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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精選3篇)

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精選3篇)

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 篇1

工傷調解協議書

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甲方的員工,於年月日在工作期間發生受傷事故,後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級傷殘。現乙方與甲方就補償其受傷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由本會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製作此調解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已為乙方參加社保,社保基金支付乙方的醫療費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另,乙方受傷休息期間,甲方每月一直支付其工資。

二、甲、乙雙方現協商一致,乙方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甲方提前將乙方離職時的應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職時不得再提出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金的請求。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由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給乙方(該款包含《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應付的所有工傷待遇項目: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差額、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間等全部工傷保險待遇項目)乙方收到該筆款項後,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其他任何費用。否則,由此影響甲方生產經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賠償。

三、乙方在收取以上補償款時,須出具收款憑證。

四、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籤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未受脅迫。

五、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應當履行。

六、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解除工傷保險關係,乙方以後不得就此次工傷事故提出一切法律程序。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以上是有關於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怎麼寫的相關內容,望採納!

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 篇2

甲方:

委託代表人:

乙方:

性別,族,年齡歲,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發生工傷事故,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綜合考慮乙方的家庭狀況和甲方的實際情況,在合理合法、互讓互諒、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是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甲乙雙方完全知悉、理解這兩個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內容,清楚乙方工傷的賠償項目及數額。

第二條乙方系甲方工地僱員,在年月日在工地受傷,經龍華人民醫院治療。

甲方因乙方受傷事宜,已經支付醫療費、生活費等費用元。

第三條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協商賠償款總額為人民幣壹拾肆萬元,乙方清楚並同意上述賠償款已包括但不僅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並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賠償款。

第四條各方的身份情況及保證情況:

1、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充分了解本協議處理事項,並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乙方保證在收到上述賠償款之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張其他任何補償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則該協議無效。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六條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工傷賠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系甲方職工,年月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事故發生後甲方對乙方採取了積極的醫救措施,並承擔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

為妥善解決乙方工傷待遇及善後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確認甲方已經承擔支付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條、乙方主動要求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甲方承諾提供合適的崗位給乙方,並按以下第三、第四條的約定分次補償乙方,直到乙方主動要求離職。

第三條、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傷補償金金額共計元(人民幣元整),乙方收到款項後應簽署收據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四條、在乙方主動甲方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出現勞動法規定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或者因為甲方經營不善或者不可抗拒原因導致關閉時,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補償費用元(人民幣元整),乙方收到款項後應簽署收據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五條、本協議賠償數額由雙方根據現行工傷標準協商確定,屬雙方自願一次性了斷。

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賠償金額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其因本次工傷依法可獲得的其他工傷待遇,也不再主張與其他勞動關係相關的工傷待遇權利,雙方之間無其他爭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付清款項,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2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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