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知識產權合同 >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精選28篇)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精選28篇)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

甲方: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精選28篇)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祕密”。

(2)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並採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並被專利局公佈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祕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複製、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於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後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範本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和平等協商,就甲方技術祕密保護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成果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自願簽署本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技術祕密是指甲方內部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事項,以及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內部一定範圍內的內部保密以及對外保密兩個方面。

第二條 甲方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甲方職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因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而接觸或瞭解甲方技術祕密的其他人員都有保守甲方技術祕密的義務,即:對所掌握的甲方技術祕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於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條 甲方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 乙方保守、保護甲方機密以及在改進甲方保密技術方面成績顯著,由甲方給予獎勵。

第二章 保密範圍

第五條 甲方技術祕密包括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1、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如:屬於甲方的標有“保密”、“祕密”、“內部”、“機密”等字樣的各類文件、信息資料;

2、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保密的有關研究項目、研究進度、經費投入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

3、 甲方的專有技術及其相關技術;

4、 甲方處於研發階段的技術資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開的其它技術信息;

第三章 乙方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對甲方技術祕密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方式為: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積極防止甲方技術祕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公開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範圍內的事項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術祕密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和開發;確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曉甲方技術祕密的,乙方應徵得甲方有關負責人同意,並明確向對方告知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3、在解除聘用合同時,乙方應將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項的資料完好交還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後三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對於乙方此項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內容見本協議第七條);

5、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期限,即: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術及相關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七條 對乙方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及獎勵: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甲方應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2、 對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完成的技術成果,甲方應給予相應獎勵,並以該成果創造的經濟效益為依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

3、 上述報酬及獎勵的具體方式及數額,依乙方在該成果中的貢獻及該項成果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具體確定。

4、 在解除聘用合同後三年內,如有本協議“第六條4”所述情況發生,乙方可憑有關證明文件(乙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欲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在與甲方溝通後,甲方明確表示不予准許)一次性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單位最後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2”所述的獎勵及報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工作成果權歸屬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歸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甲方已有技術基礎上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3、 乙方在聘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進行與甲方科研、經營領域相關的技術開發或其它活動;經甲方同意並投資後,乙方在聘用期間任何形式的技術成果均歸甲方所有。

4、 乙方對聘用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經甲方同意後享有署名權,在不違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對該成果享有發表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

第九條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完成的技術成果(包括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整體技術構思,因其可能與本協議的履行發生交叉或衝突,希望排除在本協議約束範圍之外的:

1、 無( )

2、 有( )。詳細説明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是否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署過任何妨礙本協議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無( )

2、 有( )。詳細説明如下:

第六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後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甲方支付不低於1萬元並不超過10萬元的違約金;

2、 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後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乙方支付不低於500元並不超過1萬元的違約金;

2、 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尋求法律渠道予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祕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 口頭的、圖形的、 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祕密”。

(2)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並採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於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並被專利局公佈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複製、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佈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4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鑑於甲方處於新項目開發期,涉及甲方擁有的新商業模式和新專有技術的商業祕密。甲方委託乙方具體承擔甲方創新技術中部分內容的組合集成與製造,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為了開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關商業祕密和技術資料。為保證交流後的商業祕密和技術信息不被泄漏且不發生侵權濫用,特簽訂本協議。

一、 各方對對方以各種方式提供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在任何情況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業務開展需要雙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 通過交流,各方在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信息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利用所獲商業祕密和技術信息其延伸題材進行經營活動。也不與第三方進行涉密題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經營活動。

三、 本協議涉及商業祕密和技術信息的載體形式如下:書面文件:經雙方代表或授權人簽字的並注有:“保密協議(潔號)涉密資料”的書面資料。電子郵件:發出方在發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協議(潔號)涉密資料”的郵件資料。接收方須在接到的郵件上加註“同意本文件為保密協議(潔號)涉密資料”並返回的郵件資料。錄音資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 ,上述關於 ,關於 的錄音內容是我方與 方商業、技術祕密內容交流過程真實的錄音,具有法律證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 ,上述關於 ,關於 的錄音內容是我方與 方商業、技術祕密內容的交流過程真實的的錄音,具有法律證明效力。”錄音內容的錄音資料。

四、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法了上述一、二條約定,需向對方賠款100萬元整,並在此基礎上按照給對方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的1.5倍賠償對方。

五、 若出現違約糾紛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X年。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祕密”。

(2)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並採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並被專利局公佈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祕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複製、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於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後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6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7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於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於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鑑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説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諮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諮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製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8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祕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祕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合同,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户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説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9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説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可能核實客户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核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0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1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加入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進行宣傳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合作雙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甲方公司信息位置及內容

3.在_______________網配件市場的配件專賣店欄目第____排第____位發佈_____________象素圖標廣告,及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經營信息,______個字之內的公司名稱信息,設計製作由乙方負責。

4.廣告發布展示公司名稱及產品信息。廣告文字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具體內容雙方協商。

5.上述廣告鏈接至甲方網站______________或指定網址。

6.在廣告發布期內,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對上述廣告的內容內容及鏈接的網址進行更換,乙方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新工作。

7.贈送:_______________網誠信認證會員信息資源服務_____年。

廣告發布起止時間的約定與終止

8.甲方廣告自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發佈,發佈時間為______年。

9.由於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廣告發布的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後,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

合同期限的約定與終止

10.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傳真簽署有效。

11.合同到期前30日內,在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圓整的網絡宣傳費後,本合同中約定的各項宣傳服務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

違約責任

12.因甲方未及時提供廣告內容而導致廣告不能按時發佈,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準時開始甲方廣告或致甲方廣告發布中斷,乙方應提供給甲方額外的廣告宣傳時間作為補償,免費廣告時間為違約時間的_____倍。

爭議解決

14.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絡宣傳費總計人民幣______圓整。

16._______________網廣告發布為先付費後發佈。在合同簽署後一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並將匯款底單傳真給乙方。

17.乙方銀行信息: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匯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網絡商貿有限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極為重要價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信息,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保密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一、甲方的商業祕密

1、甲方商業祕密法律含義: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甲方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保密措施,包括甲方採取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業祕密包括兩部分:非專利技術和經營信息。

2、甲方商業祕密業務範疇:

(1)非專利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祕密或技術訣竅。技術祕密是指甲方在醫療服務或影視廣告策劃服務過程中的技術訣竅或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該技術祕密主要寓於圖紙、資料、膠捲、軟件等載體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訣竅、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等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是指與醫療經營、服務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等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祕密。凡是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具有保密性質,又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報或信息,均屬於經營信息的範圍。其表現形式為數據、信息、經驗等,多以計算機軟件等為載體。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①未實施及尚未實施完畢的企業戰略規劃、發展計劃、經營方針與計劃、營銷策劃方案、商業模式、投融資決策、服務策略;

②資產購臵計劃、投資計劃、服務推廣計劃、廣告計劃、改制上市、併購重組;

③管理規程、產權交易、財務數據及財務經營分析報告、廣告分析報告、資源儲備、客户信息、招投標事項;

④貨源情報、服務網絡、客户及潛在客户的名單、醫療服務價格、標底、標書的內容;

⑤企業資信狀況、醫療服務的社會認可狀況、供求狀況、市場佔有狀況,服務的區域分佈等資料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模式、方法、公關和管理經驗等;

⑥與廣告業務直接相關的平面設計、影視節目、影視廣告成片及拍攝素材、錄音、後期包裝製作,網絡數據、代碼、頁面、架構、網絡營銷策劃方案;

⑦媒體合作的機構、形式、內容、價格,媒介投放計劃、資金預算方案,營銷合作機構的形式、內容、價格;

⑧人力資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等採購方案、採購對象與價格等。

3、商業祕密來源

甲方的商業祕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①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②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③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1、法律含義:是指那些尚未納入知識產權法保護範圍,又不構成商業祕密,但對用人單位仍具有一定保密價值的事項或信息。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凡是沒有納入商業祕密範圍,又不受知識產權法規保護的對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項均屬此範圍。

三、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或者與職務有關的業務交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相關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①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②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③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④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紙、圖表、電腦、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無條件的將這些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6、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至勞動關係解除兩年後的次日止)乙方不論在何種單位就職,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期間所執行業務之客户名單,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執行業務期間自行發展起來的客户名單;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不得勸誘甲方任何在職人員離職。

7、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商業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四、競業限制:

①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第二條知識產權條款

一、與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屬於甲方;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及甲方不對外公佈的信息、技術資料等完成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提供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施工工藝、設計方案、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確規定的祕密信息,乙方認為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並明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特定情況下著作權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四、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將甲方的商標、字號等進行註冊或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一經發現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後,要求乙方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曉並自願按其規定執行。

第四條違約賠償責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損失賠償金額由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乙方違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各項費用組成。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權利義務的終止

甲、乙雙方協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務必以電話或郵件形式知會對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術祕密或者商業祕密已經公開;

2、甲方法人終止,且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已經全面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3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4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説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7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户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閲、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9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0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 、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1

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説 明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主辦方與參展方簽約時選擇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主辦方針對參展方的參展項目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狀況進行的展前審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展會期間與參展方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的協調處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關宣傳資料等。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規定,並接受主辦方及其投訴機構依上述辦法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屆展會結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自行檢查。

2.不在展館內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展板、展台、宣傳資料等。

3.按照主辦方或者其設立的投訴機構規定的投訴程序進行投訴,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

4.積極配合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以及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的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

5.在投訴時準確、完整地向主辦方提供知識產權權利證明等相關信息。

6.投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7.不進行惡意投訴。如因為惡意投訴給主辦方或者被投訴人造成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若違反本承諾,願意按本展會的規定接受主辦方或者投訴機構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投訴機構及承諾人各持一份,自承諾書籤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為維護展會秩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本投訴處理程序。

第二條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

1.主辦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投訴機構可以由主辦方人員、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和法律專業人員等組成,投訴機構人員不得少於2人。

2.投訴機構依照本程序第三條的規定處理投訴事項。

第三條 投訴的受理

一、受理條件

1.投訴人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2.投訴人與被投訴事項具有利害關係。

3.投訴是針對展會現場發生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公司應當提供商業登記資料,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

2.授權委託證明。委託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證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證明。具體包括專利證書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憑據,商標註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著作權的法律文件。知識產權發生有關變更、續展、轉讓、許可等事項,還應當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權證明。具體包括涉嫌侵權參展項目的名稱、涉嫌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照片、實物等。

5.境外權利人投訴時提交的外文證明文件必須有相對應的中文譯本。

6.投訴形式。投訴人投訴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書。

三、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權,或者商標權,或者著作權侵權訴訟的。

2.投訴人的專利權正處於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的。

3.投訴人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者著作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於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的。

4.投訴人的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無效,或者商標權已經被撤銷,或者著作權已經超過保護期的。

第四條 知識產權投訴的處理

1.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在1小時內通知被投訴人,並要求被投訴人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的陳述意見和不侵權的證據。

2.投訴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在3小時內對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進行核實,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作記錄。

3.投訴理由不成立的,投訴機構可以終止處理。

4.核實完畢後,投訴機構首先主持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投訴機構督促雙方立即履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投訴機構對於下列情況有權立即作出處理決定:

(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直接交涉,已經擾亂展會秩序,應當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訴機構負責處理。

(2)被投訴人接到通知後12小時內無正當理由不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也不提供證明不侵權的證據材料,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3)被投訴參展項目侵權事實已經由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確認,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4)被投訴人自認侵權的,被投訴人應當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

第五條 處理決定的執行

1.處理決定一經做出,應當立即執行。

2.投訴機構應當督促參展方主動採取撤展、遮蓋等措施。參展方拒不執行,或者執行後又恢復原狀,投訴機構可以指派工作人員直接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參展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本程序自展會主辦方公佈之日起生效。

展會主辦方(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書 年 月 日

投訴人填寫基本信息 名 稱展位號委託人聯繫方式

投訴人

被投訴人

投訴內容□專利侵權 專利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侵權 商標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權侵權 著作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訴機構填寫證據材料□ 身份證明 □授權委託證明 □知識產權證明 □侵權證明

被投訴人情況調查□ 展品涉嫌侵權 □展板涉嫌侵權 □展台涉嫌侵權 □條幅涉嫌侵權

□ 具體侵權狀況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敍述□ 處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依據□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

□ 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結果□ 撤展 □遮蓋 □調解結案 □不予受理

□終止處理 □公證取證 □出具事實證明 □轉由行政、司法機關處理

確認簽章投訴人簽字被投訴人簽字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人員

簽字

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3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願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願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託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範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本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註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祕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於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閲相關文件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瞭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祕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係,並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誌來説明這種關係。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範本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為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__________ 區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深入貫徹___________ 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

_____________ 區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推動“五區”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___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 活動,促進企業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為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企業推薦乙方為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轄區企業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

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諮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____ 個月向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

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6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7

被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説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户,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户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户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下標的物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8

甲方: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務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基於本合同委託事項的時效性,合同生效後,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 日之前向商標局提交相關材料。

2、如甲方確認過程中發現乙方製作的相關申請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予以及時修正,並於甲方確認通過後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文件的官方申報動作。

3、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報告方式為面訪、掛號函件、傳真等或者將材料發送至甲方。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作為其合同事務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合同事務的執行。乙方合同事務負責人向甲方發出的指令、簽發的文件等對其所屬方具有法定約束力。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事務後,應恪盡職守完成合同約定的委託事務,且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利益相牴觸的委託。乙方收到國家商標局下達的文書、證書後,乙方應在收到前述文件、證書後天內轉達甲方。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務費用款項。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1、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委託事務的服務費用總額(含税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服務費用總額已包含因辦理本合同項下知識產權事務的政府行政收費及乙方的報酬。除該等費用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費用。

2、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開具的合同款項全額的專業税務發票後全額

支付乙方合同服務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 元。

3、本合同項下款項一律由甲方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內: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維護對方權益。

如因一方違約行為,導致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訴損失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託事項過時效,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2、本協議如因甲方違約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合同費用。

本協議如因乙方違約解除的,乙方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hishi/lq3k9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