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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樣本(通用18篇)

運輸合同樣本(通用18篇)

運輸合同樣本 篇1

承運方:

運輸合同樣本(通用18篇)

託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每次託運的託運地點、裝貨地點、聯繫人、裝貨/託運時間、貨物數據包括貨品名稱、包裝、數量、重量、價值、費用等詳細數據見依每次的有效託運單為準,本合同不再另立明,但託運運單上的信息一經雙方簽字確定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託運方對託運單上相關信息之準確性負責,但其託運單需經雙方正式籤核確定方可生效。

3. 本合同原則上具有長期合作關係,雙方需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項,可另外口頭説明,雙方口頭作出認可,亦可另文立字説明。

4. 承運方需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5. 託運方需在裝車前將出口文件、託運貨品相關信息交由承運方確定。

6. 託運方若因提供的託運信息如所報貨品名、數量、重量等不符,而導致當地政府扣留或處罰時,該責任均由託運方負責,同時承運方車輛依上述原因被阻,暫時不能營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託運方依實際時間賠償給承運方。

7. 託運方應依照約定時間裝卸貨物,承運方車輛到達託運方兩小時內需裝卸完畢,若超時或多地點裝卸按照承運方訂定的價目另計附加費,所以隨道費、過渡、過橋費用均由託運方支付。

8. 運輸途中,一些自然災難如風水火險、機件故障等意外均由託運方負責;但因車輛故障或司機駕駛所造成的意外需由承運方負責。

9. 若因報關文件不齊備、逾期、裝卸超時,託運方必須按實際時間支付承運方運貨及過夜費,關場停車費。

10. 若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名危險貨物,錯報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 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 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若因託運方攜帶違禁品,違反當地法規,而引致車輛及司機被扣留或處罰時,託運人必須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該事件完滿解決為止。 鳳崗→鹽田海關)和時間(全程約1~1.5小時)安全抵達,特殊情況需繞道而行及延長運輸時間的,需得到託運方跟車員的同意方可,否則承運方需承擔因此帶來的全部風險。

第二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無非法品的混入、無掉包、無貨物被盜竊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承運方要確保貨運到時包裝完好,除海關查車之外,不可拆開所承運的物品,如有違背本協議後果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貨物數量由雙方當面點清,交承運方後由承運方負責。承運方必須按託運方之要求,按時將貨物交給託運方所指定的收貨人,並辦好交接手續及籤回具有收貨人簽章的收貨單據並交回給託運方。若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應賠償付託運方40%的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收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收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運輸過程中貨物遺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被掉包、被盜竊、混入非法品或誤時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在全程運輸中,除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四項原因造成貨物破損、誤時、受潮、短缺、摺痕等不良之經濟損失,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外,其它因素均由承運方負責賠償,並以此車作為抵押。

10. 承運期間除自然災難之外,其它的因車輛故障、司機駕駛等因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其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承運方承擔,與託運方無關。

11. 承運方必須符合C-TPAT最低保安要求。

12. 承運方須對所聘請的僱員做出背景調查與核實,確保所聘請的僱員具有高誠信度,與罪犯、恐怖分子、或其它不良分子無任何聯繫。

13. 承運方司機在入廠前,必須配合工廠對其身份、車輛、相關文件的檢查,若有任何疑問,託運方有權盤問、拒絕入內,或通報公安機關部門處理。

14. 承運方必須給予司機相關保安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在運輸途間不得無故停頓、逗留或向外界人員接觸;務必確保貨物自出發點到抵達點期間無任何短缺、損壞、非法品的混入、掉包、被盜竊等情況的發生,否則依運輸合同規定追究責任。

15. 承運方司機在運輸前及運輸途中,不得有任何不良行為,如喝酒、鬥毆等情況。

16. 字樓一樓業務辦公室,休息時間大約:1-3小時,就餐地點:工廠職員餐廳。

17. 承運方在承運期間,若發現有任何可疑情況,要及時通報承運方與託運方公司負責人。

18. 承運方依託運方櫃紙負責取櫃和取船務封條,並負責核實與保管船務封條直至香港碼頭結關封條交櫃。

第三條 裝車數量若有誤或不祥的,實數以清單為準。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由託運方和承運方各執一份。 3. 4. 5. 6. 7. 8. 9.

承運方代表(簽章): 託運方代表(簽章):

負責人/職務: 負責人/職務: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由拉薩到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貨物名稱: 實際噸位:

2、結算方式:

3、乙方裝貨後必須按期保質保量保證把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點卸貨,如在承運途中造成缺件、少數和損壞、污爛、雨淋等現象乙方必須照價賠償給甲方。

4、如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如翻車、撞車、車輛拋錨、滑坡、公路中斷)等現象,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延長交貨時間,如不按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甲方接到貨後,如果沒有發生協議的3、4兩條條約。甲方應及時卸貨,不得推延卸貨時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乙方。造成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壓車費每天按 元計算。

6、甲方卸貨後如果沒有發生該協議的3、4、5三條條約時,甲方必須按協議規定付清乙方全部運費,不得延誤,如延誤一天,按壓車一天論罰。

7、乙方承運危險,貴重貨物時,行車手續必須齊全,並在保險公司辦理貨物保險手續方可運行,如乙方隱瞞事實,造成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8、甲方如果隱瞞乙方承運禁用品(如海洛因、大煙等)物品,及走私物品,(如香煙、藥材等)無合法手續,造成的扣車壓車及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9、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有效,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處理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10、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與今後每次運輸交易的關係事項

一、 本合同簽訂後,與今後具體發生的每次交易中的託運書、貨運單、提貨單、各種簽收單證及函件等,共同規範甲乙雙方的運輸交易行為。

二、每次交易中的貨物、包裝、裝車起運地、目的地、到貨期限、收貨人、運輸方式、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價格、送貨費用和保價運輸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體現在託運單據及資料中。

三、運輸價格以乙方對外統一公佈的價目表及其變動表為基礎,由甲乙雙方發生交易時商定,並以甲乙雙方代表簽名或蓋備案章的託運單或貨運單等資料為準。

第二條 託運事項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裝運貨物。乙方在甲方工廠裝運時,服從甲方廠區內的統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進行的處罰)。甲方有權對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改進意見或合理地要求更換代表及工作人員。

二、甲方應將託運貨物的品名、性質、重量、包裝、瑕疵(含夾帶禁運品、危險品的)等真實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根據運輸需要,提供相關政府部門的證明文件、裝運單據等。否則,乙方知道後將拒絕承運;因未拆包裝等原因而未發現的,可以在發現時任意處置並及時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擔該票(次)貨值10% —5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受損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包裝應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否則乙方可拒絕運輸並由甲方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包裝,甲方對自己的包裝承擔責任。甲方委託乙方包裝的,應支付包裝物料及人工費,包裝責任由乙方承擔;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裝標準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對運輸業利潤的低利率與高風險等特點,及相關法律對承運人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有足夠的瞭解。為化解風險,應向乙方申請辦理保價運輸。航空、汽運的保價費均為貨值的0.3%。

五、實行保價運輸後,當乙方得知發生了保價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在3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資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六、甲方在辦理託運手續時,如不如約申辦保價運輸並交納保價費給乙方的,一旦發生包括已報案的盜、搶、騙而致貨物毀損、滅失在內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應承擔責任時,空運按貨物損失部分20元/公斤,汽運按貨物損失部分運費的2至4倍賠償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事項

一、乙方具有法律規定的承運資質,否則,由此導致甲方貨損和延時交貨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有權瞭解貨物的在途、到達及提貨情況。可能延時或貨損時,乙方應主動通知。

三、乙方應在每次具體交易中約定的到貨期限到達目的地並將貨物交給甲方在託運憑證上指定的合格收貨人。無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運費給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運費。若運輸途中,遇到惡劣天氣,交警、運政等相關部門多次長時間檢查車輛,修路,全國性節假日,突發性機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期的,乙方首先應及時通知甲方,然後儘快縮短延誤的時間。但以上情況不是乙方人為過錯,因而不承擔延期責任。收貨人延時收貨或不收貨的,乙方不承擔延時責任。

四、乙方應將託運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並交給合格收貨人,否則,造成甲方貨損的,按第二條

第五款、第六款賠償。但若收貨人得到乙方通知後五日內不提貨的,乙方不承擔未及時、安全交貨所造成的各項損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變更運輸目的地和收貨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夠接受的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申請),除非乙方因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等方面不能滿足甲方的變更要求。但因變更增加的運雜費,甲方應在變更申請書中承諾支付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乙方不接受變更申請。

六、因乙方原因誤達目的地或誤交不合格收貨人的,由乙方自行糾正並承擔增加的運雜費。造成延時交貨或貨物損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予以賠償。

七、發生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的事件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或雙方商定的方案對甲方進行賠償,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絕支付已到付款期的運雜費給乙方。

第四條 目的地收貨人簽收貨物等事項

一、收貨人得到通知後超過五日不領取貨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收取相應保管費。收貨人、託運人超過十五日不領取貨物的,乙方有權處置貨物(包括丟棄、變賣。變賣後,扣除變賣費用及本次或累計所欠運雜費後的多餘部分,返還給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內棄貨的,應向乙方提交書面棄貨通知。無論甲方主動棄貨還是乙方處置貨物,甲方均應如約支付運雜費。當約定收貨人支付運雜費(即運雜費到付),但收貨人卻不予支付或不提貨時,運雜費應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提貨代表不持委託書、身份證或持不合格的委託書、身份證要求提貨的,乙方有權拒絕且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有義務要求收貨人提供合格的委託書和身份證等資料。

三、由於貨物的性質和長途運輸的振動、裝卸,甲方允許乙方交貨時的貨損、貨差率為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銷售送貨單、收貨人簽收的提單或其它收貨憑證作為支付運雜費條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證明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已經收貨的任意一種資料的,甲方就應

當支付全部運雜費給乙方。

五、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甲方業務人員行賄,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此舉不影響支付已經發生的全部運雜費。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給予的優惠運價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運雜費的支付事項

一、上一自然月的運雜費,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雙方對帳確認(如果雙方通過傳真及其它簡易方式不能確認對帳數目,或雖已確認但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則甲方代表應在對帳單或帳款確認函上簽名或蓋財務專用章等工商備案章)。雙方確認後,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業統一發票(甲方不要求開票的除外。但開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發票而未付款的,則應支付上次發票款後再要求乙方開票)。甲方代表應在發票簽收單上簽名或蓋備案章,並於收到發票後 日內(最遲不得超過本月 號)支付現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過此日期)或通過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因甲方也有載明運雜費的憑證聯,通過統計後再與乙方核實,應明知付款數額,應主動對帳並按期付款。

二、當一個自然月內運費每當達到 萬元時,甲方不按上款時間和方式付款,而應在每當達到此數額之日起三日內付清此數額的運雜費。該月餘下不足 萬元(與上行空格內的數額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對帳後下月支付。本款對帳、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當一個自然月的全部運雜費不足 萬元時,則於該月的下一個月3號前付清該月全部款項。從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頭或書面對帳,並於7天滿期之日起兩日內付清。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時確認乙方的對帳數額,則乙方可按託運書、貨運單、提單以及收貨人各種簽收憑證等能夠證明運雜費數額的資料,向甲方收取運雜費。

五、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如果乙方主張並未實際收到甲方的付款,則甲方應提供乙方開具的收款收據或銀行出具的付款憑證,來證明已實際支付了發票上的金額給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門收取甲方運雜費時,每次均須持三日內有效的收款委託書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則,甲方應拒絕支付。超過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現金。甲方違反本款約定,乙方無須舉證證明自已未實際收到付款,則可主張甲方沒有對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七、甲方延期付款,應支付每日延期額的0.5%的違約金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對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發生的運輸交易均有效。

二、發生下列情況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經發生的交易應受本合同調整):

1、根本性違約。如乙方未及時、安全地履行運輸義務,未將貨物如約交給合格的收貨人或拒絕履行雙方約定的賠償義務和商定的賠付數額;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約定的運雜費。

2、在實際合作中,由於運輸價格、運力、到貨期限、運輸線路、保價運輸、待運貨物的性質是否適應運輸等無法達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但下列情況例外:

1、雙方屆時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且在10天內達不成協議的。

3、甲方拖延、拒絕對帳或拖延、拒絕支付運雜費達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時,未到付款期的運雜費視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甲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第七條 附則

一、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已蓋公章的業務代表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複印件、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給對方。

二、受託人作為業務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權在託運書、貨運單、出倉單、對帳單、帳款確認函、發票簽收單、各種來往文件、函件上簽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實際收款時由乙方臨時書面委託;甲方代表需分工的,應在委託書中表明)。變更代表應向對方及時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或重新遞交委託書。姓名須打印在委託書上。如果手寫,則須在姓名上蓋章,否則不對姓名真實性提出異議。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審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寫改動的文字(不論文字上是否蓋章)均無效。確需改動的,應另籤補充協議或重籤合同。

四、本合同之爭議,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每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此條非必備。增加內容必須打印,不增加的刪掉此條,不留空白,否則,此條不產生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名人: 授權簽名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二00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 運輸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運輸項目:

1、貨物名稱:鍋爐大板樑

2、貨物重量:約為 95.9 噸,(圖紙重量),偏差範圍正負0.19噸。

3、收貨單位:江西國電黃金埠發電廠

4、收貨地址:江西省上饒市餘干縣黃金埠鎮

5、發貨時間:具體時間提前十天通知

二、託運方責任:

1、提供主要貨物的外形尺寸及重量,收貨方聯繫方式及聯繫人。 2 、負責貨物本公司吊裝,裝車。

3、提前通知承運方到指定地點裝車。

三、承運方責任:

1、合同簽訂完畢承運方需向託運方支付人民幣40000元作為運輸保證金,在貨物安全運輸完畢後託運方將保證金如數退還。

2、提供合適車輛承擔每批運輸任務,保證運輸車輛在指定時間到達裝貨現場。

3、負責貨物裝車後運輸中的貨物質量及安全(如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電器件受潮、零部件鏽蝕、腐蝕、碰傷等),由承運方負完全責任,並進行全額賠償。

4、車輛在運輸中的一切費用由承運方自負。

5、承運方必須向託運方提供每次運輸車輛的車牌號,司機姓名、駕證證號、手機號等,並保證聯繫通暢。

6、配合託運方、收貨方裝卸貨物的工作。

7、向託運方開具能夠抵扣的運輸專用發票。

8、每次運輸後,向託運方返回託運方打印的有收貨方接收人簽字後(最好加蓋收貨方的公章)的運輸回執及每輛車的交貨磅單,直至全部貨物運輸完畢。

四、運輸費用:

1、包乾總計人民幣(大寫):65萬元

2、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承運方自負。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後,分批次發貨,從第二批次發貨起分批付款;全部貨物運輸完畢後如數交回回單及磅單並向託運方開具能夠抵扣的運輸專用發票後付清運輸款,運輸款以轉賬支票或承兑匯票方式支付。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5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 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

2、起至地: 院內。

二、運輸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運費: 元/噸(含税)。此運費為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並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後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兑匯票方式支付。危險品運輸合同範本五、內容及細則: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後,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範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

│ 貨物編號 │ 品名 │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 金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户銀行:__  開户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合同樣本 篇8

合同編號:施合字第號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國法》及國家相關運輸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運輸材料名稱、數量、規格、用途及運距

1、運輸材料名稱:

2、運輸材料數量:

3、運輸材料規格:

4、運輸材料用途:

5、運輸材料起運地點:途經到達地點:

6、運輸距離km。

第二條承運日期: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單價:元/噸·公里(含税)。合同價款以運輸單價與承運方實際拉運數量總噸數的乘積作為結算價款。最終結算價款以經雙方結算確認的運輸量為準。

2、託運方根據業主給付工程款的情況對承運方支付運費,承運方負責出具税務發票,

第四條託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將貨物(材料)運到目的地,貨物(材料)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材料)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特別強調在運輸過程中因承運方運輸車輛司機原因發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產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損害,託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人承擔。

3、承運人將貨物(材料)運到託運方指定施工地點,由託運方或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收料人)統一驗收、過磅計算數量及開票,否則託運方不予驗收及計量結算。

第五條承運方權利和義務

1、承運完成託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向託運方收取運費,運輸車輛由承運人負責配車。

2、承運方應配備具備營運資格的車輛和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司機,併為司機和運輸車輛到相應保險公司交納保險,以確保運輸安全。在運輸途中發生的所有行政風險(包括路政及交警罰款)均由承運方負責並承擔。

3、承運方配備的運輸車輛所發生的標準燃油、税費及配件、修理、過路及過橋等費用均由承運人單方負責支付。

4、承運方為完成運輸任務配備車輛司機的工資由承運人給付。

5、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託運方指定地點,按時向託運方的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待託運的貨物(材料)要負安全責任,保證託運的貨物(材料)無缺損、無短少、無污染、無人為變質。如出現上述問題,應按貨物(材料)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經濟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等)。在運輸中的材料(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託運方的收貨人未驗收之前)對貨物(材料)負責保管。

6、承運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數量和要求配車發運託運貨物(材料),應償付託運方合同價款%的違約金。

7、承運方如將處於運輸中的材料(貨物)錯運到達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達地點。如果運輸中的材料(貨物)逾期到達,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付材料(貨物)違約金元/車次。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託運方或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9、由於任何原因造成的誤工損失由承運方自己承擔,託運方不負任何誤工責任。

第六條除本合同外,託運方、承運方各自的債權債務自行負擔處理。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託運方執份,承運方執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雙方其他約定:

託運方: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行:開户行:

賬號:賬號:

運輸合同樣本 篇9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

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並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和平,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 項目穩定砂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 運輸任務

1 由乙方負責英秋大道項目工程水泥穩定砂場內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時間(每小時)計算:

2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二 進場開工時間

以甲方下發(電話)通知24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

三 運輸車輛

1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6輛(保證場內運輸正常)

2 車輛型號:30-35噸/車左右。

四結算方式

1單價為每輛車900元一天,每次裝車不低於35噸/車,每輛車每天工作10個小時,如不滿10小時按每小時90元結算。甲方保證乙方的車輛平均工作時間達到10個小時的天數不少於總工作天數的百分之八十,甲方在乙方車輛進場開工以後甲方保證車輛不停工(如因機器故障和雨天不能開工除外)。

2乙方運輸車輛在履行該合同時所產生的燃油由甲方負責供應。

3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產生車輛故障未滿三十分鐘不算違約,超過三十分鐘按每小時90元扣除,乙方在不耽誤甲方工期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另外調配車輛補充。

4結算方式每三天結算一次,次日付款。

五 違約責任

1如第三天甲方沒有結算乙方三天的運輸費用,甲方因處罰違約金每天每車伍佰元人民幣(¥:500)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防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鐵序的,每查處一次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由甲方從乙方的結算運費用中扣除;

3乙方運輸車輛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止運輸作業,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支付,未結算的運輸費用將不在結算支付。

六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向甲方駐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七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月

運輸合同樣本 篇11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託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託,在約定的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託運人或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託運書-----指託運人辦理貨物託運時填寫的書面文件,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註冊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託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託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範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託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託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為委託方填開按委託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託方定妥噸位、並按照委託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後,方可填開委託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託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託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託運人填寫貨物託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託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願意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及外經貿部批准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並且其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台直線電話和-台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於兩個保險櫃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託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櫃台,其中一個用於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於收款。

(2)有供託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託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託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範、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佈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4.委託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並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託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託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託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儘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願意正確執行委託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託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託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託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委託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後,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並按委託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託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託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並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託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於每次結算時向委託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櫃,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託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並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託方負責。

9.委託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託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託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託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於委託方的其它收入。

3.委託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調整後的費率。

4.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餘款以人民幣匯入委託方帳户,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託方。

(2)方式二:委託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託方收款後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託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託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託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託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户,專門並且只限存放代理委託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户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户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託方開户銀行的帳户。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方無權佔有、處理、使用。

3.委託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於結算期後五日內送交委託方。委託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委託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託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託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託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願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託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託方應提供代理方用於營業櫃枱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託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託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信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設備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設備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託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託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後,未通知委託方,致使委託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時,不論是委託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着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後工作。委託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後,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徵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願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託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託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託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託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委託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後,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後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文件,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佈的法令、法規相牴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後,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後,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於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託方;對屬於代理方印製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燬。

7.協議終止式失效後,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託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託方的所有款項,並退還剩餘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託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永州市新億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託乙方將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購買的散裝水泥用汽車運輸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峯景”項目工地。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運輸起止點:

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峯景”項目工地。

二、 交貨與驗收:

1、 根據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計劃通知乙方具體進場時間。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須保證運輸能力暢通。乙方運輸中出現的一切費用(水泥裝卸費、油費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已承擔。甲方對乙方運送到工地的水泥進行抽檢過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內,則按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過磅單結帳,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則按實扣秤結帳(以前未抽檢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結帳)並處以水泥短斤少兩實際數量10倍的罰款。引起水泥短斤少兩是廠方或運輸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處理。

3、 乙方運輸到工地的水泥經甲方檢驗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對該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若該批水泥是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出廠的產品不合格,則由乙方追究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質量責任,甲方予以協助。

三、 運價和結算方式

運輸價格為:散裝水泥運費為每噸13元,運至甲方在永州市冷水灘河東指定工地。 運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運輸一個月後,必須在七個工作

日內提供上月的運輸發票給甲方對賬並結算。(必須提供税務發票)

四、 違約責任:

1、 在運輸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運輸,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水泥運輸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賠償金額參照有關《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而定(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供貨原因除外)

五、 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永州市勞動仲栽委員會仲栽。

六、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1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鄄技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濮陽市氣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濮陽市黃河路東段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晁繼勇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0393-8070689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危險品運輸合同範本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危險廢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

1、 貨物名稱:以運單上貨物名稱為準

2、 數量:以裝貨磅單為準

第二條 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以開票信息為準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 貨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2、 貨物到達期限:雙方約定合理運輸時間。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質量要求

運輸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規定的危險品貨物運輸汽車。

2、 運輸質量要求:

Ⅰ、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Ⅱ、危險品專用車輛需安裝GPS定位裝置。

Ⅲ、專用車輛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Ⅴ、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不符合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放空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裝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與乙方無關。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提供運單。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按照運單要求填寫規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開具運輸發票金額結算。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甲方收貨人時,應要求收貨人在運單憑證上簽字,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運單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運單憑證進行審核,審核後開票結算。

第八條: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乙方承擔因運輸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為: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至20xx年12月30日結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20xx年 1 月 1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工程項目基礎開挖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合同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 m3,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不少於 m3),每車單價為 元/車(大寫: )。

三、工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每日運輸車輛不少於20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税務發票。剩餘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後辦理結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結算時乙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税務發票。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當天運輸票據必須在兩天內進行核對。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 話: 電 話:

運輸合同樣本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各工地散裝水泥事宜簽訂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運輸價格表 説明:

1、貨物運輸目的地發生變化,價格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運價包括: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4、以上價格如有客觀原因,如油價上漲需雙方協商對價格調整。

5、以上價格為不含税價格。 第三條:運輸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運輸當月17日依據甲方供應散裝水泥工地簽證憑據作為對賬依據完成對賬,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付現金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所欠運費按上月實有金額的3%為滯納金,否則乙方有權停運,並追回所有運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前一天預報水泥計劃及運輸計劃,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並保證進場道路暢通,以使水泥直達工地。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與乙方結算運費,若不及時結算運費,造成相關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合同終止後,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所有運費。

4、如有新的運輸點以補充協議方式對價格調整,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運送準確、及時、安全,工地當天水泥必須當天送到(除特殊情況外)。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水泥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計量和分量差

以生產廠磅為準,按國家標準的千分之三執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為憑,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7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 ,具體明細內容以託運單據記載為準託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路線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甲方嚴格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到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繫人、收貨聯繫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合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户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關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並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重視物流流服務,應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住處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到正確地點,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後,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並簽收;收貨內容不得塗改,如有塗忙亂必須由收貨方在塗改處註明並簽字,否則一律無效。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貨物,否則,乙方應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在運輸合同上註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託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於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範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範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並應及時將出驗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向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範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後,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並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後,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於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後順序整理後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___萬元。

2、對於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起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擔保密責任的;

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條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熟知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本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對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祕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於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併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物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 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若運輸指令下達後,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户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起碼到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並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的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法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目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引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 根據法律規定的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於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於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告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出任何轉讓、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及權代表籤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5、如果任何進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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