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銀行信託合同 >

2023信託合同(精選22篇)

2023信託合同(精選22篇)

2023信託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精選22篇)

委託人:____________

信託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託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託商品的規格、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託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託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託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託事宜的手續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信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信託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託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託商品的規格、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託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託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託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託事宜的手續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

信託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3

貸?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1)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於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於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為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於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2023信託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兑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兑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兑匯票二天內,按承兑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兑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兑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兑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兑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2023信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委託人: 信託人: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託商品的名稱:

二、信託商品的規格、數量:

三、信託商品的價格:

四、信託商品的包裝:

五、信託商品的交貨方式:

六、信託事宜的手續費率: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字: 信託人簽字:

日期: 日期:

2023信託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明確資金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職能,規範信託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託人與受託人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_____》、《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已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1.2?信託合同、本合同: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本信託: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託。

1.4?信託計劃:指《_________》。

1.5?委託人:指與受託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託本金交付受託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6?受託人:指_________公司。

1.7?受益人:指委託人在信託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託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_________公司。

1.9?信託財產:指受託人因承諾信託取得的信託本金以及對信託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信託本金:指委託人為設立本信託於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託人的資金。

1.11?信託專户:指受託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託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户。

1.12?信託財產銀行劃付賬户:指委託人指定的用於受託人支付受益人信託收益和移交信託財產的銀行賬户。

1.13?委託人_____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第二條?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授權受託人以委託人_____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為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委託人_____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託。

第四條?信託本金及交付

4.1?信託本金幣種為:人民幣(元),金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委託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託本金交付至以下信託專户:開户銀行:_________,賬户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託計劃成立後歸入信託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第五條?信託生效及信託期限

5.1?本信託自委託人交付信託本金且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本信託期限為三年,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信託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

6.1?本信託受益人為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託利益劃付賬户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本信託終止後,剩餘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為:《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

第七條?信託財產的構成

7.1?信託本金;

7.2?信託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後取得的股權;

7.3?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法律、法規規定可計入信託財產的其他財產。

第八條?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委託人授權受託人將信託本金加入信託計劃,與加入信託計劃的其他信託本金聚集起來,以受託人名義運用於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委託人授權受託人按信託計劃第五條5。2款規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第九條?信託財產的核算

9.1?本信託由受託人建立核算賬户,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核算信託財產價值,分享信託收益,分擔信託財產損失。

9.2?本信託承擔的包括税費、中介費用、受託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一按信託計劃規定支付。

9.3?本信託損益的計算方法、信託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託計劃規定執行。

第十條?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2)按照本合同規定

按時足額交付信託本金;

(3)保證信託本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託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本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託人報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約定取得報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託計劃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4)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6)根據本合同規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

(2)信託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定轉讓和繼承;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1.1?本信託生效後,受託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託受益權轉讓辦法》規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

(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託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換髮《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3)按照信託本金的1‰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11.3?因繼承發生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信託的終止、清算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12.1?本信託生效後,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託。

12.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託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

(2)信託期限期滿;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3?本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按信託計劃規定清算。清算後的信託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託的信託財產歸屬人。

(1)現金形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以現金形式,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採用劃付至信託利益劃付帳户的方式轉移給信託財產歸屬人。

(2)股權形態的信託財產,本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户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託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户費用,否則,受託人有權留置股權。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户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定的,受託人無需與委託人、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商,本信託及信託計劃視為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託的信託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户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託期限內的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與受益人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託人、信託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通知、送達

15.1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繫地址和方式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託利益劃付帳户,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並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信託利益劃付帳户變更確認手續,未通知受託人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15.2?本合同規定的送達為: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託人營業場所備查;

(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

(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送達的,收到回覆日或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16.1?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6.2?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

(1)委託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受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託人印章的本合同的複印件。

16.4信託計劃、信託財產

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本合同與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衝突的,優先適用本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申明

17.1?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閲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託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閲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託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託人(蓋X)___________?受託人(蓋X)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 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 開立賬户。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户和本外幣存款賬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後,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户。

第四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 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 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於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户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 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 計息方式。按照 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採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 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 %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後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 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後,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 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於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並可從甲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並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 %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信託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託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託商品的規格、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託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託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託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託事宜的手續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委託人(簽章):

信託人(簽章)

地址:地址:

編碼: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9

信託合同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

--------

財託字第

號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

第一條?訂貨

第二條?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元,信託期限為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共計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兑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兑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兑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兑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兑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10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賬户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説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為一個操作週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賬户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賬户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賬户_________元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並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賬户的總資金在_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賬户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賬户總額小於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於賬户總額大於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賬户總額大於_________元,大於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賬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賬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為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税費、交易費用以總賬户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甲方(受託方)(簽章):_________?乙方(委託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訂貨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兑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分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兑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兑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兑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兑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一、訂貨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3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

2、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____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類)》,並提供信託資金____元,併成為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一、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為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二、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為指定用途資金信託。信託資金用於: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信託受益權。

3、信託資金所取得的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三、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為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

四、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為人民幣。

受託人指定之本合同信託資金專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開户行:____,賬號:____。

五、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成立。

2、委託人已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六、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託之存續期間。

七、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1、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託資金專户以區別於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合同的信託財產,進行相對_____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形發生時,受託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2、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3、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賬户進行核算。

八、信託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九、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十、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十一、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取得信託財產項下信託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託終止後,取得全部信託財產的權利。

十二、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税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税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_____、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提取。

十三、信託報酬

受託人根據其運用信託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託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託報酬: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_________0%。

(2)若信託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_________(當年信託資金收益率-5%)。

受託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託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託報酬。

十四、信息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2、信託終止後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受益人。

十五、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户名: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十六、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十七、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

十八、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3)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十九、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十、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二十二、合同簽署

1、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委託人持____份,受託人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14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

--------

財託字第

號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

第一條?訂貨

第二條?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元,信託期限為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共計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兑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兑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兑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兑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兑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兑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兑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兑匯票二天內,按承兑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兑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承兑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兑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兑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兑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兑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兑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兑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兑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兑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6

委託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了“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計劃”);

2、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根據其分別與信託投資公司簽署的《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託項目C類資金信託協議(特定受益類)》(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信託協議”)以及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交付了信託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成為該信託項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對該項目項下信託收益的特定信託收益權(以下簡稱“特定信託收益權”)在內的信託受益權;

3、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遴選產生了_________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並將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

為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對經營者的良好的_____機制,委託人共同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財產信託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信託目的

第二條?受益人

本信託為自益與他益相結合的信託。

本信託協議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為委託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即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根據《經營者遴選規則》遴選產生,並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的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在獲聘後,將成為_________公司在信託存續期間的經營者。

第三條?委託的財產及其交付

本信託項下委託人委託給受託人管理和運用的財產,為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規定的特定信託收益權。其權利範圍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託收益權

本協議項下委託人共同委託給受託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財產,為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分別與信託投資公司簽署的特定受益信託協議第十二條(1)項所規定的特定信託收益權,即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後,總信託收益若仍有剩餘時,受益人對剩餘部分之全部信託收益享有的分配請求權,包括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及相應信託協議通過收購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所取得的特定信託收益權。

2、特定信託收益權的交付

受託人開立的信託資金專用帳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滿足時生效:

1、本協議經各方當事人簽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會經審議決定,聘任經營者為_________公司總經理;

3、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的特定受益信託協議已經生效;

4、特定受益信託協議項下之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以書面形式對委託人以特定收益權設立本協議項下信託予以確認。

第五條?信託期限

本協議項下信託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託計劃之存續期間。

第六條?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運用的基本原則

受託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作為本協議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1、受託人應當按本協議的規定,對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並進行單獨核算;

2、受託人可以以本協議項下的特定信託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與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信託投資公司持有的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受讓各類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3、按照第七條的規定,運用和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

第七條?受託人對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的具體運用:

受託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本協議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確定與分配

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託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分配取得之信託收益彌補,然後再按照不超過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託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1)由受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作為委託人指定的人,於優先受益人要求委託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其信託受益權;

(2)由受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作為委託人指定的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之信託文件的有關規定,受讓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第八條?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瞭解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特定信託收益權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特定信託收益權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特定信託收益權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特定信託收益權;

(2)保證已就以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特定信託收益權設立本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在他益受益人通過受託人提出以剩餘收益,受讓信託計劃之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要求,指定受託人為指定受讓人;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2)收取信託報酬;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不得向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特定信託收益權;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並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受益人的權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對本協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定,在年信託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三年累計信託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的範圍內,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進行資金運用,或向他益收益人進行信託財產或收益的分配;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達到本協議第11條規定的經營指標時,享有對受託人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運用當年剩餘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託財產;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他益受益人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一條?他益受益人經營目標

為進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對經營者進行_____,經過平等協商,委託人與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約定建立並實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_____機制》(以下簡“《經營者_____機制》”)。該《經營者_____機制》為本信託的有效組成部分。經營者經營期間完成《經營者_____機制》設定指標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協議規定的信託受益權。

1、根據約定,信託期間,經營者將完成的指標包括但不限於:

(1)_________企業所得税後股東每年可分配利潤達到_________萬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開發面積不少於_________萬平方米;

(3)公司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連續三個月不超過_________%,無重大債務訴訟或違約事宜;

(4)公司合併報表對外擔保餘額(包括反擔保)不超過_________億。

2、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間,若_________公司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各項指標,該年度剩餘收益由上海國投監督管理、運用,直到達到相應的指標。若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滿,_________公司尚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的各項指標,未達到年度剩餘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託財產歸屬於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條?信託收益分配的時間

1、自益受益人信託收益分配的時間

受託人應當於取得特定信託收益權項下收益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2、他益受益人信託收益的分配時間

他益受益人的信託收益於本協議項下信託終止後,與信託財產一併分配。

第十三條?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税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税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_____、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户等費用;

(8)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信託報酬

第十五條?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協議項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轉讓本信託協議項下的信託受益權。

第十六條?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未經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本信託。

2、本信託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信託期限屆滿;

(2)_________公司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目提前終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間,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去總經理職務的;

本信託因本項原因終止的,不影響他益受益人因本協議之履行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4)本信託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5)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6)本協議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十七條?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本協議項下信託財產終止後信託財產的確定

本協議項下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

(1)受託人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運用剩餘收益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2)除前述(1)項以外的其他信託財產。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照第十條第1項第(2)小項和第2項第(1)項分別歸屬於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以維持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原狀的方式進行分配。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在本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根據本信託規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權,並將_________公司股權從受託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第十九條?税收

受益人與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税。

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視為該方違反本協議。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申明條款

委託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閲讀了本協議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協議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第二十三條?期間的順延

本協議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協議簽署及文本

本協議需經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在滿足後本協議規定的生效條件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7

委 託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地 址:

電 話:

受 託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 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户:

户 名: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

賬 號: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 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 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 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2)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户(簡稱信託收益劃付賬户)。

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為:

户 名: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十條 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信託發行費用;

(2)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户,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户中扣收。

第十一條 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2)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 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 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説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5)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户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4)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户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7)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8)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2)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等;

(2)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委託人: ______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與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第一條釋義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託: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__資金信託。

3.信託當事人:指受本信託關係約束,根據本信託合同享受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向受託人交付資金而設立的信託,委託人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5.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制定的《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

6.信託資金:指委託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數額向受託人交付的資金。

7.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8.信託貸款:指受託人對_________公司的信託貸款。

9.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0.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

第二條信託目的

受託人為發揮在_________領域的投融資優勢,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交付給予受託人經營管理的信託資金,以信託貸款的方式運用於_________公司的融資項目。

第三條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指定管理資金信託。

第四條受益人

本信託為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金額¥:_________萬元)。受託人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開立信託專户。

委託人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交納至:(填寫説明:劃"√"表示選擇)

(1)受託人營業場所□

(2)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

委託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劃款至受託人以下銀行賬號: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

第六條信託期限

信託計劃推介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結束日為信託計劃成立之日,信託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計算。

第七條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3.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必須是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託文件的權利,並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權手續;

5.保證設立本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收取信託報酬;

3.根據情況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託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_________公司的債權人行使債權人權利;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恪盡職守,本着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6.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淨收益;

7.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託受益權;

2.受益人不得以信託受益權用於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依法繼承;

4.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條信託財產的構成

信託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而取得的信託資金;

2.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一條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信託計劃的規定,與信託計劃項下的其他信託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帳,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二條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委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

(6)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7)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本款所稱費用,是指按信託資金佔信託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2.費用計提

本信託設立和存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受託人的信託報酬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計算和提取。

第十三條信託收益、信託收益率與信託淨收益的計算

1.信託收益的計算

(1)信託收益指信託貸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不含信託報酬)後的餘額部分。

(2)本款所稱信託貸款利息,是指按信託資金佔信託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託計劃資金的貸款利息。

2.信託收益率的計算

信託收益率=信託收益÷信託計劃資金×100%

3.信託淨收益的計算

信託淨收益=信託收益-信託報酬

信託淨收益=信託收益-信託報酬

第十四條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1.信託報酬的提取

受託人在本信託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末按本條第二項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結算及劃撥。

2.信託報酬計算方法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信託收益率為4%以下(包括本數),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0%;

(2)若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於4.6%(含4.6%)之間,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當年信託收益率-4%)。

(3)若信託資金的當年信託收益率超過4.6%,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0.6%+(當年信託收益率-4.6%)×50%]。

3.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計算。

第十五條信託淨收益的分配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1.信託淨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淨收益;

(2)信託存續期間,受託人僅就信託淨收益部分進行信託利益的分配;

(3)信託淨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憑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信託合同到受託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託淨收益。

(4)信託淨收益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每滿一年後的10個工作日內。

2.信託財產的歸屬

(1)信託終止,扣除第十二條規定的信託費用後的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

(2)受託人在信託終止後的10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財產返還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託人指定的地點領取;

(3)信託終止日至信託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於受益人,與信託財產一併返還。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託期限內,受益人可以通過轉讓信託合同的形式轉讓信託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身份證明文件、信託合同、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當將本信託項下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託資金的0.1%分別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信託的變更、解除、終止與新受託人選任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託。

2.本信託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計劃終止;

(3)信託當事人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4)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本合同與信託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委託人和受益人在本信託終止時有權優先加入_________項目的下一個信託計劃,但應在本信託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受託人。

3.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按照《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税收

受益人與受託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依法納税。

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融資對象和融資項目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當事人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通知

委託人與受託人在本合同填寫的住所地為信託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另一方。

受託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記的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託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託人或受益人。

因委託人未及時通知受託人聯繫地址信息而導致任何損失,受託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其他事項

1.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的組成

信託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託計劃所規定的內容相沖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名)並由委託人交付信託資金後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19

委託人: [ ]公司

住所: [ ]

受託人: [ ]公司

住所: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經友好協商,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本合同約定的財產信託給受託人,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諮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信託財產:包括委託人合法擁有的人民幣[ ]萬元及受託人對該信託資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及財產權利;

第二條 信託目的和事務:受託人參加200[ ]年[ ]月[ ]日由[ ]拍賣中心拍賣的[ ]公司法人股[ ]股的競買,在競買成功後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該競拍所得的股權,並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的行為的法律責任及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應將信託資金於受託人指定的時間內付至受託人指定的銀行賬户,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或未如數支付或拒絕支付,則受託人有權辭任;

受託人因前款辭任的,受託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履行與[ ]拍賣中心的相關拍賣協議及處置信託財產,委託人應賠償受託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費用(包括受託人對[ ]拍賣中心的一切違約賠償);受託人也可以為自己利益而履行與[ ]拍賣中心的上述拍賣協議,同時扣除因委託人而遭受的損失和費用後退還收取的信託資金餘額。

第四條 受益人為委託人或其指定的人。

第五條 信託期限:自本協議簽訂時起[ ].

第六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一)受託人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二)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三)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四)委託人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五)委託人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六)除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作必要的報告外,受託人對委託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第七條 管理費用: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一切税、費、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託財產承擔或由委託人自行支付。受託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及享有直接向委託人或受益人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託終止:

(一)在信託期限內,經雙方一致同意,委託人解除信託的;

(二)受託人辭任的;

(三)信託期限屆滿;

(四)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信託無效;

第九條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就處理信託事務進行報告,並向委託人或新受託人辦理信託財產和信託事務的移交手續,委託人在受託人規定期限內未接收的,受託人有權自行處分或提存信託財產,所需費用由受託人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應經委託人及受託人簽字或蓋章,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託人及受託人各執[ ]份;副本[ ]份,公證機關留存。正本與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受託人: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日期: 二OO[ ]年[ ]月[ ]日

2023信託合同 篇20

__________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尊敬的委託人、受益人:

受託人--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承諾管理信託財產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風險。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鄭重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及《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信託合同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財產受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在簽署本業務有關信託文件前,委託人和受益人應當仔細閲讀本申明書及其他信託文件,謹慎作出是否簽署信託文件的決策。委託人和受益人簽署了本申明書表明委託人和受益人已仔細閲讀本申明書及其他信託文件,委託人和受益人已瞭解本信託可能產生的風險和造成的損失。

申明人即受託人: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託人、同時代表受益人簽署本申明書表示已詳閲本申明書及相關信託文件。

委託人:  (自然人) 簽字:  (法人) 名稱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其他組織)名稱及公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委託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受託人  名稱: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組織形式:  註冊資本:  聯繫電話:  傳 真:  受益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委託人與受託人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真實合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__________項目集合資金信託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本合同:指《__________項目集合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2 本信託: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___項目集合資金信託。

1.3 __________項目: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__________項目。

1.4 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制定的《__________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1.5 信託資金:指委託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受託人交付的資金。

1.6 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7 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對信託財產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和運用,謀求信託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第三條 信託類型

本信託類型為確定用途的集合資金貸款信託。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託是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

第五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5.1 本集合資金信託的規模為人民幣_____萬元整  (小寫:¥__________元)。

5.2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小寫:¥_____元)。

5.3 委託人在招商銀行開立下述賬户,並指定該賬户為委託人交付信託資金、受託人分配信託收益與返還信託財產的賬户。自然人開立儲蓄賬户或“一卡通”賬户,法人開立對公賬户。該賬户在本信託財產最終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

開户行:  開户人:  賬 號:

5.4 委託人須將信託資金劃撥至受託人指定的下述信託賬户,信託資金到賬後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

開户行:  開户人: 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業務部  賬 號:

5.5 信託資金在委託人交付資金之日起至信託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由受託人在信託成立之日起一年後的第一次信託收益分配時支付。

第六條 信託成立

信託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元的信託資金募集完成,信託即告成立。信託成立日最遲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條 信託期限

信託期限為二年,自信託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8.1 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為目的,以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為原則,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對該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

8.2 鑑於本信託的集合性質,委託人全權委託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進行運用管理。

8.3 本信託項下的財產可以按照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或受託人的固有財產進行交易。

8.4 管理運用方式:

本信託財產用於向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________項目發放貸款。

8.4.1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二年,具體起止時間以受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的規定為準。

8.4.2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每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進行調整。目前,同期貸款年利率為5.49%。

8.4.3 貸款本金償還

貸款本金按受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的規定,於貸款到期日一次償還。

8.4.4 貸款利息支付

貸款期限內,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每季度第_____個月的第_____日支付貸款利息。

8.4.5 貸款擔保

貸款由__________信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保證擔保。

8.4.6 貸款特別條款

如果受託人發現借款人與借款項目可能發生影響信託資金安全的重大問題時,受託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

8.4.7 貸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託收益分配前的運作原則

受託人將在遵循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存放銀行、同業拆放、國債投資、新股配售等方式,獲取貸款利息再投資的穩定收益。

第九條 信託費用

9.1 信託費用的種類

9.1.1 信託報酬;

9.1.2 銀行手續費、服務費、證券交易手續費、審計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9.1.3 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9.1.4 信息披露費用;

9.1.5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9.2 信託報酬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9.2.1 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9.2.2 受託人每年按受託管理的信託資金的_____%從信託財產中預提信託報酬,信託終止時按照本條第二款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一次性調整。

9.2.3 信託報酬計算方法

若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為_____%以下(包括本數),受託人的年信託報酬=信託資金x_____%;

若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為_____%(不包括本數)至_____%(包括本數)之間,受託人的年信託報酬=信託資金×(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 _____%;   若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_%(不包括本數)以上,受託人的年信託報酬=信託資金×[(信託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100%+_____%]。

9.3 不列入信託費用的項目

受託人因違背信託合同導致的費用支出或信託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信託事務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信託費用。

9.4 本信託及本信託當事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納税。

第十條 信託收益

10.1 信託收益的構成

10.1.1 信託貸款所得的利息收入;

10.1.2 貸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託收益分配前進行穩健型投資所得收益。

10.2 信託淨收益

10.2.1 信託淨收益為信託收益扣除信託費用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信託收益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後的餘額。

10.3 信託淨收益分配

10.3.1 信託淨收益每年分配一次。本信託淨收益分配時間為信託成立後每滿一年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信託終止時,信託淨收益與信託財產一併分配至受益人賬户。

第十一條 信託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1.1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1.1.1 委託人的權利

委託人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委託人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資金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予以賠償。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時,委託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受託人職責終止的,委託人有權選任新受託人。

11.1.2 委託人的義務

委託人必須將本合同項下的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劃撥至受託人的賬户,以便於受託人管理運用該筆資金。

委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信託報酬和其他費用。

11.2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1.2.1 受託人的權利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時,受託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受託人有權依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收取適當的報酬。

受託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税款和有關費用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11.2.2 受託人的義務

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除按規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

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

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受託人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

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收益的義務。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受託人辭任的,在新受託人選出前仍應履行管理信託事務的職責。

11.3 受益人的權利

11.3.1 受益人享有信託收益權,也有權放棄信託收益權。

11.3.2 受益人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11.3.3 受益人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資金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11.3.4 受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受託人的不當處分行為,要求受託人予以損害賠償。

11.3.5 受益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11.3.6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對信託資金強制執行時,受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11.3.7 受益人有權轉讓信託受益權。

第十二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12.1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借款人和借款項目的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12.2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12.3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信託轉讓

13.1 受益人可通過轉讓信託合同形式轉讓信託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13.2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信託合同和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13.3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當將本信託項下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13.4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託資金的_____%分別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四條 信託終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託應當終止。

14.1 信託文件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

14.2 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14.3 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14.4 信託當事人協商同意;

14.5 信託期限屆滿;

14.6 信託被解除;

14.7 信託被撤銷;

14.8 全體受益人放棄信託受益權。

第十五條 信託清算

15.1 自信託終止之日起成立清算小組。

15.2 信託清算小組負責信託財產的保管、計算和分配,編制信託清算報告。信託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15.3 受託人在信託終止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財產清算報告,並以約定的方式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15.4 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託計劃清算報告公佈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15.5 清算費用:指清算小組在進行信託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清算小組從該信託財產中支付。

第十六條 信託財產歸屬與分配

16.1 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16.2 信託財產以現金方式在信託終止時進行分配。

16.3 信託清算後的全部信託財產扣除清算費用後,按委託人的信託財產佔集合信託財產的比例進行分配。

16.4 信託期限屆滿後第二十個工作日為信託財產分配日。

第十七條 信息披露

17.1 本信託的信息披露以下列方式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

17.1.1 受託人辦公場所存放備查;

17.1.2 在受託人網址_______________上公告;

17.1.3 來函索取時寄送。

17.2 受託人應當在信託成立起每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信託資金管理的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年度報告。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8.1 受託人違約

18.1.1 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18.1.2 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8.1.3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8.2 委託人違約

18.2.1 委託人不按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報酬和有關費用的,受託人有權對信託財產實行優先受償。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其他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其他類似事件、新法規頒佈或對原法規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條 通知

20.1 委託人與受託人在本合同填寫的聯繫地址為信託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20.2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託期限屆滿前夕發生變化,應在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3 受託人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託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託人或受益人。

20.4 如果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負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21.1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21.1.1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21.1.2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1.2 整體合同

信託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託計劃所規定的內容衝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21.3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委託人簽署(自然人簽字;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於信託成立之日起生效。

21.5 申明條款

委託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閲讀了本合同和信託計劃,對本合同和信託計劃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21.6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叁份,委託人持壹份,受託人持貳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自然人)

簽字:  

(法人) 名稱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其他組織)名稱及公章:  負責人簽字:

受託人:  

名稱及公章:__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於__________

2023信託合同 篇21

_______國信 (XT)字第( )號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户:

户名: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 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 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_______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 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2)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户(簡稱信託收益劃付賬户)。

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信託發行費用;

(2)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户,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户中扣收。

第十一條 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2)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 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 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説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5)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户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4)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户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7)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8)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2)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等;

(2)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六條 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1.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隨意變更受益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應共同到受託人處填寫《受益人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手續。委託人變更受益人,應以不違背《信託法》的相關規定為限。

2.在信託期限內,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載明的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到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託人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信託受益權轉讓時,本信託項下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分別按照信託財產的_____‰的費率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1.委託人未按期向受託人提供合同規定之信託財產的,信託合同終止,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如因違反本信託合同相關規定,致使信託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本信託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確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協商方式解決。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給予賠償。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委託人與受託人如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信託的變更和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信託。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委託人可以追加信託財產。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本信託可續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兼併或者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時,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終止:

(1)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被解除;

(3)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

(4)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5)信託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4.信託財產的歸屬

信託終止,扣除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規定的費用後,受託人將信託財產以人民幣資金形式歸屬受益人。

受託人在信託終止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劃至信託收益劃付賬户。信託終止日至信託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受益人,與信託財產一併返還。

5.本合同項下信託終止,受託人應當就信託事務出具清算報告。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託計劃清算報告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組成

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而信託計劃有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託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衝突,以本合同為準。

2.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其後的第_____個工作日。

3.申明條款

各當事人申明:在簽署本合同時,各當事人已仔細閲讀本合同及信託計劃,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所有條款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委託人與受託人可協商後另行書面予以補充。

2.本合同在受託人收到信託資金及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合同一式兩份,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渝中區

附件

信託資金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人與受託人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簽訂本風險申明書。

本風險申明書是對_______國信(XT)第( )號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項下受託人在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的説明。

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國信)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賃的方式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從而獲取租金收益。在信託財產運用過程中,存在租賃物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其它風險。將信託資金以金融租賃方式進行運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_______國信將嚴格按照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書的約定,履行誠實、信用、謹慎、高效的管理職責和義務,但並不意味着承諾信託財產的運用無風險。

_______國信依據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_______國信違背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_______國信負責賠償。不足賠償時,由信託財產承擔。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託人,將資金委託給_______國信,並由_______國信按照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是本人/本機構的真實意願,表明本人/本機構已瞭解_______國信運作信託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託人,同時代表受益人簽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細閲讀了本文件、信託合同、信託計劃書及其他有關信息。

委託人(簽署):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信託合同 篇22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萬元。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户:

户名: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

賬號: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户。

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為: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第十條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信託發行費用;

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信息披露費用;

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户,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户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説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户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户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户等;

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標籤: 信託 精選 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inhang/k9kyg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