1、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市區街(路)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平方米

佔地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劃撥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種辦理)

1、合同生效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准後乙方即付清餘下的全部購房款:

(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併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税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1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為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傑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衞室等,以附圖為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為80萬元,乙方簽訂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60萬元,餘款於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後,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範圍和麪積以測量為準,並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並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轉讓期限:本土地轉讓期限為永久,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本協議簽訂後___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土地交付後,乙方將土地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後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同時甲方有義務將原有的房屋證書、土地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徵地補償:土地交付乙方後,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收該土地時,土地、地上物等拆遷、安置、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類資料、文件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到位。

第八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後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同意備案登記意見):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3

甲方:xx國小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國小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着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5

甲方(出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讓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現有一宗土地位於廣西博白縣旺茂鎮康寧村陂頭程宏坤家門口曬場邊沿至竹林處,該地面積共約 平方米,為使該地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便於生產生活,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宗地的使用權及該土地上生長的竹木以人民幣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有處分權,無權屬糾紛。

三、乙方以現金方式在20xx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價款給甲方,自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付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宗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該土地不能過户,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給甲方的,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總額的3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6

甲方: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聯繫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購買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基地土地,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同意購買土地位於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區;土地面積畝。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出資元,佔%股份;乙方出資元,佔%股份。

三、申請工業用地項目的立項,報批由甲、乙雙方組成協調小組共同辦理,費用共同承擔。

四、項目用地批覆後,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土地開發利用細節。

五、甲、乙雙方根據投資比例對該項目用地享有使用權及所有權,雙方均不得未經另一方同意自行開發,處理該地塊。

六、甲、乙雙方若要出讓各自股份需獲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7

出賣方:

買受方:

出賣方在位於_路有一宗(進深 米_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願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於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後,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並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餘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築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並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出賣方:

買受方:

年 月 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公正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第 號。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公正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公正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原雲嶺預製廠土地及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含預製廠房屋__________ 間,變電器__________ 台,水泥預製場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轉讓方式

總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 時間和金額支付轉讓款。

三、其他事項

1、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21

土地轉讓協議樣板,在這裏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成都個人土地轉讓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集體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集體土地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2、集體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m2 [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等,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日支付。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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