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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賣房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賣房轉讓協議書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賣房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仔細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市_____________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雜費,均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計算違約金緞帶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賣房轉讓協議書 篇2

出讓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 片區( 項目)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回遷房(以下簡稱回遷房)轉讓事宜,經平等協商,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證對回遷房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並願意將其轉讓給乙方;乙方充分了解回遷房項目的情況,並願意受讓回遷房並承擔風險。

二、甲方將建築面積(包括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為 平方米的回遷房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 仟 佰 元(¥: )的轉讓費。

三、轉讓費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回遷房過户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回遷房的安置過渡費由甲方領取,歸甲方所有。

六、回遷房房價的漲跌不對本協議的效力產生任何影響;回遷房的交房日期同 片區( 項目)回遷房整體交房日期。

七、本協議簽訂後,未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也不得對協議條款進行修改。若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必須賠償守約方轉讓費總額百分之貳拾作為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十、雙方共同邀請 (身份證號碼: )作為見證人,並在本協議上簽字。

十一、雙方約定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房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已購買使用的集資房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地產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是其已取得全部產權的集資房。房地產權證號為: 。

2、該房地產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間,房屋結構為 ,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律師提示】:產權部分屬於單位部分屬於個人的集資房的轉讓未經單位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未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轉讓即集資房購房資格轉讓合同的效力,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單位在組織集資建房時明文規定不得轉讓的,集資房轉讓合同無效;反之有效。此類合同建議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具體情況簽訂。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產總金額為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税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並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其餘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貸款辦理好並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師提示】: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説,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第三條 交納税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律師提示】:按有關規定,賣方一般需付營業税等十種左右的税費;買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種左右的税費。但是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四條 房地產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併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要考慮好交錢、過户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户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户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雙方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小部分剩餘尾款,以約束賣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律師提示】: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户手續,主要是什麼時間過户一定要説清楚,而且買方交錢和過户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

第六條 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納購房定金 元。

2、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於交房保證金託管的約定: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雙方約定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後,守約方不可進一步追究違約方其他違約責任的,從約定。雙方既約定定金,又約定賠償損失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既可主張定金罰則,又可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為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3)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

(4)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

(5)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如有租約另行約定)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師提示】:第一,要核實合同簽訂人員身份的真實性以及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確保合同不因主體不適當而導致合同無效。第二,帶租約的房屋買賣,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是實物交付還是租約權交付。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要把出賣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時在簽約前將出租信息告知買家,而買家也要認真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應提供書面承諾。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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