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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樣本

最新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樣本

避免裝飾裝修污染方法:

最新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樣本

一、材料選擇

1、在材料選擇上,住宅裝飾裝修應採用A類天然石材,不得采用C類天然石材,應採用E1級人造木板,不得采用E3級人造木板。

2、內牆塗料嚴禁使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內牆塗料(106內牆塗料)、聚乙烯醇縮甲醛內牆塗料(107、803內牆塗料)。

3、 粘貼壁紙嚴禁使用聚乙烯醇縮甲醛膠粘劑(107膠)。

4、 木地板及其他木質材料嚴禁採用瀝青類防腐、防潮處理劑處理,阻燃劑不得含有可揮發氨氣成分。

5、粘貼塑料地板時,不宜採用溶劑型膠粘劑。脲醛泡沫塑料不宜作為保温、隔熱、吸聲材料。

二、施工要求

1、 在施工要求方面,住宅裝飾裝修中所用的稀釋劑和溶劑不得使用苯(包括工業苯、石油苯、重質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

2、 嚴禁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進行大面積除油和清除舊油漆作業。

3、 塗料、膠粘劑、處理劑、稀釋劑等溶劑使用後,應及時封閉存放,廢料應及時清出室內,嚴禁在室內用溶劑清洗施工用具。

4、 進行人造木板拼接時,除芯板為E1級外,斷面及邊緣應進行密封處理。

5、 加強室內通風非常關鍵,幾大主要污染物質通過加強通風都可以大量清除。裝修好的居室不能馬上入住,要儘量通風散味,做好空氣淨化工作。但是,不能打開所有門窗通風,因為這樣對剛剛塗刷完畢的牆面及頂棚漆不利,會使漆急速風乾,容易出現裂紋。

合同範本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建築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工期

一、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裝修的住房需具產權合法擁有者或產權合法擁有者的書面委託。

乙方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企業,並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資質證書或裝飾裝修協會核發的資質資格證書。企業資質 。

2、裝飾裝修施工地址: 區(縣) 路 巷(社區) 號  樓 室。

3、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廚 衞 陽台,套內施工面積 平方米。

4、裝飾裝修施工內容: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項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價和工期

工程造價必須依據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佈的家裝工程造價標準制定

1、合同總價款:

  元,(大寫):

元。

其中:

材料費: 元,人工費: 元,

拆除費: 元,清潔、搬運、運輸費: 元,

管理費:按總造價 % 元,税金 % 元

合同簽訂生效後,如工程項目、工程量增減、工程款變更等,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工程款按實增減。

2、工期:

 年

日開工,至

 年

竣工,工期

 天。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按時送達現場後,甲、乙雙方應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乙方負責保管。

2、甲方採購供應的家裝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裝修,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裝材料、設備:見附表二《工程主材料報價單》。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驗收。未經甲方驗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報價要求的,應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時驗收,應視作驗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選購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責任。

4、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家裝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裝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環保合格標準家裝材料。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19)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相關法律規定。

2、本工程由

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

  份。圖紙設計費 元由 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家裝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見附表三《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4、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水電、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驗收手續。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按(GB50327-2019)進行,驗收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簽字生效後,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見附表四《工程質量驗收單》),並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扣除保脩金外的全部工程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另定驗收日期,甲方不得無理拖延。

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在書面通知甲方後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甲方對乙方組織的驗收有異議的,可按雙方共同指定的單位複檢,複檢合格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乙方返工緻工期延長,按逾期交付處理。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六《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約定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外牆防滲為五年。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提供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合格表。

7、甲方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的,甲方應與監理單位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工程師職責等告知乙方。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與施工有關的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應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公共用管線和設施。

第五條 工程付款及結算

1、工程付款原則上採取合同正式簽定工程動工前、工程施工中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分段付款方式,付款包括:材料款、工人工資及管理費用等。付款比例由甲、乙雙方商定。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2、工程結算必須按實際施工量及結算標準結算,甲方付款乙方應開具收據,甲方應予以保存,避免結算糾紛。《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五。

第六條 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在工程裝飾裝修施工前,應向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辦理申報手續。

(2)甲方應在開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當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佔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係等協調工作。

(4)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分户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時,甲方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後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物業管理公司如有收取押金的項目,甲方應予以支付。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業沒收,乙方應按實對被沒收部分進行全額賠償。

(6)甲方應告知施工所在地物業管理公司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以便乙方遵守執行。

(7)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有關乙方工程施工人員、車輛進出小區手續,保障乙方順利施工。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在施工前三天與當地物業管理公司或房管機構協商,簽訂有關協議,辦理有關手續。

(2)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管道、樓(地)面、牆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3)早上7時前及晚上7時後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施工作業。

(4)組織有甲方參加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説明的現場交底。

(5)乙方負責清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並按照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堆放。

(6)指派項目經理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項目、變更施工內容、裝飾材料及設備的,甲方應及時和乙方協商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違反安全、防火法規造成責任事故,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返工並賠償損失;

4、乙方負責提供的家裝材料和設備,若屬偽劣假冒產品,乙方應承擔按合同約定購置合格產品更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返工費用;

5、乙方在施工前,未向所在物業管理公司申報手續,必須承擔包括罰款在內的全部責任並補辦手續;

6、甲方按合同約定負責採購供應的家裝材料和設備,交付乙方驗收後,由於乙方保管不善,擅挪它用,乙方必須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的,每超過一天應支付違約金 元。

8、甲方未向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站辦理工程申報手續,必須承擔包括罰款在內的全部責任並補辦申報手續;

9、甲方違反合同私自與施工或管理人員更改或增補工程項目,所引起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甲方未經辦理相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該原有房屋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甲方應承擔包括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直至民事責任;

11、甲方提供的家裝材料和設備質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日期,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每天 元的停工損失;

13、甲方如未按約定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每天 元的停工損失;

1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每天 元的損失;

15、工程竣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自行入住的,視為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漳州市裝飾裝修協會或工程所在地的物業管理公司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依法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後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違約金,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並由責任方按合同總價款 %賠償守約方,解除本合同。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長 天以上;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嚴重,乙方返工無法達到合同目的;

③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又不予更換的;

④乙方施工期間違反物業管理等規定,經勸阻不予改正的;

⑤乙方施工期間出現嚴重安全事故的。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規定辦理有關施工手續的;

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施工的;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長超過 天的;

④甲方未能依約支付乙方工程款,時間超過 天的;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

5、合同解除時,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方的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

2、

3、

4、

5、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物業管理公司壹份,鑑證單位備案壹份。合同附表、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電 話:

乙方(簽章):

電 話:

鑑證單位: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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