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建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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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築承建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體情況 ,經雙方自願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簽訂本房屋承建合同,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於年月日委託乙方承建其位於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共計層(簽訂合同後層數變更,需重新簽訂合同並將已簽訂的原承建合同同時作廢)。
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 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施工過程中的水費、電費(含因澆灌及封頂等發電需要而產生的費用)、建築材料費(特殊情況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間變更設計而對乙方產生額外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七、施工人員的日常食宿費用自理(根基開挖和每層澆頂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機器設備、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開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第 二 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實結算;
5.其他。
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 三 條承包價格構成
截至合同簽訂之日協商承建單價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磚、室內牆面磚、樓梯磚、房面領條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請在工程結頂前告知乙方並寫上施工價格。
第 四 條付款節點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況如下:承建單價為 元/㎡(此價格勿向外透露),建築面積為 ㎡(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範圍計算、樓梯建築計雙倍建築面積),工程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為 : (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一、待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後,甲方應按約定預付合同款項的 %,即 元;若為包工包料工程,須在開工前,甲方應按合同款項的 %,即 元作為工程備料預付款;
二、施工款按層支付,每層澆頂前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三、房屋結頂前施工款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後,在進行外牆、內牆粉刷及地面澆築前,需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設工程交付驗收使用時,甲方須按工程款總款項的 95 %完成支付。剩餘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備註:乙方每次收到貨款後需開具收據給甲方並自己留檔。
第 五 條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在施工期間,若因甲方提出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甲方全權負責;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建設,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 六 條雙方責任
甲方:
一、負責提供修建場地,保證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相應的手續,如因手續問題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三、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設備運至場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佈置。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並須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問題,而導致事故或其他情況由甲方負責。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商定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根據具體項目的需求,由雙方協定。
四、施工期間,在修建工程全過程有監督和指導義務,有義務糾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為;有義務按照乙方有關工程的安排,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有義務保管好乙方的建築施工工具、器材、管線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遺失損壞等,視情況確定應由甲方賠償的額度。
乙方:
一、嚴格按照甲方房屋設計圖紙規定的施工(如有圖紙),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內容和降價施工質量要求;
二、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義務及時得當的處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情況,並及時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隨意破壞浪費,嚴把工程質量關,所有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如出現施工疏忽和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核定工期為 天,從雙方約定開工日起,乙方須在合同期內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工程,並儘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 八條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築設計變更的文件、洽商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嚴禁塗改,一經塗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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