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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通用15篇)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通用15篇)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

版權登記合同轉讓2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三屆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的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通用15篇)

1.甲方確認是茶葉包裝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編輯推薦:d文檔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範X精選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3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誌委託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範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結付脱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脱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脱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户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摺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閲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髮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誌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同乙方協商並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託其它單位、個人辦理髮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誌郵發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於雜誌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誌(應於每期雜誌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誌款(於每期雜誌送齊後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誌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户收不到所訂雜誌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閲的為雜誌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並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後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誌送交乙方後,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誌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誌,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誌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户和已出售的雜誌,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誌,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誌發行數量和分佈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籤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5

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説 明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主辦方與參展方簽約時選擇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主辦方針對參展方的參展項目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狀況進行的展前審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展會期間與參展方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的協調處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關宣傳資料等。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規定,並接受主辦方及其投訴機構依上述辦法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屆展會結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自行檢查。

2.不在展館內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台、宣傳資料等。

3.按照主辦方或者其設立的投訴機構規定的投訴程序進行投訴,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

4.積極配合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以及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的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

5.在投訴時準確、完整地向主辦方提供知識產權權利證明等相關信息。

6.投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7.不進行惡意投訴。如因為惡意投訴給主辦方或者被投訴人造成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若違反本承諾,願意按本展會的規定接受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投訴機構及承諾人各持一份,自承諾書籤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為維護展會秩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本投訴處理程序。

第二條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1.主辦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投訴機構可以由主辦方人員、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和法律專業人員等組成,投訴機構人員不得少於2人。

2.投訴機構依照本程序第三條的規定處理投訴事項。

第三條 投訴的受理

一、受理條件

1.投訴人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2.投訴人與被投訴事項具有利害關係。

3.投訴是針對展會現場發生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公司應當提供商業登記資料,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

2.授權委託證明。委託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證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證明。具體包括專利證書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憑據,商標註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著作權的法律文件。知識產權發生有關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等事項,還應當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權證明。具體包括涉嫌侵權參展項目的名稱、涉嫌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照片、實物等。

5.境外權利人投訴時提交的外文證明文件必須有相對應的中文譯本。

6.投訴形式。投訴人投訴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書。

三、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權,或者商標權,或者著作權侵權訴訟的。

2.投訴人的專利權正處於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的。

3.投訴人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者著作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於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的。

4.投訴人的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無效,或者商標權已經被撤銷,或者著作權已經超過保護期的。

第四條 知識產權投訴的處理

1.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在1小時內通知被投訴人,並要求被投訴人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的陳述意見和不侵權的證據。

2.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在3小時內對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進行核實,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作記錄。

3.投訴理由不成立的,投訴機構可以終止處理。

4.核實完畢後,投訴機構首先主持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投訴機構督促雙方立即履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機構對於下列情況有權立即作出處理決定:

(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直接交涉,已經擾亂展會秩序,應當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訴機構負責處理。

(2)被投訴人接到通知後12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也不提供證明不侵權的證據材料,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3)被投訴參展項目侵權事實已經由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確認,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4)被投訴人自認侵權的,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第五條 處理決定的執行

1.處理決定一經做出,應當立即執行。

2.投訴機構應當督促參展方主動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參展方拒不執行,或者執行後又恢復原狀,投訴機構可以指派工作人員直接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參展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本程序自展會主辦方公佈之日起生效。

展會主辦方(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書 年 月 日

投訴人填寫基本信息 名 稱展位號委託人聯繫方式

投訴人

被投訴人

投訴內容□專利侵權 專利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侵權 商標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權侵權 著作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訴機構填寫證據材料□ 身份證明 □授權委託證明 □知識產權證明 □侵權證明

被投訴人情況調查□ 展品涉嫌侵權 □展板涉嫌侵權 □展台涉嫌侵權 □條幅涉嫌侵權

□ 具體侵權狀況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敍述□ 處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依據□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結果□ 撤展 □遮蓋 □調解結案 □不予受理

□終止處理 □公證取證 □出具事實證明 □轉由行政、司法機關處理

確認簽章投訴人簽字被投訴人簽字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人員

簽字

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6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____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

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

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

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極為重要價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信息,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保密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一、甲方的商業祕密

1、甲方商業祕密法律含義: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甲方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保密措施,包括甲方採取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業祕密包括兩部分:非專利技術和經營信息。

2、甲方商業祕密業務範疇:

(1)非專利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祕密或技術訣竅。技術祕密是指甲方在醫療服務或影視廣告策劃服務過程中的技術訣竅或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該技術祕密主要寓於圖紙、資料、膠捲、軟件等載體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訣竅、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等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是指與醫療經營、服務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等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祕密。凡是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具有保密性質,又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報或信息,均屬於經營信息的範圍。其表現形式為數據、信息、經驗等,多以計算機軟件等為載體。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①未實施及尚未實施完畢的企業戰略規劃、發展計劃、經營方針與計劃、營銷策劃方案、商業模式、投融資決策、服務策略;

②資產購臵計劃、投資計劃、服務推廣計劃、廣告計劃、改制上市、併購重組;

③管理規程、產權交易、財務數據及財務經營分析報告、廣告分析報告、資源儲備、客户信息、招投標事項;

④貨源情報、服務網絡、客户及潛在客户的名單、醫療服務價格、標底、標書的內容;

⑤企業資信狀況、醫療服務的社會認可狀況、供求狀況、市場佔有狀況,服務的區域分佈等資料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模式、方法、公關和管理經驗等;

⑥與廣告業務直接相關的平面設計、影視節目、影視廣告成片及拍攝素材、錄音、後期包裝製作,網絡數據、代碼、頁面、架構、網絡營銷策劃方案;

⑦媒體合作的機構、形式、內容、價格,媒介投放計劃、資金預算方案,營銷合作機構的形式、內容、價格;

⑧人力資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等採購方案、採購對象與價格等。

3、商業祕密來源

甲方的商業祕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①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②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③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1、法律含義:是指那些尚未納入知識產權法保護範圍,又不構成商業祕密,但對用人單位仍具有一定保密價值的事項或信息。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凡是沒有納入商業祕密範圍,又不受知識產權法規保護的對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項均屬此範圍。

三、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或者與職務有關的業務交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相關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①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②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③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④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紙、圖表、電腦、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無條件的將這些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6、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至勞動關係解除兩年後的次日止)乙方不論在何種單位就職,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期間所執行業務之客户名單,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執行業務期間自行發展起來的客户名單;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不得勸誘甲方任何在職人員離職。

7、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商業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四、競業限制:

①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第二條知識產權條款

一、與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屬於甲方;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及甲方不對外公佈的信息、技術資料等完成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提供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施工工藝、設計方案、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確規定的祕密信息,乙方認為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並明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特定情況下著作權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四、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將甲方的商標、字號等進行註冊或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一經發現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後,要求乙方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曉並自願按其規定執行。

第四條違約賠償責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損失賠償金額由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乙方違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各項費用組成。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權利義務的終止

甲、乙雙方協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務必以電話或郵件形式知會對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術祕密或者商業祕密已經公開;

2、甲方法人終止,且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已經全面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9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註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户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閲、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範本精選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0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

c.

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説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説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1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户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説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2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3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已同企業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祕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祕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文件加以確認,並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交換的企業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內其他職工或企業的外部業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或企業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三、企業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祕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祕密,並以證明該商業祕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企業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與企業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後________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客户。

七、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乙方均承認企業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祕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離開企業。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僱於這樣的企業。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驗收通過並由甲方代表簽字後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4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加入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進行宣傳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合作雙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甲方公司信息位置及內容

3.在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第____排第____位發佈_____________象素圖標廣告,及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經營信息,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名稱信息,設計製作由乙方負責。

4.廣告發布展示公司名稱及產品信息。廣告文字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具體內容雙方協商。

5.上述廣告鏈接至甲方網站______________或指定網址。

6.在廣告發布期內,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對上述廣告的內容內容及鏈接的網址進行更換,乙方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新工作。

7.贈送:_______________網誠信認證會員信息資源服務_____年。

廣告發布起止時間的約定與終止

8.甲方廣告自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發佈,發佈時間為______年。

9.由於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廣告發布的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後,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

合同期限的約定與終止

10.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傳真簽署有效。

11.合同到期前30日內,在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圓整的網絡宣傳費後,本合同中約定的各項宣傳服務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

違約責任

12.因甲方未及時提供廣告內容而導致廣告不能按時發佈,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準時開始甲方廣告或致甲方廣告發布中斷,乙方應提供給甲方額外的廣告宣傳時間作為補償,免費廣告時間為違約時間的_____倍。

爭議解決

14.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絡宣傳費總計人民幣______圓整。

16._______________網廣告發布為先付費後發佈。在合同簽署後一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並將匯款底單傳真給乙方。

17.乙方銀行信息: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匯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

稿件數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數以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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