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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運輸合同

陸路運輸合同

陸路運輸是新疆最主要的交通運輸方式,那麼陸路運輸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陸路運輸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陸路運輸合同
陸路運輸合同範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集裝箱運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運輸服務事項:

1、境內公路危險品集裝箱運輸;

2、境內公路集裝箱運輸;

3、代理報關;

4、代理海事申報。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第 1 、 、 、 項服務。運輸產品名稱: ,為 類危險品。

二、運價:

2.1、運價和墊付費用按合同雙方達成的附件《運輸報價表》執行。

2.2、本合同及報價的基礎是市場油價人民幣 元/升,當市場油價變動幅度超過 5 %,則乙方有權利對運價進行調整,調整後的運價在乙方通知甲方一週後生效。如果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方案而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解除。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3.1、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可分為:運費、代理報關費、轉關費、壓夜費、異地提(還)櫃費、超重費等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3.2、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運費和代理報關費等費用。

(1)按次結算

每次運輸和(或)代理報關之前,甲方需預付人民幣 元給乙方。餘款在貨物交付之前付清(如果僅為委託報關,應在報關完畢,交付資料之前付清)。

(2)按期結算

運費按月結算,即甲方每月 15 號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例如甲方應於20xx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20xx年 5 月全月發生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乙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出具上月的運費和(或)代理報關費對帳單傳真(或電子郵件)至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對帳單之後3個工作日內核實對帳單並確認給乙方。超過3個工作日不予確認的,視為認可;對賬單金額有異議的,需在付款期限內先予支付無異議部分金額。對於異議部分,雙方另行協商。

3.3、乙方為甲方開具税務發票,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

(1) 收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2)發貨方,單位全稱及税務登記號;

(3)税務登記號的提供原則:國税税務登記號,地税税務登記號;

(4)若需抵扣税的,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收貨方與發貨方中哪一方為抵扣方貨物名稱及開發票的其它特別要求;

(5)代墊費用由乙方提供代墊費用發票(或收據),不再額外開具運輸發票。

3.4、代墊費用的結算。

(1)雙方明確,進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THC(即目的港碼頭操作費)、超期倉租費(即碼頭超期堆存費)、超期箱租費(即超期櫃租)、代理港口費,換提單費、檢疫費、查櫃費、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出口櫃代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船公司吊櫃費(如車輛返空時)、入倉報關費、檢疫費、查櫃費及其它與海關發生的特殊費用。

(2)代墊費用實行周結,即甲方應在乙方代墊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墊費用。

3.5、額外費用的結算。額外費用指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額外費用產生後,甲方應當在三天內書面確認給乙方,並於乙方代墊後一週內支付。

3.6、如以外幣支付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則按付款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的中間價結算(特別約定除外)。

3.7、甲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甲方付款;甲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由該指定付

3.8、如果甲方延期支付相關費用,對於逾期未付部分,甲方需按照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違約金,乙方並有權扣留甲方當期或後批次交付的貨物;逾期十五天,乙方有權對甲方貨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抵扣甲方應付的費用;甲方逾期付款超過三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雙方責任:

4.1、甲方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將蓋有甲方印章的委託單(海運貨物應同時提交船公司訂艙單)傳真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計劃。甲方應根據保證貨物裝卸、運輸、存儲安全的原則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對貨物的裝卸、運輸、存儲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委託的運輸任務,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險品等),應特別註明。

4.2、對於乙方已安排的運輸計劃,甲方如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通知更改計劃而導致乙方產生的成本及車輛返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裝貨地和(或)卸貨地後,甲方負責及時安排裝貨和(或)卸貨。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車輛滯留的,甲方應支付乙方延時費,造成乙方車輛壓夜的,甲方應支付壓夜費。若因甲方貨物未備齊,導致乙方車輛返空,返空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貨物超出預約量,乙方可拒載(或)收取超重費。

4.4、甲方指定由乙方代理報關,則甲方應及時準確地向乙方報關部提供所需資料。甲方同意乙方委託其他公司代為辦理代理報關業務,由於委託行為而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4.5、如果甲方貨物為危險品,甲方應當按照危險品運輸規定對危險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做出危險品標誌,並將危險品有關資料,包括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文件、防範措施等書面材料交付給乙方。如果甲方不能提供有關資料,乙方有權拒絕運輸,並要求甲方承擔車輛返空費用。

4.6、乙方對於甲方委派的運輸任務應進行及時確認,對於已確認接受的運輸任務,乙方應及時將所安排車輛、司機資料通知甲方。乙方車輛應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裝貨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遲應及時通知甲方。

4.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額外服務或增加服務網點或變更服務內容時,乙方和甲方可隨時要求重新討論價格並書面確認。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新的報價單後,甲方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異議,且實際接受了乙方提供的服務,視為甲方對價格的認可。如果雙方未能就費用的修改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拒絕提供該服務。

4.8、乙方根據甲方委託提櫃,應確保提取的集裝箱密封完好,櫃壁無穿孔或裂紋、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見的異常,如甲方對集裝箱有特殊要求,乙方應儘量協調滿足,但乙方對肉眼不可辨的異常不承擔責任。

五、貨物驗收及責任賠償:

5.1、乙方僅對其過錯行為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僅限於甲方貨物的直接損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貨物問題而向甲方提出的違約罰額或侵權賠償,賠償金額以保險公司核定的理賠金額為準。

5.2、在甲方負責集裝箱貨物的裝貨、點數和鉛封的情況下,甲方對已裝箱貨物的數量、包裝和品質負責。如集裝箱鉛封完好,乙方不承擔貨物短損的責任;乙方對甲方自行包裝的非集裝箱貨物,因包裝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或者到達時外包裝良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3、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送貨時,雙方應當場進行貨物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收貨人在運單或其他與乙方的交接單據上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乙方已按運單記載的貨物數量(質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證據。

5.4、乙方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遲延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附則 :

6.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税務登記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通知書(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提供)、合同簽訂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的原件和(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需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6.3、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

6.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陸路運輸合同範文2

託運人(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具體貨物名稱)(下稱標的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數量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第二條 標的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1、標的物起運地:

地址:

2、標的物到達地點:

收貨人:

第三條:標的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標的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或具體約定日期)

2、標的物到達期限:

3、允許的合理運輸損耗: %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用:(下兩項1.1、1.2為參考,請按實際洽談為準) 。

1.1計算方式:按照結算期實際運輸噸位*運輸里程(公理)總和結算

1.2以上運費是含税價,此價格包含但不限於過路過橋費、保險費、裝車費及管理費等所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結算方式:乙方應當於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如有:填寫具體指定收貨人信息) 驗貨併合格後 日內向甲方提供税務部門監製的貨物運輸發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的簽收單據,甲方在收到前述單證後 日內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徑:運輸費用在買方營業地以 方式支付至賣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賬 號: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安全要求

1、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到標的物起運地與甲方辦理標的物裝運及承運等相關手續,並安排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能夠保證甲方交運標的物安全的運輸汽車運輸(或其他約定運輸方式,視情況填寫劃線處) 。甲方有權裝貨前檢查及裝加上鉛封。到達卸貨地點,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檢查鉛封完整,並化驗無誤,抽取樣品後方可卸貨。在此之前乙方應保證標的物的安全。

2、運輸安全要求:

2.1在承運標的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2.2乙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甲方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付運輸費用;如造成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無法使用,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該運輸車輛搭載其他任何貨物。

2.4乙方承諾具有運輸標的物的資質,如因乙方資質問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貨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1、交貨:

1.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標的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並在24小時內以 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如將標的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1.2起運前運輸路線因天氣或政府行為等非乙方原因發生變化,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最後認可的路線運輸。乙方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

1.3若因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怠於運輸或運輸工具不符合運輸條件等原因未能按期運達標的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因此構成未能對第三方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的車輛到達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及卸貨。

1.5在乙方將標的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標的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乙方應遵照甲方要求執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並承擔標的物貨值 %的違約金。

2、驗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貨到後 日內就標的物品質、數量等組織驗貨。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標的物變質或數量短少超過合同數

第七條 保險及風險轉移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標的物,由乙方負責購買標的物的運輸保險。

2、乙方承擔標的物從承運地到安全送達目的地之間的全部風險責任。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自行與責任第三方交涉責任及賠償事宜。

3、如乙方在運輸的過程中遇事故,乙方有義務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不限於購買標的物價款、倉儲保管費、運雜費及因實現此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如果因標的物品質、數量等原因發生甲方指定收貨人拒絕收貨,造成甲方面臨任何違約賠償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發生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約定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運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貨物總價款 %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因此對甲方交運的標的物為任何事實及法律行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水災、戰爭等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發生地主管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書,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此可以依法免除對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如發生變更或補充,雙方須通過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補充的內容,並經雙方蓋章後方可生效。如因交易習慣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簽署或修改,則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傳真號或E-mail地址發出的經過簽章的傳真件或電子文件即視為經該方蓋章的原件,另一方對該傳真件或電子文件簽章,即視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已簽署完畢,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此後補籤紙件文本,則須同傳真件或電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雙方修改了已簽署的合同內容。

2、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陸路運輸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甲方對集裝箱所裝貨物的跟蹤和管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集裝箱重箱經海運到達乙方陸路運輸經營範圍,乙方負責承擔重箱陸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作為經營集裝箱陸路運輸的合法經營單位,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有中國政府頒發的集裝箱陸路運輸經營資格證書或許可證書及營業執照;

2、 有運營狀況良好的集裝箱運輸車輛 輛(不少於5輛,乙方集裝箱車輛清單見附件)

3、 駕駛員符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及相關從業資格要求;

4、 與相關船務公司在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有“集裝箱陸運運輸箱管協議”(以下簡稱“箱管協議”),有權運輸協議中規定的各種集裝箱。如乙方不具備上述資格,本合同自始無效,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二、 乙方接到甲方委託後,應及時編制送貨計劃、辦理完成提箱和運輸所需的所有手續,並及時將送貨計劃傳真至甲方指定的傳真,否則,因此產生的延誤,造成甲方客户索賠的,由乙方承擔。

三、 乙方在承運期間應對集裝箱及箱內貨物承擔完全責任。

1、進口重箱送到收貨人指定地點後,乙方有責任督促收貨人及時拆箱、收貨,如果產生延遲,需要收貨人出具書面證明承擔相關費用,否則,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拆箱過程中,乙方有責任監督收貨人拆箱,避免有對集裝箱產生損壞和污染的行為發生;在拆箱完畢後,乙方有責任對集裝箱內外進行檢驗,並有責任將拆空後的集裝箱清理乾淨,如發現箱體外觀六面有損壞(如裂口、凹癟、把手損壞及箱封號缺損等),由乙方負責;箱體內部出現的損壞及污染,由乙方配合甲方拍照或者請收貨人確認有污染事宜的書面資料提供給甲方。

四、 乙方應在委託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運輸任務,乙方對所承運的集裝箱內裝貨物承擔完全責任,做到合理運輸、保管、裝卸,確保箱體完好無損,並及時將集裝箱返還甲方指定的堆場,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 乙方負責對所承運的集裝箱及所裝貨物(包括其責任)辦理足額保險,在承運期間(集裝箱承運期間為:從集裝箱裝車起到集裝箱返回甲方指定的堆場落地止;進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重箱裝車起到貨物完全卸離集裝箱止;出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貨物開始裝入空箱起到重箱返回指定的堆場落地止)集裝箱及所裝貨物因乙方過錯發生的任何損壞、污染、丟失及延遲運輸,乙方需按照產生的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本條款關於承運期間的約定僅限於甲乙雙方之間,與任何其他方無關。

六、 乙方應保證其車況良好,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即視為乙方車輛有能力承運該貨物,並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因車輛超載造成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產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損失、責任,乙方不得以貨物超高、超重等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七、 乙方車輛到達收貨人地址後,在不違反甲方利益及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慣例的前提下,乙方應當服從收貨人的指揮,為收貨人拆箱提供便利,因乙方服務質量差,造成甲方客户投訴的,甲方有權視情節扣除該票貨物部分或全部運費。如果遇特殊客户,請及時與甲方溝通解決。

八、 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對此種情況下終止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 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法令和法律、法紀的行為,或被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

2、 有向甲方客户敲詐勒索和有欺騙行為的;

3、 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名譽和利益行為的;

4、 與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訂的“箱管協議”已被終止或到期。

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額外費用及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其風險保證金或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如產生的費用超過風險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先行交納已產生的費用,乙方不得拒絕。

十、 結費條款:

1、甲方與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即在每月結束之後,乙方應在下一個月10日前按規定格式提供上月業務的對賬單與甲方對賬,當月15日前進行核對確認。 乙方確認上月處罰金額,將處罰金額扣除後向甲方出具結算髮票,以便雙方及時入賬,如期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發票的一個月之內支付運輸費用。

2、對於乙方代甲方收取運費的情況,乙方有責任在收到運費後的第一時間將運費結交甲方,不得以拖車運費抵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十一、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拖車費抵扣發票(即: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本着公平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當地司法部門裁決。

十四、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應對協議終止前所承運的還未返還到甲方指定堆場的集裝箱箱體和貨物負責,直到乙方運輸的全過程和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完全結束為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十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陸路 合同 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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