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二手摩托車轉讓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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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二手摩托車轉讓協議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摩托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摩托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摩托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摩托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摩托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摩托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摩托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摩托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單位二手摩托車轉讓協議 篇2
轉讓人:
買受人:
有限公司, 現將 車轉讓於買受人。該車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
現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該車於年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__年月。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工況較差。車身車架有鏽蝕。
第二條: 汽車價格
該車委託太倉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鑑定,受託方經鑑定後得出該車的現價為 元。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出賣人向買受人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説明汽車的現狀。
2.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買受人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户
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户手續,費用各半承擔。同時,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變更手續,如有費用,各半承擔。
第五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備用。
第六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二手摩托車轉讓協議 篇3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摩托車金額:
摩托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摩托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必須是在《全國摩托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摩托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摩托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摩托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摩托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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