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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合同範本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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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合同包括著作權合同、專利權合同,商標權合同等,其係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知識產權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性質上屬於民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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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使用許可合同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説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户,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户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户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品改編許可合同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將上述作品攝製成電影,在_________地區發行(播映)。

第二條 乙方承擔攝製上述作品所需要費用,負責安排攝製及電影片的推廣、宣傳。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上述作品的攝製電影權,保證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權和其他權益的內容。

第四條 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攝製的要求:_________。

第五條 為攝製需要對上述作品進行改編,由_________方負責。

第六條 甲方承擔改編,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改編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擔改編,甲方應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付,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七條 乙方收到改編稿(作品稿)後,應在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是否採用。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同意採用。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權利授予第三方。如有違反,受害一方有權向對方追索經濟賠償並解除合同。

第九條 乙方可為攝製的需要,在不變動上述作品的主要線索、主要人物、主要情節的情況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對根據其同意的改編稿攝製的電影片,不得提出保護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確定,應徵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條 乙方有權為推廣以上述作品為藍本攝製的電影片,根據電影劇本編寫和發表內容提要、海報

第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和標準為:

(一)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二)版税:每拷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三)基本稿酬加拷貝發行版税:_________元/每千字_________千字+版税每拷貝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預付上述使用費的_________%,其餘部分於電影片攝製完成後_________天內付清。

第十三條 甲方承擔改編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編費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乙方應在_________月內開始上述作品的攝製。因故不能按時開始,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攝製上述作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付的費用。

第十六條 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攝製上述作品,乙方應給甲方以經濟補償,數額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規定費用的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在支付費用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根據上述作品攝製的電影劇照。

第十八條 在電影片攝製完成後_________月內,乙方應將作品稿交還甲方,若有損壞或遺失,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繼續發行根據上述作品攝製的電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一方要求延長,應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商定後續訂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文字作品使用許可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稱文字作品)的著作權人;

2.甲方有意將乙方文字作品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拍攝電影(電視劇),並承諾支付一定金額的報酬,乙方表示同意;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許可使用的權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權利:

1.將文字作品改編為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

2.根據由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拍攝電影(電視劇),在_________地區發行(播放);

3.甲方還可以將其所拍攝的電影(電視劇)製作成各種音像製品發行,同時也可以網絡的形式發行該電影(電視劇)。

第二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和標準為:

1.一次性支付報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個拷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內,向乙方預付上述使用費的_________%,其餘部分在電影(電視劇)攝製完成後_________天內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户:帳户名:_________,帳户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 作品的交付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電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複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交付,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許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權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為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可以根據攝製的需要,在不變動上述文學的主要線索、主要人物、主要情節的情況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擔任改編文字作品的編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的《聘用編劇合同》。

2.對於文字作品,甲方僅享有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權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權對文字作品進行處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權利,不得損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權益。

4.在攝製電影(電視劇)的過程中,乙方如果認為有必要,可以聘請甲方擔任顧問,為乙方的拍攝工作提供諮詢服務。甲方的酬金按日結算,標準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擔任顧問期間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承擔攝製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費用,並負責安排攝製及電影(電視劇)的推廣、宣傳。

7.甲方對電影(電視劇)片名和署名的確定方式,應該徵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為推廣以上述文字作品為藍本攝製的電影(電視劇),有權根據電影(電視劇)(電視)劇本編寫、發表內容提要和海報。

10.根據文字作品改編而拍攝的電影(電視劇),其著作權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據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的著作權,按照甲方與改編文學劇本的編劇之間的約定由甲方或編劇享有。

12.甲方為其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及其衍生產品的宣傳、推廣需要,有權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資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無須另行徵得乙方同意,亦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僅限於對電影(電視劇)進行宣傳、推廣之目的。

13.由於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攝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的費用。

14.甲方應於根據由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後期製作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資料退還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銷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5.在本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繼續發行根據上述文字作品攝製的電影(電視劇)。

16.如乙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權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經濟賠償並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電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複印件,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據其文字作品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衍生產品上署名的權利。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3.乙方對根據其同意的改編稿而攝製的電影(電視劇),不得提出保護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條中授予甲方的權利,亦不得將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5.由於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攝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具體數額為_________。

6.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對文字作品進行改編,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具體數額為_________。

7.甲方應在內開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攝,因故不能按時開始,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8.乙方有權無償獲得根據上述文字作品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劇照或海報。

第七條 權利轉讓

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內,若乙方決定轉讓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授予甲方權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關文字作品的其他權利,應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但應自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行使;否則,即喪失優先受讓權。

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八條 保密

在根據由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公映之前,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影(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若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繼續生效,乙方權利、義務由其合法監護人或繼承人享有或承擔。

第十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具有攝製電影(電視劇)的法定資格;

2.保證其所拍攝的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保證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保證其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權人,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乙方從未自行授權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授予甲方的權利;

3.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乙方不會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條中授予甲方的權利,亦不會將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該文字作品不會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5.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文字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經甲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支付;

3.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予翻譯權合同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主營業所或住址):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於甲方擁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下稱“作者”)的作品_________(書名)(下稱“作品”)第_________(版次)的著作權,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_________(國家/地區)以圖書形式用_________(文字)_________(翻譯/出版)_________冊(印數)上述作品譯本(下稱“譯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版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為翻譯的目的,甲方應免費向乙方在_________提供上述作品的_________本加工副本。

第四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七條的規定,為獲得出版譯本的權利,向甲方支付報酬,支付方式為:

(一)版税:(貨幣單位_________)=[譯本定價×_________%(版税率)×銷售數(或印數)];

(二)一次性付酬:_________(貨幣單位)_________。如果譯本的最後定價高出預計定價,乙方應在譯本出版後按_________%增加向甲方支付的報酬。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月內,向甲方預付_________%版税,其餘版税開出版後第_________月結算期分期支付,或在_________月內一次付清。

第五條 乙方負責安排有資格和有能力的譯者對作品進行準確性確的翻譯,譯者姓名和其資格證明應送交甲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刪節、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作品。

第六條 有關譯本的質量問題,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七條 乙方將作者的姓名標註在譯本的封面、護封和扉頁的顯著位置,並註明:“此版本_________(書名)系_________(乙方名稱)與_________(甲方名稱)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協議出版”。

第八條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出版譯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_________限屆滿前 _________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愈期違約金,比例為_________,乙方在雙方另行約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比例為_________。

第九條 譯本一經出版,乙方應免費於_________日前同甲方提供_________本樣書,並應盡力推銷譯本的複製品。

第十條 如果乙方希望增加_________冊(印數),______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增加印數,但應將擬定的印數和定價通知甲方,並於 _________日內按第四條規定的_________方式向其支付報酬_________。如果乙方未在譯本脱銷後_________月內再次重印譯本,授予的權利迴歸甲方。

第十一條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條規定的譯本的其他任何權。

第十二條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將所授予的翻譯權許可任何第三方行使,譯本也不得單獨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説明。

第十三條 如果乙方未在_________日內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報酬,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支付報酬,並支付愈期違約金,比例為_________;如果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比例為_________。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明確授予乙方的權利之外,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甲方保留。乙方希望取得的權利,應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核查譯本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如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約定,又未能在甲方通知其_________月內改正,或甲方已撤銷不能履行的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授予乙方的翻譯權迴歸甲方,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比例為_________。

第十七條 乙方委託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票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並按_________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價折算成合同確定的幣種支付。

第十八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中國仲裁機構為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或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因本合同引紛提起的仲裁或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第二十條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外國文字)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為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商標許可合同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1.產品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許可協議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1.比例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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