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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合同十篇

調試合同十篇

調試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調試合同十篇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合價金額

二、技術指標: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支付合同總額的20%做為預付款;

2、發貨前甲方到乙方工廠驗收後支付合同總額的30%,乙方發貨;

3、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環保檢測通過後支付總貨款45%;設備投運一個月內,如因為甲方原因延誤驗收,檢測,視作產品合格。

4、剩下貨款總額5%做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後支付。

5、簽訂合同當天起40天內完成安裝調試驗收(8月14日),如因甲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誤,該則工期順延。延期1天對乙方進行貨款總額1%的處罰、以此類推。

四、交貨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發貨;

2、發貨後天內到甲方工廠;

五、交貨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

1、運輸方式:

2、運費承擔:

3、中途出現的任何情況都由乙方承擔

七、設備包裝:

1、設備包裝按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技術規範執行。

2、設備包裝及配件包裝由乙方提供。

3、設備交付後包裝物不回收。

八、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九、對設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書(傳真或郵件亦可)並有權拒付未付貨款。乙方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調試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醫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基層醫療臨牀治療水平,保障人民羣眾的健康,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雙贏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醫療設備的使用説明書。

2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合法的醫療器械。

3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4甲方承諾委派專業醫務及技術人員,免費安裝、調試設備並及時排除設備的各種故障。並負責醫療技術培訓工作。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須按照使用説明書進行操作,而且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則由上述原因引發的醫療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擔。

2對外醫療宣傳中把本項技術作為內容之一,在適當場所提供能夠可以宣傳的位置和手段。

3配合甲方的宣傳、調研工作,甲方組織專家團隊考察時,須如實反映治療情況、效果等。

4收集並提供病原詳細的檢查報告,治療過程,治癒情況及治療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補充條款:

三、其它事項

1甲方設備進駐乙方安排的場所,乙方必須出具設備接收確認書並提供醫院的資質證明和其他相關證照、手續的複印件。

2協議需要雙方共同遵守,如有單方違約並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進行雙倍賠償(政策因素除外)。

3未盡事宜雙方本着雙贏原則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檔,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

甲 方 代 表 籤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乙 方 : 醫院(蓋章) 乙 方 代 表 籤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調試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__項目工程。工程含税總額:_________元整。雙方必需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規嚴格履行合同。雙方商定招標項目價格。乙方按項目清單採購有關軟硬設備並負責項目的安裝和調試。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的相關資料及安裝需求。

2.甲方安排專人協助乙方對採購設備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工作。

3.乙方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組織工程驗收。

4.甲方按合同規定付款條款支付乙方工程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招標項目採購所有產品。

2.乙方需在_________城區設有辦事處,並安排專人跟進項目進行;專人響應用户請求時間不超過1小時。

3.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設備送到指定交貨地點並進行安裝、調試。

4.乙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設備採購及安裝調試,若因不可抗力延誤工程進度,乙方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時。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售後服務需遵照《_________》。

三、採購過程中要求設備更改、添加、刪除時,提出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經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重要補充部分。因設備調整引起交貨期延誤雖屬乙方責任,但交貨日期應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順延處理。

四、驗收合格標準:乙方提供設備的相應單據憑證,設備點數驗收後,甲、乙雙方派具有相應工程師資格的專業人員進行現場設備調試,試運行三個月確認質量無誤後,雙方簽訂驗收報告。

五、工期規定:本項工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六、工程含税總費用:_________。發生工程項目變更後需補回以甲乙雙方簽證的工程增減量差額。

七、工程款項支付和結算:

1.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預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

2.乙方於合同規定工期內完成設備採購交給甲方,甲方點數驗收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

3.甲方於點數驗收設備之日起,對乙方提供設備試運行不少於_________天無誤後,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給乙方,支付時間在_________天內完成。

4.餘下合同總金額_______%,即_______將作為設備保修條款的保證金;每年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日內返還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需嚴格按照合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設備採購,如若逾期未能完成,從規定期限起乙方每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賠償給甲方作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有關工程款項和保證金,從規定限期起每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結算給乙方,作為滯納金。

九、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相關的設備售後服務條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見證方保存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條款和產品技術、設備規格出現更新及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雙方發生爭議而不能協商解決時,可提交_________仲裁機構作公平合理的裁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負責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調試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____同軟件開發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____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

第三條____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第四條____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資料,報表及文檔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軟件開發費用。甲方有權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軟件開發工作。

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依合同收取軟件開發費用。

乙方有義務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第五條 甲方在一年的免費維護期之後,需要乙方對軟件模塊進行維護時,乙方可根據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維護費用。

第六條____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____

第七條____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使用這些作品。____

第八條____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____

第九條____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____

第十條____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____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十七條____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調試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公司及供應方制定,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__________公司同意向供貨方購買,供貨方同意向__________公司出售下述產品:

名稱規格單價(元)數量(台)金額(元)交期

合計:

大寫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備註: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款結算:貨到付清。

3.安裝:供貨方負責產品安裝調試_____________公司將事先備好場地。

4.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使用產品7天內完成驗收。

5.產品保固:

1)機器本體自售出日起免費維護一年。

2)打印頭免費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機器交貨日為準)

3)__________公司購買條碼機__________,所需之所有耗材 (參合耗材供貨和約)全部由______科技提供,此期間供貨方將免費提供上門維修、保固服務,直至合作關係解除。

6.服務範圍及方式:

1.到場服務保修期間正常使用零件損壞,故障排除免費服務

2.電話諮詢軟件操作説明,簡易故障排除,軟件操作説明,簡易故障排除,免費服務

3.其它 1.和約期間使用其他公司軟件造成機器無法正常使用。2.人為因素造成機器無法使用3.人為因素造成資料錯誤。酌情收費

4.教育訓練供應方免費提供操作軟件,並負責培訓操作人員兩個小時請安排兩個以上操作人員接受培訓

7.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對雙方均具約束力。

8.其它:以上價格含__________%增值税。

9.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試合同 篇6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第一條、合同標的

1.本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質量、數量、材質及其它技術參數(詳見專有條款內約定)

第二條、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乙方對質量的要求

1、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乙方要求(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按乙方指定時間交貨(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2、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3、運輸方式:汽運、水運或火車運輸(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4、運輸、保險、裝卸由甲方負責,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運輸途中設備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包裝要求

1、應採用符合產品性能要求的包裝足以保障設備外觀、結構、性能等各方面的完好為必要。

2、乙方另有要求的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3、包裝物由甲方免費提供不回收。

第六條、安裝調試

1、甲方交貨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負責免費安裝、調試至運轉正常。

2、隨機備品、配件由甲方配齊,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安裝調試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驗收及異議期

1、驗收方法:以本合同第三條和乙方實際生產要求進行驗收。

2、甲方應當在驗收之日前 日通知乙方驗收。

3、異議期為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至運轉正常且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異議期內乙方提出異議的,甲方應負責在         日內處理,如甲方未能按時處理,則視為默認異議成立。

第八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2、甲方需於乙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發票,否則乙方可拒付相關款項。

第九條、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設備安裝、調試至運轉正常且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保修時間詳見專用條款約定。

2、在保修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所需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安裝維修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保證所出售之標的具有約定及法律規定之品質。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需返還乙方已付貨款及利息,並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安裝、調試完畢進入正常運轉,每遲延一天,承擔總價款 ‰的違約金,延遲達 天,視為不能交貨,按本條第1項所規定的不能交貨處理。

3、甲方所交產品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乙方要求的,甲方應予以無償退換,由此造成遲延交貨的,按本條第2項規定的延遲交貨處理,甲方不能退換的,視為不能交貨,按本條第1項承擔違約責任。

4、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在乙方通知後 日內修復,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予以修復,每遲延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同時乙方可自行維修或另請第三人予以維修,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遲延交貨達 天;

(2)在保修期內,甲方遲延修復達         天;

(3)在保修期內,甲方提供的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的質量及技術要求,或不能滿足乙方生產要求的;

(4)甲方遲延安裝、調試完畢進入正常運轉達         天;

(5)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所請的第三人也無法修復的。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還乙方已付貨款及利息,並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培訓條款

1、甲方應於設備進入正常使用前,教導乙方人員具有獨立操作及維護、保養能力,未完成前項訓練乙方得拒付合同款項。

2、人員保險及施工保潔

(1)甲方應自行為其員工保險,並保障安裝施工安全,維護員工紀律,並隨時保持施工現場清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當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時,可協商順延履行時間,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須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如因一方延誤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責任方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水災、禁運、罷工等。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紛爭時,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由 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技術資料、合格證明及產品保證書的交付

1、甲方應當在產品驗收合格之前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合格證明、產品保證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文件否則乙方可拒付合同款項。

2、甲方應當交付的其它資料和文件詳見專用條款。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中若有連接設備為其他公司製造,甲方須對乙方設備與該連接設備連接後所產生之質量問題承擔連帶責任。若對此質量問題不予解決或拖延解決,則乙方有權拒付相應款項,並視為驗收不合格,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標的

品名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其他

第二條、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 萬___ 千___ 百___ 拾___ 元整)。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乙方對質量的要求

1、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乙方對質量的要求為:         

第四條、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交貨地點:依照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

3、交貨方式:交貨方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一次性交貨:依照乙方指定的時間一次性交貨。

(2)分批交貨:依照乙方訂單上的數量、時間分批交貨,乙方於交貨前 天發訂單給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貨前 天向乙方提出,經乙方書面確認採納。

4、運輸方式:         。

第五條、包裝要求

1、乙方對包裝的要求為:         。

第六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為:         ,餘款為總價款         %,即人民幣         元,作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如設備沒有出現質量問題,且雙方無其它爭議時,無息支付。

2、保修期:本設備保修期為 年,其該設備安裝調試完成驗收合格開始計算。

第七條、技術資料、合格證明及產品保證書的交付:         。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中一般條款與專用條款衝突時,以         條款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調試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委託、承攬雙方按平等互利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安裝延安寶嶽工貿有限公司共計電梯數量為台。

2、土建尺寸及要求:由委託方提供經安裝項目工程確認的《電扶梯土建佈置圖》。

第二條安裝費總金額

注:此費用包括電梯起吊、腳手架部分改造及電梯井道照明安裝。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委託方在承攬方安裝調試完畢,驗收申報前支付承攬方貳萬元整。

2、電梯經技監局檢驗合格,電梯交付使用後,委託方支付承攬方壹萬元整。

3、電梯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一年免保期到期後,委託方支付承攬方壹萬元整

第四條質量保證

1、承攬方安裝的電梯按國家7588-20__標準、16899標準驗收。

2、承攬方自產品安裝驗收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對產品安裝質量提供保證。

第五條委託方責任

1.向承攬方提供經項目單位確認的《電梯井道土建佈置圖》。

2.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全套設備產品,提供產品相關的全套資料。

3.委託方負責將合同所訂的全套產品運抵用户工地。

第六條承攬方的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和製造廠有關標準、規範進行開工申報、安裝、檢驗工作。對所安裝的電梯井道尺寸進行核對。負責電梯接貨、搬運、保管工作。

2.承攬方負責電梯安裝後一年免費保養、年審工作。一年後由承攬方和用户簽訂有償保養合同。

3.承攬方安裝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及規範施工,杜絕人身傷亡事故。

4.負責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持證人員按甲方規定的要求,國家標準和當地市有關安裝該10台電梯,對安裝過程的安裝質量和安全負責。

第七條安裝竣工檢測

1.安裝結束自檢合格後,承攬方向當地法定電梯檢驗部門辦理驗收申報手續,驗收合格或整改合格後辦理電梯使用移交手續。

2.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不辦理電梯移交手續,委託方不得自行接管使用,擅自接管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安全和質量責任均由委託方承擔,給承攬方或他方造成損失的應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安裝產品未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驗收。□未辦理經承攬方確認的書面移交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委託方擅自中止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2.安裝期間,因委託方原因造成誤工,則工期按照實際延誤時間順延。

3.委託方逾期付款,應承擔安裝總價每天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按《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承擔各自責任。

第九條其他事項

1.電梯驗收合格後,書面移交委託方前,如委託方提出使用要求,則委託方應與承攬方簽訂電梯借用協議。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無法按委託、承攬雙方合同條款履行時,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無法履約方應採取積極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委託方、承攬方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合同爭議時,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5.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承攬雙方對合同條款如果進行修改,必須雙方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試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產品購銷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

1、 名稱:成套冷庫

2、 商標:見附件;要求温度控制範圍在:保鮮庫±5℃.冷藏冷庫-18℃。

二、 安裝及調試地點:

三、 運輸費用:乙方

四、 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關係、保證乙方正常的施工時間。

五、 甲方必須把主電源線送到冷庫控制箱。

六、 甲方必須把水路接到指定位置。

七、 組織具有施工經驗豐富的施工隊伍,負責本工程具體施工,保證 安裝質量及系統功

能使用正常,並保證製冷系統運行平穩、高效。乙方負責處理因安裝引起的質量問題。

八、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和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九、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規、條例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甲方不負安

全責任,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現場管理的各項制度。

十一、 工期

1、 開工時間:合同簽訂後七天施工。

2、 竣工時間:以開工之日十日內完工。

3、 由於下例原因造成工期延遲,乙方不負責:

4、 甲方原因:如施工水、電及場地等原因,因甲方工程變更原因或其因甲方原因成的工期延遲。

十二、質量管理、驗收: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後方能施工。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性質量要求,雙方應確定增加費用,需另簽訂補充合同。

3、 工程竣工後,甲方按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驗收。

十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總額款的20%,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2、設備到場後,甲方付乙方工程總額款的60%,(支付承兑)

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3、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付乙方工程總額款的10%,(支付承兑)

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4、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剩餘10%保修期滿後一次

十四、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全部合同設備及管路系統。

2、保修期內的維修人員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3、工程保修期限為壹年整,工程竣工經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生效。(易損件及製冷劑除外)。

4、其它約定事項:冷庫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壹年;壓縮機按瀋陽XX公司質保條例執行。乙方負責將三相四線電源,水源接至電控箱,壓縮機,水池和土建地平由乙方負責,冷庫設備須由專人負責管理,由於人為操作不當;管理保養不善造成壓縮機缺油,電源缺相等又沒采取相應措施使壓縮機損壞,由乙方負擔材料費及維修費用,注合同按清單為準。

7、保修期滿後,乙方仍會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對保修範圍內出現的問題,將根據甲方需要派人維修,收取成本費用。

十五、售後服務

1、可提供的優惠條件:

(1)工程保用期:驗收合格後12個月內。

(2)冷凍設備保用期內設備驗收合格12個月,即本保修期內設備因產品質量問題,由我方提供服務。

(3)提供技術指導安裝及設備調試服務。

(4)終身優惠價提供局部易損部件,並協助用户進行機組大修。

(5)為使用方便培訓兩名技術操作人員,免收培訓費。

(6)為使用方便提供機組的保養服務。

2、服務內容:

(1)技術人員到現場調試時對用户操作人員進行現場講解和現場操作培訓,使用操作人員具有獨立操作能力。

3、服務保障:

公司接到報修電話,維修人員將在2-5小時內趕到現場,一般故障24小時內解決。聯繫電話:

十六、爭議和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請有關國家部門進行調解。

2、在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的途徑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在工程施工現場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十七、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簽字生效。

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冷庫報價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調試合同 篇9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約日期: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一、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調試試生產服務工程分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試試生產服務工程。

1.2工程簡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投資新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線,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範圍:從____________________車間到____________包裝出廠的完整的________生產線的設計、供貨、現場施工、調試、培訓等。該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東北80公里處,最近的國際機場是____________________;最近的鐵路在________________, 距離現場約30公里;最近的海港是____________________港,距離現場250~300公里。

2. 工程內容:

負責甲方在該項目的試生產調試及一年期的生產運營兩階段:

3. 合同工期: 根據工程總體計劃本合同分兩階段實施(試生產調試及一年期的生產運營兩階段),甲方根據工程總體計劃確定各階段開工日期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 合同預估總價:____________元整(RMB¥ ____________元)(含税及一切相關費用),其中:試生產調試: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 ________________元),一年期的生產運營 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 ________________0元 )。本工程以綜合單價固定包乾、試生產調試期間按出勤天數,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按熟料產量按實計算的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最終合同總價以實際結算為準。

5.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合同的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zzzzzzzzzzzzzzzz公司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委託代表簽字):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 定義

1.1本合同所用到的下列單詞及短語具有給定的含義,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業主

指項目實際投資方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及其合法繼任者。

業主代表

業主書面授權代表他行使某些或全部合同職責或權力的個人或公司,包括委派的項目經理,常駐工程師,現場管理者或業主的其他助理,以及隨時可以被指定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任何代表。

業主代表的任何行為或舉措均應被視為業主的行為或舉措。

監理單位

指業主指定的監理單位,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監理職責的監理工程師人選。

甲方

指項目的總包方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受讓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指為甲方所接受的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其合法繼承人或甲方同意的受讓人,即XX公司。

合同雙方

上下文所指的甲方和乙方。

項目經理

指合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合同價格

指經雙方同意支付給乙方的工程範圍內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及合同條款中規定的進行缺陷補救的費用的總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費用

指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合同工期

指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工期開工起始時間至全部子項工程初步驗收完成並由甲方簽發初步驗收證書的時間,包含了其中各子項工程工期,是工程的總工期。

子項工程工期

指合同各階段工期中包含的各子項工程工期,是工程總工期的一部分內容。

永久性工程

指乙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業主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臨時性工程

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供貨

在乙方責任範圍內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設備、機器及附件。

服務

指依據本合同條款為達到工程範圍的質量保證期內的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製造、檢查和測試,供貨,運輸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報告、測試、技術協助和更換。

建築設備

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技術規範

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文件或合同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甲方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和文件

指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圖紙和文件及所有對這些圖紙文件所做的修改,以及由甲方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和文件。

現場

指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中間驗收

指乙方已實質上完成了合同範圍內部分工作,業主、監理或甲方針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檢測或驗收。

初步驗收

指根據合同規定完成了合同範圍內的所有工作,通過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工程質量通過業主、監理、甲方的驗收,且甲方已收到乙方應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後,由甲方簽發初步驗收證書。

質保期

指在工程初步驗收後,乙方應無條件對工程出現的非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進行維修的保證期限。

最終驗收

指在質保期末,乙方完成了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甲方在爭得各方同意後簽發最終驗收證書,僅證明合同中規定的工程範圍已全部完成,但這不能減免合同中規定的乙方的其它責任,如(但不限於此)延長的及特殊的擔保。

工程結束

是指由甲方簽發最終驗收證書的時候,但這不能減免合同中規定的乙方的其它責任,如(但不限於此)延長的及特殊的擔保。

書面(文件)

指任何經蓋章或手籤的稿件、打印或印刷文件,及清楚註明有關主題、收件人和/或公司及寄件人的傳真文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認可/已認可

所有認可必須為書面形式,包括事後對先前口頭認可的書面確認,"已認可"僅指書面認可。

修訂

對合同中表述的圖紙、文件、工程範圍進行的所有修改或完善,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陳述、註明日期、明確涉及到的合同條款,並由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時才能生效。

國家

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國家的任何合法構成的公共權力機關制定的其它法律,規範和地方性法規。

天,周,月,年

分別指格列高歷(陽曆)的天,周,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2 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之亦然。

2. 合同文件

2.1合同文件的組成。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認為可相互説明,組合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A) 本合同協議書

B)本合同特殊條款(含合同附件)

C) 本合同一般條款

D)談判記錄(如果適用)

E)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F)經甲方確認的現場施工計劃及施工方案

G)甲方的招標文件

H)乙方的投標文件

如果乙方發現文件有任何不明確或不符合之處,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對上述地方做出履行合同意向所必須的解釋和修改。

2.2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3 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4 所有合同文件中的重量、度量和種類均採用國際單位制(公制)。

2.5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2.6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特殊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3. 合同雙方

詳見合同特殊條款。

4. 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

4.1 本合同工程範圍:見特殊條款。

4.2工作內容:見特殊條款。

5. 合同價格

5.1合同價格由以下方法確定: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綜合單價計價,合價按工程量清單對應的圖紙實際施工工程量乘固定綜合單價的方式確定。

5.2合同價格及幣種見協議書/特殊條款。

5.3固定綜合單價為一次性包死的含税價格,已充分考慮了不利因素影響及施工條件。在施工過程中,除確因經甲方認可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工程造價或索賠要求。

5.4合同的固定綜合單價包括的內容但不限於:

5.4.1提供到現場的物品,包括施工機械、設備、材料、臨時設施、工具、裝備以及用於工程執行的所有服務等。

5.4.2 所有乙方用於工程的設備、材料、及工具等的裝車、卸車、處理、儲存和保管。

5.4.3 所有的工資、附加利潤、特殊投入。

5.4.4 所有的施工管理費用、設計費用和設計管理費用。

5.4.5 所有國家、工程所在地當局要求的税款,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

5.4.6所有用於工程質量控制程序的準備和實施的費用,以及用於工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的技術措施及應急措施的費用。

5.4.7所有有關冬雨季施工採取措施需要的費用。

5.4.8所有關於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根據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規要求的,為了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設備和服務費用,以及乙方用於施工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費用。

5.4.9所有其它直接或間接費、固定費用、利潤、損失費及乙方保險費。

5.4.10所有有關乙方的臨建設施的建設、拆除、清運的費用。

5.4.11合同範圍內所有用於與其他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費用。

5.4.12所有用於滿足合同工期條件而採取措施的趕工費、加班費。

5.4.13所有施工中的損耗。

5.4.14所有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施工規範及標準的要求,需要設置的為保證施工安全及施工進度的措施所需的費用。

5.4.15為保證施工期間道路及渠道的暢通所採取的措施費用。

5.4.16地方相關政府或質檢部門針對本合同下工程對乙方徵收質檢費、報驗費或與工程相關的一切檢驗和驗收費用。

5.4.17所有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合同下工程對乙方徵收的管理費用。

5.4.18所有乙方在施工期間對相臨建築物、架空管線保護措施費用。

5.4.19其它為完成合同內範圍內工程所有應列而未列舉的項目。

6. 工程量的計算

6.1 本合同執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見特殊條款。

6.2 在招標中或招標文件中,甲方所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單只是估計數字,不能認為是乙方履行合同義務所承擔的實際工程量。

6.3 本合同工程量的計算應按施工圖紙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6.4 工程初步驗收後十五天內,乙方提交工程結算書,甲方在30天內對工程結算審核完畢。

7. 工程質量等級

7.1 工程的質量等級見特殊條款。

7.2 若工程的驗收不能滿足合同的規定,甲方及監理工程師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到符合合同要求和有關規範的規定,並由乙方承擔工程費用及工期延緩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7.3驗收依據詳見特殊條款。

8. 工程技術要求

8.1 本合同執行的工程技術規範見特殊條款。

8.2 乙方應嚴格按特殊條款、附件要求及相關的國家規範標準以及甲方、業主、監理的指令進行施工。

8.3 凡以上未提及但在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規範、標準將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及監理部門予以明確,凡與所列標準有不一致之處,以較高的標準要求為準,同一類型的標準以頒佈標準為依據。

8.4如果合同生效後,國家開始實施經過更改的或新的適用技術規範或標準,經合同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決定是否在已開始施工的工程中使用新的規範或標準。

8.5 甲方對建築工程技術的要求見合同的特殊條款。

9. 進度計劃

9.1 乙方應嚴格按照特殊條款規定的開竣工時間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

9.2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7(七)日內,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連續四周的各子項工程進度計劃表,以後,在每個星期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上週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以及以後四周的工程進度計劃。

9.3________日報。

9.3.1________日報包括的內容:每天工程施工人員工種及人數、機械設備型號及數量、當天及計劃第二天施工完成的各項工程的工程量、使用的各種原材料的規格及數量、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處理過程、天氣情況等。

9.3.2 遞交時間:不得晚於第二天中午遞交至甲方現場辦公室。

9.3.3________日報將不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9.3.4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表格形式完成日報表。

9.4 週報:每週一由甲方召開工程週會,乙方負責人必須參加,由乙方負責人提交上週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的報告,並將上週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本週的施工計劃報甲方審核批准。

9.5________月報:合同期內的每月月底,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式四份月進度報告。第一份報告應包括從合同開始生效到第一個月末的期間。此後,應每月提交一份報告,該報告最遲應在下個月的10(十)日前提交。月報告應包括(但不僅限於)施工進度圖表和詳細的説明,包括各階段的施工,乙方發放的文件,材料的採購,合同擔保測試的實施和完成水平。

9.6 這樣的報告應一直持續到乙方完成了所有的工作時,即初步驗收證書上所簽發的日期。

10. 報驗

10.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5 (五)日內,向甲方提交一份有關原材料及施工過程的檢驗程序及控制措施的報告。該報告應能夠被甲方所接受。

10.2 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規定和甲方要求,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乙方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甲方或監理單位要求,乙方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提供樣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 甲方、監理單位可隨時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乙方應為他們執行這種權利提供便利和幫助。

10.4 所有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在進場前,應書面通知甲方,在材料進場後,乙方應在甲方現場負責人在場的情況下,對原材料按相關規範及標準進行取樣、送實驗室檢驗,該實驗室的資質等級不能低於國家二級實驗室且並能被甲方所認可。

11. 測量

11.1 乙方應在進行工程施工前檢驗甲方所做的基準並確認其正確性。

11.2乙方應負責根據甲方書面給出的有關原始基準點、線和標高進行工程的正確測定,負責各部分工程的位置、水平度、尺寸和找正的正確性(含義如上所述),並負責提供所有必要的工具、器械和人員。

11.3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水平度、尺寸或校準出現或產生錯誤,則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自己承擔費用進行校正,直至達到規範要求。

11.4 甲方對任何測定結果或基準線或標高的檢查不能免除乙方確保這些數據正確性的責任。乙方還應注意對工程測定中用到的所有基準、觀測杆及樁孔等進行保護和保留。

11.5 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向甲方和其他乙方提供其保留的工程測定中用到的所有基準、觀測杆及樁孔等。

12.驗收

12.1工程施工完成後,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在30天內驗收結束。

> 乙方已經遞交了所有由其負責的規定數量的的完整的竣工資料;

> 乙方已經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的所有缺陷完成了修正和返工;

> 乙方已經實現了各項工程保證。

12.2 乙方應按特殊條款規定的日期及形式通知甲方驗收時間。

12.3 甲方有權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對工程的某一部分提前驗收並接收使用。

12.4 甲方對工程或產品的驗收並不因此免除乙方的合同責任。

13. 圖紙及資料文件

13.1 乙方在工程竣工後,需提供特殊條款規定數量及形式的成果報告,這些資料包括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的相關技術資料及文件,這些資料及文件應符合合同規定的相關規範標準的要求。

14. 質量保修責任

14.1 本工程的質保期及開始時間見特殊條款。

14.2 在工程的質保期完成後,並不免除任何因乙方原因在擔保期以後出現的各種缺陷的責任。

15. 工程變更

15.1甲方有權在任何甲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做出對工程有利的修改和補充,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變更設計或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執行。工程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5.2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工程變更要求後5天內,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的工程變更方案,通知甲方這些變更對時間進度和對工程進展所造成的影響。對此,乙方有權提出工程進度變化。

15.3 若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沒有做出任何答覆,則甲方視為乙方接受了工程變更,而沒有修改或延長進度計劃。

15.4 對於發生的工程變更,材料費(指主材)實做實算,當工程變更引起的綜合預算定額人工費累計不超過(含)人民幣5(五)萬元時,不予以結算。當工程變更引起的綜合預算定額人工費累計超出5(五)萬元時,則超出部分予以結算。

15.5 甲方保留在最終驗收之前要求乙方對合同範圍內的設計、製作、供貨、施工和/或服務進行修改的權利。

15.6 乙方可以對工程的施工提出變更方案,變更方案中應包括變更説明、相關的變更圖紙、變更引起的工程造價的變化説明等,乙方將此方案提交甲方進行審核,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實施乙方提出的部分或全部的變更方案。對於根據本條款由乙方提出的任何變更方案,甲方均不承擔費用。

15.7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法定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項目部公章後生效。

15.8 工程的所有變更發生的費用,以甲、乙雙方共同審核後的數量為準。

16. 乙方義務

16.1 乙方應提供投標書中所承諾的各項服務及保證。

16.2 根據合同條款,乙方應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乙方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16.3 乙方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乙方對甲方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16.4 為了執行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自費向甲方提供如下擔保:

16.4.1 履約擔保: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額度不得低於合同(預估)總價的百分之十(10%),具體額度詳見特殊條款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必須在合同簽訂後10(十)天內交至甲方,如提交履約保函,則應滿足甲方要求並被甲方所接受,履約保函有效期至甲方拿到業主簽發的PAC證書之日止,有效期滿後10(十)天內甲方應將其退還乙方;如交納履約保證金,則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拿到業主簽發的PAC證書後10(十)天內返還乙方,期間不計算利息。

履約保函必須為甲方可接受的銀行保函。履約保函格式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格式開具。

16.4.2 質量擔保:工程質量擔保額度為合同(預估)總價的百分之十(10%),其擔保方式為質量保證金,由甲方於各期進度付款及其它各項應付款中按比例扣除。質量保證金在乙方施工質量缺陷修正完成及質量保證期滿後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16.5 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進行施工,要得到甲方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甲方有關工程的任何指示乙方必須執行。

16.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或甲方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乙方或其一位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甲方可隨時撤消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消對其授權,並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單位的指示。

16.7 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在現場配置如下人選:

16.7.1 在自己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及帶班人。

16.7.2 為及時妥善的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8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其現場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甲方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職的人員未經甲方單位的書面同意,不得再在本工程中僱傭。被解職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甲方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16.9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正確的開始施工,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的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發生錯誤,乙方應承擔糾正的費用,直至令甲方滿意。甲方單位或其代表對開工或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乙方保持其正確的義務,乙方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測量標記等。

16.10未經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乙方要為甲方及監理單位或其代表提供充分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乙方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監理單位代表需要檢驗的部位和工序。甲方、監理單位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他認為檢驗沒必要,並通知乙方。

16.1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書面要求乙方:

16.11.1按合同要求將違反合同約定的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16.11.2 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16.11.3 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進行期中付款,甲方、監理單位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應換掉,不合格的工序重新施工。

16.11.4 如果乙方未執行甲方的上述命令,甲方有權僱傭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賠付。

16.12 乙方的責任不因圖紙和文件的檢查或接收而減少;不因甲方參與或查看施工期間的檢查、控制和測試而減少;也不因甲方支付工程款而減少。

16.13 乙方應承擔自己的通訊費用及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及場內連接至施工現場所發生的相關的費用。

16.14 乙方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乙方將支付其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的費用。

16.15 臨時設施:乙方應負責在廠區外為其所有的僱員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宿舍、辦公室、食堂、廁所、等,並由乙方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16.16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否則合同範圍內的任何當地供貨應屬乙方直接責任(甲供除外)。

16.17 在工程的某些區段,乙方不能獨佔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區域或與之相鄰的區域。乙方應盡力與甲方合作,協調工程順序以加速工程的完成,並且使廠內或區段內不會出現相互妨礙的現象。

16.18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業主、甲方管理制度,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簽訂安全協議的權利。

16.19乙方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應甲方的要求,或應政府部門或應權威機構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衞來防護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16.20 從施工開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時頒發的竣工證書中規定日期期間,乙方對工程負全部責任。乙方要對尚未完成還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任,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乙方要負責承擔費用並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的完工時的狀態良好,符合合同要求和甲方指示。乙方在完成竣工工程或履行缺陷保證期內合同義務時,因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承擔責任。

16.21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為其施工場地內的自有施工機具設備辦理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七(7)天內向甲方提供保險的複印件。當事故發生後,乙方有責任盡力採取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16.22 乙方應遵守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涉及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合法利益、財產和權利,並交納規定的費用。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甲方、業主遭受處罰或造成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業主進行同等補償。

16.23 對於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乙方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甲方代表。

16.24乙方應保證甲方、業主不受針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專利、專利權、設計、商標等合法權利的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

16.25凡是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得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利益,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甲方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乙方負責的這類事件,乙方應保證甲方、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等額補償。

16.26 乙方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乙方和乙方的承包商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如果工程需要乙方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運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隻,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16.27 在工程期間,乙方應保證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存儲、處置施工設備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16.28 工程施工一經結束,乙方就應立即從該接收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與工程中,清除並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多餘材料、殘餘物、垃圾和臨時工程。乙方應使該部分現場與工程保持清潔和安全,使甲方代表感到滿意。

16.29在工程驗收證書籤發後28(二十八)天內,若乙方未運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設備、多餘材料、殘餘物、垃圾和臨時工程,在通知乙方7(七)天后,甲方可將上述物資出售或另作處理。甲方有權從出售上述物資的收入中,扣留足夠款額,以抵付出售、處理上述物資和清理現場所發生的費用。上述收入的餘額應歸還乙方。若上述收入不足以抵付甲方的支出,則甲方應從乙方處收回未清償的差額。

16.30 所有現場清理都應得到甲方代表許可。

16.31乙方自己安排僱傭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16.32 除非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乙方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乙方、乙方代表或僱員有上述行為。乙方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買賣、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16.33一旦爆發了傳染病,乙方應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衞生機構為控制傳染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16.34 乙方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16.35 乙方負責及時組織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或質檢部門對其承擔工程進行施工過程驗收和、初步驗收和最終驗收。

17. 甲方義務

17.1 一般來講,在工程實施期間,甲方應幫助和促進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尤其應該:

17.1.1 授權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施工期內進入並佔據施工現場,此佔據權不應由乙方一方獨享。

17.1.2 提供特殊條款規定數量的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

17.1.3 提供工程建築場地範圍及座標、標高。

17.2 對乙方按期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甲方有義務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及時組織驗收。

17.3 對乙方按期完工的工程,在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並按合同規定要求提交了符合合同要求的成果報告後,甲方有義務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7.4 付款:在乙方完成合同範圍內的所有義務和責任後,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應得的所有款額。

17.5 甲方按特殊條款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水源、電源。

18. 指定乙方

18.1 所有在合同項目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由甲方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乙方分包完成,提供貨物、材料的,均被視作由乙方僱傭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乙方"。

18.2 在向乙方發出最終驗收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乙方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乙方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

18.2.1除非下列情況,乙方將被視為拖欠:

書面通知甲方有充足的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向甲方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乙方。

18.2.3 在此情況下,除非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甲方有權在頒發最終驗收證書前後,向指定乙方直接支付乙方應付的款項(數額由乙方確認),再從甲方支付或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抵消。

18.2.4 如果甲方證明已直接向指定乙方做出支付,則在其頒發最終驗收證書給乙方的同時應把甲方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如果指定乙方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乙方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乙方應把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甲方或業主要求轉給甲方或業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最終驗收證書。

19. 工期和延期

19.1 各階段及各子項工程開工日期,由甲方根據工程特點和本項目工程總進度計劃的安排,提前五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該子項工程開工日以通知日期為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此通知,該通知是合同的附件。

19.2 各階段及各子項工程工期按照合同中"各階段工期控制點"中規定的該子項工程工期執行,以甲方書面通知的該子項開工日期為起始點。

19.3 合同的正式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開工的第一個子項設計的開工日期作為本合同的正式開工日期。

19.4 子項工程竣工日期,是以甲方書面通知的該子項開工日期為起始點,加上合同規定的該子項工程工期,為該子項工程竣工日期。

19.5 合同的竣工日期,是本合同中各子項工程竣工日期之中最晚的日期為合同的竣工日期。

19.6 合同總工期,是合同開工日期至合同的竣工日期之間的日曆天數。

19.7 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開工通知後,乙方應在書面通知規定的日期開始組織工程施工,並開始計算工期,不得拖延。

19.8 當由於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數量組織人員進場或進場人員與乙方所承諾的不一致時,或未能組織合同約定數量及型號的機械設備進場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況嚴重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承擔任何損失及責任。

19.9 乙方應對保證工程進度有充足的保證措施,應有保證雨天、地下高水位、河牀內不影響施工的保證措施,當工程的形象進度連續兩天未完成時,乙方應於兩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書面報告,報告應提出詳細的補救措施及詳細的補救進度計劃表。經甲方核准後,乙方應嚴格的執行,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達到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計劃。

19.10 如果乙方雖經努力但仍未能擺脱不利狀況,則甲方應召開雙方會議,提出進一步的合理條件及處理措施,乙方應立即遵守,並在合理的情況下儘快執行。

19.11 如果上述會議召開後5(五)天內,乙方未採取任何行動,或雖採取行動,但未按雙方的協定採取行動以挽回延誤的工期,甲方將有權另外選擇施工隊伍協助乙方以扭轉不利情況,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2 當出現交叉施工時,由於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甲方要求的施工計劃從而影響了其它乙方的正常施工,而使其它乙方出現窩工或工期延誤時(除甲方原因外),則乙方應承擔所有其它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窩工費用,趕工費用,工程延期罰款等。

19.13 僅在各子項工期內,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的其它分包商原因影響乙方施工進度的,則工期相應順延。如發生上述事件,乙方應在7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20. 工程接收

20.1 當乙方承擔的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乙方應向甲方及其代表發出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且被視作乙方的要求,要求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證書。甲方應在乙方發出通知後的15(十五)天內向乙方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註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並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乙方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乙方尚需完成的工作。甲方在書面指示後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缺陷。乙方在令甲方滿意地完成工程並修正缺陷後的15(十五)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20.2 同樣,按本條20.1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乙方可要求甲方發出竣工證書。

20.2.1 在合同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0.2.2 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甲方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20.3 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甲方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被髮出,乙方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20.4 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在地面或地表的平整工作已完成。

21. 合同的暫停執行

21.1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執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將合同的任何部分暫停執行,該通知包括暫停執行的內容及時間。

21.2 乙方可繼續執行合同未暫停的部分。合同的暫停部分將於10天后或雙方同意的時間繼續執行。

21.3 合同的暫停執行不能限制或免除乙方合同下的義務,但因合同暫停而導致的交付延期除外,延期時間為合同暫停時間加額外5天。

21.4 合同的暫停(指合同內所有子項工程的暫停),並暫停期限在15天內,則甲方對乙方執行暫停指令而產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費用及導致的利潤損失及預期利益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1.5 如果因甲方原因(政府行為、指令、業主行為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合同暫停(指合同內所有子項工程的暫停)期限超過十五(15)天,則甲方承擔第十六(16)天起乙方窩工的人工工資,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當暫停期限達到三十(30)天時,乙方應將其施工人員安排到乙方其它工程或遣散人員,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人工工資。

21.6 依本條產生的對乙方的任何付款或對甲方的返還款項均需立即完成。甲方的責任僅限於前面所提到的付款,對於進一步的源於合同的暫停包括但不限於對預期利益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2. 轉讓及分包

2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或合同收益(除了向乙方的開户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22.2乙方不得分包本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甲方同意,乙方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視為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23. 合同的解除

23.1 通知改正: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甲方可以通知乙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並補救其違約行為。

23.2 如果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5天內未遵從通知,並且這種忽略或違約構成了對合同的嚴重違犯,或者未採取其它補救措施,或者因為乙方發生了破產事件,那麼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由此導致的乙方預期利益或機會的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3.3 合同解除通知自送達乙方時即生效。

23.4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後的工作:在解除合同的30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乙方完成以下工作:

23.4.1 除了為保護生命、財產或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須執行的工作外,停止執行所有被通知解除的工作。

23.4.2 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乙方為本工程編制的設計文件、技術資料及其他文件移交給甲方。在乙方留有的資料文件中,銷燬與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相關的數據及資料的備份。

23.4.3 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負責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在移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的保管、維護和保養。

23.4.4 移交相應實施階段已經付款的並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操作維修手冊、施工組織設計、質檢資料、竣工資料等。

23.4.5 向甲方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執行情況説明,其中包括:乙方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含現場保管的、已經訂貨、正在加工的、運輸途中的、運抵現場尚未交接的),甲方承擔解除合同通知之日之前發生的、合同約定的此類款項。乙方自行處理與其有合同關係的分包人的關係。

23.4.6 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與被解除合同或被解除部分工作相關的和正在執行的分包合同及相關的責任和義務轉讓至甲方或(和)甲方指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永久性工程物資,以及相關工作。

23.4.7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其未被解除的合同部分工作。

23.4.8 在解除合同的結算尚未結清之前,乙方不得將其機具、設備、設施、週轉材料、措施材料撤離現場或(和)拆除,除非得到甲方同意。

23.5 全部合同解除的撤離:在乙方完成23.4款約定事項後,乙方有權將未被因抵償扣留的機具、設備、設施等自行撤離現場,並承擔撤離和拆除臨時設施的費用。

23.6 部分合同解除的撤離:乙方接到甲方發出撤離現場的通知後,將其多餘的機具、設備、設施等自費拆除並自費撤離現場(不包括被抵償的機具等)。

23.7 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因此導致的甲方的損失、花費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從其他乙方獲得服務所需的額外費用。

23.8 根據本條款應由乙方支付的款項或向甲方償還的款項應立即予以實施。

23.9 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後的付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24. 所有權轉移及損失風險

24.1 所有權的轉移

24.1.1初步驗收之後,所有材料、機器及構成合同工程(不包括臨時工程)的其它設備或物品的所有權都應移交併歸甲方所有。

24.1.2上述所有權的轉移並不免除乙方的合同義務,也不因此而使甲方減少合同授予的權力,包括但不限於拒絕接收合同工程任何部分的權力。

24.2 供貨過量:為滿足工程範圍而購買,但因超過需要量而最終未用於該工程的任何材料或設備,在工程完成後仍為乙方的財產。乙方不得因此條款而要求對合同價格進行變更,甲方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供貨過量,乙方不承擔責任。

24.3損失風險

24.3.1 在初步驗收合格之前,應由乙方承擔該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受到損失、破壞或損害的風險。無論是否已將其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24.3.2 乙方應承擔由於乙方的授權監理人員和代表的錯誤指令,或由於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任何操作手冊或文件施工而造成的任何損壞。

24.3.3 乙方應根據合同要求採取適當的措施對材料進行合理維護、保護和保管,並照管已完成的工程,直到初步驗收合格。

25. 違約賠償

25.1 合同工期延期違約金:當合同規定的工期延遲達5天且合同工期延遲是由於乙方的原因時,乙方應承擔工期延期違約賠償:

第一個5天合同價格的:1%

第二個5天合同價格的:3%

第三個5天合同價格的:6%

第四個5天合同價格的:9%

第五個5天合同價格的:10%

工期延期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5%。

第一個5天后,不足5天的以5天計。

25.2 質量缺陷:施工質量不能達到合同要求或國家相關規範及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質量缺陷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根據對工程的影響程度由甲方確定。

25.3 如果乙方未能按特殊條款的規定提交履約擔保,即構成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應由甲方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或者視為乙方對甲方的欠債。同時甲方有權宣佈解除合同,另找承包商。

25.4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質量保證期內,因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甲方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立即進行以確保工程安全,而乙方經通知後無法或不願立即進行工作,甲方可僱傭他人完成甲方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並做出支付,甲方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乙方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25.5 如果乙方由於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了合同的提前終止,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償還所有已支付的款項,另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款項作為懲罰。

25.6 如果甲方由於政府行為、指令、業主行為或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合同的提前終止,甲方應對乙方直接用於此工程的直接損失和費用負責,同時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10%的款項作為賠償。

25.7 其他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

26. 付款條件及付款方式

26.1 預付款:乙方提交甲方認可的銀行開具的合同(預估)總價10%的履約保函(按甲方提供的格式)或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合同履約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業主頒發PAC證書之日,此為預付款啟動條件之一,其他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合同(預估)總價的10%。

26.2 進度款:進度款的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每期應付工程款的75%,具體金額、支付條件及方式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3 保留款:保留金比例不得低於每期應付工程款的10%,具體金額、暫扣方式及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4 質保金:質保金留存比例不得低於合同結算價款的5%,具體金額、暫扣方式及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 中間付款滯留款:

26.5.1 扣除預付款: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2 扣保留金: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3 其他應扣款項: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6 發票的提交: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7 付款方式、收款賬户及幣種: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7. 竣工結算

27.1 提交竣工結算資料:根據特殊條款的規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成的竣工資料被甲方認可後的30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成的竣工結算資料。

27.2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的30日內,經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後,由乙方自費修正,並提交最終的竣工結算報告和最終的結算資料。

27.3 未能按時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的30日內,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按時結清,甲方要求乙方交付工程時,乙方須交付;甲方未要求交付工程時,乙方須承擔保管、維護和保養的費用和責任。

27.4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甲方在乙方按27.2款的約定提交了最終竣工結算資料後的30日內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甲方應付的竣工決算款為扣除質量缺陷罰款、工程延期罰款及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金以及其他應扣款項的餘額。

28. 税務與關税

28.1 按國家有關納税規定,各自履行各自的納税義務(含進出口關税)。

28.2甲方根據國家或工程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要求,可以代扣繳由乙方繳付的税款,但應向乙方出具完税證明。

28.3 一方享有本合同出口設備、材料、設備配件等出口退税時,另一方有義務就辦理退税手續給於協助和配合。一方享有進口工程設備、材料、設備配件等進出口增值税和關税減免時,另一方有義務就辦理減免税手續給於協助和配合。

29. 銀行費用

29.1 支付合同款產生的任何性質的銀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9.2 乙方應負擔其為甲方開出的所有與銀行擔保相關的各種性質文件的銀行費用,以及其為履行合同所進行的所有銀行活動的費用。

30. 保密事項與知識產權

30.1 保密事項: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30.2 知識產權:乙方應保障甲方和業主在使用該工程、貨物、服務及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31. 不可抗力

31.1 如果工程受到以下不可抗力的影響延期,諸如但不限於:

軍事行動、戰爭或國家緊急狀態;

新法令的頒佈;

地方政府要求的暫時停工;

地震、颶風、洪水;

其它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

31.2 經過乙方合理努力不能避免和抵抗的情況,在此期間乙方延誤的時間應加到竣工進度中或建立雙方能夠接受的進度表,對於每次不可抗力的聲明,乙方應該在距離意識到延期開始不超過7(七)天向甲方提供有關的書面通知,該通知應該包括不可抗力的簡要描述、預期延誤的時間、造成的損失情況。

31.3 如果乙方能在7(七)天內及時的提供關於不可抗力結束的通知,甲方在接到該通知後七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確認損失的範圍、順延工期的時間以結束該不可抗力的影響。

31.4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式承擔:

31.4.1 甲、乙雙方人員的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費用;

31.4.2 乙方機具設備、乙方自有施工材料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1.4.3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5 在不可抗力發生1(一)個月內,如果不可抗力仍未停止,合同雙方應共同協商採取措施以避免合同的進一步延期。如果雙方在1(一)個月內沒能達成協議,而不可抗力時間在此期間內沒有停止,任何一方都無權終止合同,除非甲方已經對乙方已經提供的所有服務進行了付款,或者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已經完全償還。

32.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32.1本合同的價格(固定綜合單價)為最終價,不因法律法規、政府的政策及命令而變更,也不因物價波動及通貨膨脹而變更。

33. 保險

33.1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其在合同下的責任,進行足夠的保險(保險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價格內),包括但不限於:

> 對於乙方全部施工機械的投保;

> 對乙方所有僱員的人身責任險的投保。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新頒佈的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由乙方投保的強制性保險。

3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副本、保險單支付單據複印件和保險單生效的證明。

33.3 如乙方未能依規定投保或投保不足,則應向甲方支付未投保部分總金額0.5%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接管投保事宜,代乙方執行投保事宜,投保所需費用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或認作乙方的負債。同時乙方仍不能免除對其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或投保不及時所致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4. 索賠

34.1 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索賠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34.1.1 甲方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向乙方發出索賠通知,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和索賠估算等相關資料。

34.1.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通知後,於10日內與甲方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

34.2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賠通知後10天內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應付款或從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沖銷或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乙方須另行支付該索賠款項。

35. 爭端解決

3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35.2 訴訟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按合同繼續履行。

36.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36.1合同的生效:合同將於雙方同意並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36.2 合同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將從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且竣工結算價款已結清,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36.3 合同雙方在合同終止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 合同附件

見特殊條款。

38. 合同的簽訂

見協議書。

第三部分 特殊條款

前言:特殊條款作為對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正,其效力高於一般條款。如二者有不一致之處,以特殊條款為準。特定條款未盡事宜,適用一般條款。

3. 合同雙方

甲 方:

註冊地址: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乙 方:

註冊地址: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電子郵箱:

開户名稱:

開户行:

賬號:

4. 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

4.1工程範圍:鑑於乙方在水泥生產管理、操作、性能測試方面有豐富的經驗,甲方決定由乙方安排試生產調試中控操作員、現場巡檢工及化驗室人員,分包商後勤管理人員到乙方項目所在地工作,甲方委託乙方完成____________項目生產線的從單機試車、聯動試車階段的無負荷調試協助、負荷試生產至性能測試完成期間的中控操作、現場巡檢、生產管理與質量控制與化驗室設備操作與日常維護及一年期生產運營。一年生產運營期間,包括中控操作、現場巡檢、日常機電設備維護和檢修及質量控制,分包商人員後勤管理,業主人員的培訓等工作。

4.2工作內容:

4.2.1試生產調試階段:

無負荷試車階段

參與單機無負荷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對無負荷試車階段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主要參與人員,中控操作員。

負荷試車階段:

負荷試車組織、協調、現場巡檢(包括值班電工與儀表工)、質量控制與化驗室設備操作與中控操作,及試生產調試分包人員的後勤管理工作;至完成各項性能測試工作。

配合甲方提供性能測試等文件及生產數據;

該階段的工作範圍從破碎至包裝、發運的整個生產線,以及水及壓縮空氣系統。不包括礦山開採設備故障處理。

4.2.2一年期的生產運營:

在項目收到業主臨時驗收證書開始一年的生產運營由乙方負責,包括現場生產巡檢(包括值班電工與儀表工)、中控操作、中控工程師站PCS系統程序維護工程師、質量控制及化驗室設備操作及維護,日常機電設備的維護與檢修以及乙方人員的後勤管理工作,築爐維修工作由甲方負責。

按生產情況提供日、周、月、年生產報表。

由於當地力工無生產線的工作經驗,因此乙方還需要負責對當地工人進行生產培訓。

5. 合同價格

5.2合同價格及幣種:所有費用均以人民幣計算支付。

5.2.1、試生產調試期間

序號

崗位

數量

預計服務時間

單價:元/月/人

預估合同總價(元)

1

部門經理/主管

9

4月

2

中控操作員

9

4月

3

現場巡檢工

30

3月

4

化驗室人員

10

3月

注:A. 綜合單價按元/月.人,其中基本單價為元/月.人,其餘的元作為現場安全獎金,根據乙方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發放。本分包綜合固定單價包含護照辦理費、體檢費及辦理健康證費、國內差旅費、勞動防護用品費、工資、管理費、醫療費、員工各類保險費(含意外傷害保險費)、税金、利潤及其他一切為完成本工程的相關費用。

B.雙方計算的日期以乙方人員從中國國內國際機場出發的當天開始,止項目收到業主臨時驗收證書,轉入一年期生產服務截止。

B.每月滿勤(除項目部統一規定的休息日外,沒有缺勤)的,按合同價格計發工資。當月沒有滿勤的,按照800元/天/人計發工資。

C. 按9小時/每天,每週工作6天,超出部分按加班處理或換休,加班工資以100元/每小時/人結算,但調試生產期間倒班不再進行加班考核。

5.2.2、一年期生產運營

序號

熟料產量(噸)

單價(元/噸)

總價(元)

預估合同總價(元)

1

400萬噸

10

注:A. 綜合單價按10元/噸(熟料),其中基本單價為____元/噸,其餘的y元/噸作為現場安全獎金,根據乙方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發放。本分包綜合固定單價包含護照辦理費、體檢費及辦理健康證費、國內差旅費、勞動防護用品費、工資、食宿費、管理費、醫療費、員工各類保險費(含意外傷害保險費)、税金、利潤及其他一切為完成本工程的相關費用。

B、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期間的後勤管理由乙方負責,包括廚師,材料採購,日常消耗品,甲方提供廚房用具給乙方使用,但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負責提供一輛皮卡車給乙方進行日常用品的採購,但司機及日常維護、油料費由乙方負責。

5.2.3合同預估總價(項目一+項目二)

序號

階段

預估合同總價(元)

備註

1

試生產調試階段

2

一年生產運營階段

總計

6. 工程量的計算

6.1 本合同執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試生產調試階段以項目經理部考勤為準;一年生產運營階段按甲方核定的乙方實際生產的熟料產量為準。非乙方原因(如重大設備事故、斷電、斷水、滿庫等)造成一次連續停機超過15天(含15天),若乙方最終年產量未達到400萬噸,則一次連續停機超過15天(含15天),甲方每天按額定產量(5000T/D)的50%補償給乙方,若乙方最終年產量達到400萬噸,則不予補償。

7. 工程質量等級

7.1 工程的質量等級:工程質量達到性能測試要求

7.3驗收依據:完成甲方與業主合同之間的性能測試,具體內容見:附件2:《性能保證值》

8. 工程技術要求

8.1工程技術規範及人員要求

8.1.1技術規範:附件3:《技術部分》

8.1.2人員要求: 附件1:《生產運營人員建議表》

試生產調試及生產運營組織機構包括生產部、維修部、電氣自動化部、化驗室及後勤保障部,包括一名潤滑油工及一名機修車間車牀操作工(可操作多種車牀)

試生產調試階段的人員主要以值班長、中控操作員、化驗室人員為主,現場巡檢工由甲方根據現場需要合理安排;一年生產運營階段由乙方根據本項目的生產規模及廠區佈置,合理安排生產部、維修部、化驗室及後勤保障部人員。

調試及試生產期間的工具由甲方負責,乙方可根據生產需求提供需要的工機具清單。

甲方負責提供大約50人左右的當地力工。在乙方的管理下,負責現場、部分設備操作、清料及車間衞生清掃等工作。

各工種人員的技術要求為:

生產部經理:

* 負責試生產調試服務階段的組織、協調、技術、安全作業等管理工作。項目開展從單機試車開始介入,從聯動試車開始接手,組織完成負荷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等工作,直至接到業主PAC(Provisional Acceptance Certificate)證書和最終驗收證書(一年)。

* 根據總進度計劃和現場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編制試生產總體進度工作計劃、明確調試和試生產階段的內容、組織、工作原則和程序等。

* 在招標方的組織與計劃下,負責組織/培訓參加項目調試和試生產的人員熟悉試生產調試程序統、工作計劃、工藝設計和落實安全規程執行等。

* 負責編制原輔料、燃料和公用工程、產品儲運及操作人員計劃,並檢查準備情況,確保調試和試生產期間安全、正常運行。

* 負責組織做好調試和試生產情況記錄,按時提交項目調試工作例報。

* 負責組織調試和試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的處理工作並及時反饋項目調試問題處理反饋記錄表,積累資料,保管有關文件。

* 負責與招標書方、業主方共同審查和簽署調試和試生產及考核情況報告、性能測試報告、保證指標確認單等達到合同要求的情況。

* 負責協助項目經理辦理由業主簽發的"投料試車準備完畢合格證"、性能考核批准書、"臨時驗收證書"、"最終驗收證書"等合同中規定的程序文件。

* 負責面向業主的生產人員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 根據招標方要求,負責投標方人員考勤。

* 組織參加過類似工廠的調試及生產工作。

* 為本項目生產技術主管,負責生產線的技術方案的最終確定。

* 有較強的管理與溝通、協作能力,能有效地管理分承包商現場人員,協助總承包商完成試生產調試所有工作;協助總承包商項目經理部與業主相關人員之間的溝通。

* 有一定的專業英語基礎,能閲讀專業英語文檔,能用英文與業主溝通交流。

* 熟悉辦公軟件操作(word、e____cel,CAD,PROJECT 等)。

生產主管/值班長:

* 在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完成項目試生產調試及生產運營工作。

* 負責在項目開展前確認開/停機程序與系統/設備運轉參數設定,以確保試生產過程中人/機安全。

* 負責項目開展前確認各類生產準備工作是否到位與落實,並及時回報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協助處理。

* 負責項目開展前確認現場安全準備工作是否到位與落實,並及時回報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協助處理。

* 負責試生產期間的試生產管理工作,在生產部門經理的管理下,組織生產,解決出現的問題。

* 負責在試生產產期間與生產部門經理、工藝工程師確定各試生產中需要控制的參數。

* 負責在項目進行中對業主中控操作人員進行生產培訓指導。

* 負責在項目進行中記錄各項相關操作數據,提交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

* 協助項目調試經理完成各項測試記錄。

* 負責在性能測試完成後總結記錄與過程經驗提交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資料登錄文件管理組存參。

* 負責試生產期間業主現場位操作人員的協調工作,負責執行試生產期間的設備安全管理程序。

* 負責在項目試生產或性能測試期間記錄各系統與主機設備運轉與問題處理狀況,提交項目調試經理定期回報公司部門領導。

操作員:

* 項目開展前中控操作人員在生產主管/值班長、工藝調試工程師的組織下,進行系統流程,設備規範,系統與設備標準操作程序行前培訓,並需經生產主管及值班長認可。

* 項目進行中嚴格按照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並接受中控調試工程師指導並進行相關操作記錄填寫。

* 負責在調試過程中的中控操作,工作範圍包括配合現場信號測試,單機無負荷試車,負荷試生產至性能測試結束及一年期的生產運營中控操作。負責聯繫中控與現場的生產協調關係;負責協調現場生產準備及故障處理;在生產主管/值班長的統一管理下,按統一的質量/工藝參數要求下進行生產操作,優化工藝操作。

* 負責在試生產期間及性能測試期間各類工藝生產參數的收集工作,協助生產主管/值班長進行總結記錄與資料收整。

* 負責對業主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在移交業主操作後指導/優化業主操作員的操作。對業主操作失誤有權制止,並上報生產主管/值班長、工藝調試工程師。

* 參加過類似工廠的調試及生產工作。

* 能熟練操作各生產系統。

* 有較好的普通話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強,吐字清晰,操作指令給準確發送到現場。

* 有一定的專業英語基礎,能讀懂英文資料。

現場巡檢工:

* 項目試生產或性能測試期間嚴格按照機械設備維護保養與巡檢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並接受現場調試工程師指導並進行相關維護保養與巡檢記錄填寫。

* 在值班長的組織下,組織生產、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如堵料、跑料、漏料/油/水等事故

* 預熱器設備檢查與清堵等工作

* 包裝、散裝等設備的操作、培訓當地操作工作對這些設備的操作與培訓

* 機修車間的車牀操作與日常維護

* 熟悉水泥廠的生產與巡檢工作。

* 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與責任心。

* 幹過類似工廠生產工作;對預熱器捅料及結皮清理有豐富的經驗。

質量控制及化驗室跨部門經理:

* 負責部門有關質量控制文件的編寫與修改,編寫一套完整的試生產質量控制體系。

* 負責項目開展前協助生產部門經理建立該項目質量控制各類作業文件資料與表單及確認質量控制/化驗室配置完整性。

* 負責項目開展前確認質量控制/化驗室安全準備工作是否到位與落實,並及時協助生產部門經理及招標方現場負責人提供處理意見。

* 負責在試生產期間或生產運營期間對業主質量控制/化驗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指導,管理與考核。

* 負責在項目試生產或性能測試期間對生料/熟料質量控制要求,與業主質量控制人員一起確定生料配比及各項質量控制點,記錄各類質量控制與化驗數據,提出必要的質量管制措施,提交項目調試經理定期回報公司部門領導。

* 在項目培訓總體計劃安排下,具體實施對業主化驗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指培訓。

* 負責在性能測試完成後總結記錄與過程經驗提交項目調試經理並回報公司部門領導,資料登錄文件管理組存檔。

化驗室人員

* 項目開展前對該項目取樣與分析員進行質量控制與化驗作業流程,要求與規範標準作業程序行前培訓,並需經該項目質量控制工程師認可。

* 項目進行中嚴格按照質量控制與化驗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並接受質量控制調試工程師指導並進行相關品管與化驗記錄填寫。

* 對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數據進行收集與整理,對質量控制出現的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建議。

* 在質量控制工程師不在現場時,負責提出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解決方案,並獨立負責試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 負責在性能測試完成後協助品管調試工程師進行總結記錄與資料收整。

* 生料控制組控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細度、水分、粒度、SO3,CAO-F測定

* 常用試劑的配製

* 各種原材料、燃料的取樣、制樣

* 原料出磨、生料入窯取樣、制樣

* ____-熒光分析儀操作及日常維護

* 其它事項由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完善

* 化學分析組控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原料、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全分析

* 常用試劑的配製與標準溶液的標定

* 其它事項由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完善。

* 物理檢驗組控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性、凝結時間、標準細度、比表面積、膠砂流動度

* 小磨的熟料細度等

* 水泥和熟料強度試驗

* 對試驗儀器、設備的一般性鑑定修理與日常維護

* 定期送樣受檢或對比試驗

8.1.3預計現場服務時間:

試生產調試至臨時驗收證書頒發階段:

乙方人員進場時間根據現場工程進展情況,將由甲方書面或郵件通知,生產人員將根據甲方的要求分批進入, 甲方有權根據業主派遣的操作人員能力和水平來確定乙方最終派出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服務時間至業主頒發臨時驗收證書(PAC)止。

一年期運營階段:

乙方應保證現場調試試生產人員從獲得業主臨時驗收證書後全部轉入一年期運營階段,不能變化。時間為從獲得業主臨時驗收證書(PAC)開始計算,為期1年。甲方可根據現場情況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延長或縮短生產運營時間,增加或減少生產人員。

9. 進度計劃

9.1 工期要求:

根據甲方項目經理部現場情況:工期要求如下:

原料系統單機試車時間:201____年10月

窯系統單機時間:201____年11月

水泥系統單機試車時間: 201____年1月

性能測試完成時間: 201____年3月前完成熟料線,201____年4月完成水泥製成

上述工期要求視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工程進度而定,當上述階段性時間點延誤,相應時間將同時延誤。

如果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調試工期將順延。

12.驗收

12.2 通知甲方驗收程序:

當乙方在性能測試完成並達到性能測試要求後,乙方將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給甲方,辦理工程驗收。

13. 圖紙及資料文件

13.1 圖紙及資料文件數量及要求:(見合同17.1條甲方義務)

14.質量保修責任

14.1 本工程的質保期及開始時間:無(在甲方的組織下通過性能測試,乙方既完成本項目的試生產調試任務)

16. 乙方義務

16.1. 乙方的技術服務人員進行出境前的外事紀律、民俗和法律法規、勞動法規和安全等教育等由甲方在其出國前進行培訓,乙方外派人員應遵守工廠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遵守總承包商駐現場項目部的管理規定。如有違反,甲方有權遣返乙方所派人員,其回國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16.2.試生產調試期間,乙方應提供約85人,一年期生產期間,乙方應提供約280人。乙方派出的人員必須勝任本職工作,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人員乙方應隨時調整,保證甲方的工作需要,最終進場人員數量及進場時間由甲方根據現場需要確定。乙方根據甲方所提出的時間要求及時將乙方技術服務人員送到甲方指定的國內集中地,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協議簽訂後兩週內,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提供一份性能測試所必須的工器具、儀器儀表、特殊勞保用品等物品清單報中材建設調試服務部。

16.3乙方負責生產中控室操作和產品質量控制,使生產線達到性能測試指標,生產出符合要求的水泥熟料和水泥產品,最終得到業主驗收簽字時乙方調試技術服務的責任方可解除並轉入一年期生產階段。

16.4乙方配合甲方進行性能測試方案、性能測試要求等文件的編制工作;無負荷聯動試車前兩週,完成所負責的本崗位操作規程的編制工作;技術服務期間按時、準確完成各項參數的記錄工作,各種原始記錄字跡工整。乙方將上述文件整理、歸檔後遞交甲方。乙方到現場應當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並且乙方應在每月25日向甲方的項目經理部調試經理提供該月月度報告。

16.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及業主人員進行隨崗培訓,但乙方不承擔當地培訓人員傷亡事故責任。

16.6乙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間,指派一名現場負責人對乙方人員及相關事務進行管理,並代表乙方同甲方進行溝通、協商,合同執行中,如因特殊情況導致乙方技術服務超過規定期限,甲乙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但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停止技術服務工作。乙方必須派出身體健康且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技術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調換,由於乙方人員調換而導致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乙方人員出境所需證件,包括護照、紅皮書(健康檢查證明書)、黃皮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書)等。如有必要,乙方還需提供甲方辦理簽證時所需的公證材料。上述證件和材料乙方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

16.7乙方人員護照、健康證、疫苗證(甲肝、霍亂、瘧疾)、身份證複印件、未受刑事制裁證明、户口本(户別、常住人口登記卡)複印件、出國人員辦護照和簽證所需資料登記表等簽證所需資料(附件5:需要分包商提供的簽證資料)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16.8.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應按照操作説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如果乙方認為操作説明書錯誤或有更好的方法,應向甲方及時提出。

16.9乙方應充分發揮乙方在水泥廠生產中的操作、管理的經驗,在操作上配合甲方完成保證生產線的產能指標和各項其他指標達到甲方設計的能力。

16.10.乙方應充分發揮乙方在水泥設備運行維護的經驗,及時同甲方現場代表進行協商,提供月度檢修計劃。

16.11乙方應負責對甲方及業主的崗位人員、檢修人員和巡檢人員進行合理調度,保證生產連續運行。

16.12.乙方應自己協調倒班制度,減少加班事項。

16.13.乙方應負責其人員在現場的考勤工作,每月考勤應按時提交給甲方,由甲方項目經理部代表簽字後雙方各留存一份,作為結算的依據。

16.14.乙方在測試期間必須按時完成各項測試參數的記錄工作,並整理成文件遞交甲方。

16.15.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參加生產過程中的各項調度、管理會議,並執行會議的決議。

16.16.乙方在合同生效後15天內,應提供生產操作人員名單、組織結構圖、崗位職責。

16.17.乙方負責為乙方出國人員辦理每年不低於________萬元人民幣/人的國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按時支付乙方出國人員工資。

16.18乙方人員各種補貼、津貼等(包括國內外出差補貼、着裝費用等)和國內旅程交通費由乙方負責。(由於簽證困難及費用高昂,確定的人員必須按時出國,出國以後必須完成協議內容後才可回國)。

16.19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期間的後勤管理由乙方負責,包括廚師,材料採購,日常消耗品,甲方提供廚房用具給乙方使用,但乙方不得損壞。

17. 甲方義務

17.1. 甲方應按下列規定的內容,在乙方到達現場時,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在乙方協助下進行生產線所有設備的單機、聯動、負荷試車至完成性能測試的考核驗收工作。

* 試生產期間甲方提供本工廠的基礎資料,主要包括:

> 工藝流程圖

> 工藝設備表

> 工藝操作説明書

* 甲方提供的文件為英文版。翻譯問題甲方有義務提供幫助。

17.2.甲方負責落實性能測試的必要條件,包括負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條件、配備相關人員、為性能測試提供合格的原燃材料和必要的備品備件以及性能測試所需的各種工器具、測量儀表等。

17.3.甲方向乙方提供主機安裝、驗收和空負荷試車及主要設備説明書等資料的複印件,調試結束後由甲方歸檔。

17.4.甲方負責組織成立包括乙方領隊在內的性能測試領導機構。

17.5.技術服務過程中,如發現局部個別部位需要改進時,由甲方會同乙方共同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組織實施。如出現設備質量和安裝缺陷,甲方負責交涉解決。

17.6.甲方為乙方協議內人員提供中國與____________之間的一次往返經濟倉國際機票、調試試生產期間在____________當地因本項目發生的交通費及其現場工作生活的食宿等費用。一年生產期間在____________當地因本項目發生的交通費及其現場工作生活的食宿等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一輛皮卡車給乙方進行日常用品的採購,但司機及日常維護、油料費由乙方負責。

17.7.甲方負責對乙方技術服務人員進行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

17.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作業。甲方尊重乙方人員的勞動,確保乙方人員的人格尊嚴。

17.9.甲方負責為乙方人員提供符合工作要求和安全健康標準的工作場所、設備、工具,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相關費。

17.10由甲方支付的國際旅行機票和試生產期間食宿費用標準按照甲方的規定,所有出國人員乘坐經濟艙;試生產調試階段,乙方人員在甲方現場住宿,在甲方現場食堂就餐,同甲方人員標準相同。一年生產期,食宿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住宿、食堂及廚房用具。

17.11甲方向乙方出國人員每人提供工作服4套、勞保鞋一雙,安全帽一頂,甲方按工作服100元/套、勞保鞋按150元/雙,安全帽按20元/頂收費,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7.12甲方有權根據業主派遣的操作人員能力和水平來確定乙方最終派出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

17.13甲方應向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備、施工檢修機具及網絡通信設施,但辦公用具消耗材料及網絡通訊費用由乙方負責。

26. 付款條件及付款方式

26.1預付款: 無。無履約保函或保證金。

26.2進度款:試生產調試期間:每人每月預支相當於四百元人民幣當地貨幣(或美元)的工資。每月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一次調試進度款,獲得PAC臨時驗收證書後一個月,付清全部試生產調試費用。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期間:按每月乙方生產的熟料量90%支付進度款,乙方人員全部完成任務回國後,一個月內經甲方決算後付清所有款項。

26.3 保留款:試生產調試期間:無;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期間:10%

26.4 質保金:無

26.5 中間付款滯留款:無

26.5.1 扣除預付款:無

26.5.2 扣保留金:無

26.5.3 其他應扣款項:無

26.6 發票的提交:按甲方每次付款金額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正式發票。(國內的建築發票)

26.7 付款方式、收款賬户及幣種:

付款方式:電匯 幣種:人民幣

開户銀行:

帳 號:

27. 竣工結算

27.1 提交竣工結算資料:

乙方在試生產調試期間提供操作畫面及相關支持生產狀態的資料,在性能測試期間,按甲方要求提供操作畫面及相關測試記錄。交甲方整理成完整的性能測試文件。

合同附件

附件1:《生產運營人員建議表》

附件2:《性能保證值》

附件3:《技術部分》

附件4:《安全健康環境責任書》

附件5:需要分包商提供的簽證資料

其它約定:

1、乙方應在201____年3月前完成熟料線,201____年4月完成水泥製成性能測試,否則乙方應承擔工期延期違約賠償:(非乙方原因除外)

第一個7天合同價格的:0.25%

第二個7天合同價格的:0.25%

第三個7天合同價格的:0.25%

第四個7天合同價格的:0.25%

第五個7天合同價格的:0.5%

......

工期延期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工期延期違約合同價格按第一階段試生產調試期間的合同結算價格確定。

一年生產運營按400萬噸/年考核乙方,乙方在保證設備運行可靠的前提下,儘可能優化生產,提高產量,但未能達到合同要求時(非乙方原因除外)

年產量低於是________萬噸時:扣除一年生產運營結算價格的1%

年產量低於是萬噸時:扣除一年生產運營結算價格的2%

年產量低於是萬噸時:扣除一年生產運營結算價格的3%

年產量低於是萬噸時:扣除一年生產運營結算價格的4%

......

工期延期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派遣已辦理好籤證的試生產調試人員出國時,甲方有權按1000元/人/天向乙方進行索賠。

3、按合同附件2《人員進場時間-TITAN》的要求,如甲方不能按期派遣已辦理好籤證的試生產調試人員出國時,乙方有權按50元/每天/每人向甲方進行索賠。

4、已辦理好籤證的試生產調試人員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出國,需要更換新的試生產調試人員時,每更換1人,甲方有權按5000元/人向乙方進行索賠,乙方並支付辦理簽證所需要的費用。

5、 如果乙方派出人員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要求提供辦理試生產調試人員簽證所需要的材料,並影響辦理簽證時間及進入現場的時間,甲方有權按每天1000元向乙方進行索賠。

6、在試生產調試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設備損壞及人員損傷,如操作失誤引起的設備損壞、不按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操作、操作過程中擅離職守引起的設備損壞、罷工等引起的設備故障及生產線停產、不按操作規程進行中控操作引起的設備損壞及人員損傷等,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向乙方進行索賠。

7、 如果乙方試生產調試人員在現場因技術水平達不到現場要求時,或不服從總承包商管理,或違反甲方項目經理部現場管理規定、被業主或甲方驅逐出現場而必須回國時,由乙方擔該人員往返機票費用,甲方有權按5000元/人向乙方進行索賠。

8、 因乙方個人身體或其它原因,需要提前從現場返回國內時,經項目經理部同意,由乙方承擔該人員返程機票費用,甲方有權按1000元/人向乙方進行索賠。並承擔更換人員辦理簽證的相關費用。

調試合同 篇10

x公司

總承包項目

調試服務分包合同

工程名稱:工程

合同編號:

甲 方: x公司

乙 方: x公司

簽約日期:201x年x月x日

簽約地點:

一、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甲方(全稱):X公司

乙方(全稱):X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項目調試試生產服務工程分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調試試生產服務工程。

1.2工程簡介:x項目是由XX集團投資新建的生產線,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範圍:從x車間到包裝出廠的完整的生產線的設計、供貨、現場施工、調試、培訓等。該項目位於東北80公里處,最近的國際機場是;最近的鐵路在, 距離現場約30公里;最近的海港是港,距離現場250~300公里。

2. 工程內容:

負責甲方在該項目的試生產調試及一年期的生產運營兩階段:

3. 合同工期: 根據工程總體計劃本合同分兩階段實施(試生產調試及一年期的生產運營兩階段),甲方根據工程總體計劃確定各階段開工日期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 合同預估總價:x元整(RMB¥ x元)(含税及一切相關費用),其中:試生產調試:x元整(RMB¥ x元),一年期的生產運營 x元整(RMB¥ x0元 )。本工程以綜合單價固定包乾、試生產調試期間按出勤天數,一年期的生產運營按熟料產量按實計算的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最終合同總價以實際結算為準。

5.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合同的簽訂

甲方:X公司 乙方:XX公司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委託代表簽字):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 定義

1.1本合同所用到的下列單詞及短語具有給定的含義,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業主

指項目實際投資方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即 X集團及其合法繼任者。

業主代表

業主書面授權代表他行使某些或全部合同職責或權力的個人或公司,包括委派的項目經理,常駐工程師,現場管理者或業主的其他助理,以及隨時可以被指定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任何代表。

業主代表的任何行為或舉措均應被視為業主的行為或舉措。

監理單位

指業主指定的監理單位,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監理職責的監理工程師人選。

甲方

指項目的總包方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受讓人,即XX公司。

乙方

指為甲方所接受的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其合法繼承人或甲方同意的受讓人,即zzXX公司。

合同雙方

上下文所指的甲方和乙方。

項目經理

指合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合同價格

指經雙方同意支付給乙方的工程範圍內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及合同條款中規定的進行缺陷補救的費用的總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費用

指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合同工期

指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工期開工起始時間至全部子項工程初步驗收完成並由甲方簽發初步驗收證書的時間,包含了其中各子項工程工期,是工程的總工期。

子項工程工期

指合同各階段工期中包含的各子項工程工期,是工程總工期的一部分內容。

永久性工程

指乙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業主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臨時性工程

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供貨

在乙方責任範圍內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設備、機器及附件。

服務

指依據本合同條款為達到工程範圍的質量保證期內的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製造、檢查和測試,供貨,運輸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報告、測試、技術協助和更換。

建築設備

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技術規範

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文件或合同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甲方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和文件

指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圖紙和文件及所有對這些圖紙文件所做的修改,以及由甲方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和文件。

現場

指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中間驗收

指乙方已實質上完成了合同範圍內部分工作,業主、監理或甲方針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檢測或驗收。

初步驗收

指根據合同規定完成了合同範圍內的所有工作,通過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工程質量通過業主、監理、甲方的驗收,且甲方已收到乙方應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後,由甲方簽發初步驗收證書。

質保期

指在工程初步驗收後,乙方應無條件對工程出現的非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進行維修的保證期限。

最終驗收

指在質保期末,乙方完成了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甲方在爭得各方同意後簽發最終驗收證書,僅證明合同中規定的工程範圍已全部完成,但這不能減免合同中規定的乙方的其它責任,如(但不限於此)延長的及特殊的擔保。

工程結束

是指由甲方簽發最終驗收證書的時候,但這不能減免合同中規定的乙方的其它責任,如(但不限於此)延長的及特殊的擔保。

書面(文件)

指任何經蓋章或手籤的稿件、打印或印刷文件,及清楚註明有關主題、收件人和/或公司及寄件人的傳真文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認可/已認可

所有認可必須為書面形式,包括事後對先前口頭認可的書面確認,"已認可"僅指書面認可。

修訂

對合同中表述的圖紙、文件、工程範圍進行的所有修改或完善,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陳述、註明日期、明確涉及到的合同條款,並由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時才能生效。

國家

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國家的任何合法構成的公共權力機關制定的其它法律,規範和地方性法規。

天,周,月,年

分別指格列高歷(陽曆)的天,周,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2 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之亦然。

2. 合同文件

2.1合同文件的組成。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認為可相互説明,組合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A) 本合同協議書

B)本合同特殊條款(含合同附件)

C) 本合同一般條款

D)談判記錄(如果適用)

E)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F)經甲方確認的現場施工計劃及施工方案

G)甲方的招標文件

H)乙方的投標文件

如果乙方發現文件有任何不明確或不符合之處,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對上述地方做出履行合同意向所必須的解釋和修改。

2.2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3 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4 所有合同文件中的重量、度量和種類均採用國際單位制(公制)。

2.5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2.6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特殊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3. 合同雙方

詳見合同特殊條款。

4. 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

4.1 本合同工程範圍:見特殊條款。

4.2工作內容:見特殊條款。

5. 合同價格

5.1合同價格由以下方法確定: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綜合單價計價,合價按工程量清單對應的圖紙實際施工工程量乘固定綜合單價的方式確定。

5.2合同價格及幣種見協議書/特殊條款。

5.3固定綜合單價為一次性包死的含税價格,已充分考慮了不利因素影響及施工條件。在施工過程中,除確因經甲方認可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工程造價或索賠要求。

5.4合同的固定綜合單價包括的內容但不限於:

5.4.1提供到現場的物品,包括施工機械、設備、材料、臨時設施、工具、裝備以及用於工程執行的所有服務等。

5.4.2 所有乙方用於工程的設備、材料、及工具等的裝車、卸車、處理、儲存和保管。

5.4.3 所有的工資、附加利潤、特殊投入。

5.4.4 所有的施工管理費用、設計費用和設計管理費用。

5.4.5 所有國家、工程所在地當局要求的税款,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

5.4.6所有用於工程質量控制程序的準備和實施的費用,以及用於工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的技術措施及應急措施的費用。

5.4.7所有有關冬雨季施工採取措施需要的費用。

5.4.8所有關於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根據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規要求的,為了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設備和服務費用,以及乙方用於施工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費用。

5.4.9所有其它直接或間接費、固定費用、利潤、損失費及乙方保險費。

5.4.10所有有關乙方的臨建設施的建設、拆除、清運的費用。

5.4.11合同範圍內所有用於與其他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費用。

5.4.12所有用於滿足合同工期條件而採取措施的趕工費、加班費。

5.4.13所有施工中的損耗。

5.4.14所有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施工規範及標準的要求,需要設置的為保證施工安全及施工進度的措施所需的費用。

5.4.15為保證施工期間道路及渠道的暢通所採取的措施費用。

5.4.16地方相關政府或質檢部門針對本合同下工程對乙方徵收質檢費、報驗費或與工程相關的一切檢驗和驗收費用。

5.4.17所有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合同下工程對乙方徵收的管理費用。

5.4.18所有乙方在施工期間對相臨建築物、架空管線保護措施費用。

5.4.19其它為完成合同內範圍內工程所有應列而未列舉的項目。

6. 工程量的計算

6.1 本合同執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見特殊條款。

6.2 在招標中或招標文件中,甲方所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單只是估計數字,不能認為是乙方履行合同義務所承擔的實際工程量。

6.3 本合同工程量的計算應按施工圖紙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6.4 工程初步驗收後十五天內,乙方提交工程結算書,甲方在30天內對工程結算審核完畢。

7. 工程質量等級

7.1 工程的質量等級見特殊條款。

7.2 若工程的驗收不能滿足合同的規定,甲方及監理工程師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到符合合同要求和有關規範的規定,並由乙方承擔工程費用及工期延緩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7.3驗收依據詳見特殊條款。

8. 工程技術要求

8.1 本合同執行的工程技術規範見特殊條款。

8.2 乙方應嚴格按特殊條款、附件要求及相關的國家規範標準以及甲方、業主、監理的指令進行施工。

8.3 凡以上未提及但在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規範、標準將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及監理部門予以明確,凡與所列標準有不一致之處,以較高的標準要求為準,同一類型的標準以頒佈標準為依據。

8.4如果合同生效後,國家開始實施經過更改的或新的適用技術規範或標準,經合同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決定是否在已開始施工的工程中使用新的規範或標準。

8.5 甲方對建築工程技術的要求見合同的特殊條款。

9. 進度計劃

9.1 乙方應嚴格按照特殊條款規定的開竣工時間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

9.2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7(七)日內,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連續四周的各子項工程進度計劃表,以後,在每個星期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上週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以及以後四周的工程進度計劃。

9.3 日報。

9.3.1 日報包括的內容:每天工程施工人員工種及人數、機械設備型號及數量、當天及計劃第二天施工完成的各項工程的工程量、使用的各種原材料的規格及數量、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處理過程、天氣情況等。

9.3.2 遞交時間:不得晚於第二天中午遞交至甲方現場辦公室。

9.3.3 日報將不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9.3.4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表格形式完成日報表。

9.4 週報:每週一由甲方召開工程週會,乙方負責人必須參加,由乙方負責人提交上週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的報告,並將上週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本週的施工計劃報甲方審核批准。

9.5 月報:合同期內的每月月底,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式四份月進度報告。第一份報告應包括從合同開始生效到第一個月末的期間。此後,應每月提交一份報告,該報告最遲應在下個月的10(十)日前提交。月報告應包括(但不僅限於)施工進度圖表和詳細的説明,包括各階段的施工,乙方發放的文件,材料的採購,合同擔保測試的實施和完成水平。

9.6 這樣的報告應一直持續到乙方完成了所有的工作時,即初步驗收證書上所簽發的日期。

10. 報驗

10.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5 (五)日內,向甲方提交一份有關原材料及施工過程的檢驗程序及控制措施的報告。該報告應能夠被甲方所接受。

10.2 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規定和甲方要求,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乙方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甲方或監理單位要求,乙方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提供樣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 甲方、監理單位可隨時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乙方應為他們執行這種權利提供便利和幫助。

10.4 所有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在進場前,應書面通知甲方,在材料進場後,乙方應在甲方現場負責人在場的情況下,對原材料按相關規範及標準進行取樣、送實驗室檢驗,該實驗室的資質等級不能低於國家二級實驗室且並能被甲方所認可。

11. 測量

11.1 乙方應在進行工程施工前檢驗甲方所做的基準並確認其正確性。

11.2乙方應負責根據甲方書面給出的有關原始基準點、線和標高進行工程的正確測定,負責各部分工程的位置、水平度、尺寸和找正的正確性(含義如上所述),並負責提供所有必要的工具、器械和人員。

11.3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水平度、尺寸或校準出現或產生錯誤,則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自己承擔費用進行校正,直至達到規範要求。

11.4 甲方對任何測定結果或基準線或標高的檢查不能免除乙方確保這些數據正確性的責任。乙方還應注意對工程測定中用到的所有基準、觀測杆及樁孔等進行保護和保留。

11.5 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向甲方和其他乙方提供其保留的工程測定中用到的所有基準、觀測杆及樁孔等。

12.驗收

12.1工程施工完成後,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在30天內驗收結束。

> 乙方已經遞交了所有由其負責的規定數量的的完整的竣工資料;

> 乙方已經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的所有缺陷完成了修正和返工;

> 乙方已經實現了各項工程保證。

12.2 乙方應按特殊條款規定的日期及形式通知甲方驗收時間。

12.3 甲方有權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對工程的某一部分提前驗收並接收使用。

12.4 甲方對工程或產品的驗收並不因此免除乙方的合同責任。

13. 圖紙及資料文件

13.1 乙方在工程竣工後,需提供特殊條款規定數量及形式的成果報告,這些資料包括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的相關技術資料及文件,這些資料及文件應符合合同規定的相關規範標準的要求。

14. 質量保修責任

14.1 本工程的質保期及開始時間見特殊條款。

14.2 在工程的質保期完成後,並不免除任何因乙方原因在擔保期以後出現的各種缺陷的責任。

15. 工程變更

15.1甲方有權在任何甲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做出對工程有利的修改和補充,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變更設計或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執行。工程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5.2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工程變更要求後5天內,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的工程變更方案,通知甲方這些變更對時間進度和對工程進展所造成的影響。對此,乙方有權提出工程進度變化。

15.3 若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沒有做出任何答覆,則甲方視為乙方接受了工程變更,而沒有修改或延長進度計劃。

15.4 對於發生的工程變更,材料費(指主材)實做實算,當工程變更引起的綜合預算定額人工費累計不超過(含)人民幣5(五)萬元時,不予以結算。當工程變更引起的綜合預算定額人工費累計超出5(五)萬元時,則超出部分予以結算。

15.5 甲方保留在最終驗收之前要求乙方對合同範圍內的設計、製作、供貨、施工和/或服務進行修改的權利。

15.6 乙方可以對工程的施工提出變更方案,變更方案中應包括變更説明、相關的變更圖紙、變更引起的工程造價的變化説明等,乙方將此方案提交甲方進行審核,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實施乙方提出的部分或全部的變更方案。對於根據本條款由乙方提出的任何變更方案,甲方均不承擔費用。

15.7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法定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項目部公章後生效。

15.8 工程的所有變更發生的費用,以甲、乙雙方共同審核後的數量為準。

16. 乙方義務

16.1 乙方應提供投標書中所承諾的各項服務及保證。

16.2 根據合同條款,乙方應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乙方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16.3 乙方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乙方對甲方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16.4 為了執行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自費向甲方提供如下擔保:

16.4.1 履約擔保: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額度不得低於合同(預估)總價的百分之十(10%),具體額度詳見特殊條款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必須在合同簽訂後10(十)天內交至甲方,如提交履約保函,則應滿足甲方要求並被甲方所接受,履約保函有效期至甲方拿到業主簽發的PAC證書之日止,有效期滿後10(十)天內甲方應將其退還乙方;如交納履約保證金,則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拿到業主簽發的PAC證書後10(十)天內返還乙方,期間不計算利息。

履約保函必須為甲方可接受的銀行保函。履約保函格式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格式開具。

16.4.2 質量擔保:工程質量擔保額度為合同(預估)總價的百分之十(10%),其擔保方式為質量保證金,由甲方於各期進度付款及其它各項應付款中按比例扣除。質量保證金在乙方施工質量缺陷修正完成及質量保證期滿後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16.5 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進行施工,要得到甲方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甲方有關工程的任何指示乙方必須執行。

16.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或甲方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乙方或其一位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甲方可隨時撤消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消對其授權,並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單位的指示。

16.7 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在現場配置如下人選:

16.7.1 在自己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及帶班人。

16.7.2 為及時妥善的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8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其現場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甲方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職的人員未經甲方單位的書面同意,不得再在本工程中僱傭。被解職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甲方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16.9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正確的開始施工,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的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發生錯誤,乙方應承擔糾正的費用,直至令甲方滿意。甲方單位或其代表對開工或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乙方保持其正確的義務,乙方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測量標記等。

16.10未經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乙方要為甲方及監理單位或其代表提供充分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乙方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監理單位代表需要檢驗的部位和工序。甲方、監理單位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他認為檢驗沒必要,並通知乙方。

16.1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書面要求乙方:

16.11.1按合同要求將違反合同約定的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16.11.2 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16.11.3 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進行期中付款,甲方、監理單位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應換掉,不合格的工序重新施工。

16.11.4 如果乙方未執行甲方的上述命令,甲方有權僱傭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賠付。

16.12 乙方的責任不因圖紙和文件的檢查或接收而減少;不因甲方參與或查看施工期間的檢查、控制和測試而減少;也不因甲方支付工程款而減少。

16.13 乙方應承擔自己的通訊費用及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及場內連接至施工現場所發生的相關的費用。

16.14 乙方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乙方將支付其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的費用。

16.15 臨時設施:乙方應負責在廠區外為其所有的僱員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宿舍、辦公室、食堂、廁所、等,並由乙方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16.16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否則合同範圍內的任何當地供貨應屬乙方直接責任(甲供除外)。

16.17 在工程的某些區段,乙方不能獨佔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區域或與之相鄰的區域。乙方應盡力與甲方合作,協調工程順序以加速工程的完成,並且使廠內或區段內不會出現相互妨礙的現象。

16.18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業主、甲方管理制度,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簽訂安全協議的權利。

16.19乙方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應甲方的要求,或應政府部門或應權威機構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衞來防護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16.20 從施工開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時頒發的竣工證書中規定日期期間,乙方對工程負全部責任。乙方要對尚未完成還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任,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乙方要負責承擔費用並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的完工時的狀態良好,符合合同要求和甲方指示。乙方在完成竣工工程或履行缺陷保證期內合同義務時,因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承擔責任。

16.21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為其施工場地內的自有施工機具設備辦理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七(7)天內向甲方提供保險的複印件。當事故發生後,乙方有責任盡力採取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16.22 乙方應遵守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涉及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合法利益、財產和權利,並交納規定的費用。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甲方、業主遭受處罰或造成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業主進行同等補償。

16.23 對於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乙方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甲方代表。

16.24乙方應保證甲方、業主不受針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專利、專利權、設計、商標等合法權利的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

16.25凡是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得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利益,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甲方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乙方負責的這類事件,乙方應保證甲方、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等額補償。

16.26 乙方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乙方和乙方的承包商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如果工程需要乙方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運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隻,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16.27 在工程期間,乙方應保證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存儲、處置施工設備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16.28 工程施工一經結束,乙方就應立即從該接收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與工程中,清除並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多餘材料、殘餘物、垃圾和臨時工程。乙方應使該部分現場與工程保持清潔和安全,使甲方代表感到滿意。

16.29在工程驗收證書籤發後28(二十八)天內,若乙方未運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設備、多餘材料、殘餘物、垃圾和臨時工程,在通知乙方7(七)天后,甲方可將上述物資出售或另作處理。甲方有權從出售上述物資的收入中,扣留足夠款額,以抵付出售、處理上述物資和清理現場所發生的費用。上述收入的餘額應歸還乙方。若上述收入不足以抵付甲方的支出,則甲方應從乙方處收回未清償的差額。

16.30 所有現場清理都應得到甲方代表許可。

16.31乙方自己安排僱傭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16.32 除非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乙方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乙方、乙方代表或僱員有上述行為。乙方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買賣、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16.33一旦爆發了傳染病,乙方應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衞生機構為控制傳染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16.34 乙方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16.35 乙方負責及時組織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或質檢部門對其承擔工程進行施工過程驗收和、初步驗收和最終驗收。

17. 甲方義務

17.1 一般來講,在工程實施期間,甲方應幫助和促進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尤其應該:

17.1.1 授權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施工期內進入並佔據施工現場,此佔據權不應由乙方一方獨享。

17.1.2 提供特殊條款規定數量的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

17.1.3 提供工程建築場地範圍及座標、標高。

17.2 對乙方按期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甲方有義務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及時組織驗收。

17.3 對乙方按期完工的工程,在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並按合同規定要求提交了符合合同要求的成果報告後,甲方有義務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7.4 付款:在乙方完成合同範圍內的所有義務和責任後,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應得的所有款額。

17.5 甲方按特殊條款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水源、電源。

18. 指定乙方

18.1 所有在合同項目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由甲方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乙方分包完成,提供貨物、材料的,均被視作由乙方僱傭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乙方"。

18.2 在向乙方發出最終驗收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乙方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乙方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

18.2.1除非下列情況,乙方將被視為拖欠:

書面通知甲方有充足的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向甲方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乙方。

18.2.3 在此情況下,除非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甲方有權在頒發最終驗收證書前後,向指定乙方直接支付乙方應付的款項(數額由乙方確認),再從甲方支付或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抵消。

18.2.4 如果甲方證明已直接向指定乙方做出支付,則在其頒發最終驗收證書給乙方的同時應把甲方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如果指定乙方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乙方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乙方應把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甲方或業主要求轉給甲方或業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最終驗收證書。

19. 工期和延期

19.1 各階段及各子項工程開工日期,由甲方根據工程特點和本項目工程總進度計劃的安排,提前五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該子項工程開工日以通知日期為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此通知,該通知是合同的附件。

19.2 各階段及各子項工程工期按照合同中"各階段工期控制點"中規定的該子項工程工期執行,以甲方書面通知的該子項開工日期為起始點。

19.3 合同的正式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開工的第一個子項設計的開工日期作為本合同的正式開工日期。

19.4 子項工程竣工日期,是以甲方書面通知的該子項開工日期為起始點,加上合同規定的該子項工程工期,為該子項工程竣工日期。

19.5 合同的竣工日期,是本合同中各子項工程竣工日期之中最晚的日期為合同的竣工日期。

19.6 合同總工期,是合同開工日期至合同的竣工日期之間的日曆天數。

19.7 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開工通知後,乙方應在書面通知規定的日期開始組織工程施工,並開始計算工期,不得拖延。

19.8 當由於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數量組織人員進場或進場人員與乙方所承諾的不一致時,或未能組織合同約定數量及型號的機械設備進場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況嚴重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承擔任何損失及責任。

19.9 乙方應對保證工程進度有充足的保證措施,應有保證雨天、地下高水位、河牀內不影響施工的保證措施,當工程的形象進度連續兩天未完成時,乙方應於兩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書面報告,報告應提出詳細的補救措施及詳細的補救進度計劃表。經甲方核准後,乙方應嚴格的執行,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達到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計劃。

19.10 如果乙方雖經努力但仍未能擺脱不利狀況,則甲方應召開雙方會議,提出進一步的合理條件及處理措施,乙方應立即遵守,並在合理的情況下儘快執行。

19.11 如果上述會議召開後5(五)天內,乙方未採取任何行動,或雖採取行動,但未按雙方的協定採取行動以挽回延誤的工期,甲方將有權另外選擇施工隊伍協助乙方以扭轉不利情況,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2 當出現交叉施工時,由於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甲方要求的施工計劃從而影響了其它乙方的正常施工,而使其它乙方出現窩工或工期延誤時(除甲方原因外),則乙方應承擔所有其它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窩工費用,趕工費用,工程延期罰款等。

19.13 僅在各子項工期內,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的其它分包商原因影響乙方施工進度的,則工期相應順延。如發生上述事件,乙方應在7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20. 工程接收

20.1 當乙方承擔的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乙方應向甲方及其代表發出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且被視作乙方的要求,要求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證書。甲方應在乙方發出通知後的15(十五)天內向乙方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註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並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乙方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乙方尚需完成的工作。甲方在書面指示後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缺陷。乙方在令甲方滿意地完成工程並修正缺陷後的15(十五)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20.2 同樣,按本條20.1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乙方可要求甲方發出竣工證書。

20.2.1 在合同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0.2.2 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甲方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20.3 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甲方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被髮出,乙方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20.4 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在地面或地表的平整工作已完成。

21. 合同的暫停執行

21.1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執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將合同的任何部分暫停執行,該通知包括暫停執行的內容及時間。

21.2 乙方可繼續執行合同未暫停的部分。合同的暫停部分將於10天后或雙方同意的時間繼續執行。

21.3 合同的暫停執行不能限制或免除乙方合同下的義務,但因合同暫停而導致的交付延期除外,延期時間為合同暫停時間加額外5天。

21.4 合同的暫停(指合同內所有子項工程的暫停),並暫停期限在15天內,則甲方對乙方執行暫停指令而產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費用及導致的利潤損失及預期利益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1.5 如果因甲方原因(政府行為、指令、業主行為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合同暫停(指合同內所有子項工程的暫停)期限超過十五(15)天,則甲方承擔第十六(16)天起乙方窩工的人工工資,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當暫停期限達到三十(30)天時,乙方應將其施工人員安排到乙方其它工程或遣散人員,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人工工資。

21.6 依本條產生的對乙方的任何付款或對甲方的返還款項均需立即完成。甲方的責任僅限於前面所提到的付款,對於進一步的源於合同的暫停包括但不限於對預期利益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2. 轉讓及分包

2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或合同收益(除了向乙方的開户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22.2乙方不得分包本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甲方同意,乙方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視為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23. 合同的解除

23.1 通知改正: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甲方可以通知乙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並補救其違約行為。

23.2 如果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5天內未遵從通知,並且這種忽略或違約構成了對合同的嚴重違犯,或者未採取其它補救措施,或者因為乙方發生了破產事件,那麼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由此導致的乙方預期利益或機會的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3.3 合同解除通知自送達乙方時即生效。

23.4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後的工作:在解除合同的30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乙方完成以下工作:

23.4.1 除了為保護生命、財產或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須執行的工作外,停止執行所有被通知解除的工作。

23.4.2 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乙方為本工程編制的設計文件、技術資料及其他文件移交給甲方。在乙方留有的資料文件中,銷燬與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相關的數據及資料的備份。

23.4.3 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負責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在移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的保管、維護和保養。

23.4.4 移交相應實施階段已經付款的並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操作維修手冊、施工組織設計、質檢資料、竣工資料等。

23.4.5 向甲方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執行情況説明,其中包括:乙方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含現場保管的、已經訂貨、正在加工的、運輸途中的、運抵現場尚未交接的),甲方承擔解除合同通知之日之前發生的、合同約定的此類款項。乙方自行處理與其有合同關係的分包人的關係。

23.4.6 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與被解除合同或被解除部分工作相關的和正在執行的分包合同及相關的責任和義務轉讓至甲方或(和)甲方指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永久性工程物資,以及相關工作。

23.4.7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其未被解除的合同部分工作。

23.4.8 在解除合同的結算尚未結清之前,乙方不得將其機具、設備、設施、週轉材料、措施材料撤離現場或(和)拆除,除非得到甲方同意。

23.5 全部合同解除的撤離:在乙方完成23.4款約定事項後,乙方有權將未被因抵償扣留的機具、設備、設施等自行撤離現場,並承擔撤離和拆除臨時設施的費用。

23.6 部分合同解除的撤離:乙方接到甲方發出撤離現場的通知後,將其多餘的機具、設備、設施等自費拆除並自費撤離現場(不包括被抵償的機具等)。

23.7 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因此導致的甲方的損失、花費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從其他乙方獲得服務所需的額外費用。

23.8 根據本條款應由乙方支付的款項或向甲方償還的款項應立即予以實施。

23.9 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後的付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24. 所有權轉移及損失風險

24.1 所有權的轉移

24.1.1初步驗收之後,所有材料、機器及構成合同工程(不包括臨時工程)的其它設備或物品的所有權都應移交併歸甲方所有。

24.1.2上述所有權的轉移並不免除乙方的合同義務,也不因此而使甲方減少合同授予的權力,包括但不限於拒絕接收合同工程任何部分的權力。

24.2 供貨過量:為滿足工程範圍而購買,但因超過需要量而最終未用於該工程的任何材料或設備,在工程完成後仍為乙方的財產。乙方不得因此條款而要求對合同價格進行變更,甲方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供貨過量,乙方不承擔責任。

24.3損失風險

24.3.1 在初步驗收合格之前,應由乙方承擔該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受到損失、破壞或損害的風險。無論是否已將其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24.3.2 乙方應承擔由於乙方的授權監理人員和代表的錯誤指令,或由於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任何操作手冊或文件施工而造成的任何損壞。

24.3.3 乙方應根據合同要求採取適當的措施對材料進行合理維護、保護和保管,並照管已完成的工程,直到初步驗收合格。

25. 違約賠償

25.1 合同工期延期違約金:當合同規定的工期延遲達5天且合同工期延遲是由於乙方的原因時,乙方應承擔工期延期違約賠償:

第一個5天合同價格的:1%

第二個5天合同價格的:3%

第三個5天合同價格的:6%

第四個5天合同價格的:9%

第五個5天合同價格的:10%

工期延期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5%。

第一個5天后,不足5天的以5天計。

25.2 質量缺陷:施工質量不能達到合同要求或國家相關規範及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質量缺陷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根據對工程的影響程度由甲方確定。

25.3 如果乙方未能按特殊條款的規定提交履約擔保,即構成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應由甲方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或者視為乙方對甲方的欠債。同時甲方有權宣佈解除合同,另找承包商。

25.4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質量保證期內,因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甲方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立即進行以確保工程安全,而乙方經通知後無法或不願立即進行工作,甲方可僱傭他人完成甲方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並做出支付,甲方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乙方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25.5 如果乙方由於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了合同的提前終止,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償還所有已支付的款項,另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款項作為懲罰。

25.6 如果甲方由於政府行為、指令、業主行為或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合同的提前終止,甲方應對乙方直接用於此工程的直接損失和費用負責,同時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10%的款項作為賠償。

25.7 其他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

26. 付款條件及付款方式

26.1 預付款:乙方提交甲方認可的銀行開具的合同(預估)總價10%的履約保函(按甲方提供的格式)或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合同履約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業主頒發PAC證書之日,此為預付款啟動條件之一,其他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合同(預估)總價的10%。

26.2 進度款:進度款的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每期應付工程款的75%,具體金額、支付條件及方式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3 保留款:保留金比例不得低於每期應付工程款的10%,具體金額、暫扣方式及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4 質保金:質保金留存比例不得低於合同結算價款的5%,具體金額、暫扣方式及支付條件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 中間付款滯留款:

26.5.1 扣除預付款: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2 扣保留金: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5.3 其他應扣款項: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6 發票的提交: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6.7 付款方式、收款賬户及幣種:按特殊條款規定執行。

27. 竣工結算

27.1 提交竣工結算資料:根據特殊條款的規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成的竣工資料被甲方認可後的30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成的竣工結算資料。

27.2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的30日內,經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後,由乙方自費修正,並提交最終的竣工結算報告和最終的結算資料。

27.3 未能按時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的30日內,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按時結清,甲方要求乙方交付工程時,乙方須交付;甲方未要求交付工程時,乙方須承擔保管、維護和保養的費用和責任。

27.4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甲方在乙方按27.2款的約定提交了最終竣工結算資料後的30日內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甲方應付的竣工決算款為扣除質量缺陷罰款、工程延期罰款及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金以及其他應扣款項的餘額。

28. 税務與關税

28.1 按國家有關納税規定,各自履行各自的納税義務(含進出口關税)。

28.2甲方根據國家或工程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要求,可以代扣繳由乙方繳付的税款,但應向乙方出具完税證明。

28.3 一方享有本合同出口設備、材料、設備配件等出口退税時,另一方有義務就辦理退税手續給於協助和配合。一方享有進口工程設備、材料、設備配件等進出口增值税和關税減免時,另一方有義務就辦理減免税手續給於協助和配合。

29. 銀行費用

29.1 支付合同款產生的任何性質的銀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9.2 乙方應負擔其為甲方開出的所有與銀行擔保相關的各種性質文件的銀行費用,以及其為履行合同所進行的所有銀行活動的費用。

30. 保密事項與知識產權

30.1 保密事項: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30.2 知識產權:乙方應保障甲方和業主在使用該工程、貨物、服務及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31. 不可抗力

31.1 如果工程受到以下不可抗力的影響延期,諸如但不限於:

軍事行動、戰爭或國家緊急狀態;

新法令的頒佈;

地方政府要求的暫時停工;

地震、颶風、洪水;

其它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

31.2 經過乙方合理努力不能避免和抵抗的情況,在此期間乙方延誤的時間應加到竣工進度中或建立雙方能夠接受的進度表,對於每次不可抗力的聲明,乙方應該在距離意識到延期開始不超過7(七)天向甲方提供有關的書面通知,該通知應該包括不可抗力的簡要描述、預期延誤的時間、造成的損失情況。

31.3 如果乙方能在7(七)天內及時的提供關於不可抗力結束的通知,甲方在接到該通知後七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確認損失的範圍、順延工期的時間以結束該不可抗力的影響。

31.4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式承擔:

31.4.1 甲、乙雙方人員的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費用;

31.4.2 乙方機具設備、乙方自有施工材料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1.4.3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5 在不可抗力發生1(一)個月內,如果不可抗力仍未停止,合同雙方應共同協商採取措施以避免合同的進一步延期。如果雙方在1(一)個月內沒能達成協議,而不可抗力時間在此期間內沒有停止,任何一方都無權終止合同,除非甲方已經對乙方已經提供的所有服務進行了付款,或者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已經完全償還。

32.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32.1本合同的價格(固定綜合單價)為最終價,不因法律法規、政府的政策及命令而變更,也不因物價波動及通貨膨脹而變更。

33. 保險

33.1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其在合同下的責任,進行足夠的保險(保險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價格內),包括但不限於:

> 對於乙方全部施工機械的投保;

> 對乙方所有僱員的人身責任險的投保。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新頒佈的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由乙方投保的強制性保險。

3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副本、保險單支付單據複印件和保險單生效的證明。

33.3 如乙方未能依規定投保或投保不足,則應向甲方支付未投保部分總金額0.5%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接管投保事宜,代乙方執行投保事宜,投保所需費用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或認作乙方的負債。同時乙方仍不能免除對其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或投保不及時所致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4. 索賠

34.1 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索賠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34.1.1 甲方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向乙方發出索賠通知,説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和索賠估算等相關資料。

34.1.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通知後,於10日內與甲方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

34.2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賠通知後10天內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應付款或從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沖銷或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乙方須另行支付該索賠款項。

35. 爭端解決

3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由xx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35.2 訴訟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按合同繼續履行。

36.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36.1合同的生效:合同將於雙方同意並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36.2 合同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將從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且竣工結算價款已結清,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36.3 合同雙方在合同終止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甲 方:

註冊地址: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乙 方:

註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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