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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合同書(通用17篇)

運輸安全合同書(通用17篇)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障雙方的合法權利,特別訂本安全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的安全責任:

1、 甲方有權對承運(乙方)作業安全要求。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作業車輛進行安全檢測,檢查,並向甲方提供書面憑證。經檢測、檢查達到安全要求的車輛,甲方有權拒絕參與運輸業務。

3、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駕駛人員的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

4、 甲方有權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違章車輛進行處罰。

二、 乙方的安全責任:

1、 乙方在運輸途中(工地外)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工地內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

2、 乙方駕駛員應具備駕駛該車輛相對應的資質和資格。

3、 乙方駕駛員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必須聽從用車單位人員的指揮,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入生產作業現場要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搞好安全確認。

4、 嚴禁乙方駕駛員在裝車時在車下撿石子或走進機具作業區內,如發生事故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5、 要求做好車輛“一日三檢”和日常維護保養,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查,排除車輛安全隱患,如車輛無燈、無剎車。

6、 在車輛承運合同期內,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車輛(設備)事故、人員傷亡、治安法律、經濟糾紛,全部由乙方負責。

7、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工程完工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2

甲方:青銅峽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寧夏青銅峽市大壩鎮

電話:

傳真:0953——3035168

法定代表人:

乙方:寧夏廣銀鋁業有限公司

地址:寧夏寧東工業園區A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人身、設備、財產安全及清潔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運輸安全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負責制訂本生產作業區域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識別危險源,及時對對方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告知。

第三條:甲、乙雙方必須負責設置齊全本區域的人車分流路線、安全標示、安全裝置。

第四條:甲、乙雙方必須負責維護好本公司生產鏈上的專屬設備。

第五條:甲方履行的職責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設置廠區電解槽至管委會經三路至京能專用運煤鐵路上部路橋西側區域的人車分流路線、安全標示、安全裝置。

(二)有告知乙方作業人員生產場所危險危害因素、重要環境污染因素的責任。

(三)甲方操作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第六條:乙方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

(一)乙方有告知甲方作業人員生產場所危險危害因素、重要環境污染因素的責任,必須將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和規程,對甲方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

(二)乙方負責設置京能專用運煤鐵路上部路橋西側至乙方生產區域的人車分流路線、安全標示、安全裝置。

(三)乙方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操作人員服從生產作業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

第七條:違約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包括未遂安全事件),應由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本方區域內,由於本方人員造成的事故,全由本方負責。在交叉區域內由於一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是雙方合同的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自__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月_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授權代表(簽字)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承運責任人 承運車號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了確保油品安全運輸,強化安全管理,明確責任義務,減少交通事故,經慶陽市宏達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方)和承運油品的責任人(簡稱乙方)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以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定期組織對司助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及時傳達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

2.定期安排安技人員進行車輛檢查,督促及時取締安全隱患。

3.一旦與有事故發生,甲方在接到乙方告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協助處理,清理事故現場。

4.配合車輛進行年度審核。

5.協助車輛購置保險及保險賠鎖事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承運人員及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安技人員的檢查,安全意識不強的,公司有權予以清理。

2.因以下情形而造成的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相關經濟責任。 A超載、超裝而造成的事故。

B違章操作、超速行駛而造成的各種交通事故及傷亡事件。

C司助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事故隱患應當發現而未發現,影響車輛安全運行。

D不遵守規定,擅自進入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的區域後未按公司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

E在油品中摻假、倒賣油品或使用假牌照騙取派車單。

F不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及培訓和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

G事故發生後,承運人未保護現場,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逃離現場。

H因該車輛及承運人引發的各種經濟糾紛及案件。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本協議已仔細閲讀,完全理解並自願履行以上責任與義務。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加強甲方對集裝箱所裝貨物的跟蹤和管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集裝箱重箱經海運到達乙方陸路運輸經營範圍,乙方負責承擔重箱陸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作為經營集裝箱陸路運輸的合法經營單位,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有中國政府頒發的集裝箱陸路運輸經營資格證書或許可證書及營業執照;

2、 有運營狀況良好的集裝箱運輸車輛 輛(不少於5輛,乙方集裝箱車輛清單見附件)

3、 駕駛員符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及相關從業資格要求;

4、 與相關船務公司在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有“集裝箱陸運運輸箱管協議”(以下簡稱“箱管協議”),有權運輸協議中規定的各種集裝箱。如乙方不具備上述資格,本合同自始無效,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二、 乙方接到甲方委託後,應及時編制送貨計劃、辦理完成提箱和運輸所需的所有手續,並及時將送貨計劃傳真至甲方指定的傳真,否則,因此產生的延誤,造成甲方客户索賠的,由乙方承擔。

三、 乙方在承運期間應對集裝箱及箱內貨物承擔完全責任。

1、進口重箱送到收貨人指定地點後,乙方有責任督促收貨人及時拆箱、收貨,如果產生延遲,需要收貨人出具書面證明承擔相關費用,否則,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拆箱過程中,乙方有責任監督收貨人拆箱,避免有對集裝箱產生損壞和污染的行為發生;在拆箱完畢後,乙方有責任對集裝箱內外進行檢驗,並有責任將拆空後的集裝箱清理乾淨,如發現箱體外觀六面有損壞(如裂口、凹癟、把手損壞及箱封號缺損等),由乙方負責;箱體內部出現的損壞及污染,由乙方配合甲方拍照或者請收貨人確認有污染事宜的書面資料提供給甲方。

四、 乙方應在委託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運輸任務,乙方對所承運的集裝箱內裝貨物承擔完全責任,做到合理運輸、保管、裝卸,確保箱體完好無損,並及時將集裝箱返還甲方指定的堆場,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 乙方負責對所承運的集裝箱及所裝貨物(包括其責任)辦理足額保險,在承運期間(集裝箱承運期間為:從集裝箱裝車起到集裝箱返回甲方指定的堆場落地止;進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重箱裝車起到貨物完全卸離集裝箱止;出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貨物開始裝入空箱起到重箱返回指定的堆場落地止)集裝箱及所裝貨物因乙方過錯發生的任何損壞、污染、丟失及延遲運輸,乙方需按照產生的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本條款關於承運期間的約定僅限於甲乙雙方之間,與任何其他方無關。

六、 乙方應保證其車況良好,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即視為乙方車輛有能力承運該貨物,並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因車輛超載造成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產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損失、責任,乙方不得以貨物超高、超重等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七、 乙方車輛到達收貨人地址後,在不違反甲方利益及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慣例的前提下,乙方應當服從收貨人的指揮,為收貨人拆箱提供便利,因乙方服務質量差,造成甲方客户投訴的,甲方有權視情節扣除該票貨物部分或全部運費。如果遇特殊客户,請及時與甲方溝通解決。

八、 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對此種情況下終止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 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法令和法律、法紀的行為,或被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

2、 有向甲方客户敲詐勒索和有欺騙行為的;

3、 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名譽和利益行為的;

4、 與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訂的“箱管協議”已被終止或到期。

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額外費用及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其風險保證金或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如產生的費用超過風險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先行交納已產生的費用,乙方不得拒絕。

十、 結費條款:

1、甲方與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即在每月結束之後,乙方應在下一個月10日前按規定格式提供上月業務的對賬單與甲方對賬,當月15日前進行核對確認。 乙方確認上月處罰金額,將處罰金額扣除後向甲方出具結算髮票,以便雙方及時入賬,如期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發票的一個月之內支付運輸費用。

2、對於乙方代甲方收取運費的情況,乙方有責任在收到運費後的第一時間將運費結交甲方,不得以拖車運費抵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十一、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拖車費抵扣發票(即: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本着公平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當地司法部門裁決。

十四、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應對協議終止前所承運的還未返還到甲方指定堆場的集裝箱箱體和貨物負責,直到乙方運輸的全過程和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完全結束為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十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工程所用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

1.1 業務範圍:瀋陽四環路面四標所用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

1.2 業務內容:乙方負責將甲方指定綜合拌合場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至瀋陽四環路面四標各施工現場指定位臵。

第二條 工期

2.1開工日期: 20xx年 4 月 1 日開始至工程結束之日截止;

第三條運輸條件

3.1乙方必須保證車輛充足以備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要求運輸半成品料數量供給要求。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總價

4.1本合同採用綜合單價。

4.1.1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綜合單價為

K98+550-K103+650運輸單價為4元/t

K97+225-K98+550運輸單價為8.4元/t

K103+650-K105+520運輸單價為3.5元/t

單價包含的內容: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裝卸費;平交、立交等需利用的路口交通維護及地方協調事宜費用;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税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為完成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採用的綜合單價,為一次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第五條 計劃及供料

5.1甲方於開工前5天內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後按甲方要求供應運輸車輛,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車輛進場,進場後運輸車輛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退場,如有類似情況發生,每次處罰1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故損失費用,同時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作為項目損失。

5.2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半成品料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半成品料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

6.1乙方負責辦理半成品料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拌合站場內道路平整、暢通,保證輸送半成品料必需的照明設施。

6.3在乙方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所經過的路口及其他線路路口,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其他形式的損害,其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6.4運輸車輛必須手續證件齊全,以上述原因引起的責任事故、保險等均由乙方承擔。

6.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地方關係協調及環境保護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6.6水穩料運輸過程中,要求車輛頂部帆布覆蓋,此部分費用(包括材料、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7.1工程計量方式:以項目部三工區磅房籤認小票,運輸車隊運輸至施工現場,由現場領工員籤認後為準,驗工籤認小票於每月25號之前遞交於計劃合同部進行驗工結算(扣除當月乙方使用燃油及其他材料)。

7.2履約保證金:雙當約定履約保證金金額為10000元。

7.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待甲方計量款到賬之後,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60% 支付工程款。

7.4甲方付款時乙方須提供税務發票。

第八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

8.1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運輸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人員傷亡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責任方負負責處理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2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9.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級配碎石及水穩混合料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碎石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9.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 按時保證車輛運輸質量的連續性。

10.2在合同簽訂後,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導致業主、建設單位等對甲方罰款或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由乙方負責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為履行與業主所籤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核批准並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範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後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6

甲 方(託運人):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乙 方(承運人): 簽訂地點: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礎,在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運輸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方的《交運單》為準,所簽定的《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交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並要求指定的收貨人在《交運單》“客户簽收聯”上簽字蓋章,填寫收貨人的證件號碼後交還甲方。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運輸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發生的一切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具增值税發票或普通發票。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雙方約定價格執行。

2、為保障貨物安全運達,當每月配送貨值低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作為貨物安全保證金;當每月配送貨值高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貨值的10%向甲方補交貨物安全保證金。甲方收取的貨物安全保證金在雙方合同期滿不再續簽且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應在一個月內返還給乙方。

3、《交運單》的“客户簽收聯”作為乙方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與發票共同作為運費結算缺一不可的憑證。

4、運輸費用結算週期為45天。乙方須在每個月的5號前向主動甲方提供上月的對賬單、《交運單》“客户簽收聯”及發票。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付清上月運費。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託運輸的在途貨物尚未運達,則需延後待在途貨物安全運達且將收貨憑證交付甲方後再進行結算。

六、賠償責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藥品,具有嚴格的運輸要求和儲藏要求,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安全運達。

2、運輸過程中非因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發生貨物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交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交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與收貨方達成的協議價格賠償。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承諾運輸的最晚時限為24小時/500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運單》約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則按該批貨物運輸費用的一半進行罰款,最低額度不得低於100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若因發生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政府出具的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如乙方未主動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若發生糾紛,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若因單方違約時,對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簽字蓋章有效。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如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7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户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調度,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 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核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成運油品數量×計費距離;

第七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重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重載運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繫,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調度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鑑於:

1.甲方依法設立合法存續,有沙發,牀墊等運輸業務需要對外委託運輸; 2.乙方依法設立合法存續,具有貨物運輸的營運資質和能力與經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貨物的具體內容

1.1貨物所屬物資大類名稱:沙發,軟牀等。

1.2貨物具體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以甲方的送貨單為準。

1.3本協議所指的貨物不包括任何危險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違禁品。

第二條物權

無論貨物是否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除非甲方有書面通知指示。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內容

3.1每筆運輸業務,乙方均須按甲乙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乙方服務的內容和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3.1.1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裝車發運;

3.1.2負責將貨物從起運地運至收貨人地址;

3.1.3負責貨物運達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所需的倉儲,負責起運前的裝車和貨運至目的地之後的卸貨.

3.1.4負責辦理貨物運輸要求申辦的其它事項;

3.1.5負責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並在貨交收貨人之後取得其貨物收據等相關單據正本交甲方或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3.1.6原則上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車長 4.2 米以上的整車運輸服務。如甲方對承運車輛提出具體的要求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1.7承運車輛駛出甲方廠(庫)區之前須填寫裝車單,註明車型、車牌號碼、產品件數、起運時間及司機和押運人員的姓名,並將司機和押運人員行駛證身份證複印件存甲方備案。

3.1.8負責為完成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所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服務,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物流部、裝車部、自營管理部、直營店、跟單部、財務部的工作並按其指令完成相關工作;

3.1.9為了甲方的利益,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僅指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交管部門嚴令貨車通行的路段,無法繼續完成運輸任務)可以轉委託第三人完成上列部分事項,但如因乙方轉委託第三人完成相關事項而導致甲方損失時,乙方與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條運輸費用及結算

4.1乙方提供兩台貨車負責甲方市內送貨,每台貨車費用120xx元/月,送貨人工費以當月實際送貨額的1.3%計算;

4.2如果乙方調整前述價格,需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書面確認同意,否則,雙方按原收費標準結算。

4.3乙方於次月3日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甲方實際發生的服務費用及代付代收項目結算清單。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確認,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付款。

4.4如乙方在產品裝車後更換運輸車輛或未按甲方要求的車型等提供承運車輛,則運費按零單價格計算。

第六條承運司機

乙方每次委派司機或其它人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向甲方出具車輛行駛證、司機的身份證明、駕駛證以及上崗證。

第五條貨物保險

5.1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購買。貨物遭遇保險事故時,乙方須於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負責收集相關的證據給甲方。因證據不足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保險金時,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損失。

5.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被盜和丟失風險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貨物移交

6.1乙方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運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貨物總價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達違約金,甲方有權用乙方違約金直接扣減應付乙方款項。

6.2因逾期送達貨物,甲方客户向甲方提出索賠的,乙方應在甲方客户索賠提出之日賠償甲方的損失。

6.3乙方須自收貨人收貨之日起 2天內將收貨人簽發的貨物收據等相關單據轉交給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貨物總價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達違約金,甲方有權用乙方違約金直接扣減應付乙方款項。 6.4貨物總價值按收貨人出售貨物的價格計算。

第七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生效期間或其後兩年內,除正確和合法的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外,不得將另一方的商業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除非對方授權或同意),或為自身商業目的使用另一方的商業信息。如有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約定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雙方責任

8.1甲方應對收貨人名稱及收貨人地址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8.2乙方負責對運輸貨物辦理運輸保險。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盡提醒職責,如果乙方不保、漏保,發生貨物運輸滅失或毀損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8.3乙方提貨之後,貨物送達甲方客户之前,乙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倉儲保險。否則,不保、漏保,發生貨物倉儲滅失或毀損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8.4乙方在運輸、裝卸等過程中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的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的破損、污染、丟失責任,乙方應按貨物總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8.5乙方負責籌備安全運輸沙發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沒有破損,否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6除非按照3.1.9規定的緊急情況可以轉委託第三人完成承運任務外,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將甲方的貨物轉委託或轉包給第三人完成承運,否則,甲方有權終本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乙方得以免除因非乙方所能預見並不能避免且無法控制的因素即不可抗力而引起的貨損、延期、全部或部分的給付不能等賠償義務。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0.1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並應在3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10.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後,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一方應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10.3乙方從甲方提貨之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或解除運輸合同。否則,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10.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0.4.1乙方承運的單批貨物逾期送甲方客户達 7 天。

10.4.2乙方月累計 3 次逾期向甲方客户送達貨物。

10.4.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10.4.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運事項轉委託或轉包給第三方完成的。

第十一條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相關事項通知對方當事人的,應根據以下聯繫方式,以書面為之,傳真、快遞或掛號郵寄均視為有效,傳真件以傳真發送之日為送達日;快遞件以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日;掛號郵寄件以投遞後的第3日為送達日。本合同各方認可的聯繫方式如下: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法律適用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解釋、履行、爭議的處理適用中國法律。

14.2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14.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後如雙方對合作情況及各條款無異議且同意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9

託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0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就有關代辦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各自履行本合同之行為均為合法經營之所需,任何一方為非法目的而履行本協議的,由該方承擔其非法經營的責任。

第一條 承運內容

1.1合同標的: 。

1.2運輸方式:集裝箱整箱運輸,公路水路聯運。

第二條 運價及運輸期限

②以上運價按照 尺櫃進行核算;

③以上運輸週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④如果確定費率所依賴的客觀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例如市物價局、港務局、交通部、海關規定,或者船東、船代、碼頭及堆場費率、燃油價格上漲或過路過橋費用上漲_____%以上等,則乙方可以調整費率,但乙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 貨物的交運及驗收

3.1甲方在貨物出運前 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表明發貨人、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地點、特殊運輸要求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並提供與貨物運輸有關的一切文件單證。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2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貨物託運通知後,按照甲方的託運計劃及時訂艙,儘快備妥集裝箱運輸車輛,到甲方倉庫或者指定場所,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3.3甲方按照委託書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並負責裝箱、計數、封箱。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3.4若甲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易變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或易變質物品的規定對危險品或易變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或易變質物品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品或易變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在交運前提交乙方。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5交貨及驗收工作的完畢以雙方簽署的託運單為標誌。

第四條 貨物的承運

4.1乙方應妥善運輸甲方託運的貨物,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保證貨物無毀損、滅失,運輸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的,應承擔賠償義務。

4.2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甲方應支付乙方由於執行該要求所產生的全部合理費用及因此導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賠。

4.3甲方有權隨時獲知貨物在承運過程中的實際情況。

第五條 貨物的交付及交貨驗收

5.1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將貨物送到指定的地點。貨物運輸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應當及時向託運單上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在乙方發出通知後應及時提貨,甲方亦應與收貨方協調交貨事宜,及時督促收貨人收貨,逾期未提貨的,乙方有權自行將貨物卸下,由此產生的卸貨費、倉儲保管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和甲方指定收貨方承擔。【或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佈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代理。(適用港口提貨)】

5.2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後,乙方驗明收貨人身份後辦理交貨手續。在鉛封完好、集裝箱表面狀況良好的前提下,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鉛封損壞或箱體破漏,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索賠償。

5.3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負責卸貨。因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卸貨不當造成貨物的滅失、損壞或者造成的任何第三方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承擔責任。

5.4貨物送達後,聯繫不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的,乙方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及時聯繫甲方,依甲方指示處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此過程中,貨物的一切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運輸保險

6.1起運前,甲方書面要求乙方是否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並確認被保險人、保險公司、保險險種、保險費率、核定貨物保額、免賠率等。費用憑保單向甲方收取。

6.2因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即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

6.3為防患在途貨物風險,甲方應自行負責貨物的保險或委託乙方代買保險,否則,在甲方怠於履行義務併發生貨損的情況下,屬於保險事故責任範圍內可理賠的貨物毀損、滅失部分的,乙方不予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僅在其投保的承運貨物責任險的限度內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運費結算

7.1運費結算方式為“按月結算”,結算單位為人民幣元。

7.2運費的結算日為每月末(結算期限為每月一日至月末)。雙方合作的第一筆業務發生之日至該月月底,算一個月;次月起以整月計。乙方於結算日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或傳真上月的運費催繳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簽字或加蓋有效印章回傳乙方;逾期不確認的,視為默認,甲方應按照乙方的催款數額支付。甲方應在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的應繳款項如數匯(轉)入乙方指定賬户。

對於上述費用,甲方若需要以本協議外的第三方支付其費用給乙方的,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且得到乙方書面確認,如果第三方不付款或逾期未付款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催討,甲方應保證在甲方催討通知之日起 的15天內付清所有應付款項。

收款人:

開户行:

帳 號:

7.3甲方應及時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包括代收代投保險費)。如果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時交付約定的各種運雜費用,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時補交。甲方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後仍不及時支付運雜費的,乙方有權停止運輸或留置甲方任何有效單證或未支付的運費數額同等貨值的貨物直至甲方交付運雜費,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支付運費的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單據或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8.1 若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適合甲方要求的集裝箱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待裝,但甲方因貨源、搬運等問題造成乙方無法在集裝箱車輛到達後的 小時內裝運完畢的,每延遲一天按單次運費的 %作為空車費/空箱費支付給乙方。

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原因延遲卸貨導致乙方無法在車輛到達後 小時內卸載完畢,由此造成的滯車費/滯箱費、倉儲保管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此過程中,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責任。

8.2由於甲方假報貨名、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國家禁運物品、危險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8.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等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責任

8.5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毀損、滅失的損失。屬於保險事故的,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貨物損失金額按甲方出廠價格賠償。在符合法律和協議規定條件下的運輸,乙方能夠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下列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或者合理損耗; ③包裝缺陷造成的貨物受損;④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裝貨物毀壞或滅失;⑤在運輸開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⑥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⑦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非法貨物;⑧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承運人可免責的其它事由。

8.6 乙方逾期送達的,對確認屬於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運輸費用為限。對於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遇塌方、橋樑中斷、洪水、颱風、海嘯等不可抗力導致車輛、船舶無法正常通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免除該違約責任。

8.7若乙方將貨物錯運送達地點或收貨人,應當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送達地點或收貨人,逾期送達的,按前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8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他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經雙方商議,可視情況順延履行期限或終止履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或者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注:以上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第十一條 附 則

11.1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權利和義務。

11.2 本合同所有附件、單據、傳真、信函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協議。

11.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由雙方決定是否續簽。未經同意,雙方中任意一方不得將此協議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乙方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注:以上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根據實際決定。)

11.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紮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範;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後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後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後,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紮、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紮、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後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紮、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後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並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政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並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並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2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3

甲方:蘇仙市政一分公司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就甲方承包乙方汽車在郴資桂道路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工程名稱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郴資桂道路北湖段改擴建工程B1標。

2、承包範圍:K0+300~K2+300範圍內的工程。

二、 承包內容:清表、清淤、開挖、回填等工程範圍內的全部土石方的運輸。

三、 承包方式:乙方提供合格、合法能正常運輸的後八輪汽車甲方按月

支付包乾費。

四、 承包時間: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甲方工程完工或甲方通知停工

時止。

五、 包乾價格:乙方車輛工作滿一個月後甲方按每月每輛壹萬陸千叁百圓整(¥16300元)的價格支付包月費。

六、 付款方式:

1、每月工作時間滿後,五天內支付包月費。

2、每月支付包月費的80%,剩餘20%在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七、 工作時間:

1、乙方汽車,因天氣原因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誤工,甲方不扣包月費。

2、乙方汽車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誤工,甲方按實際時間扣除。

3、乙方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上崗。

4、乙方車輛故障或確需保修保養,每月不得超過兩天,兩天內甲方不扣包月費,超過2天后,按實際天數扣除包月費。

八、 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是執證,熟練人員,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工,怠工。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和甲方統一調度,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否則責任自負。

4、施工時甲方提供乙方就餐,但不提供住宿。

5、甲方必須按月按合同規定支付包月費。

6、甲方負擔汽車的燃油費。

7、乙方車輛統一停放在甲方規定地點。

九、

1、乙方自負操作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

2、甲方因施工原因,要求乙方特殊處理土石方時,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

事故,按事故的責任劃分負擔。

十、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為憑,自簽字時生效。

安全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蘇仙市政一分公司項目部 20xx年五月二十五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4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承運集裝箱運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運輸服務事項:

1、境內公路危險品集裝箱運輸;

2、境內公路集裝箱運輸;

3、代理報關;

4、代理海事申報。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為乙方提供第項服務。運輸產品名稱: ,為 類危險品。

二、運價:

2.1、運價和墊付費用按合同雙方達成的附件《運輸報價表》執行。

2.2、本合同及報價的基礎是市場油價人民幣 元/升,當市場油價變動幅度超過 5 %,則甲方有權利對運價進行調整,調整後的運價在甲方通知乙方一週後生效。如果乙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方案而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3.1、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費用可分為:運費、代理報關費、轉關費、壓夜費、異地提(還)櫃費、超重費等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3.2、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運費和代理報關費等費用。

(1)按次結算

每次運輸和(或)代理報關之前,乙方需預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

(2)按期結算

運費按月結算,即乙方每月 15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例如乙方應於20xx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20xx年 5 月全月發生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甲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出具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對帳單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對帳單之後3個工作日內核實對帳單並確認給甲方。乙方超過3個工作日不予確認的,視為認可。對賬單金額有異議的,需在付款期限內先予支付無異議部分金額;對於異議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3、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收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2)發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3)税務資料提供原則:提供以下税務資料複印件加蓋公章。國税税務登記證,地税税務登記證,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

(4)若需抵扣税的,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收貨方與發貨方中哪一方為抵扣方名稱及開發票的其它要求;

(5)代墊費用由甲方提供代墊費用發票(或收據),不再額外開具運輸發票。

3.4、代墊費用的結算。

(1)雙方明確,進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THC(即目的港碼頭操作費)、超期倉租費(即碼頭超期堆存費)、超期箱租費(即超期櫃租)、代理港口費,換提單費、檢疫費、查櫃費、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出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船公司吊櫃費(如車輛返空時)、入倉報關費、檢疫費、查櫃費及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

(2)代墊費用實行周結,即乙方應在甲方代墊後一週內向甲方支付

3.5、額外費用的結算。額外費用指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額外費用產生後,乙方應當在三天內書面確認給甲方,並於甲方代墊後一週內支付。

3.6、如以外幣支付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則按付款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的中間價結算(特別約定除外)。

3.7、乙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乙方付款;乙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該指定付款人付款,乙方承擔連帶付款責任。付款方式限於現金、即期支票(不得簽發遠期支付的支票)。

3.8、如果乙方延期支付相關費用,對於逾期未付部分,乙方需按照每天5‰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扣留乙方當期或後批次交付的貨物;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貨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抵扣乙方應付的費用;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將蓋有乙方印章的委託單(海運貨物應同時提交船公司訂艙單)傳真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運輸計劃。乙方應根據保證貨物裝卸、運輸、存儲安全的原則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對貨物的裝卸、運輸、存儲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委託的運輸任務,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險品等),應特別註明。

4.2、對於甲方已安排的運輸計劃,乙方如需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通知更改計劃而導致甲方產生的費用及車輛返空,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3、甲方車輛到達乙方裝貨地和(或)卸貨地後,乙方負責及時安排裝貨和(或)卸貨。非甲方原因導致車輛滯留的,乙方應支付甲方延時費,造成甲方車輛壓夜的,乙方應支付壓夜費。若因乙方貨物未備齊,導致甲方車輛返空,返空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貨物超出預約量,甲方可拒載(或)收取超重費。

4.4、乙方指定由甲方代理報關,則乙方應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關部提供所需資料。乙方同意甲方委託其他公司代為辦理代理報關業務,由於委託行為而產生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5、如果乙方貨物為危險品,乙方應當按照危險品運輸規定對危險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做出危險品標誌,並將危險品有關資料,包括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文件、防範措施等書面材料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有權拒絕運輸,並要求乙方承擔車輛返空費用。

4.6、甲方對於乙方委派的運輸任務應進行及時確認,對於已確認接受的運輸任務,甲方應及時將所安排車輛、司機資料通知乙方。甲方車輛應及時到達乙方指定的裝貨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遲應及時通知乙方。

4.7、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額外服務或增加服務網點或變更服務內容時,甲方和乙方可隨時要求重新討論價格並書面確認。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交了新的報價單後,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異議,且實際接受了甲方提供的服務,視為乙方對價格的認可。如果雙方未能就費用的修改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拒絕提供該服務。

4.8、甲方根據乙方委託提櫃,應確保提取的集裝箱密封完好,櫃壁無穿孔或裂紋、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見的異常,如乙方對集裝箱有特殊要求,甲方應儘量協調滿足,但甲方對肉眼不可辨的異常不承擔責任。

五、貨物驗收及責任賠償:

5.1、甲方僅對其過錯行為造成乙方貨物毀損、滅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僅限於乙方貨物的直接損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貨物問題而向乙方提出的違約罰額或侵權賠償,賠償金額以保險公司核定的理賠金額為準。

5.2、在乙方負責集裝箱貨物的裝貨、點數和鉛封的情況下,乙方對已裝箱貨物的數量、包裝和品質負責。如集裝箱鉛封完好,甲方不承擔貨物短損的責任;甲方對乙方自行包裝的非集裝箱貨物,因包裝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或者到達時外包裝良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3、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收貨人送貨時,雙方應當場進行貨物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收貨人在運單或其他與甲方的交接單據上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甲方已按運單記載的貨物數量(質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證據。

5.4、甲方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遲延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附則 :

6.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税務登記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提供)、合同簽訂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的原件和(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簽訂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到對方終止或修改的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6.3、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

6.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6

承 運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託 運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範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併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佈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託運要求,根據網絡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託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係;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佈施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書 篇17

本材料採購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下述雙方於20xx年 月 日在湖南省長沙縣簽訂:

採購方:湖南華安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湖南省長沙縣經濟開發區新安路9號山河智能第二產業園內 郵政編碼:410100

授權代表: 職務: 電話:0731-83572212 傳真:0731-82872761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政編碼:

授權代表: 職務:

電 話: 傳真: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按下列第( )項執行:

(2)按雙方每次確認的訂單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具體為: 。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具體為: 。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4.1產品的交貨單位: 。 4.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代運,運費及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自運,運費及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3運輸方式: 。

4.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4.5現場卸貨及費用由 負責。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5.1產品的交(提)貨期限如第一條所約定的提交貨時間。

5.2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5.3由於乙方原因延期交貨的,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的1%計日罰款。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 6.1產品的價格如第一條。

6.2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第七條 貨款的結算,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產品驗收合格後10日內支付;

(2)月度結算,即次月的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應付款項;

(3)季度結算,即次個季度首月的10日前支付上個季度的應付款項。 所有款項的支付,乙方須提交合格的往來票據。 第八條 驗收方法

8.1驗收時間:提/交貨3日內。 8.2驗收手段:提/交貨現場驗收。

8.3驗收標準:按第二條、第三條明確的標準執行。 8.4甲方指定驗收人員: 。、 第十條 售後承諾

乙方對其供應的產品售後承諾如下:

第十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0.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10.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10.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10.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3天內(另有規定或雙方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如果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則由長沙縣人民法院管轄受理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及其他

12.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3其它未盡事宜: 。

甲方(公章):湖南華安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手機號碼:

智能第二產業園內

郵編:410100 電話:0731-83572212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手機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地址:湖南省長沙縣經濟開發區新安路9號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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