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擋製作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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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擋製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圍擋廣告的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圍擋廣告牌製作規格:長 米,高 米。甲方需對所製作的尺寸負責。
2、要求:按照甲方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圍擋版式按雙方確定之版面大小施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要求製作安全、牢固、美觀。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圍擋: 元/㎡,共 ㎡,共計 元。
合同總價款:計人民幣 元(含税金),大寫: 。
2、支付方式:
A、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款 元。
B、製作安裝結束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七日內付剩餘工程款 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
五 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 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A、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承擔相關費用。如因相關手續未完善所 導致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 求。
3、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施工場地,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 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 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若甲方不能提供臨時用電,乙方應自行解決。
4、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後服務提供售後支持。
六、關於驗收: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三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三天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30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並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圍擋廣告牌,每逾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傾倒、扭曲變形、開裂等問題,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質保期為2年,從竣工之日起,質保期出現的廣告牌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由工地施工或其他人為損壞由甲方負全責。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的勞動操作規範進行生產,如 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 部的責任。
九、售後服務: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範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覆,24小時內到 達現場維修處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暴動、罷工、騷亂等。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在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説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採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體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 解決。
2、如協商不成,由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仲裁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圍擋製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南湖東安商業中心項目圍擋工程製作安裝、畫面設計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和要求:
圍擋製作、安裝:約 平方米。(具體材料及要求詳見合同附件)圍擋畫面設計:共計 塊幅面。
二、費用
1、圍擋製作、安裝費用:(最後結算按實際發生製作尺寸為準)
2、設計費用:(含畫面創意設計及相關文案寫作)共計:(含税)。
三、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元整(大寫:壹拾陸萬柒仟元整)。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署後支付乙方合同總額50%工程款,即¥元整(大寫:),工程完工,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額50%工程款,即¥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圍擋畫面設計 日內完成。圍擋安裝工程 日內完成,如遇工地基礎設施延工或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當地政府城管等原因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進行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的移動。
4、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電安置工作,達到施工要求。
5、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設計、製作、安裝的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2、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相應費用。
七、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在本廣告的製作、安裝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公司帳號:
圍擋製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基於雙方已簽署的“20xx年廣告製作公司年度協議合作合同”,簽訂此圍擋製作分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萬象都薈項目示範區圍擋的製作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示範區的圍擋製作安裝,包括砼基礎、預埋鐵件、鋼結構及結構面板(鍍鋅鐵皮)、照明射燈、廣告畫噴繪等。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第1個工作日內將原材料進場,2個工作日內開工。
2)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方案圖紙獲得甲方的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施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個工作日。乙方從進場之日算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安裝。
4)所有報建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乙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價為--元(大寫:--萬元整),綜合單價為--元/m2,具體結算造價以現場實際施工面積乘以綜合單價為準。綜合單價已包材料、製作、安裝、利潤、税金、報建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費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將全部圍擋製作、安裝完成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並辦理完竣工結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金額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結束後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
2)乙方在付款前必須提供正規合格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驗收:
1) 甲方依照合同有關條款製作安裝的圍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代表須即在驗收單上簽字;如甲方未能簽字,須説明具體原因,乙方應進行調整,乙方調整後
2) 甲方須自乙方通知其驗收之日起5日內,對已製作安裝完成的圍擋進行驗收。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的,乙方通知驗收之日為乙方完成圍擋之日。
八、修改/變更:
本合同包含合同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九、質量保修:
1)乙方對所施工內容提供質保,期限為一年,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無償維修、更換,維保工作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單位施工破壞,導致圍擋出現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十、不可抗力:
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自然災害以及政府命令、市政建設、政策法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乙方可申請延長工期,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後,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工期延長的時間,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若此類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交乙方認為有權要求延期的詳情報告,以便甲方可即時對乙方提交的報告進行研究。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的剩餘合同期內,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如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按實際成本結算費用,乙方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前述費用後退還甲方。
十一、違約責任:
1)如甲方超過付款方式中每期付款日期約定的付款時間,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對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製作安裝完成廣告製作物,則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對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點五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累計達[10]天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年月日:
圍擋製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基於雙方已簽署的“20xx年廣告製作公司年度協議合作合同”,簽訂此圍擋製作分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萬象都薈項目示範區圍擋的製作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示範區的圍擋製作安裝,包括砼基礎、預埋鐵件、鋼結構及結構面板(鍍鋅鐵皮)、照明射燈、廣告畫噴繪等。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第1個工作日內將原材料進場,2個工作日內開工。
2)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方案圖紙獲得甲方的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施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個工作日。乙方從進場之日算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安裝。
4)所有報建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乙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價為--元(大寫:--萬元整),綜合單價為--元/m2,具體結算造價以現場實際施工面積乘以綜合單價為準。綜合單價已包材料、製作、安裝、利潤、税金、報建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費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將全部圍擋製作、安裝完成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並辦理完竣工結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金額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結束後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
2)乙方在付款前必須提供正規合格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驗收:
1) 甲方依照合同有關條款製作安裝的圍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代表須即在驗收單上簽字;如甲方未能簽字,須説明具體原因,乙方應進行調整,乙方調整後的製作成果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乙方調整完成後通知甲方驗收之日為乙方維修完成圍擋之日。
2) 甲方須自乙方通知其驗收之日起5日內,對已製作安裝完成的圍擋進行驗收。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的,乙方通知驗收之日為乙方完成圍擋之日。
八、修改/變更:
本合同包含合同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九、質量保修:
1)乙方對所施工內容提供質保,期限為一年,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無償維修、更換,維保工作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單位施工破壞,導致圍擋出現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十、不可抗力:
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自然災害以及政府命令、市政建設、政策法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乙方可申請延長工期,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後,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工期延長的時間,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若此類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交乙方認為有權要求延期的詳情報告,以便甲方可即時對乙方提交的報告進行研究。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的剩餘合同期內,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如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按實際成本結算費用,乙方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前述費用後退還甲方。
十一、違約責任:
1)如甲方超過付款方式中每期付款日期約定的付款時間,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對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製作安裝完成廣告製作物,則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對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點五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累計達[10]天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年月 日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年 月 日
圍擋製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雙方簽訂此圍擋製作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一期圍擋的維修工程。
二、圍擋的製作及工期。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圍擋製作加工,採取包工、包料、包質量的大包形式。
施工日期: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工程製作要求
⑴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製作的圍擋為 套,計 米。
⑵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核後的效果圖製作。
⑶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圍擋尺寸製作。
⑷乙方加工製作圍擋,須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材料製作,且保證所用材料為合格產品。
⑸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的材質要求、尺寸、效果完成甲方的製作任務,如需要變更應有甲方的書面文件,否則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⑹在圍擋加工製作的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合同工期
1)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方案圖紙獲得甲方的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施工。
2)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個工作日。乙方從進場之日算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安裝。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此價格已包含材料、製作、安裝、利潤、税金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費用。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20%作為預付款,即整;人民幣
2) 乙方將全部圍擋製作、安裝完成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80%,即¥元整;人民幣 3) 甲方在乙方 六、驗收:
1) 甲方依照合同有關條款維修完畢的圍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代表須即在驗收單上簽字;如甲方未能簽字,須説明具體原因,乙方應進行調整,乙方調整後的製作成果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乙方調整完成後通知甲方驗收之日為乙方維修完成圍擋之日。
2) 甲方須自乙方通知其驗收之日起[5]日內,對已維修完成的廣告製作物進行驗收。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的,乙方通知驗收之日為乙方維修完成圍擋之日。
七、修改/變更:
本合同包含合同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八、質量保修:
1)乙方僅對畫面和加固的部分鋼架結構提供質保,期限為一年,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無償維修、更換。
2)因原始鋼架結構和預埋基礎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次生災害或損失與乙方無關。
3)因自然災害或施工,導致圍擋出現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九、不可抗力:
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自然災害以及政府命令、市政建設、政策法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乙方可申請延長工期,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後,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工期延長的時間,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若此類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交乙方認為有權要求延期的詳情報告,以便甲方可即時對乙方提交的報告進行研究。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的剩餘合同期內,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如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按實際成本結算費用,乙方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前述費用後退還甲方。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超過付款方式中每期付款日期約定的付款時間,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對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0.5]%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製作安裝完成廣告製作物,則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對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0.5]%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累計達[10]天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一、適用法律:
本合同締結地為北京。中國法律在各方面支配本合同的效力、解釋、修改或執行;出自本合同或與它有關或不履行本合同而在雙方之間可能產生的一切爭論、異議和糾紛均須在中國依照中國法律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代表人: (簽字)年月 日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年 月 日
圍擋製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基於雙方已簽署的“20__年廣告製作公司年度協議合作合同”,簽訂此圍擋製作分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萬象都薈項目示範區圍擋的製作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示範區的圍擋製作安裝,包括砼基礎、預埋鐵件、鋼結構及結構面板(鍍鋅鐵皮)、照明射燈、廣告畫噴繪等。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第1個工作日內將原材料進場,2個工作日內開工。
2)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方案圖紙獲得甲方的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施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個工作日。
乙方從進場之日算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安裝。
4)所有報建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乙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合同暫定價為--元(大寫:--萬元整),綜合單價為--元/2,具體結算造價以現場實際施工面積乘以綜合單價為準。
綜合單價已包材料、製作、安裝、利潤、税金、報建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費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將全部圍擋製作、安裝完成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並辦理完竣工結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金額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結束後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
2)乙方在付款前必須提供正規合格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驗收:
1)甲方依照合同有關條款製作安裝的圍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代表須即在驗收單上簽字;如甲方未能簽字,須説明具體原因,乙方應進行調整,乙方調整後的製作成果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乙方調整完成後通知甲方驗收之日為乙方維修完成圍擋之日。
2)甲方須自乙方通知其驗收之日起5日內,對已製作安裝完成的圍擋進行驗收。
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的,乙方通知驗收之日為乙方完成圍擋之日。
八、修改/變更:本合同包含合同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九、質量保修:1)乙方對所施工內容提供質保,期限為一年,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無償維修、更換,維保工作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單位施工破壞,導致圍擋出現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十、不可抗力: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自然災害以及政府命令、市政建設、政策法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乙方可申請延長工期,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後,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工期延長的時間,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
若此類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交乙方認為有權要求延期的詳情報告,以便甲方可即時對乙方提交的報告進行研究。
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的剩餘合同期內,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如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按實際成本結算費用,乙方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前述費用後退還甲方。
十
一、違約責任:
1)如甲方超過付款方式中每期付款日期約定的付款時間,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對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製作安裝完成廣告製作物,則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對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點五的違約金。
如乙方逾期累計達[10]天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圍擋製作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現就下區工地圍擋廣告牌的基礎、製作、安裝等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工地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金天屹住宅小區工地圍擋廣告牌製作安裝。
2、工程內容:廣告牌基礎施工,製作、安裝等。
第二條:工程地點,興城市興海北路。
第三條:工程結算及支付方式
1、結算及承包方式:
廣告牌製作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圍擋廣告牌(含基礎施工、骨架及鍍鋅白鐵皮安裝)353元/㎡(大寫:叁佰伍拾叁元每平方米)。最終結算按實際工程量辦理工程結算。
本項目以包工包料方式委託乙方製作、安裝。
2、支付方式:
A、本合同簽訂完畢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30%工程款。
B、甲方在乙方將基礎做完材料進場後,支付30%工程款。
C、甲方在廣告牌整體安裝完畢後10日內,甲方就實際發生工程量與乙方辦理最終結算,扣除實際結算總額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餘款甲方須在結算後10日內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1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一年內甲方自行拆除,自拆除之日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及質保期
基礎及廣告牌的工期為5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乙方簽收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級以上大風)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前期審批。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準確位置,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及其它障礙物。
3、提供現狀施工場地,基礎兩米範圍內嚴禁任何挖掘作業。
4、負責施工現場雜物移動。
乙方責任:
1、嚴格安裝合同約定工期製作、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製作、安裝。
3、如現場條件與原定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4、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內容,如因安裝不當導致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6、在保修期內,廣告牌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關於驗收
鋼結構配件安裝完工後即為保修期開始,如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5日內未驗收工程,視為通過驗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六級抗風標準。
4、未經乙方允許,距廣告牌基礎兩米範圍內嚴禁任何挖掘作業,因挖掘作業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兩方各執兩份,任何乙方違約,另一方可向興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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