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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6篇)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6篇)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6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轉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港口為其代辦下列海運進口貨物的交接、國內轉運業務。

貨物基本情況如下:

貨物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卸碼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單號碼:________ 嘜頭: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 貨物:________ 名稱:________ 集裝箱數量: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 數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體積:________

2.代理運輸方式為,自________至到站(專用線)/港,交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3.甲方同意支付與上述貨物運輸有關的港口費、艙底卸貨費、定額費、勞務費、驗箱費、滯箱費、特殊換單費等。

4.甲方對於貨物運輸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對外簽訂進出口貿易合同時,應明確規定提單通知人為乙方,並將編制的貨物裝船標誌告知乙方。

6.甲方應在船抵港日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

(1)提單及其他航運單證;

(2)商業發票

(3)裝箱單

(4)進口貿易合同

(5)進口免税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報關委託書

(7)海關、鐵路部門或港務局臨時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和單貨一致,因單據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7.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報關、報驗時,須辦理相應的委託手續,並出具書面的授權委託書。

8.貨物體積、重量、件數與託運單不符的或貨物溢短裝、殘損時,轉運用鐵路運輸時,以鐵路部門記載的貨物狀況為佳;轉運用公路運輸時,以公路部門出具的公路運單上記載的貨物狀況為準;並以此作為收費依據。

9.由於甲方未及時付清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提供單據不及時而造成貨物運輸延遲或者被乙方留置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當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對於貨物滅失或者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1)天災,包括自然災害,例如但不限於雷電、颱風、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於火災、爆炸、由於偶然因素造成的運輸工具的碰撞等;

(2)戰爭或者武裝衝突;

(3)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4)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罷工、停工或者乙方僱傭的工人勞動受到限制;

(6)甲方的過失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7)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誌欠缺、不清;

(9)非由於乙方或者乙方的受僱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導致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對於第6款免除責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負舉證責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運輸,及時傳遞應返回的運輸單證。乙方對於其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元人民幣或每公斤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凡保險責任只到卸貨港口(庫、場)或者集裝箱拆箱後的貨物,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可代為辦理加保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辦理保險,則應在合同中註明或者在貨物抵港前書面通知乙方。

13.雙方可以約定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費用實報實銷加上代理費用;或採用統一代運包乾費率。

代理費率:

(1)散貨:________________

(2)集裝箱:標準箱 非標準箱

(3)大件諮詢費: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單起碼費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屬於代理人代墊費用範圍的海關關税、檢驗費、國內運輸保險費、運費等費用一律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15.為了甲方利益,無須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可以代為支付運費、關税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帳單之日起7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逾期不付,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保留通過留置貨物或滯留單據來獲得相關補償的權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將代運預算費用匯入乙方帳户,多退少補。

17.合同雙方可以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擬委託乙方運輸 輸電工程大型設備,且乙方同意接受委託。為明確設備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3 運輸路線:

1.4 運輸時間:

第2條 承運設備情況

2.1 設備名稱:

2.2 設備數量:

2.3 設備重量:

2.4 運輸尺寸:

2.5 運輸安全技術條件詳見附件3。

第3條 合同價格

3.1 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第 1 頁 共 18 頁 1.2 工程規模:(¥ )(含税),詳見附件1;

3.2 支付方式為:

第4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1 本協議書;

4.2 專用條件;

4.3 通用條件;

4.4 合同附件;

4.5 雙方協商同意的變更、紀要、協議。

第5條 保證

5.1 考慮到甲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乙方,乙方在此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完成甲方託運設備的運輸工作

5.2 考慮到乙方將進行本合同約定的大型設備運輸工作,甲方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乙方。

第6條 術語

本協議書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上文提到的合同專用條件及通用條件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7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件。

第8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3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台。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

點 內蒙古烏海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

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台,第二次運輸一台。

5.運輸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台罐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承運方 元;第3台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剩餘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

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

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靖邊縣支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4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台。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點 內蒙古烏海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台,第二次運輸一台。

5.運輸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台罐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承運方 元;第3台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剩餘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起運地:

目的地

一、託運物品名稱、貨值、型號及數量:品名: 貨值:

型號: 數量:

尺寸: 重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以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將派車委託書發給乙方。

2、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公路汽車運輸要求,能承受汽車運輸震動,包裝要牢固。由於該貨物是超寬的超限貨物,乙方有義務辦理在運輸途中所需要的超限手續。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運輸。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條件下,不得隨意改變派車委託書所規定的內容。如乙方未按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拖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正,並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4、乙方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承運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貨物缺少或丟失,路上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貨物發生損壞,乙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之外的一切損失。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中的執行情況,(如送貨情況,到廠時間,車輛動態,突發事件等),不得謊報或隱瞞事實。

6、乙方在規定的地點裝卸貨物時,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貨物短缺,重量不符,車輛廂體在裝卸時受損,裝載危險品及走私貨物時(國家規定),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執行運輸任務,並且不承擔責任。

7、乙方在執行運輸任務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如遇上述特殊情況,乙方應立即停止操作,避免損失。但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義務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8、當乙方運輸任務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通知、郵件通知、電話通知)並將為甲方墊付的費用發票及時送達甲方。

三、託運方式及價格:總價 (包括設備加固、探路、運輸等路上所有費用)。

四、託運期限:

自 至 共需 日。起運時間 。具體為託運方將貨物交付給甲方工廠,至接收方收到託運物。(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氣、堵車、交通超限扣車可以順延)

五、運費支付期限和方式:託運物送到後一週內將運費匯至乙方賬户。

賬户如下:

户 名:青島運華工貿有限公司大型起重運輸分公司

開户行:青島銀行

賬 號:8020 1020 0536 299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運費,按天處以運費6‰違約金。

2、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未及事項,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包括提請相關部門指導、幫助。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此票貨物操作完結束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無錫華光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 重 量:

2、到 達 地:

3、運輸總價(含運輸貨物保險費):_______ 大 寫:

二、付款方式:

1%

2、運完付3%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運輸要求: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後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後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後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後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後,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並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並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徵得甲方

同意,否則需支付500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於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萬元的10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後10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一、甲方 分公司 工程,因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二、 設備的拆卸(安裝)地點和時間期限:

1、拆卸(安裝)的地點:

2、拆卸(安裝)的時間期限:

三、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符合設備出廠技術要求,通過設備安全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

四、甲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五、 運輸要求:

1、運輸途中的包裝要求:

2、乙方在拆卸、安裝和運輸途中,要保證物品完好,發生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調換。被拆卸、安裝的物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由 乙 方負責卸貨,安裝。

3、 乙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六、 驗收標準、方法和質保期限:

1、驗收標準和方法:

2、質量保證期限: 自驗收合格後 月

七、 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收款時,必須先開具正式的發票。

2、合同簽訂後,甲方在 天內支付預付款 %,計人民幣: 元。

3、 ,支付進度款 %,計人民幣 元。

4、驗收合格後 天內,支付進度款 %,計人民幣: 元。

5、質保期滿後,支付質量保證金 %,計人民幣:

八、 服務要求:

1、需甲方配合的地方:

2、乙方的服務承諾:

九、 環保、安全要求

甲方已實施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甲方在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相關要求。

1、乙方應編制設備拆卸(安裝)專項施工技術方案,經甲方安全、設備、技術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作業。

2、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職責。

3、提供擬進場使用的設備清單和相關驗收資料,經甲方驗收批准後,方可使用,保證進場設備機況良好,符合國家環保、安全規定。

4、提供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清單和上崗操作證複印件,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作業。

5、乙方操作工及業務聯繫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乙方應設現場安全監護,設備吊裝、拆卸作業、運輸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設備現場拆卸、安裝過程,必須做好廢油、廢回絲等廢棄物的收集、回收工作,統一處置,不得隨意丟棄、向大地排放。

十、 其他約定:

1、甲方委派 同志為本合同的業務聯繫人 , 負責本合同的執行。 元。

2、乙方委派 同志為本合同的業務聯繫人 , 負責本合同的執行。

十一、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項,每遲延一天按本合同合計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將本合同擅自轉(分)包給第三方進行,如發現乙方擅自轉(分)包給第三方,乙方按本合同合計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3、其他違約行為: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簽約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簽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附註: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同等效力。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3、本合同簽訂地:上海市交通路1565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一件水電設備由 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數量、起止地點及價格

2、運輸起止地點

起運地:

目的地:

啟運日期:

限定到貨日期:

二、運輸承包價

1)整批設備運送按總價承包的方式,合計總運費為:

2)上述運輸包含運輸工具、捆紮及材料費、含沿途各項路費,道路補償費用,超限運輸行政性收費及罰款(包含高速公路超限審批手續的辦理和超限賠償費用);

3、乙方必須在啟運前及時辦理完成公路運輸超限證,如因無法及時辦理超限證而導致無法駛入高速路段而延誤到貨日期,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如甲方報錯貨物尺寸和重量致使運輸路線發生改變,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已經提供貨物裝車及包裝前的照片給乙方參考,因車輛無法裝載,放空費由乙方承擔);

4) 上述運輸不包括起運地和目的裝卸貨物的費用;

三、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約定,費用結算方式為按件數結算;貨物運輸完成後2、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承擔所有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四、雙方責任

1)甲方需在發貨前三天以電話、書面、傳真或電郵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裝貨通知,乙方收到裝貨通知後安排車輛確保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裝貨地點。

2)乙方車輛到達裝貨地點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裝車作業(夜晚除外);裝車完畢後,乙方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沒有異議則在提貨單上簽收確認;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及時提出,與甲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方可啟運。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裝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放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3)乙方承諾車輛裝裁完貨物啟運後扎不牢固等)中途發生貨物損壞的或延誤到達日期的,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需在事發後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保護好現場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工作。

4)乙方車輛到達工地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卸車作業(夜晚上除外),並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即時提出,雙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如沒有異議則在送貨單上簽收確認後,甲乙雙方確認該車運輸任務完成。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卸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方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5)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制定路線,乙方需負責對所指定運輸路線的通行保證,同時確保不因運輸道路寬度等因素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扣押、滯停等情況的出現。如造成以上所述情況,乙方需自行解決,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後影響,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責任權利。

6)乙方確保所提供車輛的合法性,並擁有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證件和已辦理相關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導致車輛扣押,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條款:

1)如因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按照事故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的程度,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或爭議的解決地點為中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的各項文件、單據、傳真、E-mail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協商後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起運地:

目的地

一、託運物品名稱、貨值、型號及數量:品名: 貨值:

型號: 數量:

尺寸: 重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以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將派車委託書發給乙方。

2、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公路汽車運輸要求,能承受汽車運輸震動,包裝要牢固。由於該貨物是超寬的超限貨物,乙方有義務辦理在運輸途中所需要的超限手續。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運輸。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條件下,不得隨意改變派車委託書所規定的內容。如乙方未按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拖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正,並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4、乙方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承運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貨物缺少或丟失,路上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貨物發生損壞,乙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之外的一切損失。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中的執行情況,(如送貨情況,到廠時間,車輛動態,突發事件等),不得謊報或隱瞞事實。

6、乙方在規定的地點裝卸貨物時,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貨物短缺,重量不符,車輛廂體在裝卸時受損,裝載危險品及走私貨物時(國家規定),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執行運輸任務,並且不承擔責任。

7、乙方在執行運輸任務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如遇上述特殊情況,乙方應立即停止操作,避免損失。但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義務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8、當乙方運輸任務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通知、郵件通知、電話通知)並將為甲方墊付的費用發票及時送達甲方。

三、託運方式及價格:總價 (包括設備加固、探路、運輸等路上所有費用)。

四、託運期限:

自 至 共需 日。起運時間 。具體為託運方將貨物交付給甲方工廠,至接收方收到託運物。(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氣、堵車、交通超限扣車可以順延)

五、運費支付期限和方式:託運物送到後一週內將運費匯至乙方賬户。

賬户如下:

户 名:青島運華工貿有限公司大型起重運輸分公司

開户行:青島銀行

賬户: 1020 0536 299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運費,按天處以運費6‰違約金。

2、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未及事項,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包括提請相關部門指導、幫助。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此票貨物操作完結束為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 系 電話: 聯 系 電話: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權益共享的原則,更好地發揮物流運輸業,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運輸合同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貨源,乙方提供合法運輸車輛,形成一個完整的運輸體系。

二、乙方在甲方的運輸範圍內指導下工作,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合理調度,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三、承運貨物的起止點,起點濱彎路終點2標,甲方保證乙方承運期不得低於3個月。

四、合同有限期到期經甲、乙雙方協議後可續簽或延期。

五、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量調配車輛,並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車輛資料及駕駛員資料(車方量以測量計算為準)經甲方建檔,不允許報廢車輛。

六、乙方駕駛員必須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不得與供貨方、收貨方、管理人員、裝卸人員發生衝突和鬥毆:不得與交警、路政等工作人員激化矛盾,有事及時向甲方主管反映,由甲方出面處理,如因乙方與交警、路政等發生爭吵鬥毆,造成的罰單及其他行政處罰,由乙方全權承擔。如交警、路政無故扣車6小時以上(含6小時),每台車輛甲方以台班費(1000)元/車計算補償乙方。

七、在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提供乙方每天每台車10趟以上,如甲方因素而延誤乙方貨物運輸,甲方願意承擔乙方的損失費用每台每天(1000)元,如遇塌方斷路、堵車等自然災害影響運輸,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乙方裝車等待時間超過2小個小時或卸車等待的時間超過1小時,乙方向甲方及時反映後,甲方需無條件向乙方支付1000元/車。

十、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搞好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違章操作。如因乙方不遵守正常的駕駛操作規程,造成交通事故,乙方負責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解決處理。

十一、乙方駕駛員不得中途拋貨,特殊隋況乙方需及時向甲方反映。

十二、乙方指定委託結帳人 ,甲方付款給乙方指定結算人,以每天14點結算方量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有權停工,終止合同,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每天每單1000元。

十三、運價( )元/方(不含税),運距 公里內。如換取土點,不能超過300米,如超過另計算。

十四、貨物運輸線路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調價。

十五、甲方保證合同期內乙方運輸線路沿途的社會治安及路面修整、養護工作等,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延誤乙方的正常運輸按每台每天補貼(1000元)計算,搞好一切羣眾關係。

十六、乙方車輛在籤合同1個工作日內到場1 0至1 5輛,到場後的車輛當天或第二天必須正常運營,如果不安排乙方車輛正常運營,甲方應負全部責任,每天每天按(1000)元計算。

十七、為了保證有乙方車輛正常運輸,乙方車輛須聽從甲方合理調度。

十八、如果乙方個別車輛特別原因就特別對待,甲方必須特別處 理,如乙方車輛特殊原因不能繼續運輸乙方必須另調車輛補齊。

合同外的其他事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備註內容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此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身份證: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電話:

身份證:

日期: 年 月 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臨沂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裏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需乙方 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態度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運輸起止地:

二、工程起止時間: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需天(如因天氣原因未能按時完工可順延 天)。

三、工程內容:

四、所用車次及價格:

五、單價説明;上述單價包括裝、卸車費用。同時,乙方在履行合同中需要提供如下裝卸裝備使用,並且滿足使用要求。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乙方準確提供裝、卸車地點、貨物名稱、數量及相關信息。

2、裝、卸車現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車輛及設備不能正常工作,超過24小時,則必須向乙方另外支付誤時所發生的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前將各種精密儀器作好包裝保護,如乙方施工前,甲方未將上述工作完成,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人員有權指揮乙方車輛或人員進行合理有效地工作(車輛滿載為準)。

5、甲方有權派人員隨車押運,運至指定地點後,負責驗收。並出具驗收單(驗收單內容:貨物名稱及數量,運輸車輛的車牌號等)。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和調動。

2、在貨物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車輛損壞,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3、貨物在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修復或按折舊後的價格賠償。

4、乙方負責承擔裝、卸費(力工和吊車、叉車費用)及乙方人員的伙食費。

5、工程結束後,憑驗收單與甲方進行結算。

八、運費及付款方式;

1、單車價格見上表(含裝、卸費),總價按實際發生車數計算。

2、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元保證金。

3、在第四個工作日結束後,乙方必須出具驗收單,甲方按實際使用車數的費用付款。乙方需給甲方完税發票。在工程結束後第 天內,甲方必須將運費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需給甲方完税發票,同時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4、甲方如不能及時將運費餘款支付給乙方,必須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每月按餘款的 %,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至付清運費為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達不成一致,由長春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3

承包單位: (以下稱甲方)

租賃單位: (以下稱乙方)

安裝單位: (以下稱丙方)

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 台 項目安裝使用。為了加強起重設備安裝、附牆、頂升、拆除作業以及相關方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其作業順利進行,促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各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在本施工項目中甲方租賃乙方設備的合同範圍內另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本協議與起重設備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相關內容,以確保在施工過程中能夠安全生產。

一、甲乙丙三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1、甲方指定的設備安裝地點滿足設備的安全作業要求。在特殊環境中使用時(作業區內有高壓電路、管道等),甲方應採取符合規範的防護措施。

1.2、甲方負責製作設備安裝基礎,並承擔製作費用;基礎製作必須滿足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的相關規定,否則出現的與此相關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負責安裝承租設備專用的動力電源設施,安裝地點電源配置的技術安全標準應完全滿足設備的使用要求。

1.4、甲方負責作業區域警戒線的拉設工作,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處理乙方、丙方在安裝、頂升、拆除期間與其他施工隊伍交叉作業的協調工作,並派現場安全員進行現場監控,禁止非安裝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1.5、甲方在使用設備期間,有權對設備的合理使用和設備操作司機納入現場統一管理。對不服從現場管理或操作技能不能滿足現場使用要求的司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進行調換。

1.6、 甲方人員不得拆卸所租乙方設備的任何部件和隨機附件;否則,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以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1.7、對乙方、丙方提供的設備備案證(加蓋產權單位公章)、安裝單位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作業人員資質進行審驗,甲方留存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安裝單位紅章。

1.8、對丙方執行設備安裝、頂升、拆除的方案進行審核。

1.9、對丙方在甲方施工作業範圍內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1.10、由甲方主管安全的人員向乙方、丙方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乙方、丙方應在作業前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1.11、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1.12、甲方有權對乙方、丙方在安裝、頂升、拆除作業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要求其停工整頓。

1.13、嚴格審查乙方、丙方作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禁止無執業資格人員進場作業。

1.14、乙方、丙方使用的輔助機械設備等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2.1、乙方出租的設備必須符合建設部第166號令中規定的設備使用應具備的條件。各種隨機證件及技術資料齊全,以滿足設備使用和安全備案要求。同時應保證整機技術安全性能良好,設備附屬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滿足機械設備安全使用要求。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出租設備的有關安裝基礎製作技術資料,並提供技術指導;協助甲方製作設備基礎。與丙方一起負責對設備基礎質量進行驗收。

2.3、設備附牆作業前,乙方提供附牆埋件,乙方所製作附牆埋件應滿足塔吊工作對埋件的受力要求。附牆框必須為原廠製造,附牆杆的加工必須符合原塔吊使用的力學要求。否則,由於不符合上述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配備足夠的設備操作人員,(單個司機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若乙方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每發現一人,乙方需繳納違約金20xx元);乙方需主動提供司機操作證原件供甲方備案使用,並指定一名操作人員作為機長,負責設備的管理維護。乙方應約束所配司機服從甲方管理,對不服從管理或操作技能低下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的司機應按甲方要求3日內給予更換。否則,由於人員不足、操作技能低下、司機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5、設備使用期間出現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如乙方確認設備需要停機維修時,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安排修理,乙方不得隨意停機(所出現故障影響設備安全使用時除外)。

2.6、乙方應將設備的安全作業要求、有關安全技術數據、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通知甲方,以便共同管理設備的安全使用。

2.7、乙方應定期對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不定時的在作業間隙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

2.8、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檢查,參與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檢查和創建活動期間,屬乙方設備本身的問題由乙方負責整改,並承擔相應費用,不屬於設備原因而發生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2.9、完成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就設備安拆和使用所提出的要求,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10、乙方如將安裝頂升、拆除等作業項目委託有合格資質的丙方專業作業隊。則必須在事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將委託安裝合同、安全作業協議、委託安裝單位作業資質,作業人員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審查備案。

2.11、乙方必須向甲方出具提供真實的與乙、丙雙方簽訂的就工程所在地安拆承包合同和安全協議。

2.12、乙方負責提供給甲方和現場監理設備安裝、頂升、拆除隊伍所取得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對甲方所租賃設備相應等級的安裝、頂升、拆除、維修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進行作業,對每次作業質量和作業過程的安全生產負責。

2.1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前必須由甲、乙方的安全員和技術員對丙方的作業人員在現場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非丙方人員進行作業,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14、乙方對所委託安拆頂升作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

2.15、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員管理人員,負責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2.1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17、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2.18、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

2.19、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3、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3.1、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乙方和現場監理設備安裝、頂升、拆除隊伍所取得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對甲方所租賃設備相應等級的安裝、頂升、拆除、維修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進行作業,對每次作業質量和作業過程的安全生產負責。

3.2、丙方需編制專項的安裝(拆卸)方案,作業方案的編制及審核需由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完成並簽字。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的技術交底,要求並督促作業過程嚴格按方案作業。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頂升、拆除等作業,應按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準備好作業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報現場監理審批後,告知安監站備案。作業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審批過的作業方案執行。作業完畢或中間休息,作業隊負責人必須詳細檢查設備的所有安全裝置是否正確調試滿足安全要求,如當天未完成全部作業項目,則必須採取可靠技術措施(如開關箱上鎖、拆除關鍵部件等)並懸掛警示標誌,避免設備在無安全裝置保護的狀態下,被錯誤使用造成事故。乙方作業人員違章造成的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3、丙方執行設備安裝、拆除或者加節前必須按規定,安排有作業資質的作業隊進行,同時執行作業的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符合作業資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作業,否則不得參與作業。作業前必須完善作業方案的編審報批工作和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做到讓所有參與作業的人員簽字確認明瞭作業內容、技術要求和崗位職責。作業過程中應約束作業人員佩帶安全防護用品,按章操作。否則,丙方承擔200元/人.次的違約扣款。作業完成後,必須出具由安裝單位作業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設備自檢合格報告,告知甲方共同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3.4、丙方負責與乙方一起對設備基礎進行驗收。

3.5、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前必須由甲、乙、丙方的安全員和技術員對丙方的作業人員在現場進行安全交底,嚴禁非丙方人員進行作業,同時填寫書面記錄。記錄甲方項目部留存。

3.6、丙方對所受委託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

3.7、丙方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嚴禁安排無證或所持證件規定專業與作業內容不符的人員上崗,若甲方發現丙方安排無證作業人員進行操作,丙方應承擔200元/人·次的違約金。

3.8、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員管理人員,負責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乙方工作。

3.9、丙方人員應主動接受甲方的進場安全教育,遵守甲方、乙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若丙方人員違規作業,丙方應承擔500-1000元/次的違約金。

3.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3.11、服從甲方、乙方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若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乙方的管理,丙方應承擔200元/人·次的違約金,甲方、乙方違章指揮除外。

3.12、對甲方、乙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3.13、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若丙方未經同意,擅自更換和調動人員的,丙方承擔200元/人·次的違約金。

3.14、丙方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3.15、丙方的作業人員需購買工傷保險。

3.16、丙方在每次設備安裝、頂升完成後,應按規定進行自檢,並調試合格。

二、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丙三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4、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5、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丙方承擔事故責任及承擔由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事故對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事故責任方進行經濟賠償。

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如果三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丙三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為準。

四、補充條款:

1、本協議與在此項目施工所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所租賃設備拆除運輸出甲方施工現場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保存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4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使用説明

1.本合同範本適用於國家電網公司各單位電力工程大型設備運輸合同。

2.當事人使用本合同範本時無約定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

3.對本合同範本的修改或補充,可由當事人於“專用條件”中進行約定,不得直接對合同通用條件進行變動。

4.合同範本有關其他填寫説明見合同條款註釋。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擬委託乙方運輸 輸電工程大型設備,且

乙方同意接受委託。為明確設備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3 運輸路線:

1.4 運輸時間:

第2條 承運設備情況

2.1 設備名稱:

2.2 設備數量:

2.3 設備重量:

2.4 運輸尺寸:

2.5 運輸安全技術條件詳見附件3。

第3條 合同價格

3.1 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税),詳見附件1;

3.2 支付方式為:

第4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1 本協議書;

4.2 專用條件;

4.3 通用條件;

4.4 合同附件;

4.5 雙方協商同意的變更、紀要、協議。

第5條 保證

5.1 考慮到甲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乙方,乙方在此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完成甲方託運設備的運輸工作。

5.2 考慮到乙方將進行本合同約定的大型設備運輸工作,甲方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乙方。

第6條 術語

本協議書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上文提到的合同專用條件及通用條件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7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件。

第8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籤 署 頁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第1條 定義

1.1 合同:是指協議書、本合同通用條件、專用條件及協議書明確列為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2 合同價格:是指按合同規定,乙方實施並完成本合同運輸項目後,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的金額。

1.3 大型設備:也稱“設備”或“貨物”,是指本合同項下需要運輸的 以及其所有附件。

1.4 運輸時間:是指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運輸大型設備的起止期間。

1.5 工作現場:指 現場。

1.6 書面形式:是指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印、印刷的各種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傳真等。

1.7 就位:是指大型設備運抵現場後,乙方須按照甲方操作要求,將設備移送至甲方指定的位置(設備本體須移送至設備基礎上)。

1.8 賠償金:是指責任方彌補對方損失所支付的金額。

1.9 規範:是指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

1.10 年、月、日:指公曆的年、月、日。

1.11 周:7天

1.12 圖紙:與合同有關的經批准的任何圖紙。

第2條 設備運輸

2.1 在大型設備開始運輸前,乙方應當按雙方約定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應完成運輸工具的製造或改造工

作,確保運輸工具適用於運輸工作,並完成設備運輸路徑中的路橋改造工作,以使其能夠滿足設備運輸要求。

2.2 甲方應在大型設備啟運前 日,向乙方發出通知並提供有關手續和必要的資料,以使乙方做好運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3 收到甲方按第2.2款發出的通知後,乙方應所承運的貨物的基本概況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並記錄備案。並按照待運貨物數量備好足夠容量的車輛(火車或汽車,由乙方根據自身經驗決定),並按指定時間抵達設備製造廠(或港口)。

2.3.1 自大型設備在設備製造廠(或港口)車板交貨之時起,至運抵並卸至交貨地點止的所有與運輸相關的工作均屬於乙方的工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地方關係協調和路橋修建改造、運輸工具的設計製造或改造、鐵路清障、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港口作業、裝卸作業、工作現場卸車就位等。

2.3.2 乙方負責運輸線路的實地勘察,做好運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實地模擬試運輸的操作運行及模擬物的製作和調遣)以及運輸工具的準備、運輸途中路橋修建、清障、改造工作。

2.3.3 乙方負責辦理運輸的全部手續(包括鐵路、公路主管部門的運輸通行證、地方關係的協調及約請當地交警秩序維護),負責落實有關運輸工具的全部事項,並做好運輸各路段的協調疏通工作,全過程由 監裝監運。

2.3.4 根據運輸貨物的特性,做好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保管、保養工作。

2.3.5 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落實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確保行車、運輸設備及輔助機具、貨物及人身安全。

2.3.6 及時向甲方通報運輸(試運輸)進展情況。

2.3.7 當發生運輸事故時,負責提供索賠資料並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3.8 因運輸造成的貨物損壞、缺陷等,應按貨物價值賠償甲方損失。

2.4交貨地點:

設備交貨地點為 工作現場指定地點,設備本體須就位於設備基礎上。

2.5 裝運方案

2.5.1 乙方按照鐵路/公路運輸的有關規定、並根據自身運輸條件和運輸經驗、運輸全路線的地理條件和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參數、包裝草圖或其他資料做出裝運方案和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報甲方審核批准實施。

2.5.2 乙方須在每個運輸交接環節操作前 日提供具體裝運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必要的設備運輸圖紙。報甲方審核,待甲方批准後實施。

2.5.3 甲方對各環節的裝運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審核批准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的責任,但是因甲方改變乙方的裝運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造成損失的除外。

2.6 乙方應於每批設備從設備製造廠(或港口)裝運出發 日前(含本數),用傳真通知甲方:

(1)每批設備從裝運地出發的日期和時間;

(2)貨物的編碼及所對應的運輸車輛牌號、駕駛員的

相關資料;

(3)預計到達工作現場的日期。

乙方不得在運輸車(船)中夾帶第三方的貨物。

2.7 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承運的貨物安全可靠、完好無損地運達交貨地點。

2.8 乙方應根據大件運輸對沿途公路、橋樑及碼頭的要求、對沿途的道路、橋樑、碼頭進行整修、加固或重新建造,並按照當地有關部門要求對所加固整修的道路、橋樑在運輸任務完成後,進行恢復或補償。

2.9 在貨物到達現場 日前(含本數),乙方應當向甲方通知預計到達時間,以便甲方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接貨。

2.10 在第一批設備起運前 日,乙方應當按照與甲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做模擬運輸以論證裝運方案的可操作性,並負責提前準備好按實際最大設備重量120%及體積1:1的比例製作的模擬物。

2.11 乙方所使用的運輸工具(包括公路、鐵路運輸)應滿足安全可靠的要求,並經甲方認可。

2.12 有關運輸工具的落實、運輸沿線的清障加固、有關部門的協調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負責,並應在第一批設備正式啟運前30日完成。

2.13 乙方應按照“大型設備運輸安全技術條件(見附件

3)”的時間安排運輸,保證將設備按時運抵交貨地點。

2.14 乙方的每次運輸安排(包括所運的設備台數)必須符合甲方要求。

2.15 乙方應按照運輸標誌進行起吊、拖拽。如未按標

識操作,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16 乙方應保證在運輸過程中,設備縱向和橫向衝撞加速度不能超過3g,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17 乙方不得對設備的管道、閥門、線纜等附件進行擠壓、拆卸等損害行為,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2.1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設備及其附件進行拆卸、移動或改裝,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第3條 包裝和裝運標誌1

3.1 乙方應根據不同的技術要求在原包裝受損時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出相應的再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不同形狀和特點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腐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設備安全無損地運抵現場。

3.2 對已包裝貨物,乙方除根據需要採取包裝、加固等安全措施外,運抵現場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包裝物退還或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3.3 乙方應在所承運的大型設備上掛上標記,標明名稱、尺寸、重量、編號、合同號等。

第4條 船前/車前協調會

4.1 乙方應就重大件的運輸和裝卸召開有設計、水陸運輸、監理、保險公司、公路及水路管理部門等有關單位參加的船前及車前協調會,討論轉駁、裝卸、鐵路和公路運輸過程中的重要問題,甲方提供協助進行協調組織工作。

4.2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等有關單位參加船1 有附件隨大型設備一起運輸的,選擇此條。

前及車前協調會,並通知甲方、保險公司等赴碼頭及現場監督乙方接運、裝卸設備。

4.3 船前及車前協調會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的責任。

4.4 乙方應在貨物運輸期間,積極與甲方及工程相關單位取得密切聯繫,主動獲得有關貨物的一切情況。

第5條 接貨

5.1 甲方應將貨物預計到達設備製造廠(或港口)的時間提前 日通報乙方,然後由乙方密切聯繫甲方及有關單位,充分協調合作,及時瞭解到港信息、制定運輸計劃、組織船隻、車輛接貨以及一切相關準備工作。

5.2 甲方應提前做好現場卸貨場地的清理排障工作;周邊環境、夜間照明應滿足乙方作業的要求。

5.3 自乙方接貨之時起,至貨物運抵並卸至工作現場指定地點時止,乙方應承擔包括運輸費和存儲費在內的所有相關費用。由於乙方接運工作準備不充分而未能及時接貨所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貨。

5.4 接貨時,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裝箱單清點貨物,發現貨物數量短少或者與裝箱清單不符、貨物損壞等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組織處理,並及時取得有效的合法證據,提供給甲方,以便甲方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乙方未書面通知接貨存在問題而予以接運的,發生貨物數量短少或者與裝箱清單不符、貨物損壞等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5 對運達的貨物,甲方應及時安排清點、驗收工作。

清點驗收無誤後,雙方及其它各參加單位簽署驗收證明(格式見附件4)。

第6條 風險與責任

6.1 對於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設備損失或損害以及人身傷亡等責任,由責任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6.2 儘管有上述約定,乙方承諾,凡是由於因大件運輸工作造成的對第三方的損害賠償或訴訟請求、道路損失、橋樑損壞、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7條 轉讓與分包

7.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規定其應履行的責任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或分包。

7.2 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運輸項目進行分包。乙方應將該分包合同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該通知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任何因分包商、代理商、僱員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向甲方負全部責任。

7.3 乙方應自行協調所有分包商的工作,並且要確保由不同分包商承運工作的連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7.4 不允許分包商再分包運輸項目。

第8條 保險

8.1 合同中的貨物運輸保險由 方負責辦理。承運人責任險由 方辦理。

8.2 當貨物在運輸和轉運過程中發生貨損、貨差時,按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方應當提供索賠證據並協

助貨物投保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8.3 保險公司的賠償並不能免除乙方由於過錯造成的,保險公司免賠範圍內的責任和費用。

第9條 違約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貨物到達設備製造廠或到港的通知後,如果不能及時接貨,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從設備製造廠或港口起運,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批次的設備到港後等待運輸和貨物滯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2 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接貨計劃如期將貨物運達規定的目的地,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並不能解除乙方繼續履行運輸交貨的義務。違約金的具體約定詳見合同專用條件。

9.3 甲方的違約責任:

9.3.1 甲方違反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未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手續和有關設備運輸的安全技術要求及必要的設備運輸圖紙,致使乙方不能按時起運或延期交貨的,甲方應對乙方因此產生的費用和其他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9.3.2 甲方違反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未提前做好現場卸貨場地的清理排障工作以滿足乙方作業要求的;或對運達的貨物不及時安排清點、驗收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發生的損失。

9.3.3 甲方違反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不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每延期1日,甲方應按未付合同價款金額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4 本條規定的違約金是確定的、經雙方一致同意的,各方有權得到違約金而不提供所遭受實際損失的證明。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合同款項中或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採用銀行保函形式的,保函格式見附件2)中扣減該違約金。

第10條 索賠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受損一方可根據受損程度及損失金額向違約方提出書面索賠通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0.2 因一方過錯造成運輸成本或費用增加,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10.3 如因乙方的過錯致使設備延期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或發生貨差、貨損,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10.4 如果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含本數)未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接受該通知的索賠內容和金額。該方應在收到索賠通知後的 個工作日內(含本數)向另一方支付。

10.5 甲方有權從本合同未付價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約保函中扣除索賠金額。

第11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1.1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合同一方可用書面方式通知對方請求變更合同某一部分的內容,對方應當在收到該變更請求後 日內(含本數)予以書面答覆。

11.2 如果由於合同變更所產生的費用或導致履行時間

的增減,應對合同價格或運輸時間或對兩者都提出合理的調整。

11.3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合同雙方均應簽訂補充合同或者以其他包括雙方往來函件的書面形式(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予以確定。在未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之前,原合同繼續有效。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1.5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必要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本合同義務履行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和範圍延遲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義務。但是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量減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或其他不利影響,並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立即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遲而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12.3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2周內(含本數),取得有關部門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以傳真等書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確認。否則,無權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合同責任。

12.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已達120天或雙方預計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將延續120天以上(含本數)時,任何

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由於合同終止所引起的遺留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13條 爭議解決2 13.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3.2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約定選擇的解決方式為: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 在仲裁或訴訟期間,合同中未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14條 通知

14.1 合同雙方根據合同提交給對方的任何正式通知,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書面通知可以直接送交對方,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通訊地址郵寄(指特快專遞,下同)給對方,也可以傳真給對方。

14.2 書面通知直接送交的,對方應簽署收訖回執(對方文件收發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簽署的收訖回執均為有效),送交之日為送達之日。郵寄或者傳真送達的,對方應書面回覆確認收到。其中,郵寄送達的,郵件到達對方之日2 建議儘量選擇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作為爭議解決機構。如選擇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應核實所填寫的仲裁委員會是否存在及其名稱是否準確。目前並非每一城市均設有仲裁委員會。系統內單位之間簽訂的合同,只選擇13.1條款作為爭議解決方式。

為送達之日;傳真送達的,傳真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法定節假日發送傳真的,除對方確認外,法定節假日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為送達之日)。郵寄或傳真送達通知的,對方未予以書面回覆確認收到通知,郵寄或發出傳真的一方可以根據交付郵寄或發出傳真的有效證據證明通知已經送達。 14.3 通知以送達對方之日或通知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15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件。

第16條 份數

本合同份數在協議書中約定。

(以下無正文)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附件2: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

致: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根據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合同”)向貴方提供 大型設備的運輸服務。

根據貴方在合同中規定承運人應向貴方提交由指定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作為承運人履行協議義務的保證金。

我行同意為承運人出具此保函:

(1)我行特此承諾,我行作為保證人向貴方出具總額為 (¥ )的保函。我行在收到貴方書面宣佈承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通知後,將立即無條件的向貴方支付保函限額之內一筆或數筆款項,而貴方無須證明或説明要求的原因和理由。

(2)按上述規定承付的金額,將是淨數,不得扣除現在或將來應付的任何税費、手續費或任何性質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3)本保函的規定是我們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直接義務。協議條款的修改以及合同談判文件所允許的時間改變或任何讓步,除條款中有規定免除銀行責任外,均不能解除我們銀行在這方面的義務。

(4)本保函的有效期至設備運達工作現場並就位後30個日曆日。

附件3:大型設備運輸安全技術條件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一件水電設備由 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數量、起止地點及價格

2、運輸起止地點

起運地:

目的地:

啟運日期:

限定到貨日期:

二、運輸承包價

1)整批設備運送按總價承包的方式,合計總運費為:

2)上述運輸包含運輸工具、捆紮及材料費、含沿途各項路費,道路補償費用,超限運輸行政性收費及罰款(包含高速公路超限審批手續的辦理和超限賠償費用);

3、乙方必須在啟運前及時辦理完成公路運輸超限證,如因無法及時辦理超限證而導致無法駛入高速路段而延誤到貨日期,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如甲方報錯貨物尺寸和重量致使運輸路線發生改變,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已經提供貨物裝車及包裝前的照片給乙方參考,因車輛無法裝載,放空費由乙方承擔);

4) 上述運輸不包括起運地和目的裝卸貨物的費用;

三、費用結算

1)經雙方協商約定,費用結算方式為按件數結算;貨物運輸完成後2、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承擔所有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四、雙方責任

1)甲方需在發貨前三天以電話、書面、傳真或電郵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裝貨通知,乙方收到裝貨通知後安排車輛確保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裝貨地點。

2)乙方車輛到達裝貨地點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裝車作業(夜晚除外);裝車完畢後,乙方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沒有異議則在提貨單上簽收確認;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及時提出,與甲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方可啟運。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裝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放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3)乙方承諾車輛裝裁完貨物啟運後扎不牢固等)中途發生貨物損壞的或延誤到達日期的,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需在事發後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保護好現場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工作。

4)乙方車輛到達工地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卸車作業(夜晚上除外),並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即時提出,雙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如沒有異議則在送貨單上簽收確認後,甲乙雙方確認該車運輸任務完成。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卸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方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5)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制定路線,乙方需負責對所指定運輸路線的通行保證,同時確保不因運輸道路寬度等因素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扣押、滯停等情況的出現。如造成以上所述情況,乙方需自行解決,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後影響,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責任權利。

6)乙方確保所提供車輛的合法性,並擁有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證件和已辦理相關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導致車輛扣押,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條款:

1)如因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按照事故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的程度,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或爭議的解決地點為中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的各項文件、單據、傳真、E-mail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協商後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設備運輸合同範本 篇1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務實的原則,就貨物運輸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運輸概況

1.託運方:承運方(人):

2.起運日期:到達日期:

3.貨物起運地點:

4.貨物到達地點:

5.運輸里程共計約(參照谷歌地圖;單位:公里)

6.協議裝載體積(單位:米)

7.協議裝載淨重質量(可以不填或裝貨物前承運方可派員預估單位:噸):8.含但不限於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詳見送貨清單):a.有□b.無□

9.運輸方式:a.直達□b.聯運□a.拼車□b.其它□

10.收貨物(方)人/手機:

二.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人民幣):小寫¥大寫

三.付款方式

1.到付□2.月結□3.預付□4.預付%□

四.託運方責任

1.備好貨物並負責裝、卸貨物。

2.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

3.司機蓋雨(篷)布及栓捆綁繩。

五.承運方(人)責任

1.承運的貨物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到達託運方指定的目的地並交予收貨物(方)人。

2.運輸過程中要確保所託運貨物的完整性、表面質量、結構質量。

3.承運方(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關(內容)業務上的(商業)機密。

六.違約事項及責任

1.直運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及損壞等,承運方(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卸費、人工費、材料費(以我公司採購價值計算)}賠償給託運方。

2.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及損壞等,由首次承運方(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卸費、人工費、材料費(以我公司採購價值計算)}賠償給託運方。聯運運輸中的義務與責任由首次承運方(人)向其他承運方(人)講解及追償。

3.託運方明確所託運貨物為整車直達目的地時,承運方(人)不得以順路為由搭載其它物品(拼車)或聯運等方式運輸,否則視為違約。

4.單方面變更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及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責承擔。

5.承運方(人)提供的證件(含但不限於身份證、營業執照、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必須真實有效,如做假或無效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承運方(人)全責承擔。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因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及損壞等。承運方(人)可不承擔違約責任或承擔部分責任;託運方需追訴責任方時,承運方(人)有協助義務。

a.不可力抗(含但不限於自然天氣、軍隊及黨政部門管制、刑事事件、託運方免責的交通事故);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及合理損耗;

c.託運方或收貨方(人)本身的過錯;

7.如發生合同糾紛託運方及承運方(人)不允許用扣車待處理或者阻止卸貨要挾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8.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

七.附則

1.承運方(人)必須是有運輸相關資質的(含但不限於物流公司、運輸公司、自然人)。

2.雙方約定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仲裁仍未達成協議可向有託運方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2份託運方與承運方(人)各執1份,掃描或複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4.收貨方(人)卸貨及檢查確認完畢,本合同所含義務與責任結束。

5.本合同共貳頁。

託運方:承運方(人):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簽定日期:簽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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