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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精選20篇)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精選20篇)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精選20篇)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二、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能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 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三、受讓方的義務:將轉讓方轉讓的非專利技術, 按有資質的評估機構所評估價值作為在受讓方的技術投資.按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四、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五、後續改進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 雙方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 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受讓和使用該新技術成果.

六、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逾期 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 除合同,並將轉讓方從受讓方投資人名冊中刪除.

2、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 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將轉讓方從受讓方投資人名冊中刪除.

七、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 個月未辦理轉讓方技術入股,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除應停止事實被轉讓的技術外,還應當返還技術資料.

2、受讓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3、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4、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八、侵權風險責任承擔

1、轉讓方應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 人合法權益的,應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的情況,受 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雙方按 的比例合理分擔.

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合同履行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經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持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其餘由備案_______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技術資料

第七條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技術改進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保密

第十一條侵權

第十二條税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仲裁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出讓方查賬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產品考核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___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___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___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___人___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___至第___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人,翻譯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___人日(每週___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人,翻譯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___人日(每週___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___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___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___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税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___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___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籤之日起___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3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 税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 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 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 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 年 _月 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

2.“出讓方”是指 國 市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 省 市,名稱 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 同 範 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 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 同 價 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 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 付 條 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 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 %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 費

1. 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 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 國的仲裁機構或 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 國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 年 _月 日在 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_月 日

B、出讓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_月 日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鑑於:“關鍵技術(以下稱該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該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該技術成果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該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該技術成果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該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第二條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第四條轉讓方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技合字( _________ )第 _________ 號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簽訂日期: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合同履行期限: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研製單位

(個人)

研製完成

時間年  月  日主要研製

人員

組織鑑定

單位 成果鑑定

時間年  月  日

獲獎日期、

等級 發獎單位

已應用

單位 技術商品

轉讓方法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總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______  %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6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該項目屬計劃)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地點),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

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受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7

範本  技術合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6.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X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

a.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X元;

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

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違約金。  1

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  1

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1

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公章):

受讓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鑑於:關鍵技術(以下稱該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

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該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該技術成果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該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該技術成果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該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第二條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

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9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

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

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

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

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0

合同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中國,北京,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 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 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 年 月 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

1.2“出讓方”是指 國 市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 省 市,名叫 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 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 %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税費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 公司

地址: 國 市 街道

電傳:

傳真:

b.出讓方: 公司

地址: 國 市 街道

電傳:

傳真:

受讓方代表:出讓方代表:

年 月 日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該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

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該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該技術成果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該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該技術成果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該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第二條 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

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第三條 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第四條 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第五條 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

第六條 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第七條 轉讓方應就該技術成果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元整。

第九條 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一條 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第十二條 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科技合字( _______ )第 _______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簽訂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合  同有效期限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 日至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研製單位(個人)研製完成時間年  月  日主要研製人員組織鑑定

單位 成果鑑定時間年  月  日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已應用單位 技術商品轉讓方法

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總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_______  %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 _______ 份。其中技術轉讓方_______ 份,技術受讓方 _______ 份,中介方 _______ 份,鑑證單位 _______ 份,公證單位 _______ 份,受託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 _______ 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鑑證單位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3

受讓方:_________(甲方)

轉讓方:_________(乙方)

依據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

一、技術祕密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

二、技術情況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_____方。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4

轉讓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_(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5

______ 國、 ______ 市, 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______ 國、 ______ 市, 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 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 ______ 年 ______ _月 ______ 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 。

2.“出讓方”是指 ______ 國 ______ 市 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 ______ 國 ______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 ______ 省 ______ 市,名稱____________ 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 同 範 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 ______ 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 同 價 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 ______ 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 ______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 付 條 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 ______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 ______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 ______ 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 %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 費

1. ____________ 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____ 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 ______ 國的仲裁機構或 ______ 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 ______ 國 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 ______ 年 ______ _月 ______ 日在 ____________ 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______ 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_月 ______ 日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 ______ _月 ______ 日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6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成交總額: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______元。

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電話:

日期: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7

轉讓方: ,住所:

受讓方: ,住所: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

3.本合同轉讓的技術授權使用方式為獨佔使用許可(或者排他使用許可、普通使用許可),受讓方可以在 年內在 地區 技術領域運用本非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指標: 。

5.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數額為人民幣 元,應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①合同生效後 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 元;②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 年內按產值(或者銷售額/利潤)的 %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6.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本合同期滿後 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7.後續改進技術的分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9.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本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並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本非專利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10.侵權風險責任的承擔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承擔 %。

11.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1)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應(以下三項擇一)

①提請 市專利管理機關調處(解),對調處(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12.其他未盡事宜,可於本合同生效後由當事人雙方書面協議補充。補充協

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使用的有關名詞和術語

(1)非專利技術:也稱技術祕密或技術訣竅(Know-how),是指在國內外尚未公開、在國內未申請和取得專利權的製造某種產品、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等方面的技術。

(2)技術資料——指全部與該非專利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3)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非專利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

(4)技術服務——指轉讓方為受讓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6)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7)後續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8)獨佔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任何受讓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9)排他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受讓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10)普通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同時,轉讓方保留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轉讓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轉讓方、受讓方和中介單位各執一份(當事人有擔保人的,每一擔保人可另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 (蓋章)

受讓方擔保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8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號: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

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

(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

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地 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傳 真: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傳 真:___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

出讓方代表:

(籤 字) (籤 字)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19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技術資料

6.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税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轉讓非專利技術合同 篇20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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